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1 20:01:5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博乐市交通局党风廉政建设

实施方案

博乐市交通局

二〇一〇年博乐市交通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责任目标,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业务工作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1、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单位和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具体责任,并组织实施。

3、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意识。

5、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落实。

6、履行监督职责,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和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一至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确定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三、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有效治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清除腐败现象。

四、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经常教育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六、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每年向市党委、市纪委写出工作总结,涉及重大问题的,及时报告。

博乐市交通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博乐市交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公路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自治州交通局《博州交通系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博乐市市委、市政府《博乐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关于廉政建设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依据交通厅《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使公路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经营行为基本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建立起公路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

三、工作重点

围绕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房建绿化附属工程以及施工资质租借、资金存储等环节,坚决纠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及有关中介组织、社团组织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四、实施步骤

按照自治州交通局和博乐市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下旬)。召开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完成工作部署,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2010年5月至11月)。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自身所管参建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

1、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手段,掌握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

2、查找突出问题。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深入查找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检查经营理念是否正确;经营活动是否规范;内部机制是否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

3、落实整改措施。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认真分析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对照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切实加以整改。

4、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派出人员现场督促解决。

5、及时处理问题。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根据事实、情节和后果,以及认识态度不同,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6、严肃查处案件。建立与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等部门之间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行为,鼓励单位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主动举报投诉。正确运用法律和政策,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商业贿赂问题,及时予以查处。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2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1、完善规章制度。围绕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准入、退出,企业资质管理,企业诚信体系,工程建设关键环节,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方面,对在专项治理中反映出来的制度性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信用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档案。

2、深化体制改革。开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和代建制试点工作。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加强对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评标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公路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转变职能,规范行为;加强行业社团管理,完善行规、行约以及行业标准,充分发挥社团对企业会员的作用。

3、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项目预决算等重点环节和项目管理、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监管;健全内控机制,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公路部门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切实加强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交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班子。

2、开展三项教育。一是开展正面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切实加强以诚信为本的正面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纠正错误经营观念,形成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良好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和抵制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二是开展制度教育。在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加强对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工程建设领域人员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当前全国已经查处并曝光了的商业贿赂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增强威慑力。

3、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建立督查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业务管辖范围内经营组织的引导和约束,加大对不当竞争、限制竞争、非法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监管实效。三是要建立保障机制。在市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合力。

4、深入开展调研。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针对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在政策、规章制度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建立信息专报和通报制度,定期报告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博乐市交通局开展治理工程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州交通局《博州交通系统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博乐市市委、市政府《博乐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推动治理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全市公路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严格自律的深刻教育;促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其他工作相结合。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等主要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10年5月开始,至11月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5月上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单位及参与所管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认真学自治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系统、本单位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从5月初开始,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摸清参与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从5月12日到10月底,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参与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事业单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专题上报。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企事业单位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确定的问题清单,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做到“四查四对照”。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查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融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分包、项目变更、材料设备购销、质量监督、计量支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房建绿化附属工程、施工资质租借、资金存储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重点查找有无下列行为:

1、业主或业主代理要查找在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勘测设计单位要查找在招投标、勘测设计、变更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施工单位要查找在租借资质、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施工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行贿和受贿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监理单位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5、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动、资质评审等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认真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臵,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直接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二)加强对自查自纠的督促检查。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或部门,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三)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联系,理顺工作关系;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建立信息专报、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

(四)建立工作联系点。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选择一些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通过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帮助联系点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使联系点成为自查自纠工作的示范点。通过对联系点的个案剖析,对自查自纠工作的过程进行探索,总结提炼出工作规律和有效做法,研究提出具有普遍指导意见的解决办法,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自查自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