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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3-03 13:41:0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陈星群,女,现年57岁,汉族,农民,住仁怀市高大坪乡龙源村龙塘组 电话:15185344886

被申请人:仁怀市公安局局长李黔阳

第三方:刘永安,男,年龄71岁,汉族,农民,住仁怀市高大坪乡龙源村龙塘组。刘云杰,男, 40多岁,汉族,农民,住仁怀市高大坪乡龙源村龙塘组。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于2013年4月9日作出的《贵州省仁怀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仁市公高行罚决字【2013】第6号)。

2、依法认定刘永安、刘云杰承担本次打架事故的全部责任;

3、责令被申请人对行凶打人者刘永安、刘云杰依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龙源村委所谓“领导”刘云启及其老婆赵蓉、其母穆贵秀、刘云杰的老婆罗发蓉等人予以批评教育。

3、责令行凶打人者刘永安、刘云杰父子赔偿我多次到派出所、公安局申请处理的车费、住宿费896.5元。误工费1350元(9天),赔偿医药费、CT检查费用651.25元、法医鉴定费300元,共3197.75元整。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3年4月2日在龙源村村委办公室作出的《贵州省仁怀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仁市公高行罚决字【2013】第6号),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事实与理由如下:

2004年10月,本人在自家的自留地上修建喂牲畜的圈舍,而刘永安、刘云杰、刘永安次子,村委所谓“领导”刘云启多次无故粗暴干涉、谩骂,不让我修,整整8年,我家的圈竟然一直不能落成。看着我痛心疾首,好心的人终于提醒我了:青天白日的,自家的地,怕什么,只管盖,他要动粗,就用法律维权。我像找到了救星,下定决心于2012年把圈给盖成了。他们可不高兴了,故意把垃圾倒在我家屋门口,我多次要求他们不要再乱倒,他们依然充耳不闻,依然我行我素。到了今年正月15,我再次向他们提出要求,没想到他们竟然把垃圾倒在我家堂屋的大门坎上。更没想到的是刘云启竟然扬言:“尽管倒,尽管惹,打了她出了事我来出钱!”我要求村民组长刘永忠给我评理并劝导对方,可不知组长是出于惧怕得罪对方还是什么原因,借故没有来。我气不过,准备也倒一铲垃圾到他们的坝子里,这时,刘云启的老婆赵蓉夺过我手中的铁铲,并把地上的脏水给我浇了一身,我大大地打了个冷颤。我准备打110报警,刘云启扬言:“你报!你报我打死你!”我到村里找领导处理,村领导罗发昌说:“你们这样亲,过去点过来点有什么关系嘛,算宽慰点嘛。”就这样不了了之。正月16,我到派出所反映情况,派出所领导把驻村干部曾仕权介绍我认识,并让他给我们调解。正月17下午4点,曾组长到了。我向他详细说明了事情原委。曾组长这样说:“你自己的地,别人确实没有权利干涉。这样吧,我向他们说说,特别是刘云启,好歹他是领导,应该是明理人,让他劝劝他们一家,别再乱倒垃圾就行了。过些天我让罗发昌给你们这一大家做一下工作,让大家团结和睦。”我同意进屋了。曾组长马上发去刘云启家,刚巧罗发昌和徐兴强等村委领导都在他家。此时刘云启之母穆贵秀就跑出来谩骂,我气不过,就出来回应她了。这时刘永安和刘云杰骂着出来了。刘永安在我的右脸颊重重一耳光,打得我火星直冒,脸颊高高肿起。刘云杰说:“我也要打。”急忙从刘云启家跑出来的村委领导们拦也拦不住,就这样,刘云杰在我的左脸颊上重重的打了一耳光,我直感觉金星乱舞,天悬地转。摔倒在地,徐兴强摸出卫生纸,在我的耳朵上擦拭,这时,我才感觉到耳朵疼痛难当,卫生纸都被鲜血浸透了。我放声大哭,这时的刘云启更嚣张了:“你再哭,再哭我一脚踹死你。”好心的徐兴强一把把我给拉开了,隔刘云启远远的,没有让他踹到。我立马拨打110报了警。可是一直等到很晚,都没有看到派出所民警到我家勘现场。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拖着伤痛的身躯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出具委托书到公安局作了法医鉴定,结论为轻微伤。之后我又到中医院作了CT检查,确定没有大碍之后,我开了一些药之后回家了。药吃完之后,身体还有些不适,又到高坪卫生院检查。院方要求住院,可我家里再没别的人了,里里外外全是我,能不住院就不住吧,于是只开了一些止痛和消炎的药。之后,我多次到派出所要求处理,可他们均推脱说很忙。我无奈之下,于2月初9到公安局陈情。在公安局的催促之下,派出所才急急忙忙赶去处理。我以为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凶手只有刘永安在场,刘云杰居然不在。派出所民警对我大吼大叫,对刘永安老人家长老人家短的,可亲热啦。他们问我要医药费用发票,我说刚从公安局回来,没带在身上,他们要我第二天带上发票到派出所处理。我问对方要去不,民警说要。第二天,我到了派出所,可是没有看到对方,我问警官,他们为什么没到?没想到警官这样回答:“他们不来,我们能套他来吗?”我真是不明白了,堂堂人民警察,竟说出这种水平的话。我问警察凶手没来怎么办,他们要我把发票交给他们。我又问:交给他们然后怎么办,他们不语。我立马准备到公安局,他们拦我回去询问案情并录了音。但我还是想不通:明明说好要通知对方到的,为什么连派出所都要骗我。决定到公安局讨个说法。在公安局的再次催促下,派出所承诺:“下周二去处理。”可是时间到了,他们并没有去,我又问他们,他们暴跳如雷,:“诺大一个高坪乡,我们单为你一个服务吗?”我不明白,他们都为我服务了些什么?如果对我大吼大叫也算服务的话,这服务倒还真不少。我问他们什么时间跟我处理,他们说两个月零5天内不算超期。《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2个月零5天之说依据在哪?抱着疑问我再次到了公安局。我想公安局大概也烦了。再次催促他们处理,他们终于定在4月2日去处理,可这已经是30多天过去了。这就是我们高大坪乡的好民警!

