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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2:20: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曲 塘 镇 中 心 小 学 各 项 内 控 制 度 汇 编

1. 2. 3. 4. 5. 6. 7. 8.

学校集体议事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物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 教师职称聘任制度

招生管理和学籍审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 海安县曲塘镇中心小学内控机制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通过清理职权、优化流程、预防风险,努力形成制度确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实时监控的学校权力运行机制,为深入实施科研兴教战略,大力推进研究性教学,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自我检视、主动防控、持续改进的廉政建设内生机制,最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目的。

2.具体目标

(1)达到“六个到位”:行政职权清理到位;风险源(点)查找到位;防范措施制定到位;防范责任落实到位;内控长效机制建立到位;行政效能提高到位。

(2)形成六种内控机制:目标控制(干部队伍不出事,违纪违法案件零发生);横向控制(形成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约束有力的岗位责任体系,对热点岗位和重要权力进行适度分解与制衡);纵向控制(形成内部垂直监控体系);流程控制(权力运行环节之间形成制约关系,对权力运行的高风险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形成有监控力的制度体系);预警控制(定期进行警示教育,对行政风险进行事前预警);审计控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建立内控机构,深入宣传发动。

1.建立内控机构。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2.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以“每个党员干部都理解内控、熟悉内控、参与内控”为目标,深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3.制订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制订时认真吸纳“建言献策”活动中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方案制订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方案。

(二)清理行政职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1.清理行政职权,编制职权清单。

根据学校实际,行政职权清理的范围包括:(1)各项内部管理权,包括组织人事管理(干部选任、新教师招聘、教师调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资产管理(物品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重要决策(政策制定、项目立项、资产处置、评估确认、行政奖惩等);(2)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权和内部事务管理权。 2.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健全组织规则和程序制度。要以“合乎法度、简单明了、方便群众、便于监督”为基本原则,优化权力运行路径,提升内控效率。保证环节之间、人员之间互相制衡,让决策权、执法权和管理权处于缜密的内部制约与监控之下。

(三)坚持上下联动,排查行政风险

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排查的具体要求:

1.逐岗位逐环节排查。要将风险排查工作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岗位的每项权力、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拓展排查广度和深度,尽可能把隐患和问题想得严重一些,力求风险源(点)查找全面、细致、准确一些。在普遍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岗位、重要权力项目、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

2.明确查找办法。将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和民主评等方式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参与查找风险,人人查出风险,人人制定防范措施。

具体来说,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将目前已经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环节作为风险点查找出来;二是将目前虽未发生案件,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环节作为风险点查找出来;三是将有发案风险,目前其他地区、其他单位已采取措施预防的环节作为风险点查找出来。

3.规范查找步骤。风险点的排查,要按照“每位干部和教职工自查→县局和学校的科室负责人带领全体人员集中讨论→科室负责人初审→单位内控委员会二审→听取民主管理委员会意见→单位领导组集体终审确认”六个步骤进行,做到步骤齐全、层层把关、确保质量。

4.突出查找重点。重点排查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和人际交往风险等“五类风险”。

(1)思想道德风险。查找是否无视纪律制度规定,不断发生“小过错”; 是否滥用裁量空间,经常做出有悖常理的决定;是否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个人分管、经办的重要公务和业务;是否经常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施加影响;是否以沉默的方式容忍违纪违法行为,或对可疑的现象没有应有的反应;是否经常出入高档娱乐消费或不健康活动场所,生活行为不检点,群众或家庭成员有反映等。

(2)制度机制风险。结合管理权限,查找本科室的内控制度是否具体、管用,是否覆盖各项公务或业务活动和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特别要排查那些不受关注且无制度约束的风险源(点),确保涉及职权、利益的“关键节点”均能得到有效的制度规范和约束。

(3)岗位职责风险。结合岗位职责要求,重点排查在集体决策行为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

(4)业务操作风险。结合业务工作特点,查找各类业务流程运行过程中易发的违纪违法行为。

(5)人际交往风险。结合自身职权,查找有无与服务对象交往过密,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和其他消费方面的风险源。

