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管局对中介行业检查通知
检查内容:
1、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2、从业人员是否为注册有效期内的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是否建立实名登记和工作卡制度,挂牌上岗。
3、是否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4、是否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5、是否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6、是否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7、是否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8、是否有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强制性标准或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的行为。
9、是否有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行为。
10、是否有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行为。
11、是否有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12、是否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不履行必要告知义务。
13、是否建立业务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业务情况,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14、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是否由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并加盖房地产经纪机构印章;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 的是否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上签字。
15、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举报电话等内容。
16、是否有不实行明码标价、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行为。
17、是否有无证售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规避限购政策、违法返本销售和售后包租等行为。
即日起对各营业部要求如下:
1、各营业部对待客户或是检查的人员一律微笑服务,笑在脸上,服务到位!充分体现国大人的精神风貌
2、各营业部卫生标准要高,整洁、干净、舒适
3、推荐房源一律是限时和有产权房源,无产权和不能交易的房产均不能向市民销售,不能私自让任何客户直接查阅公司房源系统(营业经理负责)。
4、“我门店的资质已备案,备案资料已经提交到房管部门”,如有检查人员问到请照上述回答。
5、检查完毕后均要求门店负责人签字确认,大家仔细查看内容后签字即可。
6、各营业部经理明天晨会时务必传达给每位员工,营业部按要求规范到位 后,营业部经理于10
点前腾讯通报给运营部宗广余处“我店已全部传达到位,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
7、各店在遇到检查出现特殊情况时请及时与区长和运营部宗广余联系。
国大运营部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