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审批制度
一、总 则
1、为加强公司费用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费用支出报销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提高管理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2、本规定适用于包括董事长在内的集团总部所有员工。
二、审批流程
1、费用审批程序
报销费用时,应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按下列程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1)预算内日常费用报销流程(公司制度范围内的日常费用) 报销人员→财务审核→总经办→董事长→财务报销
(2)预算外费用报销流程(公司对外的付款及制度外的费用) 报销人员→部门总监→财务审核→总经办→董事长→财务报销
2、借款审批流程
借款时,应按规定填写《费用申请单》,按下列程序审批: 借款人员→部门总监→总经办→董事长→财务审核
财务审核通过后,应按规定填写《借支单》并附《费用申请单》,按下列程序审批后,财务办理出款流程:
借款人员→财务审核→总经办→董事长→财务出款
三、管理办法
(一)单据的使用
1、《借款单》仅限于公司员工因公需要临时借支的款项,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日常费用。
2、《费用申请单》用于日常费用申请。
3、《费用报销单》用于日常费用报销。
(二)财务审核重点
费用报销凭证:取得的票据是否合法、合规;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报销金额是否正确;填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为董事长批准后款项。
(三)原始单据管理。
内部使用的收据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原始收据,并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四)其他规定
1、对取得的报销凭据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最长时间不得超过45天(以票面记载的开票日期为起始日),超过者按票面金额每日计收1%且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2、报销时按一次事项一次报销的原则办理,并将有关票据分为:餐费、油费、交通费、办公费等,分别粘贴并算出数据。正确填写有关单据后予以报销。未按规定填写、粘贴票据,财务管理部有权退回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