5.建立廉政风险源(点)“信息库”。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要认真分析、评估,按照风险发生机率高低和危害损失程度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按照“内容全面、描述清楚、语言简洁”的要求,采取图表方式,对风险点逐一登记,归类汇总,一一列举出问题类型、表现形式、形成原因、风险等级以及牵涉到的岗位和人员,建立风险台账,形成本单位的风险“信息库”。

(四)制定防范措施,清理整合制度。

1.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查找出的每个风险源(点),深入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按照“有风险点必有防范措施”的要求,逐一制定具体有效的防范措施。

2.完善规章制度。对原有制度进行清理、整合,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创造性地修订和补充,重构单位权力内控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内控制度汇编成册,形成制度体系。

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人事调配、资金使用和物品管理等方面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用完备的内控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

3.持续更新内控机制。

(五)抓好检查评估,务求内控实效

1.正常开展自查自纠。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督促被检查对象整改。2.定期接受专项考评。3.认真执行问责制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2.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要按照县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周密安排各阶段的工作,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学习借鉴,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积累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典型经验,形成学校内控机制的特色。

曲塘镇中心小学学校集体议事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现对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决议、决定,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维护、遵守并模范执行班子决议。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分析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学校的执行情况。

2.审定学校工作的长远规划、办学模式、重大建设项目、教改方案,机构改革方案。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人事任免,审议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审议违纪行为处分意见。

4.教师、部门主任、年级组长的绩效考核。对授予荣誉、晋级、年度考核优秀,各种先进评选进行审定。

5.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较大数额经费开支(具体数额由各校班子集体确定);

6.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宗物资的采购; 7.新出台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8.招生及其收费政策的确定; 9.组织较大集体活动;

10.研究决定学校其他需要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每周五召开例行校务委员会,每月召开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决定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议事会。

2.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和议题,会议的议题和召开的时间确定后,应提前通知相关成员,重大问题尽可能让班子成员有较多的酝酿时间。

3.会议须超过半数成员参加方可进行,对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对干部的任免、奖惩,对重大违纪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应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参加才能举行会议。

4.会议表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须经校长同意方可通报。

四、议事纪律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议事纪律,做到:

1.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不允许在言论和行为上有任何公开反对表示。

2.领导班子议事内容,事前不得泄露,事后不得擅自公开,对领导班子议事的情况不得外传。

3.领导班子有责任向群众就会议决定产生的意见作解释,疏导和教育。不得而知用自己的意见代替领导班子决定。

曲塘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入学,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1)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2)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六、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曲塘镇中心小学

物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物品的采购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增加物品采购过程的透明度,节约学校资金,减少损失,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特制订本采购制度。

一、采购申请审批支领程序:申请人→填写申购单→审批→采购→入库→领用

(1)各处室、年级组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2)到总务处领取采购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物品请购单(须由主管领导签字)→(3)物品请购单统一送交后勤校长汇总,后勤校长根据物品采购的性质提出采用何种采购形式购买→(4)报校长审批→(5)校长同意后,交总务处办理→(6)总务主任指定采买专职人员办理购买,并严把价钱关和质量关→(7)采购物品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后入库→(8)物品请购人到保管室填写物品领用单或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二、学校物资采购形式:学校物资采购采取政府招标采购、校内招标采购、校外直接购买等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大宗物品采购

(1)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

(2)经部门领导及分管副校长审核,报行政会讨论通过;

(3)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政府集中采购。

2.一般物品采购

由需要购买方填写物品请购单,经部门领导及学校领导审批同意,由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3.政府采购项目的物品采购

(1)凡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一律采用政府采购,不得采用其它形式;

(2)对列入政府计划采购的物品,后勤部门负责向市教育局、财政局、郑州市采购办公室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方式购买。

三、学校物资采购要求:

1.学校各种物资(包括办公用品、修膳材料、实验材料、固定资产、教学设备等)的采购工作由后勤统一管理,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取。

2.各处室要采购各种物资,应先填写请购单,数量多的应写请购报告,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临时应急物品的采购由分管副校长直接审批,安排相关人员购买后补办手续。

3.采购人必须根据所批项目、要求、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尽量使用公务卡消费,如无法使用的要事先请示主管领导。任何个人未经学校采购审批同意的不得擅自采购物品,违者一律不予报销。发生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视情况将作出相关的处理。

4.200元以下由总务处采购(外勤)人员进行采购(特殊物品如生物实验物品由实验员自行购买);

