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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9:03:46 来源:章程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内控制度

利辛县流动办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确保本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制定“利辛县流动办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2、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3、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4、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5、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三,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单位收入范围和入账时间。

2、各项收入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对非税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以财务独立核算为标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由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4、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各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支出手续,明确领导的审批权限;明确与支出有关的相关人员的签字手续等。明确重大支出项目的标准及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办法和程序。

5、建立严格的开支标准制度。对各项支出,国家有规定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并明确因情况特殊超标准开支的处理程序;对国家无规定而由单位自定的,应当明确其报批的程序和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6、对单位的专项资金应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明确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和核算办法;明确专项项目的完工验收及检查办法;明确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理办法。

四,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七,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八,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九,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财务报销。

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元以上的由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相关文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十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业务实施机构为相关业务部门,是单位政府采购申请的提出部门,其职能:

1、申报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

2、依据内部审批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采购计划,进行政府采购需求登记,提出政府采购申请;

3、对政府采购文件进行确认,对有异议的政府采购文件进行调整修改;

4、对实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预中标结果进行确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依据中标通知书参加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5、对政府采购合同和相关文件进行备案;

6、提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

办公室负责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核和批准,其职能:

1、拟定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和调整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细则;

2、汇总并严格审核各业务部门提交的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采购申请;对需求参数进行审核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政府采购方式;

4、对单位自行组织的采购活动加强采购组织实施的管理;

5、指导和督促业务部门依法订立和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6、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验收;

7、组织处理政府采购纠纷;

8、妥善保管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和验收证明应当同时提交财会部门;

9、每季度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并在内部通报;

10、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会部门在政府采购业务中的主要职能:

1、汇总编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下达各业务部门执行;

2、及时转发财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政府采购相关信息;

3、审核各业务部门申报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确定资金来源;

4、复核政府采购支付申请手续,办理相关资金支付;

5、根据政府采购部门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和验收证明,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6、每月与政府采购部门沟通和核对政府采购业务的执行和结算情况。

内部审计部门(如无可成立内部监督评价联合工作小组,非常设机构)负责对政府采购业务的监督,其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业务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况;

2、参与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处理

各业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预算编制部门之间应相互沟通和协调,避免政府采购活动与业务活动相脱节,出现资金浪费和资产闲置。

政府采购工作业务流程如下:

1、各业务部门应当按照实际需求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

2、办公室对政府采购预算建议数进行审核;

3、财会部门在办公室审核的基础上,从预算指标额度控制的角度进行汇总平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业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预算指标批准范围和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提出政府采购申请,在有关申请文件中列明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和政府采购金额,资金来源(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其他资金)、需求登记日期、政府采购项目分类(货物类采购、服务类采购、工程类采购)等要素,每季度提交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需求进行复核;

5、办公室对业务部门的政府采购计划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6、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政府采购计划审批;

7、制定招标文件(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工作),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或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

8、签订合同(详见合同管理制度);

9、成立政府采购验收小组对政府采购验收;

10、财会部门根据审批程序付款;

11、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处理;

12、记录政府采购业务;

13、资料归档。

政府采购计划包括:

1、政府采购计划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内,依据本部门的政府采购需求进行编制,完整反映政府采购预算的落实情况。

2、政府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资金来源应当与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采购项目数量和采购资金来源相对应,不得编制资金尚未落实的政府采购计划。

3、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应当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同一季度内对同一采购品目尽量不安排两次以上采购计划。

4、业务部门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理由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计划的复核包括:

1、采购需求是否有相应的预算指标;

2、是否适应当期的业务工作需要,是否符合当期的政府采购计划;

3、政府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是否完整。

办公室对采购计划的审核包括:

1、政府采购计划所列的采购事项是否已列入预算。

2、政府采购计划是否与业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资产存量相适应。

3、政府采购计划是否与资产配置标准相符。

4、专业性设备是否附相关技术部门的审核意见。

5、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符合当期的政府采购计划。

6、政府采购成本是否控制在政府采购预算指标额度之内。

7、经办人员是否按要求履行了初步市场价格调查,政府采购需求参数是否接近市场公允参数,是否存在“排他性”的参数,政府采购定价是否接近国家有关标准。

8、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等)和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的选取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其他需要审核的内容

财会部门对政府采购计划是否在预算指标的额度内进行审核。

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计划审批,下达给业务部门。

政府采购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作调整。计划执行过程中确需变更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审核和审批的程序。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流程:

1、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组织业务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业务部门可进行调整或修改,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将修改确认的招标文件提交外部采购中心(办公室或委托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招标文件一经确认,政府采购需求原则上不得更改。

2、开评标结束后,外部采购中心(办公室或委托代理机构或集中采购机构)将预中标结果通知单位的政府领导工作小组,政府领导工作小组登记后将预中标结果传递给业务部门,经业务部门确认后,由外部采购中心发布预中标公告。当招标过程中出现废标时,应从招标文件确认环节重新履行相关手续

3、外部采购中心根据中标结果发布中标公告,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进行中标结果登记,并进入政府采购合同订立环节

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流程及要求:

1、成立验收小组,由单位代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等组成。直接参与该项政府采购组织实施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验收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2、验收内容:根据合同协议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

3、出具验收证明。参与验收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于验收工作完成后在验收证明上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单位应当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要求:

1、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为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牵头部门。

2、提出政府采购需求的业务部门、财会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参加。

3、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并提出质疑的,采购领导工作小组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对质疑进行答复。

4、对答复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进行归档和保管。

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制度

1、办公室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包括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的收集、整理,建立政府采购业务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管期限妥善保管,防止资料遗失、泄露。

2、需要向财会部门同时提交的或按照规定应当向外部有关部门备案的,应当及时提交和备案。

3、办公室每季度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与资产管理部门和财会管理部门定期核对信息,并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业务的开展情况等信息,及时解决政府采购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在单位内部公开透明。

单位应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单位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政府采购信息,单位工作人员由于透漏政府采购信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推荐第2篇:内控制度

内部控制活动是所有经济组织管理活动的一部分,任何经济组织都应该在某种既定有序而高效率的控制方式下开展业务活动,同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信息供管理上层决策或其他方面使用,尽量减少经济活动中的失误和缺陷。

在目前,西方国家审计学家和会计职业界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大致相同。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在其《审计程序公告》中,将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企业为保护资产,增进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提高经营效益,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而在企业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调节方法与措施。”就事业单位而言,可以理解为国家行政组织为了确保单位事业活动有秩序地和有效地运行,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性,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制定的一系列组织、计划和调节控制的制度。

综合各项资料,广义的内部控制可以理解为:

1.它是对公司内部运作流程的审视和检测;内部控制具体执行时需要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人员对公司各个运行程序进行全面的审视和检测,包括运用必要的审计手段,比如分析性测试、内部控制水平评估、调查、现场查看等,需要完备的审计工作底稿和管理报告,并对公司管理层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自己的管理意见;

2.它是流程管理的修正器和轨道;内部控制的实施需要公司具有比较完善的运营流程和流程操作手册,在实际审计及检测过程中依据公司运营流程和操作手册能够很好的判断实际与期望及事前规定的差异,能够发现流程运营过程中的冗余和不增值部分,进而进行规范。

3.它是公司内部管理不可缺少的环节;内部控制实际上是公司内部管理工作中基础和奠基,公司所有的运营流程和管理流程都需要纳入内部控制标准的范围以内。

由此可见,内控制度的存在必要性在于:

首先,在我们进行内部控制标准设计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公司股东及战略目标,除了基础的控制措施以外,对于战略管理等方面内部控制标准能够帮助我们很好的实现战略目标。