凶手终于慌了,向我发出了求和信号。我家二哥,刘永安的二弟刘永权也打来了电话要求和谈。如果无理打我单单就这一次,原谅他们并非不可能。邻长里短嘛,正常。可问题是多年来,他们打了我好多次。其中有次刘永安把我的眼睛打出了血,两个多月才慢慢散去;有次穆贵秀用镰刀在我的背上砍了很深一个口子,好久才慢慢愈合;还有次刘云启把我的脸上打得红血飞天,村领导穆贵凡和谢忠德去处理,结果刘云启当着村领导的面把我家刘永兴打摔在门角落,两位领导叹了口气不声不响地离开了;有次刘云杰的老婆罗发蓉用石磨磨棍把我的鼻梁打成骨折,成了养老疾,现在都很明显。„„这叫我如何原谅他们?!

2002年我在自家的屋基上修房屋,刘永安、穆贵秀、罗发蓉无理取闹,不让我修,问他们为什么,他们说不出理由。后来工人师傅李廷林劝我们:“修房制屋图个平安,让他嘛。就这样,我和刘永兴把地基向内缩了两尺。”可就算是这样还是满足不了这群狼子野心的家伙,还是天天找我们吵。多少次从工人师傅手中夺取砖刀,多少次把辛辛苦苦垒好的墙给推倒!我们没法,请村委领导穆贵凡和村民组长刘永国来处理。貌似处理好了,可是隔一两天,他们还是把已垒好的墙推倒,还是夺师傅的砖刀!前后持续几个月,直到房屋造完。用他们的话说:“什么时候脑壳发热,想干涉就干涉。”刘永安不止一次扬言:他有3个儿,把我和刘永兴打死了,一个抵命,一个坐牢,都还有一个和我穿起草鞋陪脚色。这就是我们尊敬的高大坪派出所民警们口中亲爱的“老人家”!我不知这些人民的好公仆,看到我这血与泪的控诉,会不会脸红!良心会不会隐隐作痛!你们说这样的人我该不该原谅?!

我以为,我家受到对方多年欺压的血泪史,终于可以结束了。可以风风光光做人了。可是,我万万没想到!4月2日这天,龙源村委。万恶滔天的刘永安,仍然是我们尊敬的高大坪派出所民警口中的“老人家!”派出所居然在4月2日作出的《治安调解协议书》中和凶手统一口径:“刘云杰没打!刘永安用手掐的。把嘴巴掐伤了”,可我不理解的是他怎么把脸掐青的!掐嘴巴居然把两只耳朵掐得鲜血淋淋!奇怪的是法医鉴定书上嘴巴根本就没有伤。他们对此该作何解释?!就算如他们所说,刘永安打的,刘云杰没打,可是连最基本的凶手对受害者的赔礼道歉都没有,民警连对凶手的哪怕是思想教育都没有!我真不知我们平时所景仰的英雄民警们都是干什么吃的?!当然了,我还得好好感谢英雄的高坪民警们,因为你们不辞辛劳,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又来大大地为我“服务”了一回—--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可是我还是想不通,事发现场的见证人徐兴强、罗发昌怎么没有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事发当时韩德江还在江苏,他怎么能证明当时发生的一切,难不成他有千里眼吗?曾组长确实在场,后来我儿子曾两次和他通话并录了音,两次陈述前后矛盾:有次说看见刘永安反手打了一掌,刘云杰打没打没看清;有次说刘永安重重打了一巴掌。刘云杰也打了一下,至于刘云杰打得轻和重就不知道,他还说徐兴强现场拖开的,问徐兴强更清楚。我不知道他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想证明什么?你们不觉得这里面有猫腻吗?我是农民,愚笨是正常的,感谢你们的英明解释:“见证人我想写谁就写谁!”你们的英明之处倒还是很多的:我有票据的医药费用居然要我自行承担一部分;法医鉴定费用也要我个人全额承担!看来是我错了,凶手打我是合法的,应该的,要不然作什么解释?为了你们多次故意拖延不给处理迫使我多次到公安局陈情而无法出具发票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就更加只字未提,凭什么?诚如你们所说:“我泥巴都快到口皮了。”我尊敬的民警们,如果你们家白发苍苍的老母也如我这般,被人欺凌、毒打了大半辈子,在你们上班时来求你们主持公道,你们还会因为耽误你们聚精会神地看电视而对她大声呵斥,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吗?还会对穷凶极恶之徒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吗?人民尊敬你们,国家信耐你们,除暴安良,伸张正义是你们的正分,可你们都做了些什么呢?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吗?你们知不知道?就在你们昧良心的《治安调解协议书》把我气回家那天晚上,罗发蓉把我骂到12点!英明的派出所民警们,为什么在4月9日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你们不再说刘永安掐我,而变成打了一耳光呢?

我泪洒苍天!为维护我这个被人欺凌了大半辈子的可怜人的合法权益;为了让更多像我这样被无辜毒打的苦命农村妇女看到希望的曙光,学会用法律维权;也为了彰显国法威严,维护正常治安秩序,给目无法纪者以警示教育作用,倡导学法、守法、用法,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特向贵办公室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请查明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

(一)款、第

(三)款及第九条之规定,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仁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申请人:陈星群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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