5.200-5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由需方和总务采购(外勤)人员等2人或2人以上进行采购;

6.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需方、总务采购人员及相关科室3人以上进行采购,并要求提供采购地点。

7.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应由相关部门抄报方案由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政府采购。

8.采购专业性较强的物品时,总务采购人员要请有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规格和质量。

9.采购工作中做到“三不购”,即未经批准或批准手续不全的不购;没有质量保证的“三无”商品不购;有回扣金、不折算冲减价格的不购。

10.采购坚持采办、验收、保管三分离的原则。采购后物品需交保管员验收、记帐入库,申请人方可登记领用。

四、物资入库

1.学校采购的所有物品运抵学校后,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工作由总务处保管员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负责:凡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由总务处保管员依据物资供应计划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凡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需经总务处保管员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分别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无物资供应计划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1)办公用品类。办公用品购买后,由保管验收发放。发放时要做好记录。

(2)教学辅导图书类。购买后先交到教务处记录,后交由图书室管理员盖章并记录入册,由图书室管理员办好手续后借出。教师按辅导书的使用时段,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使用后交回图书室保管。

(3)教学设备器材类。总务处安排相关人员对所订购的器材点数验收。检查器材的数量、规格是否与订单相符,器材是否完好无损等。如有问题要马上提出,并在收货单上相应处记录,同时要供货方更换或退货。如无问题则在收货单上签收。并填写设备器材验收单,一式两份,原件交保管员存档,复印件夹在本室器材登记册里。签收后要迅速记录入册,投入使用。

(4)除大宗和大件物品仓库管理员随车验收外,其它物品一概入库,送货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验收后交采购人员报销时作发票附件 ;教学辅导用书类,购买后到图书室管理员处盖印并记录入册。

2.保管员在验收合格后,要按照物资种类、数量、规格,当日填写入库单(复写件)并签字,一份报总务处负责人备案。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帐、易耗用品帐等。

3.总务处保管人员要定期清点库存物资,要求每月对一次账,每季度末盘一次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确保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4.学校库房内的各类物资要分类存放,摆放合理。库房内一律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库房内应保持整洁,防止物资霉烂、变质、损坏,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5.财务人员应当加强新增国有资产的管理,在核销采购发票的同时,及时办理新增固定资产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领取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和教职工所需的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保管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数量较少的物品,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总务处主任签名后,到学校保管人员处领取。申领时,一律签名登记,写明领取物品的种类、数量、时间、用途,必须归还的物品还需写明计划归还日期。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主任签字,报后勤校长批准,方可领取;数量大、价格昂贵的物资,必须由总务主任、后勤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后,方可领取。物品领用人员要签名登记,并负全责保管。

4.总务处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按程序、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所有“物品领用单”统一保存,以备查验。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后勤校长和校长处理。发现情况不报,或未按时收还,由保管人员负责。

6.如果遇到领取必须归还物品的人员离职调岗或离校,保管人员有权催促、或报请总务主任催促当事人到库房办理物品移交手续或归还手续,保管人员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照章处理。如因保管人员渎职未予追还,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两份,经总务处主任、后勤校长、校长批准后,方能出借,并由借用人在借用单上签字。借用单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借用人对借入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所借财产用毕要及时归还。

六、核销手续

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过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清点、验收、入库、登记入册。然后由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购物票据上签名,报后勤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财务报销手续。 曲塘镇中心小学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相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范围

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

三、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选拔任用资格

1.本校的中青年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相关经历。

2.具有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办法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拔工作要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考察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必须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4.实行任职之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讨论决定后对拟任职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按照《干部选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七、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限上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九、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试行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曲塘镇中心小学学校评优评先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使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而调动学校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 1.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及其他各类先进个人的评比; 2.校级各类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比。

二、评选条件

1.凡具备以下条件的都可参加校级各类先进评选(上级部门各类先进的评优评选按上级规定的有关条件执行)。

(1)德: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教书育人,关心、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维护集体荣誉。

(2)勤:自觉遵守学校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有事请假;听从安排,服从学校分配,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3)能:胜任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工作效率高,效果好。

(4)绩: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及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先进集体有一人具有下列情形不得参评): (1)违法乱纪,受到党政处分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3)造谣生事,挑三攉四,影响学校团结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6)在期末等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行为的。

