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教科研【2010】52号
关于开展泉州市幼儿园区域活动教玩具制作评比活动
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各市直幼儿园:
为了推进我市幼儿园区域活动的有效开展,丰富区域活动的玩具材料,经研究,决定开展泉州市幼儿园区域活动教玩具制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幼儿园区域活动教玩具
二、评选办法:各县(市、区)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推荐5件(市直幼儿园各2件)区域活动教玩具作品参加市级评比。
三、作品要求:
1、目标明确,能体现多元化、层次化。
2、材料的利用能充分考虑安全性、实用性。
3、构思与制作巧妙,便于幼儿操作。
4、具有创新性、有较强的推广价值。
5、每件作品需附加一份说明(材料及制作方法、适用年龄班、预定目标、玩法)。
四、各县(市、区)、市直幼儿园于2010年5月21日上午8:30前把作品送到南安市国专幼儿园参加现场评比,逾期视为弃权。
《泉教科研5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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