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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吴政发52号

发布时间:2020-03-04 02:35: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江吴政发[2007]52号

关于实施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关爱工程”的工作意见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根据扬州市综治委、江都市综治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实施旨在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关爱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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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平安吴桥”建设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动员各方力量,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载体,实行重点预防,关心爱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努力从源头上做好易违法犯罪青少年群体预防工作,为“强镇、强村、全面小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实现村(社区)和学校青少年零犯罪为目标,以问题学生、家庭特困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未成年子女、家庭监护履行不到位的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及罪错青少年等为重点关爱群体,坚持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通过开展“一对一”结对关爱活动,及时掌握重点关爱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交往关系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个体预防工作,综合运用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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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帮教和优化社会环境等多种手段,把违法犯罪倾向和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力争年内全镇有80%的村(社区)、95%的学校实现青少年及在校学生零犯罪目标,再经过2-3年的努力,力争全市有90%的村(社区)、98%的学校实现青少年及在校学生零犯罪目标。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依托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针对家庭、社会教育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青少年心理特点,以青少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衔接和整合,帮助青少年提高素质,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2、完善社区、学校服务内容。切实解决青少年成长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到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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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心理上辅导,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权益上维护。同时,大力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文体活动,陶冶青少年情操,帮助他们树立奋发向上的信心,不断提高其适应社会的能力。

3、做好重点关爱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社区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确定重点关爱对象,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组织学校、社区、关工委及党政领导干部,采取跟踪帮教、专人联系等措施,实施“一对一”关爱行动。

4、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针对非法网吧、不良网络信息和游戏软件、淫秽色情出版物、“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校园及周边环境混乱等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力度,制定有效措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在认真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和监督员,建立预警和快速处理机制,把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不良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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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把“关爱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体系,制定相应措施,从各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村(社区)、有关单位综治办可从本地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实施“关爱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关爱工程”的领导和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 “关爱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全面工作,建立工作网络,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等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各类学校实施“关爱工程”。学校要建立健全对问题学生的教育、转化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校长、教师、学校政教处、保卫部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学生家长要各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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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互相配合,营造有利于转化的氛围,确保“关爱工程”不留死角。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校心理教育咨询室,设立校长信箱、班主任信箱、心理咨询信箱等,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有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摸清在校生辍学、流失的情况及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帮助他们回到学校继续学习。各村(社区)是对社会青少年实施“关爱工程”的责任主体。要明确镇、村(社区)干部对重点关爱对象进行结对帮助、教育和管理。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辖区社会青少年的“关爱”活动,达到工作对象清、家庭情况清、个体特点清,做到对重点关爱对象实行“一人一档一卡”,明确专人联系,落实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要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关爱对象。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落实与基层挂钩联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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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职能科(室)和专门人员,加强对基层的指导,与基层共同研究落实“关爱”措施,支持基层实施“关爱工程”。同时,要把实施“关爱工程”与开展“走门串户、联系群众”活动相结合,动员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关爱工程”活动。

3、夯实基础。要以各村(社区)和学校为重心,抓好基层“关爱工程”的机构、队伍、阵地和载体建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建立“关爱工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做到互通信息、合理分工、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要壮大基层队伍,通过动员和组织专兼职社工、社区民警、司法干部、教师、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等,建立起专兼职结合的社区青少年工作队伍,并加强培训、管理,切实解决“关爱工程”在基层“有人管、有人干”的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专职社工队伍,建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形成对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和犯罪预防的骨干力量。要强化阵地建设,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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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要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栏等各种文化、教育设施,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活动。共青团、妇联、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加强社区青少年维权和法制教育等基地建设,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供工作依托。要丰富载体,以平安建设为龙头,深化“平安学校”、“平安家庭”、“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创建活动,提高工作实效。

4、健全机制。一要建立联动机制。各村(社区)、学校“关爱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成员会议,沟通情况,研究工作,明确各自的任务。公安、工商、文化、广电、电信等部门要针对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问题,加大专项治理整顿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公安、司法要加强与各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的信息沟通,提出指导性意见,共同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和错罪青少年的帮教、矫治工作。工商、劳动保障、税务等部门和职业教育机构要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对闲散青少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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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咨询、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自谋就业的扶持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困青少年及其家庭的救助工作,做好流浪未成年人的工作。妇联要推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区预防的有机结合。二要建立督导机制。镇综治委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每年办几件实事。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评议。三要建立保障机制。要从机构、人员、政策、经费等方面大力给予支持,明确“关爱工程”专项经费。要开辟多种渠道,动员社会力量,争取更广泛的物质支持。有条件的,可设立“关爱工程”基金,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支持。四要建立奖惩机制。把党政领导干部抓“关爱工程”的实绩列为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镇、村两级综治办把“关爱工程”纳入综合治理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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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建设考评内容,划出专项分值,加大考核力度。镇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严重的地方、部门及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学校实施“关爱工程”实绩作为考核学校和教师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要加强责任查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导致社会青少年和在校学生中出现严重犯罪的地方、单位,要实施“一票否决”,并视情查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实施“关爱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吴桥镇人民政府 2007年9月12日 附件:

1、各学校关爱对象汇总表

2、“关爱工程”个案工作资料表

3、“关爱工程”个案工作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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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吴政发52号

江吴委发52号

江府办发〔〕52号

谷政发〔〕52号关于职业健康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泉教科研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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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52号

003吴文化考察报告孙井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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