其次,有助于保护我们的财产和信息、技术安全,在内部控制中许多原则能够帮助公司维护资产和信息、技术的安全,比如良好的复核验证程序、定期的报告和记录程序、权限管理等方式都能够帮助我们很好的维护资产、信息、技术完整。

第三,有助于确保我们提供可靠和及时的经营报告和财务报告,由于内部控制标准在维护财务信息和财务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方面具有非常良好的技术和手段,也是将内部控制标准作为内部控制最重要的控制部分,因此内部控制标准对于公司财务信息的维护和完善是非常有效的。

再者,有助于我们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惯例,避免损害公司声誉和地位,在内部控制标准中,公司对于外部环境,特别是法律法规,惯例等的维护应该被放置到非常重要的地位。

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标准还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内部控制要素评价标准;第二层次是内部控制作业层级评价标准。借鉴美国COSO报告的研究成果,内部控制组成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个。每一个要素又可以再分为更多的项目,例如控制环境要素涵盖的项目就有操守及价值观、执行能力、董事会、管理哲学及经营型态、组织结构、权责分派体系、人力资源政策及实行等。至于作业层级评价标准主要是控制活动要素的细化,控制活动是确保管理阶层的指令得以实现的政策和程序,旨在帮助公司保证其已针对“使公司目标不能实现的风险”采取了必要的行动。控制活动是针对控制点而制定的,公司一般根据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来设计内部控制标准设计流程:

在进行内部控制标准设计中,我们需要关注:股东的利益需求;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及审计准则;国家及地区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委员会具体法律要求及其他要求;客户需求;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财务政策、工作程序;公司内部审计要求;公司外部审计要求;员工行为准则等;

在现代公司中对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必须以系统的观点来看待,内部控制不是单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一般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员工行为准则;内部控制标准培训;工作程序准则;财务准则;电子资讯安全标准;公司的其他标准及政策。

以上述标准对照,我国的公司企业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比较明显的:

1、企业整体缺乏内部控制机制和标准,内部控制意识给淡薄。

在我国,大多数的跨国公司已经建立了相相当规范和齐全的内部控制标准,并将内部控制标准融入到流程设计和流程改进中,量化的进员工培训和教育,将内部控制标准深入到所有员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中,以降低企业的商业风险和规避在商业中出现舞弊和欺诈等非正常商业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和维护股东利益。

而对于中国本土企业,由于中国企业的外部环境并没有象跨国公司那样要求强化内部控制标准,导致了这种不成熟的市场化运营方式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却成为合理化的企业行为。从而使得我国的企业并不关心内部控制标准对企业能够带来的经济及社会利益,并没有考虑到由于内部控制失效对企业的造成的可能致命的损害。

企业没缺乏内部控制标准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所有的控制都存在于各个管理人员零星散乱的自主活动中,无法依据系统化的内部控制标准进行内部管理。企业流程控制混乱,流程设计不清晰,企业内部各执行部门之间联系业务流程混乱,造成部门之间的业务配合失调和迟滞,信息交流阻塞。

这些意识领域的缺陷是我国内控制度缺乏、混乱、失效的思想根源。

2、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财务内部控制弱化。

现在财务核算或管理软件已经获得了极大的普及,各个层次或功能的财务管理或核算软件能够帮助财务人员很好的提高效率和确保核算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但目前我国企业的基础财务管理水平却与管理层对财务数据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比如,缺乏必要的财务信息及资料的管理手段和制度、基本核算业务流程不合理、财务功能缺失。在财务资料的内部控制标准、职位分离原则的实施、审计、权限管理、决策数据支持、战略管理和业绩管理等方面都存在问题。

在很多企业的管理过程中,财务管理层并没有很好的监管及控制业务的进行,而是流于形式。财务管理功能缺乏,明显缺乏良好有效的财务管理工具及内部控制工具。财务人员在业务运营过程中没有依据财务内部控制标准或是公司的内部控制要求进行财务监督和审核,无原则地为各个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在实践管理过程中许多工具和技术并没有获得企业管理人员的执行或是运用,比如预算管理、关键业绩指标、内部控制标准、财务预警机制等。

另一方面,企业缺乏统一的财务政策,造成财务人员在实际执行业务核算和业务监督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依据和标准。

而在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主体,即内部控制设计、执行和考核评价的主体,是事业单位内部的党政领导、职能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内部控制的客体是事业单位内部的经济、业务管理活动。为了控制客体,即控制事业单位内部的一切教育事业活动、财务收支活动,就必须针对其具体环节,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一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程序和方法,使之能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预期目标,有秩序、有效率地进行。

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由于历史以及现实行政体制的种种因素,对加强内部控制认识还不足,内控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从内部控制方面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总会计师的地位与作用未被重视。事业单位的一把手领导作为事业单位的法人代表,是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单位的财经工作承担各种责任。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我国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已经建立了一把手负责制的财经工作领导体制,增强了对本单位财经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能力。但是,大部分的事业单位还未建立总会计师制度。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事业单位的规模也趋于扩大,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财务内部控制要求也相应的越来越严密,这对于事业单位财经工作而言,是更科学而标准化的新要求。目前,现存得失也当为财务监管模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这个社会发展的趋势,这就迫切需要我们设置总会计师或相应的职位,以协助领导者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2.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控制度存在着较多的薄弱环节,难以保障国家资产安全保障。近年来,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范围在不断深入和发展,与此同时在资金的对外投资、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发包等领域相继暴露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因此,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控制度,是我国事业单位面临的一个紧迫的问题。

3.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不完善,管理水平急需提高。目前,我国大部分事业单位的预算存在三个问题:首先是预算的执行上,没有建立相应的跟踪、分析和评价制度,对各部门的各项预算经费难以作出准确、具体的分析评价,对资金的使用效益也难以正确、完整的评价,目前,基本上只进行基本的、总括的分析评价。还有就是预算执行中还存在预算内容不实、预算约束不强和预算执行不不力的情况。

三、强化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的对策

1.提高高校各级干部、教职工的财务内部控制意识,规范高校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程序。财务内部控制不仅是校领导的事,也不仅仅是组织、人事、财务等少数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事,学校办学和管理要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就需要发动全校教职员工的参加,注意控制好每一个环节,管理也才能的出效率。例如,这几年,很多高校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围绕七个一级指标和一个特色项目的评估指标体系,不仅仅是资金、设备、基础设施等硬指标的投入就能完成,还需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完成好师资、教学、学风等软指标的建设,整个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才可能上水平,评估也才能通过。

在实施财务内部控制中,要建立规范的财务内部控制基本程序,主要把握好这几个方面:一是确定好关键控制点,它是财务内部控制的重点,包括确立关键控制点、控制目标、控制标准和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各项制度;二是比较关键控制点的执行轨迹和实际完成状况,将信息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学校主管和有关职能部门,以便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三是分析关键控制点的差异,找出形成差异的各项因素,分析各项因素对差异的影响程度;四是采取补救措施,及时调整或纠正目标;五是按时开展综合检查和评价,对确定关键控制点、标准、计量结果、分析差异、采取措施等过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

2. 建立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制,完善高校经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校(院)长经济责任制,是高校依法治校的必然选择,是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以及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重要措施和关键环节。按照责、权、利紧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建立校(院)长经济责任制,在校内实施“教育、科研事业与经济责任制状”,内容包括教育、科研事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财务收支的完成情况,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每年初签定责任状,并对上年的完成情况进行表彰奖励或惩罚,以明确各部门的经济责任,促使全校各部门齐抓共管财务管理,促使各部门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研究和采取新措施,不仅校领导重视学校的财务管理,而且使部门领导重视财务管理,教职工关心财务管理。

