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职业道德

发布时间:2020-03-03 07:15:1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第一章 职业道德

第一节职业道德概述

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一、职业道德的内涵和特征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以其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心理意识、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人们在从事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

职业道德有三方面的特征:一是范围上的有限性。任何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都不是普遍的,而是特定的、有限的。但某一特定行业的职业道德也只适用于专门从事本职业的人。二是内容上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由于职业分工有其相对的稳定性,与其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也就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是形式上的多样性。职业道德的形式,因行业而异。一般来说,有多少种不同的行业,就有多少种不同的职业道德。

二、职业道德与企业的关系

职业道德不仅对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而且与企业的兴旺发达甚至生死存亡也密切相关。职工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有利于协调职工之间、员工与领导之间、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而且有利于企业的科技创新,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职业道德与企业凝聚力

1.职业道德是协调职工同事关系的法宝

2.职业道德有利于协调职工与领导之间的关系

3.职业道德有利于协调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三)职业道德与企业竞争力

1.职业道德有利于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2.职业道德可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

3.职业道德可以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4.职业道德有利于企业摆脱困难,实现企业阶段性的发展目标

5.职业道德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创造企业著名品牌

第二节烟草行业职业道德

现阶段烟草行业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是: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遵纪守法,维护专卖;诚实守信,克己奉公。

一、烟草行业文化建设

(一)行业共同价值观

行业共同价值观是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

(二)行业愿景

行业愿景是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

(三)行业使命

行业使命是报效国家、回报社会、成就员工。

(四)行业精神

行业精神是宽容开放、改革创新、敬业奉献、自律自强。

(五)行业行为信条

行业行为信条是潜心做事、低调做人。

(六)行业行为准则

行业行为准则是讲责任、讲诚信、讲效率、讲奉献。

二、烟草行业共同价值观

“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是指:在国家烟草专卖体制下,烟草行业从上到下、从机关到基层、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员工、从工业到商业、从烟草企业自身到烟草零售商,都要以“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作为评判是非曲直、好坏优劣、利弊得失的尺度,都要以此端正思想认识、规范自身行动。

(一)“两个至上”共同价值观的重要意义

1.“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是烟草专卖制度的立法宗旨的核心体现

2.“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是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

3.“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4.“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是企业发展的动力源

烟草专卖法律体系

(一)烟草专卖法的含义

烟草专卖法有广、狭义之分,广义的烟草专卖法指调整烟草专卖法律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狭义的烟草专卖法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烟草专卖法》。

(二)烟草专卖法律体系

随着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出台,构成了以一法一条例三个令和司法解释为核心的较为完整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已经成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日常执法的基本依据。

1.烟草专卖法

烟草专卖法是指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共有八章四十六条,分别是总则、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烟草制品的生产、烟草制品的销售和运输、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2.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法条例是指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对《烟草专卖法》进行具体化,便于操作。《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共有十章七十条,分别是总则、烟草专卖许可证、烟叶的种植、收购和调拨、烟草制品的生产、烟草制品的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运输、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3发改委51号令、经贸委31号令和工信部12号令

发改委51号令是指2007年2月5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公布,自2007年3月7日起施行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第51号令)。51号令共有七章六十六条,分别是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批与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使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以及附则。

经贸委31号令是指2002年6月4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经贸委第31号令)。31号令共六章三十六条,分别是总则、烟草专卖品的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监督管理、罚则以及附则。

工信部12号令是指2010年1月21日经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自2010年

5月1日起施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信部第12号令)。12号令共九章七十六条,分别是总则、管辖、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执法监督、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其中,一般程序下设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和决定三节。

第二节烟草专卖许可证规定

《烟草专卖法》共有八章四十六条,在总则第三条中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为加强烟草专卖品生产、销售、进出口的专卖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自 1983年起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对从事与烟草有关的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公民颁发许可证。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概述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种类

在《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四类:(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2)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3)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一)证明力

(二)确定力

(三)约束力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核发原则

按照《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实行烟草专卖制度的实际做法,核发烟草专卖许可证必须遵循四项原则:

(一)法定原则

(二)属地原则

(三)先申请原则

(四)分级核发原则

(1)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般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但是凡跨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烟叶调拨业务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4)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四、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种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个人进行检查。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者书面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2.名称或者字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重要事项,是否与烟草专卖许可证登记事项相符合;

3.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延续等手续的执行和办理情况;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