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库管理制度
第一条 做好原料分类、分批次存放,库内物品堆放整洁有序,有标识
第二条 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库,做好原料出入库登记,做到数据准确,帐、物相符
第三条 做好仓库安全防护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四条 在入库前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五条 对入库原料核对、清点后,仓库管理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室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第六条 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a) 未经厂长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b) 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原料。
c) 与要求不符合的原料采购。
第七条 原料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 齐、三清、四号定位\"。
a) 二齐:原料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第八条 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原料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第九条 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 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发放原料,若领料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原料。
第十一条 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后出\"的原则。第十二条 领料人员所需原料无库存,仓库管理员应及时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采购人员及时采购。属自供的产品开具生产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送生产部安排生产.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原料,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第十四条 由于生产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原料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第十五条 不合格原料退库,仓库管理员根据\"不合格品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