在建立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制的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以“法治”为特征的高校经济监督制度体系,二者相辅相成。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的基本管理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在高校经济活动中起基本的监督保障作用,因此,高校经济活动也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实行党委最高领导与监督,建立健全以校长负责为核心,校内财务、审计、监察、国资、劳资、物资设备等行政机构监督为主,上级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辅的监督保障体系,结合经济责任制确定监督目标,实行以事前和事中监督为重点、事后监督为补充的基本监督方法。校长对学校的经济监督情况全面负责,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负第一责任,相应工作人员或经办人员负具体责任。

3. 按照《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对高校财经领导要走高水平、专业化的路子。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直接向校(院)长负责,行使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工作试行规程》中规定的职权。总会计师的设置,对学校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强化财务内部控制,督促本单位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4.建立健全高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管理能力。高校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控制学校内部的一切经济业务,使之都能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预期目标进行,以保证学校计划任务的完成,最直接的目标是防止差错和舞弊行为。在制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以预防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防止学校的管理发生无效率或不法行为,包括组织控制、人事控制、程序控制、纪律控制等。二是注重程序制约,对主要业务的控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检查等控制程序,特别是对外投资、物资设备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学生招生等。三是注重责任牵制,在机构设置与岗位分工时,一定要明确各部门组织及上岗个人应承担的责任范围,并要规定追究、查处责任的措施与奖惩办法。

5. 加强高校预算管理的研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高校预算是学校年度内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可控制支出的依据。强化预算的管理,一是要把部门预算和校内综合预算合二为一,部门预算就是学校每年执行的预算;二是完善部门预算的调整制度,从调整时间、方法、程序等作相应的规定;三是推行校级预算(即部门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对学校所属各级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要求编制预算,克服预算内容不实、预算约束不强和预算执行不了的情况;四是建立预算的跟踪、分析和评价制度,完善预算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6.结合建立健全高校经济责任制和高校经济监督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使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对领导干部上任,应制定明确的任期经济目标,合理确定其审计评价标准,恰当评价干部的经济责任。准确、科学地界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分清经济责任界限。对经济责任可以细化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主管责任和集体领导责任,以强化对经济责任人的约束。 针对我国企业与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存在的种种问题,我国政府与相关领域的研究者也相应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主要来说,包括 X点:

企业内控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作为一项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建设应当坚持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原则,制定出能针对企业自身特点的内控制度,而决不可能千篇1律。

1、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机制。

实施内部控制,首先需要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从所有者的立场出发,不但要把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使权力的过程纳入内部控制的监控范围,而且要将其作为内部控制的重点监控对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决策系统、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2、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完善企业内部控制。

我们在此要求的财务总监,首先应该通过对企业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领导和控制,掌握会计系统的运行,对于企业重大的交易、资产变动等拥有审批权。其次通过主持定期及非定期的单位内部审计,及时发现企业经营和会计方面已经发生的或潜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尽管实际工作中因个别经理素质差异和财务总监素质不一,不乏有受经理个人意志指使者,但只要明确控制责任,实现相互制衡的控制局势,成效应该是必然。

3、构筑严密的企业内控体系。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企业一线经营的全过程中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有关人员在从事业务时,必须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最好实行双签制,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事后监督可以在会计部门内设立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配备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全面的人员担任此职,并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将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定期直接反馈给财务部门的负责人,中小企业如不需配备专职人员,可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此项工作。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4、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经营风险、会计风险产生,行为主体是个人。只有上下一致,及时沟通,随时把握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机和行为,才能把内部控制工作做好。具体讲,除领导本身应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第一,要及时掌握企业内部控制人员思想行为状况。内部业务人员、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必然有其动机,因此企业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分析,着重了解他们是否有赌博、炒股、经商、与社会劣迹人员往来和追求超常消费等情况,掌握可能使有关人员犯罪的外因,以便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第二,对内部控制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要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法纪政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加强继续教育,要特别重视对那些业务能力差的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业务处理的技术错误。

(二)以“协调”作为双元控制主体下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以“约束+激励”作为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

1、在存在双元控制主体的现代企业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双方“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企业所有者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他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经营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报告方式,他希望由此解脱受托经济责任并获得期望报酬。因此决定了在双元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双方的利益和矛盾,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和平衡点,才能实现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以上两个基本目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协调问题可以说一直是困扰现代企业制度的难题,企业内部控制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2、“约束+激励”是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是实现现代企业双元控制主体“协调”的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办法。控制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按既定目标运作的系统化机制,但是控制的过程和方式并不仅仅是约束或限制,同时也包括了协调、激励和促进。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使得经营者有可能存在“隐藏行动道德风险”和“隐藏信息道德风险”的问题。在实践中,企业也存在许多具体的作法,较为典型的是将经营者的报酬与经营业绩挂钩。

(三)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性工作,培植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土壤”。

泰勒曾指出:“在引进最好的制度之后,获得成功的程度同管理人员的能力、言行一致及其职权受到的尊重成正比例”

。即好的环境条件是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的关键,也是企业成功的基础。要创造一个具有高度亲和力、凝聚力和竞争力的企业,必须要有内部环境条件的支持,即企业文化的支撑。

1、要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质和形式的有效结合。作为企业文化的外在形式和表现是很重要的,它可以鼓舞士气、凝聚力量,创造一种积极热情和充满朝气的氛围。但形式毕竟是形式,它永远代替不了内在素质的建设。外在形式好学,而内在价值观的形成却要经过长期艰苦的磨炼。文化作为通过教育和模仿而传承下来的行为习惯,对于各种制度安排都将产生直接影响。所以企业文化的培养和塑造更应注重内涵。

2、要注重领导者素质的提高。领导者的言行对文化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的言行将决定着企业文化建设的方向和内容,决定着企业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涵。所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都受到企业管理者个人意志和素质的影响。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是增加外部监控力度,提出建设标准和条件,全力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二是要选好企业负责人,要让真正干事业的人担任领导工作;三是企业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要珍惜国家、投资者和职工给予自己的工作机会,踏实敬业,一切从企业发展着想,自觉遵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企业的价值观念的规范要求。

3、要强调协作和团队精神的培养。协作和团队精神是一个企业竞争力的力量源泉,在企业文化的建设中,必须强调团队精神的认同感,如果没有这种价值观上的认同,就会出现企业内控制度难以执行,盲目突出自己的现象。企业的竞争力主要来自于企业内部的协作和团队精神,这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客观要求。因此,企业必须创造、保护和倡导协作精神和团队精神的良好氛围。

当然,除了上述三个主要方面外,还必须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系统,把整个内部控制信息从生成、发布到反馈,实行全过程的现代化管理,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

推荐第3篇:内控制度

曲 塘 镇 中 心 小 学 各 项 内 控 制 度 汇 编

1. 2. 3. 4. 5. 6. 7. 8.