(7)一学期迟到、早退在5次以上,矿工在1天及以上,请假在15天以上的。

(8)屡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公布评选项目、条件和名额。 2.在规定时间内教职工以口头形式在办公室交流工作情况,进行材料展示。办公室民主推荐候选人。

3.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并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4.党支部、校行政综合各方意见后,确定人选,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校内先进由校长办公室发文公布,上级各类先进填表上报;公示后如有异议,进行协商并再次进行民主测评。

6.上级评比的各类先进等上级批准发文后公布评比结果。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曲塘镇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

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改革,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聘条件,进一步提高职称评聘工作质量,强化职称评聘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功能。根据省、市、县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在镇教办的具体布署,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聘任原则

职称聘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按照空余岗位申报的原则。严格按县局核定的空岗数内进行推荐申报。

2.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凡我校教师评聘职称时,都需有在农村小学工作(支教)的经历。

3.坚持多元化评价的原则:加强对申报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师德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的评价;继续组织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综合考核。

4.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师德规定,搞有偿家教,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相关的责任人的责任。

二、聘任办法

对于已经取得相应的职称尚未聘任人员的聘任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学校在镇教办职称评聘领导组的指导下建立推荐小组,负责本校教师的初评、推荐和测评等工作。推荐小组由5-13人组成,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中级及以上职称。

1.学生满意度测评

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均须接受学生满意度测评 2.师德综合考评

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等第(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第),并在《师德情况综合考核表》上签署具体详实的意见。

3.群众测评

应按照推荐程序,根据申报者的公开述职和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成果展示等,组织全校教职工对申报者进行民意测评。群众测评结果应由各单位如实填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综合考核评价

职称工作推荐小组对照各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标准,结合对申报人员学生满意度测评、师德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情况,对每一位申报者的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教育教学工作、教研科研工作、组织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出综合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材料评审中在对申报者的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突出能力和业绩的要求,主要依据以下要素进行评审:

教育工作:主要依据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包括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等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实绩情况,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等。

教学工作:主要依据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量情况;循环教学情况;任教毕业班情况;教学能力和水平;教学实绩情况;开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及其获奖情况;优质课评比及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情况等。

教科研工作:主要依据教研科研、课题研究、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等。以下情况均不作为评审材料: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市、县级教育学会的二级学会、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评奖论文。

培养青年教师: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成绩情况等。 6.考核领导组将拟聘教师的综合考核等级排序并报镇教办进行聘任。 曲塘镇中心小学

招生管理和学籍审核制度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我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正常的学籍管理秩序,根据海安县教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一、招生入学

1. 新生入学,按海安县教育局和曲塘镇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外来务工子女和需跨施教区入学的学生,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2.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无故不按时入学的,由施教区内小学动员入学,必要时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其入学。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没有丧失学习能力的特殊儿童(视残、听残、智残)入学,并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档案,丧失或暂不具备学习能力的学生,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含市级)出具的病情证明,由学校备案,建议到特殊学校就读。

3.新生由县局统一编定学籍号,根据县局要求填报学籍资料。

二、转学 转学条件:①学生全家户籍迁移出本校施教区。②父母在转入地有房产,或租房居住。③父母双方工作地点转移至新户籍地,原地无监护条件。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时须提交的材料:①监护人或学生书面申请。②公安部门签发的全家户籍迁移证明。流动人口需提交户口簿和流入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③父母的房产证,或规范的租房合同,合同中必须载明租用期(一年以上)、租金等事项。④由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调动工作证明,或父母在转入地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或父母在转入地的正规用工合同,合同中必须载明用工期限(一年以上)、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见证。⑤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

办理转学手续的程序:①监护人或学生向接收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必要证明材料。②接收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报市局职能科室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接收。③原学校填写《转学证明》,报市局职能科室审批同意并签章后,监护人或学生携带《转学证明》、学籍卡到接收学校报到。④接收学校接收学生学籍,为市外学生新编学籍号,安排学生就读。

三、休学和复学

休学条件:学生因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休息210个学时(7周)后,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休学者,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市级以上的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须将学生休学手续报市局职能科室审批备案。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休学生须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须提交的材料:①监护人或学生书面申请。②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或休息的证明。③医院的病历、药费、住院费发票及其他病情报告单。 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

