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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2020-03-03 12:36:4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津治市办通„2011‟20号

关于下发《201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检查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2011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201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要求,治市办制定了《201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季静 韩玲 联系电话:23082315

附件1:201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区县)

2:201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标准(部委)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1 附件1:

201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检查考核标准(区县)

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情况(30分)

1.各区县向本地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2.各区县召开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安排本地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各区县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4.制定本地区“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并报治市办备案。

5.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各区县评选出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以区(县)委、区(县)政府的名义表彰。

6.9月底前组织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出席。

7.及时调整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职责,区(县)党委书记任组长,并报治市办备案。

8.建立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办公室下设成员单位。

2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20分)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1.局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举办2次以上(含2次)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

2.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举办4次以上(含4次)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

3.有人事任免权的国家机关在领导干部任职前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

1.通过培训、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等内容。

2.结合实际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有重点地开展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与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有安排部署,有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简报,并提供活动照片。

(2)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有安排部署;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开展专项活动的总结、

3 简报,并提供活动照片。

3.开展本年度“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及时下发通知,进行安排部署。

(2)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3)及时报送活动总结、简报,并提供活动照片。

(三)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情况

1.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法律六进”工作制度。 2.确定“法律六进”责任单位,落实“法律六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15分)

结合“六五”普法启动,全面部署法治创建工作。

(一)法治区县创建活动情况 1.继续深化法治区县创建活动。

及时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已经开展创建的区县要总结创建经验,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尚未开展创建的区县要全面启动创建活动,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意见。

2.建立法治区县创建考评体系,分解目标任务,确定责任单位。

(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情况

1.继续开展天津市“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4 (1)及时安排部署,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开展创建工作,并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2.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及时安排部署,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开展创建工作,并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载体和形式情况(15分)

(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天津”短语和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情况。

(1)及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征集工作。 (2)按时完成评选和报送工作。

2.最受市民欢迎的普法依法治理项目评选活动情况。 在本地区内开展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工作情况上报治市办。

(二)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情况 1.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 (1)统一播放治市办下发的普法短剧光盘。

(2)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

2.积极参加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 (1)及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评选工作。

(2)按时完成评选及报送工作,报送作品不少于2件。

(三)报送信息、理论文章、典型经验、典型人物事迹情况 1.向《天津依法治市简报》和《天津人与法》杂志等报送信

5 息不少于12篇。

2.向《天津依法治市简报》和《天津人与法》杂志等报送理论文章、典型经验、典型人物事迹等不少于3篇。

(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情况 1.今年建立1-2个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2.利用基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并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五)普法依法治理档案资料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普治档案资料并规范存档,有完备的电子档案。

(六)普法教材征订、普法宣传材料备案情况

1.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等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和2011年法制宣传资料、挂图等的征订发行工作。

及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征订发行工作。处级领导干部征订教材达到100%。其他重点对象按比例进行。

2.本地区编印的“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及时报治市办备案。

五、保障机制(20分)

(一)制度保障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地区党政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在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分值中占一定比例。

6 2.有完备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信息报告反馈、重大活动报备等制度,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3.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二)经费保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逐步增加。

(三)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情况 1.加强专职普法队伍建设。

(1)按要求参加天津市“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2)组织开展本地区骨干培训活动,并提供活动照片和相关文字材料。

2.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

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 3.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

利用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多种法制宣传活动,并提供活动照片和相关文字材料。

(四)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情况

1.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建立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7 附件2:

2011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检查考核标准(部委)

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情况(30分)

1.各部委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安排本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各部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3.制定本部委“六五”普法《规划》,并报治市办备案。 4.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各部委评选出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以系统党委的名义表彰。

5.9月底前组织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部委主要领导出席。

6.及时调整普治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职责,党委书记任组长,并报治市办备案。

7.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成员联系点,办公室下设成员单位。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20分)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1.局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举办2次以上(含2次)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

8 2.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举办4次以上(含4次)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

3.有人事任免权的国家机关在领导干部任职前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考试。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情况

1.通过培训、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等内容。

2.结合实际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有重点地开展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与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有安排部署,有开展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总结、简报,并提供活动照片。

(2)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有安排部署;利用各种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开展专项活动的总结、简报,并提供活动照片。

3.开展本年度“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及时下发通知,进行安排部署。

(2)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

9 动。

(3)及时报送活动总结、简报,并提供活动照片。

(三)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情况

1.结合本系统实际,建立“法律六进”工作制度。 2.确定“法律六进”责任单位,落实“法律六进”各项工作任务。

三、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15分)

结合“六五”普法启动,全面部署法治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1.及时安排部署,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开展创建工作,并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载体和形式情况(15分)

(一)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天津”短语和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情况。

(1)及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征集工作。 (2)按时完成评选和报送工作。

2.最受市民欢迎的普法依法治理项目评选活动情况。 在本系统内开展评选活动,并将评选工作情况上报治市办。

(二)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情况 1.利用多种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 (1)统一播放治市办下发的普法短剧光盘。

10 (2)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

2.积极参加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 (1)及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评选工作。

(2)按时完成评选及报送工作,报送作品不限数量,报送即得分。

(三)报送信息、理论文章、典型经验、典型人物事迹情况 1.向《天津依法治市简报》和《天津人与法》杂志等报送信息不少于12篇。

2.向《天津依法治市简报》和《天津人与法》杂志等报送理论文章、典型经验、典型人物事迹等不少于3篇。

(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情况 1.今年建立1-2个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2.利用基地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并提供相关文字材料。

(五)普法依法治理档案资料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普治档案资料并规范存档,有条件的部委要建立电子档案。

(六)普法教材征订、普法宣传材料备案情况

1.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等全国“六五”普法统编教材和2011年法制宣传资料、挂图等的征订发行工作。

及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征订发行工作。处级领导干部征订教材达到100%。其他重点对象按比例进行。

11 2.本系统编印的“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及时报治市办备案。

五、保障机制(20分)

(一)制度保障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系统党政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在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分值中占一定比例。

2.有完备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信息报告反馈、重大活动报备等制度,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3.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二)经费保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而逐步增加。

(三)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情况 1.加强专职普法队伍建设。

(1)按要求参加天津市“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2)组织开展本系统骨干培训活动,并提供活动照片和相关文字材料。

2.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

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 3.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

利用法制宣传志愿者开展多种法制宣传活动,并提供活动照片和相关文字材料。

12

(四)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情况

1.建立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建立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

13

市局考核汇报

考核市局总结

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

地市局绩效管理考核(材料)

设备管理考核标准

生产考核标准

英语教学考核标准

手术室考核标准

市局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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