学校集体议事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物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学校评优评先制度 教师职称聘任制度

招生管理和学籍审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 海安县曲塘镇中心小学内控机制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通过清理职权、优化流程、预防风险,努力形成制度确权、科学分权、公开亮权、实时监控的学校权力运行机制,为深入实施科研兴教战略,大力推进研究性教学,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自我检视、主动防控、持续改进的廉政建设内生机制,最终实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目的。

2.具体目标

(1)达到“六个到位”:行政职权清理到位;风险源(点)查找到位;防范措施制定到位;防范责任落实到位;内控长效机制建立到位;行政效能提高到位。

(2)形成六种内控机制:目标控制(干部队伍不出事,违纪违法案件零发生);横向控制(形成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约束有力的岗位责任体系,对热点岗位和重要权力进行适度分解与制衡);纵向控制(形成内部垂直监控体系);流程控制(权力运行环节之间形成制约关系,对权力运行的高风险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形成有监控力的制度体系);预警控制(定期进行警示教育,对行政风险进行事前预警);审计控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建立内控机构,深入宣传发动。

1.建立内控机构。为内控机制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2.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以“每个党员干部都理解内控、熟悉内控、参与内控”为目标,深入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3.制订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制订时认真吸纳“建言献策”活动中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方案制订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方案。

(二)清理行政职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1.清理行政职权,编制职权清单。

根据学校实际,行政职权清理的范围包括:(1)各项内部管理权,包括组织人事管理(干部选任、新教师招聘、教师调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资产管理(物品采购、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重要决策(政策制定、项目立项、资产处置、评估确认、行政奖惩等);(2)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权和内部事务管理权。 2.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健全组织规则和程序制度。要以“合乎法度、简单明了、方便群众、便于监督”为基本原则,优化权力运行路径,提升内控效率。保证环节之间、人员之间互相制衡,让决策权、执法权和管理权处于缜密的内部制约与监控之下。

(三)坚持上下联动,排查行政风险

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排查的具体要求:

1.逐岗位逐环节排查。要将风险排查工作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岗位的每项权力、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拓展排查广度和深度,尽可能把隐患和问题想得严重一些,力求风险源(点)查找全面、细致、准确一些。在普遍排查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岗位、重要权力项目、权力运行重点环节的风险排查。

2.明确查找办法。将自己找、群众帮、领导点和民主评等方式结合起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参与查找风险,人人查出风险,人人制定防范措施。

具体来说,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将目前已经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环节作为风险点查找出来;二是将目前虽未发生案件,但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环节作为风险点查找出来;三是将有发案风险,目前其他地区、其他单位已采取措施预防的环节作为风险点查找出来。

3.规范查找步骤。风险点的排查,要按照“每位干部和教职工自查→县局和学校的科室负责人带领全体人员集中讨论→科室负责人初审→单位内控委员会二审→听取民主管理委员会意见→单位领导组集体终审确认”六个步骤进行,做到步骤齐全、层层把关、确保质量。

4.突出查找重点。重点排查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操作风险和人际交往风险等“五类风险”。

(1)思想道德风险。查找是否无视纪律制度规定,不断发生“小过错”; 是否滥用裁量空间,经常做出有悖常理的决定;是否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个人分管、经办的重要公务和业务;是否经常对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作施加影响;是否以沉默的方式容忍违纪违法行为,或对可疑的现象没有应有的反应;是否经常出入高档娱乐消费或不健康活动场所,生活行为不检点,群众或家庭成员有反映等。

(2)制度机制风险。结合管理权限,查找本科室的内控制度是否具体、管用,是否覆盖各项公务或业务活动和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特别要排查那些不受关注且无制度约束的风险源(点),确保涉及职权、利益的“关键节点”均能得到有效的制度规范和约束。

(3)岗位职责风险。结合岗位职责要求,重点排查在集体决策行为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

(4)业务操作风险。结合业务工作特点,查找各类业务流程运行过程中易发的违纪违法行为。

(5)人际交往风险。结合自身职权,查找有无与服务对象交往过密,经常在一起吃吃喝喝;有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和其他消费方面的风险源。

5.建立廉政风险源(点)“信息库”。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点要认真分析、评估,按照风险发生机率高低和危害损失程度大小进行风险排序,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按照“内容全面、描述清楚、语言简洁”的要求,采取图表方式,对风险点逐一登记,归类汇总,一一列举出问题类型、表现形式、形成原因、风险等级以及牵涉到的岗位和人员,建立风险台账,形成本单位的风险“信息库”。

(四)制定防范措施,清理整合制度。

1.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查找出的每个风险源(点),深入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按照“有风险点必有防范措施”的要求,逐一制定具体有效的防范措施。

2.完善规章制度。对原有制度进行清理、整合,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创造性地修订和补充,重构单位权力内控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内控制度汇编成册,形成制度体系。

重点加强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人事调配、资金使用和物品管理等方面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用完备的内控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物。

3.持续更新内控机制。

(五)抓好检查评估,务求内控实效

1.正常开展自查自纠。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督促被检查对象整改。2.定期接受专项考评。3.认真执行问责制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是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2.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要按照县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周密安排各阶段的工作,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3.学习借鉴,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积累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典型经验,形成学校内控机制的特色。

曲塘镇中心小学学校集体议事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学校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现对学校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决议、决定,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维护、遵守并模范执行班子决议。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分析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学校的执行情况。

2.审定学校工作的长远规划、办学模式、重大建设项目、教改方案,机构改革方案。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定人事任免,审议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审议违纪行为处分意见。

4.教师、部门主任、年级组长的绩效考核。对授予荣誉、晋级、年度考核优秀,各种先进评选进行审定。

5.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较大数额经费开支(具体数额由各校班子集体确定);

6.基本建设项目及大宗物资的采购;7.新出台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8.招生及其收费政策的确定; 9.组织较大集体活动;

10.研究决定学校其他需要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由校长主持,每周五召开例行校务委员会,每月召开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决定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议事会。

2.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和议题,会议的议题和召开的时间确定后,应提前通知相关成员,重大问题尽可能让班子成员有较多的酝酿时间。

3.会议须超过半数成员参加方可进行,对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对干部的任免、奖惩,对重大违纪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应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参加才能举行会议。

4.会议表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5.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须经校长同意方可通报。

四、议事纪律

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议事纪律,做到:

1.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不允许在言论和行为上有任何公开反对表示。

2.领导班子议事内容,事前不得泄露,事后不得擅自公开,对领导班子议事的情况不得外传。

3.领导班子有责任向群众就会议决定产生的意见作解释,疏导和教育。不得而知用自己的意见代替领导班子决定。

曲塘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组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入学,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2.学校支出包括:

(1)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2)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六、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曲塘镇中心小学

物品采购、保管、领用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物品的采购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增加物品采购过程的透明度,节约学校资金,减少损失,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特制订本采购制度。

一、采购申请审批支领程序:申请人→填写申购单→审批→采购→入库→领用

(1)各处室、年级组制定学期采购计划或临时采购计划→(2)到总务处领取采购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物品请购单(须由主管领导签字)→(3)物品请购单统一送交后勤校长汇总,后勤校长根据物品采购的性质提出采用何种采购形式购买→(4)报校长审批→(5)校长同意后,交总务处办理→(6)总务主任指定采买专职人员办理购买,并严把价钱关和质量关→(7)采购物品必须经学校财产保管员验收后入库→(8)物品请购人到保管室填写物品领用单或借用单,领取采购的物品。

二、学校物资采购形式:学校物资采购采取政府招标采购、校内招标采购、校外直接购买等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大宗物品采购

(1)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

(2)经部门领导及分管副校长审核,报行政会讨论通过;

(3)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政府集中采购。

2.一般物品采购

由需要购买方填写物品请购单,经部门领导及学校领导审批同意,由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3.政府采购项目的物品采购

(1)凡列入政府采购项目的一律采用政府采购,不得采用其它形式;

(2)对列入政府计划采购的物品,后勤部门负责向市教育局、财政局、郑州市采购办公室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方式购买。

三、学校物资采购要求:

1.学校各种物资(包括办公用品、修膳材料、实验材料、固定资产、教学设备等)的采购工作由后勤统一管理,并指派专职人员负责办理。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取。

