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管理制度,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保持优质的服务质量,特制订此员工管理细则。
1.工作时间为(早)9:30—(午)14:00,(午)16:30—(晚)9:
00,值班人员到晚22:00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五分钟以上,罚款5元,迟到10分钟以上,罚款10元。
2.员工必须穿酒店统一服装,佩戴工牌,保持衣着干净、整洁,不
允许焗有色头发,女生以化淡妆为宜,不允许留长指甲,如有违反,罚款5元。
3.餐前检查卫生时间为,每天上午10:40、下午17:00,如发现不
合格,根据情节的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周一大扫除,如有不合格,每人每次罚款5元。
4.每天上午11:00站位,下午17:10站位,站位时不允许说话、
嬉笑、疯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元。
5.工作时间不允许打电话,吃东西,如有违反,罚款10元。
6.同事之间,要互相团结,不允许吵架,如有异议下班时再沟通,
决不允许在客人面前争吵,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
7.对领导要坚决服从,如有不同意见可下班后提出,如有顶撞领导
现象发生,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8.服务员要以热情、文明、礼貌的态度对待顾客,如被投诉,第一
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三次以上予以开除,并扣除当
月工资。
9.服务员要节约、爱护酒店用品,包括(水、电、餐巾纸、方便筷、
等小物品),如有浪费现象的发生,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工作
餐吃多少打多少,杜绝发生浪费现象,如果发现浪费,每次罚款
20元。
10.服务员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吃客人吃剩的东西,如被发现,每次罚
款20元。
11.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如有特殊情况须同领导打招呼,经同意
后方可离开,如有违反每次罚款20元。
12.如果因服务员点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客人退菜情况,所退菜品
由服务员按卖价自己买单,酒水若有落单者同样按卖价赔偿。
13.在酒店内住宿的员工每晚23:00之前必须归宿,不归宿者出现任
何意外酒店概不负责。
14.工作时间决不允许服务员之间分瓶盖,影响工作,如被发现没收
瓶盖,并罚款10元。
15.服务员请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资,请事假一天扣两天工资,旷工一
天扣三天工资,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超过三天,按自动离职处
理,并扣除当月工资。
传菜员
1.所有小料由传菜员统一配备,收回、保存,如因失职造成损失,
由传菜员负责按照卖价赔偿,并额外罚款10元。
2.时刻保持传菜口卫生,包括调料车的调料卫生,备足调料,如有
违反,每次罚款10元。
收银员
收银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落单,收银时出现错误,由收银员按损
失赔偿,并额外罚款10元。
以上所有员工如有辞职需提前15天交辞职报告,如有违反,扣除
当月工资。离职时必须把工装及酒店给配备的所有衣物返还酒店,如
有违反,扣除服装押金。
奖励制度
1.对酒店做出杰出贡献或对酒店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的员工,酒店将
给予一定的奖励。
2.受到客人口头表扬的,每次给服务员50元现金奖励。
3.受到客人书面表扬的,每次给予服务员100元现金奖励。
对于以上制度若有不服从者或拒绝签罚单者,予以双倍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