四、其他

1.根据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为保证义务教育顺利实施,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不留级制度。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本校就读享受同等待遇,给予学籍注册登记,并可应对方要求向生源地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学生要求回原籍就读的,我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报县局审核。

曲塘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海安县曲塘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曲塘镇教职工十届三次代表大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优胜劣汰管理机制的形成,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功能,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让每位教师体会到教育的内在幸福,确保办学特色的巩固,确保办学效益的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全面、公平、公开的原则; 2.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教办工作人员、校长、常务副校长由教办考核,其余人员由校考核)

四、考核的组织及办法: 1.考核组织 考核领导组:

组长:束长青

副组长:卢青云

成员:周裕年、唐坚东、陈爱红、陈希旭、吉恰友、夏小进 考核工作组:

组长:束长青

副组长:卢青云 成员:曲塘镇中心小学校务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2.考核办法

根据本方案,组织修订学年初各类人员考核细则,报曲塘镇教育系统绩效考核组备案后进行相应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情况在校内公示后报镇考核组,经县教育局、人事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打卡发放,不予发放现金。

五、考核程序: 1.自评述职。被考核人年级组内述职,进行自评与组评。

2.师德测评。根据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由领导、同行、学生(家长)、社会代表对被考核人进行评价。

3.分项整合。考核工作组下设的各部门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情况,提供的材料及各类评价结果向工作组提供各分项得分,例如:“工作过程”中的教育工作(校长室、大队部、总务处)与教学工作(教导处、教科室)得分、“工作实绩”中的工作数量(校长室、年级组)、工作效果(教导处)、业务研修(教科室)等项目得分;以及安全、值班、考勤等各项资料。同时展开骨干教师、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部门主任、分管校长等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4.汇总综合。考核工作组将结果汇总情况向考核领导组汇报,对被考核人作出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报告。

5.结果反馈。考核工作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反馈之日3日内向考核领导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考核领导组复核后,在3日内作出复核意见。若不同意复核意见,可在三日内向镇教办考核组提出中议。

6.民主公示。将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校公示栏内公示3天,然后正式上报镇考核组。

六、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相关要求按《海安县曲塘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七、结果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表彰奖励、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训进修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1. 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教职工绩效考核与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相结合。

①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可推荐作为嘉奖人选,连续三年优秀的可推荐作为记三等功人选。

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予以提醒谈话,职称聘任延迟1年,若为学校管理人员则劝其辞职。

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诫勉谈话,职称聘任延迟3年,若为学校管理人员则劝其辞职或就地免职。次年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①绩效考核综合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具体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绩效考核综合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新教师见习期除外)、未参加考核的,分别停发3个月或6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总量核定

学校在镇绩效考核领导组、考核组确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结合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标准 1.师德师风奖

师德高尚,同行、学生、家长、领导评价满意度高,发放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

有下列情况者一票否决,全额扣发师德师风奖:(1)有偿家教被查实;(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4)其他违规违纪言行。

2.履行职责奖

顾全大局,积极承办学校交办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发放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

有下列情况者一票否决,酌情乃至全额扣发履行职责奖:(1)不认真履行职责;(2)履职态度差,出现责任性事故;(3)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出现安全事故;(4)其他渎职言行。

3.出勤奖

主要奖励遵章守纪、敬业爱生、爱校如家、按时出勤的本校教职工,发放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按月考勤,认真履行请假手续,缺勤(公假除外)2天不予累计,缺勤3—5天扣发一半,缺勤5天以上扣发本月全部出勤奖。(重症病人除外)

有下列情况者一票否决,酌情乃至全额扣发出勤奖:(1)不履行请假手续,有旷职行为;(2)经常迟到、早退,全学年累计20次以上;(3)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4)其他在岗但不在心与不在状态言行。

4.工作量津贴

包括基础工作量津贴、超课时津贴、节假日值班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以上。

(1)基础工作量津贴。本校教职工工作量达标一率以学年初校务民主管理委员会讨论公布的个人工作量为核定标准(年龄满55周岁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基础工作量给予适当照顾)。圆满完成基础工作量的本校教职工,发放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有下列情况者酌情乃至全额扣发基础工作量津贴:(1)不顾全大局,不接受基础工作量;(2)不恪尽职守,未圆满完成基础工作量;(3)其他违纪言行。 (2)超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主要奖励超过学年初核定工作量的临时以及长期代课的超课时数,以每课时5元发放。