2.各处室要采购各种物资,应先填写请购单,数量多的应写请购报告,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临时应急物品的采购由分管副校长直接审批,安排相关人员购买后补办手续。

3.采购人必须根据所批项目、要求、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尽量使用公务卡消费,如无法使用的要事先请示主管领导。任何个人未经学校采购审批同意的不得擅自采购物品,违者一律不予报销。发生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视情况将作出相关的处理。

4.200元以下由总务处采购(外勤)人员进行采购(特殊物品如生物实验物品由实验员自行购买);

5.200-500元以下的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由需方和总务采购(外勤)人员等2人或2人以上进行采购;

6.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由需方、总务采购人员及相关科室3人以上进行采购,并要求提供采购地点。

7.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应由相关部门抄报方案由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政府采购。

8.采购专业性较强的物品时,总务采购人员要请有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协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品的规格和质量。

9.采购工作中做到“三不购”,即未经批准或批准手续不全的不购;没有质量保证的“三无”商品不购;有回扣金、不折算冲减价格的不购。

10.采购坚持采办、验收、保管三分离的原则。采购后物品需交保管员验收、记帐入库,申请人方可登记领用。

四、物资入库

1.学校采购的所有物品运抵学校后,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工作由总务处保管员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负责:凡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由总务处保管员依据物资供应计划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凡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需经总务处保管员和用物部门专业人员分别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无物资供应计划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1)办公用品类。办公用品购买后,由保管验收发放。发放时要做好记录。

(2)教学辅导图书类。购买后先交到教务处记录,后交由图书室管理员盖章并记录入册,由图书室管理员办好手续后借出。教师按辅导书的使用时段,一个学期或一个学年,使用后交回图书室保管。

(3)教学设备器材类。总务处安排相关人员对所订购的器材点数验收。检查器材的数量、规格是否与订单相符,器材是否完好无损等。如有问题要马上提出,并在收货单上相应处记录,同时要供货方更换或退货。如无问题则在收货单上签收。并填写设备器材验收单,一式两份,原件交保管员存档,复印件夹在本室器材登记册里。签收后要迅速记录入册,投入使用。

(4)除大宗和大件物品仓库管理员随车验收外,其它物品一概入库,送货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验收后交采购人员报销时作发票附件 ;教学辅导用书类,购买后到图书室管理员处盖印并记录入册。

2.保管员在验收合格后,要按照物资种类、数量、规格,当日填写入库单(复写件)并签字,一份报总务处负责人备案。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分别记入固定资产帐、易耗用品帐等。

3.总务处保管人员要定期清点库存物资,要求每月对一次账,每季度末盘一次库,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确保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4.学校库房内的各类物资要分类存放,摆放合理。库房内一律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库房内应保持整洁,防止物资霉烂、变质、损坏,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等工作。

5.财务人员应当加强新增国有资产的管理,在核销采购发票的同时,及时办理新增固定资产的登记手续。

五、物资领取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和教职工所需的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保管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数量较少的物品,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总务处主任签名后,到学校保管人员处领取。申领时,一律签名登记,写明领取物品的种类、数量、时间、用途,必须归还的物品还需写明计划归还日期。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由总务主任签字,报后勤校长批准,方可领取;数量大、价格昂贵的物资,必须由总务主任、后勤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后,方可领取。物品领用人员要签名登记,并负全责保管。

4.总务处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不徇私情,按程序、按标准发放物品,认真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所有“物品领用单”统一保存,以备查验。固定财产帐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5.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保管人员要严格检查是否有损坏、残缺情况,分情况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后勤校长和校长处理。发现情况不报,或未按时收还,由保管人员负责。

6.如果遇到领取必须归还物品的人员离职调岗或离校,保管人员有权催促、或报请总务主任催促当事人到库房办理物品移交手续或归还手续,保管人员出具证明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照章处理。如因保管人员渎职未予追还,则由保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7.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两份,经总务处主任、后勤校长、校长批准后,方能出借,并由借用人在借用单上签字。借用单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借用人对借入财产应负经济责任,如有损坏由借用人照价赔偿。所借财产用毕要及时归还。

六、核销手续

所有采购物品,都必须经过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清点、验收、入库、登记入册。然后由采购人员、保管人员在购物票据上签名,报后勤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进行财务报销手续。 曲塘镇中心小学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相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范围

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

三、选拔任用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选拔任用资格

1.本校的中青年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相关经历。

2.具有在本校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办法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要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选拔工作要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考察干部职务拟任人选必须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4.实行任职之前公示制度,在校务会讨论决定后对拟任职的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按照《干部选拨任用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七、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限上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九、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试行办法,并遵守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各项纪律。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对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曲塘镇中心小学学校评优评先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使学校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而调动学校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 1.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及其他各类先进个人的评比; 2.校级各类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比。

二、评选条件

1.凡具备以下条件的都可参加校级各类先进评选(上级部门各类先进的评优评选按上级规定的有关条件执行)。

(1)德: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团结**,教书育人,关心、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维护集体荣誉。

(2)勤:自觉遵守学校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有事请假;听从安排,服从学校分配,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3)能:胜任自己所担负的工作,工作效率高,效果好。

(4)绩: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及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先进集体有一人具有下列情形不得参评): (1)违法乱纪,受到党政处分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3)造谣生事,挑三攉四,影响学校团结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未尽职责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6)在期末等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行为的。

(7)一学期迟到、早退在5次以上,矿工在1天及以上,请假在15天以上的。

(8)屡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评选程序

1.学校公布评选项目、条件和名额。 2.在规定时间内教职工以口头形式在办公室交流工作情况,进行材料展示。办公室民主推荐候选人。

3.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并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4.党支部、校行政综合各方意见后,确定人选,进行公示。 5.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校内先进由校长办公室发文公布,上级各类先进填表上报;公示后如有异议,进行协商并再次进行民主测评。

6.上级评比的各类先进等上级批准发文后公布评比结果。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曲塘镇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制度

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改革,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聘条件,进一步提高职称评聘工作质量,强化职称评聘为教育教学服务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功能。根据省、市、县职称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在镇教办的具体布署,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聘任原则

职称聘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按照空余岗位申报的原则。严格按县局核定的空岗数内进行推荐申报。

2.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凡我校教师评聘职称时,都需有在农村小学工作(支教)的经历。

3.坚持多元化评价的原则:加强对申报人员进行学生满意度、师德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的评价;继续组织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综合考核。

4.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师德规定,搞有偿家教,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相关的责任人的责任。

二、聘任办法

对于已经取得相应的职称尚未聘任人员的聘任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学校在镇教办职称评聘领导组的指导下建立推荐小组,负责本校教师的初评、推荐和测评等工作。推荐小组由5-13人组成,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中级及以上职称。

1.学生满意度测评

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均须接受学生满意度测评 2.师德综合考评

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等第(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第),并在《师德情况综合考核表》上签署具体详实的意见。

3.群众测评

应按照推荐程序,根据申报者的公开述职和教育、教学、教研科研成果展示等,组织全校教职工对申报者进行民意测评。群众测评结果应由各单位如实填入《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4.综合考核评价

职称工作推荐小组对照各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标准,结合对申报人员学生满意度测评、师德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情况,对每一位申报者的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教育教学工作、教研科研工作、组织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出综合评价意见,评价意见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材料评审中在对申报者的学历、资历等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突出能力和业绩的要求,主要依据以下要素进行评审:

教育工作:主要依据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教育管理工作所取得的工作实绩。包括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等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实绩情况,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等。

教学工作:主要依据承担本学科教学工作量情况;循环教学情况;任教毕业班情况;教学能力和水平;教学实绩情况;开设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及其获奖情况;优质课评比及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情况等。

