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申报材料
凡征占用林地,要准备好以下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省、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用地单位各一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使用林地申请报告(用地单位以红头文件形式向区林业局提出用地申请,包括项目概况、座落、用途、林地面积等)
2.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县级信息登记表(区林业局)
3.使用林地申请表(用地单位填写并盖章)
4.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及查验报告(区林业局)
5.使用林地现场核实报告(2-10公顷市林业局,10公顷以上省林业厅)
6.建设项目立项及批准文件(原件)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
8.林地权属证明(区人民政府)
9.林地补偿协议(用地单位与被征占用林地单位签订)及村(居)委会有关征地的村(居)民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原件)
10.建设单位法人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带原件核实后复印)
11.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
12.森林资源调查报告(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
1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及勘测定界图(原件)
14.属征占用重点公益林地的,附《征占用重点公益林林地和替补情况登记表》(不装订)
《占用征收征用林地申报材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