(3)节假日值班津贴。主要奖励节假日值班、突击性加班(如配合拆迁值班,以及为突击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经校长室确认确需加班的),以每次15元发放。

5.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200元,全年发放10个月。

(2)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后不再享受。 (3)班主任聘任竞争上岗,班主任工作优劣情况考核减发津贴部分在年终其他奖金中扣除,同时在《考评细则》的“工作过程”考核中体现。

6.工作质量奖

包括基础质量奖、综合质量奖、安全工作奖。 (1)基础质量奖。

按学校分工要求,顾全大局、团结奉献、争先创优,工作任务完成合格者给予发放人均100元基础质量奖。

(2)综合质量奖。

综合考核质量奖分优、良、合格三个等级,等级根据《考评细则·常规工作》考评得分情况确定,分学科各以三分之一量设定,优秀奖400元,良好奖300元,合格奖200元。

重病患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流动考勤者、哺乳期休假者综合质量考评等级不突破良。招商引资、招商引劳、骨干班培训人员经相关部门确认,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外出支教人员经受援学校确认圆满完成支教工作任务者,综合考评等级不低于良;未完成任务者,考评等级不突破合格。

(3)安全工作奖。

包括学生课间与集散安全、日常教学安全、班级财务安全、与家长沟通安全、值日导护安全、个人身心安全等常规安全与午间值饭安全两大方面。

常规安全奖按月考核,以每月10元,全年100元设奖,奖励给本校教职工常规安全工作中承担安全管理职责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者。如发生安全事故(含教学事故、查实的或上级交办的举报等违规言行),当月常规安全奖全部扣发。

午间值饭安全奖按实计算,每天每人次以7元计发。 7.优秀团队奖。

包括优秀班集体、优秀教研组、优秀年级组、优秀课题组、优秀优质资源研发组以及习惯养成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具体以镇单位评比奖励。

8.教育教学研究与优质资源研发奖。

包括基础研发奖、单项质量奖以及家长学校值班津贴等。

(1)基础研发奖。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优质资源研发、学生习惯养成、家长学校建设,圆满完成任务,给予参与研发人员每人发放100元基础研发奖。

(2)单项质量奖。奖励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优质资源开发、习惯养成教育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教职工,其中包括教师参加教学类竞赛个人获奖,辅导学生现场竞赛获奖、学生文章在正规报刊发表等。具体办法参照《考评细则·专项工作部分》。

(3)家长学校值班津贴。较高质量完成家长学校建设任务,积极认真做好家长学校值班任务者,以每次10元发放家长学校值班津贴。

9.管理人员津贴。

包括副校长、各部门正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考核圆满完成相应职责任务者,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相应津贴。副校长、各部门正副主任津贴原则上不低于班主任津贴,按年度考核,副校长2800元,正职主任2400元,副主任2200元。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以10个月计发,年级组长每月100元,中心教研组长每月40元,备课组长每月30元。重复职务者津贴发放就高不就低,超工作量者在评先评优中给予适当倾斜。

10.其他津贴。

包括骨干教师津贴、评优嘉奖人员津贴以及其他项目津贴。 (1)骨干教师津贴。

①标准:骨干教师津贴每月标准,县名校长150元,县优秀校长100元;市学科带头人150元,市骨干100元、县学科带头人100元、县骨干50元。

②考核:对本校中申请享受骨干教师津贴的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骨干教师津贴。

(2)评优嘉奖人员津贴。

①标准:每月标准按县、镇文件标准执行。

②评比:A.按本方案中上述“考核程序”考核,在15%内按镇下达指标数确定优秀级人选推荐嘉奖;B.具备县镇评优人员基本条件;C.出勤率95%以上。

(3)其他项目津贴。 根据实情设定其他项目津贴。

上述所有项目发放剩余部分以人均发放其他项目津贴。

九、本实施方案经海安县曲塘镇中心小学校务民主管理委员会和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报曲塘镇教育系统绩效考核领导级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该方案解释权隶属海安县曲塘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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