教科研工作:主要依据教研科研、课题研究、论文发表(获奖)情况等。以下情况均不作为评审材料: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市、县级教育学会的二级学会、非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评奖论文。

培养青年教师: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取得成绩情况等。 6.考核领导组将拟聘教师的综合考核等级排序并报镇教办进行聘任。 曲塘镇中心小学

招生管理和学籍审核制度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我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正常的学籍管理秩序,根据海安县教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一、招生入学

1. 新生入学,按海安县教育局和曲塘镇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外来务工子女和需跨施教区入学的学生,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2.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无故不按时入学的,由施教区内小学动员入学,必要时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其入学。学校必须无条件接收没有丧失学习能力的特殊儿童(视残、听残、智残)入学,并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档案,丧失或暂不具备学习能力的学生,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含市级)出具的病情证明,由学校备案,建议到特殊学校就读。

3.新生由县局统一编定学籍号,根据县局要求填报学籍资料。

二、转学 转学条件:①学生全家户籍迁移出本校施教区。②父母在转入地有房产,或租房居住。③父母双方工作地点转移至新户籍地,原地无监护条件。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时须提交的材料:①监护人或学生书面申请。②公安部门签发的全家户籍迁移证明。流动人口需提交户口簿和流入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暂住证。③父母的房产证,或规范的租房合同,合同中必须载明租用期(一年以上)、租金等事项。④由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调动工作证明,或父母在转入地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或父母在转入地的正规用工合同,合同中必须载明用工期限(一年以上)、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内容,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见证。⑤加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转学证明和学籍档案。

办理转学手续的程序:①监护人或学生向接收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必要证明材料。②接收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报市局职能科室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接收。③原学校填写《转学证明》,报市局职能科室审批同意并签章后,监护人或学生携带《转学证明》、学籍卡到接收学校报到。④接收学校接收学生学籍,为市外学生新编学籍号,安排学生就读。

三、休学和复学

休学条件:学生因病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休息210个学时(7周)后,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休学者,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市级以上的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学校须将学生休学手续报市局职能科室审批备案。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休学生须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须提交的材料:①监护人或学生书面申请。②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需要长期住院治疗或休息的证明。③医院的病历、药费、住院费发票及其他病情报告单。 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时可根据学生本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下一级就读。

四、其他

1.根据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为保证义务教育顺利实施,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不留级制度。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在本校就读享受同等待遇,给予学籍注册登记,并可应对方要求向生源地发放义务教育入学告知书。学生要求回原籍就读的,我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报县局审核。

曲塘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根据《海安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海安县曲塘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曲塘镇教职工十届三次代表大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促进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优胜劣汰管理机制的形成,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功能,全面推行绩效工资制,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让每位教师体会到教育的内在幸福,确保办学特色的巩固,确保办学效益的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全面、公平、公开的原则; 2.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教办工作人员、校长、常务副校长由教办考核,其余人员由校考核)

四、考核的组织及办法: 1.考核组织 考核领导组:

组长:束长青

副组长:卢青云

成员:周裕年、唐坚东、陈爱红、陈希旭、吉恰友、夏小进 考核工作组:

组长:束长青

副组长:卢青云 成员:曲塘镇中心小学校务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2.考核办法

根据本方案,组织修订学年初各类人员考核细则,报曲塘镇教育系统绩效考核组备案后进行相应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情况在校内公示后报镇考核组,经县教育局、人事局审批后,由县财政局打卡发放,不予发放现金。

五、考核程序: 1.自评述职。被考核人年级组内述职,进行自评与组评。

2.师德测评。根据南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由领导、同行、学生(家长)、社会代表对被考核人进行评价。

3.分项整合。考核工作组下设的各部门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情况,提供的材料及各类评价结果向工作组提供各分项得分,例如:“工作过程”中的教育工作(校长室、大队部、总务处)与教学工作(教导处、教科室)得分、“工作实绩”中的工作数量(校长室、年级组)、工作效果(教导处)、业务研修(教科室)等项目得分;以及安全、值班、考勤等各项资料。同时展开骨干教师、教研组长、年级组长、部门主任、分管校长等各类人员的考核工作。

4.汇总综合。考核工作组将结果汇总情况向考核领导组汇报,对被考核人作出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报告。

5.结果反馈。考核工作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反馈之日3日内向考核领导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考核领导组复核后,在3日内作出复核意见。若不同意复核意见,可在三日内向镇教办考核组提出中议。

6.民主公示。将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校公示栏内公示3天,然后正式上报镇考核组。

六、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相关要求按《海安县曲塘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七、结果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是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表彰奖励、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训进修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1. 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

教职工绩效考核与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相结合。

①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可推荐作为嘉奖人选,连续三年优秀的可推荐作为记三等功人选。

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予以提醒谈话,职称聘任延迟1年,若为学校管理人员则劝其辞职。

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予以诫勉谈话,职称聘任延迟3年,若为学校管理人员则劝其辞职或就地免职。次年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

①绩效考核综合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具体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绩效考核综合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新教师见习期除外)、未参加考核的,分别停发3个月或6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总量核定

学校在镇绩效考核领导组、考核组确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结合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标准 1.师德师风奖

师德高尚,同行、学生、家长、领导评价满意度高,发放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

有下列情况者一票否决,全额扣发师德师风奖:(1)有偿家教被查实;(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4)其他违规违纪言行。

2.履行职责奖

顾全大局,积极承办学校交办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发放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

有下列情况者一票否决,酌情乃至全额扣发履行职责奖:(1)不认真履行职责;(2)履职态度差,出现责任性事故;(3)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出现安全事故;(4)其他渎职言行。

3.出勤奖

主要奖励遵章守纪、敬业爱生、爱校如家、按时出勤的本校教职工,发放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

按月考勤,认真履行请假手续,缺勤(公假除外)2天不予累计,缺勤3—5天扣发一半,缺勤5天以上扣发本月全部出勤奖。(重症病人除外)

有下列情况者一票否决,酌情乃至全额扣发出勤奖:(1)不履行请假手续,有旷职行为;(2)经常迟到、早退,全学年累计20次以上;(3)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4)其他在岗但不在心与不在状态言行。

4.工作量津贴

包括基础工作量津贴、超课时津贴、节假日值班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以上。

(1)基础工作量津贴。本校教职工工作量达标一率以学年初校务民主管理委员会讨论公布的个人工作量为核定标准(年龄满55周岁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基础工作量给予适当照顾)。圆满完成基础工作量的本校教职工,发放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有下列情况者酌情乃至全额扣发基础工作量津贴:(1)不顾全大局,不接受基础工作量;(2)不恪尽职守,未圆满完成基础工作量;(3)其他违纪言行。 (2)超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主要奖励超过学年初核定工作量的临时以及长期代课的超课时数,以每课时5元发放。

(3)节假日值班津贴。主要奖励节假日值班、突击性加班(如配合拆迁值班,以及为突击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经校长室确认确需加班的),以每次15元发放。

5.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200元,全年发放10个月。

(2)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后不再享受。 (3)班主任聘任竞争上岗,班主任工作优劣情况考核减发津贴部分在年终其他奖金中扣除,同时在《考评细则》的“工作过程”考核中体现。

