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概况
民政工作概抬为“三个一部份”即:社会保障的一部份,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部份,行政管理的一部份。
一、社会保障工作
1、救灾救助工作:①查灾核灾报灾,指导灾区开展生产生活自救,管理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账灾捐赠。②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防灾宣传演练活动。
2、社会救助工作:①负责城乡医疗救助金的审核发放。②城乡低保金的审核审批发放。③城乡困难群众临时困难救助。④指导农村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
3、优抚安置:①负责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54年前入伍)、两参人员(参战参核)、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企业老复员军人、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三属(因战、因公、因病),满60岁义务兵回乡、现役军人等的优待、抚恤、定补金的审核审批发放工作。②负责行政单位人员(公务员)的烈士,伤残的审核报批工作。③退伍安置工作。
二、基层政权建设
1、负责村(居)换届选举。
2、指导城乡村(居)和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三、行政管理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2、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民办非企业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其违法行为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审核审批工作。
5、主管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承担全县行政区域调查审核报批、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
6、县级边界线的管理、边界纠纷调处,信息通报等长效机制。
7、殡葬工作。
《民政工作概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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