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公司整体营运效率,同时能使公司职员的工资核算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总经理外的全体职员。
二公司实行点名答到考勤办法,每日各部门主管人员负责本部门职员的签到考勤,对每日迟到职员进行登记,同时月底进行统计汇总,上报总经理以及公司财务。
三各部门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客服部上午8:00 ---11:30下午12:---6:00
财务部上午8:00----11:30下午根据业务部具体工作进程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操作部上午7:20分到岗后根据当日进出港快件车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业务部上午7:20分到岗后根据当日业务情况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综合部上午7:20分到岗后根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四各部门职员到岗后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规定,点名后不得无故离岗、串岗,如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5分钟以上必须报请部门主管人员批准。
五公司除总经理外各部门管理人员在早上的进港件以及晚间的出港件操作时间内,全部在操作场地协助。等操作完毕后回办公室办公。
六处罚细则:
迟到3---10分钟罚款10元
迟到10--30分钟罚款2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罚
迟到6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罚
旷工一天罚款200元 旷工2次在罚款的基础上由公司向其提出严重警告。 旷工3次予以开除 点名后发现各岗位人员串岗离岗的罚款20元一次。
各类行政罚款须有主管人员书面出具,并将罚款事由以及当事职员姓名、金额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将各类数据汇报至财务处。
七请假规定:
事假:需提前3天向主管人员事假申请,当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全年不得超过12天,
事假不带薪。
病假: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条或者门诊病例,非住院普通伤病假当月不得超过4
天,全年不得超过12天。病假发放当日薪水50%。
职员请假必须以书面请假条形式向部门主管申请,在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主管人员在批准后将请假人员的姓名、假期进行登记并将数据汇报至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