6.工作质量奖

包括基础质量奖、综合质量奖、安全工作奖。 (1)基础质量奖。

按学校分工要求,顾全大局、团结奉献、争先创优,工作任务完成合格者给予发放人均100元基础质量奖。

(2)综合质量奖。

综合考核质量奖分优、良、合格三个等级,等级根据《考评细则·常规工作》考评得分情况确定,分学科各以三分之一量设定,优秀奖400元,良好奖300元,合格奖200元。

重病患者、经有关部门批准流动考勤者、哺乳期休假者综合质量考评等级不突破良。招商引资、招商引劳、骨干班培训人员经相关部门确认,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外出支教人员经受援学校确认圆满完成支教工作任务者,综合考评等级不低于良;未完成任务者,考评等级不突破合格。

(3)安全工作奖。

包括学生课间与集散安全、日常教学安全、班级财务安全、与家长沟通安全、值日导护安全、个人身心安全等常规安全与午间值饭安全两大方面。

常规安全奖按月考核,以每月10元,全年100元设奖,奖励给本校教职工常规安全工作中承担安全管理职责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者。如发生安全事故(含教学事故、查实的或上级交办的举报等违规言行),当月常规安全奖全部扣发。

午间值饭安全奖按实计算,每天每人次以7元计发。 7.优秀团队奖。

包括优秀班集体、优秀教研组、优秀年级组、优秀课题组、优秀优质资源研发组以及习惯养成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具体以镇单位评比奖励。

8.教育教学研究与优质资源研发奖。

包括基础研发奖、单项质量奖以及家长学校值班津贴等。

(1)基础研发奖。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优质资源研发、学生习惯养成、家长学校建设,圆满完成任务,给予参与研发人员每人发放100元基础研发奖。

(2)单项质量奖。奖励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优质资源开发、习惯养成教育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教职工,其中包括教师参加教学类竞赛个人获奖,辅导学生现场竞赛获奖、学生文章在正规报刊发表等。具体办法参照《考评细则·专项工作部分》。

(3)家长学校值班津贴。较高质量完成家长学校建设任务,积极认真做好家长学校值班任务者,以每次10元发放家长学校值班津贴。

9.管理人员津贴。

包括副校长、各部门正副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经考核圆满完成相应职责任务者,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相应津贴。副校长、各部门正副主任津贴原则上不低于班主任津贴,按年度考核,副校长2800元,正职主任2400元,副主任2200元。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以10个月计发,年级组长每月100元,中心教研组长每月40元,备课组长每月30元。重复职务者津贴发放就高不就低,超工作量者在评先评优中给予适当倾斜。

10.其他津贴。

包括骨干教师津贴、评优嘉奖人员津贴以及其他项目津贴。 (1)骨干教师津贴。

①标准:骨干教师津贴每月标准,县名校长150元,县优秀校长100元;市学科带头人150元,市骨干100元、县学科带头人100元、县骨干50元。

②考核:对本校中申请享受骨干教师津贴的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骨干教师津贴。

(2)评优嘉奖人员津贴。

①标准:每月标准按县、镇文件标准执行。

②评比:A.按本方案中上述“考核程序”考核,在15%内按镇下达指标数确定优秀级人选推荐嘉奖;B.具备县镇评优人员基本条件;C.出勤率95%以上。

(3)其他项目津贴。 根据实情设定其他项目津贴。

上述所有项目发放剩余部分以人均发放其他项目津贴。

九、本实施方案经海安县曲塘镇中心小学校务民主管理委员会和全体教师讨论通过后,报曲塘镇教育系统绩效考核领导级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该方案解释权隶属海安县曲塘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领导组。

推荐第4篇:内控制度

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中心各科室:

为了加强全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提高内控执行力,确保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营,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和山西省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山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稽核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部管理与监督工作,规范内部管理行为,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确保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山西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和《山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审计稽核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制订《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各级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对系统内部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经办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评价、纠错的方法、程序、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由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等组成。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的实施工作;审计稽核部门负责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2 稽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体制。上级经办机构对下级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市、县两级分别负责对辖区农保经办机构的内部审计、稽核业务。

第五条 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在全市经办机构内建立一套管理科学、运作规范、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纠错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对经办机构各项业务、各环节、各岗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提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内部控制的各项内容规范、统一,符合国家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的要求。

(二)完整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行为都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和监督机制。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所有业务经办环节都在内部控制的范围之内。

(三)制衡性。在组织机构的设臵上确保各职能部门和经办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弱点和盲点。

(四)有效性。建立经办岗位、职能部门和单位三级内控管理模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业务经办流程和内部控制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内部控制

3 制度不应因机构更换和人员调整而失去效力。

(五)适应性。各项内部控制措施要适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实际要求,根据需要和控制效果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不因经办效率而牺牲内控质量,也不因内控而牺牲经办效率。

第七条 内部控制要求:

(一)授权批准:明确各部门、岗位及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确保各部门、岗位及人员在授权批准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二)不相容岗位分离:事先合理设定不相容的岗位,再根据设定的岗位进行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三)岗位轮换:建立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的重要岗位进行定期的轮换,促进经办人员全面掌握经办业务,堵塞业务经办中的漏洞,强化各岗位、各职能间的互相牵制。

(四)规范业务流程:制定各业务环节相互制约和相互衔接的业务流程,建立各业务环节相互监督机制。

(五)强化会计控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中凡涉及基金的环节都受财会部门的控制,基金财会部门要严格实行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制定严密的会计出纳处理程序,保证会计出纳业务符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规范化的要求。

(六)加强预算控制: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预算制度,

4 完善预算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控制无预算资金使用。

(七)风险控制:树立风险意识,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管理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监测,采取定期盘点和定期对账等措施,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

(八)信息技术监控: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业务和财务的控制,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差错和舞弊。

(九)报告制度:建立内部业务和财务信息报告制度,保持内部上下级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

(十)监督与评估:建立以内部审计和上级审计检查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第八条 监督检查人员开展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应严格遵守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监督检查人员在办理监督检查事项时,与被检查对象或监督检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章 组织机构控制

第九条 建立完善的组织决策控制制度。经办机构领导成员要有明确分工,并明确相应的权限与责任;根据业务经办规程合理设臵内部职能部门、岗位,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并相互牵制;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和程序,集体决策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明确公文传递、审批、处理和归档程序,处理结果要向审批人报告。

5 第十条 健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劳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经办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政策、业务的日常学习和培训工作。新任工作人员要进行任前培训;要建立和完善工作人员考评与奖惩制度;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实行定期轮岗制度,财务、缴费申报、个人账户管理、养老保险待遇计发等关键岗位的任职要定期轮岗;对因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因腐败行为造成经办工作重大失误或重大损失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实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建立明确的领导授权制度。领导授权要采取法定的形式进行,对于重大授权事项要采取书面授权;授权要明确授权的人员、范围、职责和权限以及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授权的期限等。

第十二条 建立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有关经办政策、业务操作流程以及业务内容、办理时限、经办人、监督电话等应进行公示,接受参保村集体、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建立经办管理内部控制责任制度。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部控制的执行全面负责;审计稽核部门对本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负有监督责任,对发现的内部控制制度缺陷和经办风险要及时向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提出防范建议。

第三章 业务运行控制

第十四条 经办机构要不断完善业务经办流程,做到规

6 划科学、操作规范、经办高效。办理经办业务要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严格业务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经办机构业务运行控制的主要环节包括:

1、参保人的合法身份。核实现阶段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合法身份;核实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合法身份;核实参加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的合法身份等,杜绝多渠道参保,核实参保人的信息,准确计算上级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2、投保登记程序的执行情况。核实参保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能证明参保人员参保资格的有关证件与代办人员填写的《参保人员花名表》、《登记证》是否一致。

3、缴费程序的执行情况。核对《参保人员的缴费明细表》、《缴费记录卡》的数据是否一致;核对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是否与当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公布的当年缴费标准一致;核实补缴人员缴费年限计算是否以缴费当年的标准为参照。

