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征用占用管理办法及宅基地管理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据县镇有关文件的精神,严格管理土地,理顺土地出让程序,明确土地出让和租赁价格,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和条件,结合县城和我村的规划,推进县城和乔村建设快速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土地出让、租赁管理
需要占用本村土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首先到城建部门和镇政府办理选址意见书,经党支部、村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给居民组下达通知,由分管土地干部和包组干部、居民组长具体组织实施。
二、土地出让具体程序
1、首先经联户代表和本组的党员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青苗补偿、出让价格、付款方式)。
2、由联户代表召集户代表讨论,传达联户代表的会议精神,并且每户发放征求意见卡,由户代表亲自填写,同意或不同意。
3、由居民组长整理上报两委会
4、同意的户必须达到95%以上户,支村委对不同意的户要做好工作,查清原因,妥善解决,方可批准。
三、土地租赁具体程序
1、首先经联户代表和本组党员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2、由组长召集有地的户开会讨论,并发放征求意见卡,由有地户亲自填写同意或不同意。
3、由居民组长整理资料上报两委会审批。
四、出让租赁土地村委会按照每亩1500-2000元收取手续费、管理费;公益事业占地根据情况可少收、免收。
五、土地指导价格(不含青苗补偿和附着物补偿)
公益事业用地可适当降低价格,根据市场变化价格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六、宅基地管理
1、凡是农村居民一子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二子年满十八岁可另行申请一处宅基地;四世同堂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也可申请一处宅基地。
2、每季度的首月首日村两委班子专题研究村民的宅基地审批,统一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3、各居民组因公益事业资金短缺等因素,确实需要出让闲散宅基地的,必须上报两委会,按照土地出让管理程序进行。
4、本村村民私自买卖、出租宅基地的,再不予审批。
七、奖惩办法
村组所有干部都要带头遵纪守法,节约土地,成绩突出者,年底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私自乱批乱占,将给予党纪政纪和停职处分,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乔村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