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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0-03-02 20:48: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行政事业单位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

导语:事业单位,一般指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与价值不直接表现或主要不表现为可以估量的物质形态或货币形态。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是国家机构的分支。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昆财会〔2017〕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我校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我校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拓东一小应当于2016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拓东一小应当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拓东一小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应当在我校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我校应当于2016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拓东一小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优化行政职权,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现行政职权全省基本统

一、同级基本一致,推动行政权力阳光公正廉洁运行。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强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实施主体。各级行政职权主要实施机关是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责任主体。省政府批复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职权的垂直管理部门等,也应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三)清理优化行政职权。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本级行政权力主体确认工作。在已有的八类行政职权分类中增加行政奖励和行政检查职权类别,省、市、县三级部门按照规定自行对行政职权再次全面清理、汇总,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在此基础上,省政务服务管理办会同省委编办、省法制办等部门按照统一的审查标准,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形成全省基本统一的权力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大厅、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在审查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学者、法律顾问团和社会公众意见。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职权,应及时取消;对可下放给下级政府和部门的,应及时下放并做好承接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定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调整对象消失、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应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行政职权取消下放后,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禁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变相列入其他行政职权类别,未纳入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不得行使。

(四)优化完善权力运行流程。省直各部门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制定和优化本级行政职权运行基本流程图,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科学合理设置廉政风险防控点及监察点,提高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省直各部门要负责指导和督促下级对口部门优化完善行政职权运行基本流程图,并参照省本级流程图进行统一规范。

(五)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权力清单公布后,省直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行政职权的取消、调整或增加,由省直部门按程序送省政务服务管理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调整后的行政职权要按照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权力运行同步公开。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将本部门除保密事项外所有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纳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并按照要求同步公布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编码、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监督方式及办理进度等,加大行政职权运行公开透明力度。升级改造电子政务大厅,实现信息查询、行政职权运行信息公开、申请服务等功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应能通过电子政务大厅全程网上办理,实现电子政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步联网运行。

(七)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部门业务系统应与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对接整合,加快形成省、市、县三级政府和各部门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的平台系统。健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分层分级监督机制,拓展完善统计分析、投诉处理等功能,实现对权力行使的全程监控、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建立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报告和行政效能通报制度,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八)加快建立责任清单制度。要把建立责任清单作为一项重要改革内容,在清理优化行政职权的同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与权力清单一并推进。省直各部门在权力清单基础上结合职能职责“三定”方案,在2015年9月底前提出本部门责任清单,省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实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好牵头责任,指导本级部门制定完善行政职权运行基本流程图,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督促各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加强对下级政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省直各部门要积极向国家部委汇报工作,争取支持,主动接受指导,同时要加大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力度,确保我省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顺利实施。

(十)坚持问题导向。要把有利于群众办事作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抓好清权、减权、制权、行权、晒权等主要环节,把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职权放在优先位置,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公众切身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

(十一)坚持实事求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要立足于法治建设实际,渐进有序、积极稳慎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既要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防止乱作为,也要积极主动履行职责,避免不作为。对关系人民生产生活、社会发展稳定的事务,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履行职责。

(十二)统筹协调推进。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编制、法制、监察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和时间节点,制定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

深化县级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防控权力运行机制(新)

权力运行机制与社会进步关系

权力运行机制内控制度(整理)

构建阳光运行机制(优秀)

应用信息技术建立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对完善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考

事业单位权力运行机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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