4、保险关系转移程序执行情况。核对《保险关系转移申报单》、《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是否齐备,《缴费证》和《缴费记录卡》是否更改或注销。

5、退出保险管理执行情况。核查退保原因及有关证明材料,检查是否按退保要求执行。

6、农村养老金领取程序执行情况。查阅《养老金领取明细表》、《养老金领取标准审核表》、《养老金拨付审批

7 表》等资料,检查领取人员的领取待遇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7、领取资格验证执行情况。抽查领取农村养老金人员的个人帐户,核实其补缴补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账与计息、个人账户信息修改、个人账户转入与转出;核查领取的待遇核定与发放;核查其生存状况。

第十六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对参保个人提供的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应按业务经办规程要求提供原始资料,并将影印件留档,自制凭证应加盖公章。

第十七条

各级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经办岗位根据授权设臵处理权限。为堵塞业务流程中出现的漏洞,至少应设臵经办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复核、领导审批等三级审批流程。其他单项业务也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业务权限的操作。各部门(岗位)工作人员都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权限经办农村养老保险业务。

第十八条 各项业务环节在设计上要保持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并保持各业务环节的独立性。后一环节可以批准或否定前一环节的工作,但不具有修改前一环节工作的权限。

第十九条 各业务环节的制约关系应内臵于农村养老保险业务、财务信息系统中,实现计算机管人、计算机管事、计算机分权。

第二十条 下列农村养老保险业务应受基金财务部门的制约:

8

(一)记录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明细账;

(二)记录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三)记录个人账户利息;

(四)个人账户跨区域转出和个人账户转入接续;

(五)参保人补缴补记个人账户;

(六)修改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历史缴费记录;

(七)乡镇(街道)、村集体等代发农村养老保险机构服务协议签订;

(八)欠缴农村养老保险费确认。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参保个人办理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提供的所有资料、业务经办过程中生成的账表卡册、单项业务请示批准材料等都应作为业务档案归档管理。所有业务档案均应留存纸质资料,备份电子版资料,按社会保险基金档案管理办法归档、立卷、保管和使用。

第四章 基金财务控制

第二十二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以及现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试行办法制定财务会计操作规程,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二十三条 基金财务部门应设臵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记账、复核、出纳、财务网管等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范围。财会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并持证上岗。

9 第二十四条 基金财务部门不相容岗位不得由一人兼任,不相容岗位包括:出纳与记账、出纳与复核、复核与记账、复核与对账、空白凭证与银行印鉴管理、有价证券与银行印鉴管理、出纳与收款收据管理、复核与会计凭证编制、会计软件网管与会计凭证编制等。

第二十五条 基金财务收支实行分级授权审批,未经授权不得越岗代办基金结算业务。财会人员轮岗或调离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基金会计核算要符合《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设臵会计科目,合理运用会计方法,依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 经办机构经费与基金要独立开户,分账管理;基金与经费、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做实基金必须分账核算,统筹基金不得占用个人账户做实基金。会计凭证与账簿摘要内容要简明准确,能清晰反映业务内容。更正会计记录应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并附有详细的原因描述。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开户制度,农村养老保险收入户和支出户只能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十九条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

10 第三十条 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和凭证,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第三十一条 严格对账制度。基金财务部门定期与基金开户银行、有价证券托管机构、农村养老金代发机构、财政专户等部门对账。对账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二条 严格农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财务部门每年应会同相关部门科学编制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和财务决算,认真分析基金的运行状况。

第三十三条 建立大额资金调度集体决策机制和资金支出的分级审批制度。调度大额资金应经过集体决策并形成文字记录。有关资金调度的决策文书和批准文件要作为会计凭证附件永久保存。

第三十四条

严格会计电算化系统操作口令管理。操作人员口令由本人设臵,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严禁无口令操作。操作口令应每隔一段时间进行更换。

第五章 信息系统控制

第三十五条 各级经办机构应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手段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减少操作过程的人为因素,最大限度的实现内部控制的自动化。

第三十六条 各级经办机构在全市范围内使用统一的农

11 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财务操作软件。

第三十七条 严格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制定明确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根据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功能划分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能,明确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建立计算机监控业务运行的常规制度。业务系统设臵数据间逻辑勾稽关系检测功能,业务部门和内部控制管理部门要定时或不定时检查业务数据逻辑关系的正确性,并依此对经办业务进行监控。

第三十九条 业务系统对关联关系的业务必须建立联动和牵制关系,并设臵防止错误操作的警示和制约功能。

第四十条 明确业务系统维护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业务系统维护操作人员根据研发人员所编程序进行业务系统维护操作,经相关人员授权后方可对业务数据进行操作变动,不得擅自对数据进行修改。业务系统维护操作人员须为经办机构在编人员,不得外聘。

第四十一条

建立数据录入、修改、访问、使用、保密、维护的权限管理制度,明确数据操作所依据的有效凭证和必须履行的审批手续,加强对信息系统数据的监控。禁止通过计算机后台修改业务数据。

第四十二条 业务系统应设臵业务操作、系统维护的记录和可检查功能。业务系统上所有操作都必须留有记录(痕

12 迹),且具有可塑性和可复核性。业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定期自查或检查业务系统操作记录,每年至少要检查一次,对检查情况要写出书面材料。

业务系统开发、维护技术文件应作为长期档案归档保管。

第四十三条 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反馈机制。业务事项和数据等信息的增加、变更、授权及业务流程进度等应即时反馈到与该业务相联系的部门终端;经办机构管理层应能够及时了解各项业务的办理情况和综合业务数据。

第四十四条 建立计算机机房管理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使用网络。业务系统与互联网必须实现物理隔离,防止通过网络篡改业务系统数据行为。加强网络和计算机病毒维护,确保网络安全。

第四十五条 建立密码口令管理制度,业务系统操作人员每年至少更换一次操作密码,岗位变动时随时更换操作密码,确保密码口令使用安全。

第四十六条 加强机房和相关设备的管理。作好防尘、防火、防水、防磁、防雷击等工作,落实定期维护、安全值班等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十七条 建立科学的数据备份制度,选择安全的备份介质,每个工作日结束后,要对当天的业务数据进行备份。建立数据库异地备份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远程实时备份系统。

13

第六章 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十八条 审计稽核部门负责本级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农村养老保险法规、政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机构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年度及日常工作计划,报单位领导批准后,定期或不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审计稽核部门应参与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流程的制定和变更修改、业务系统设计开发、经办权限分配、重大资金调度、基金运营投资等活动,并实施监督。

第五十条 市级经办机构对所属县(市、区)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至少每年检查评估一次。

第五十一条 内部控制检查评估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侧重制度建设与运行效果,关注重要业务、重点环节,以风险预防为主。

第五十二条 审计稽核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应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泄露被检查对象有关工作秘密,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弄虚作假。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太原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四条 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可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4 2006年1月1日实行的《市农保中心内部会计控制管理制度(试行)》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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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内控工作计划

201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

随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视,公司内控管理工作从初步阶段逐步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度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审核委员会要求,特制订本计划。

2015年度内控管理小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及制度,强化内控流程的执行方面。通过近几年来内部控制审计发现的缺陷,在制订整改措施的同时,完善流程与执行力,使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步入自我检查、自我改进,不断完善的阶段。在以上主体思想的基础上2015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加强内部控制知识的培训。2015年组织参加一次外部内控知识的培训课,学习并引进其他企业先进的内控管理知识,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跟上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2、按时完成自我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证监会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按时进行自我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定期完成季度、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底稿及报告,并按时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内控审计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审计样本记录。根据证监会要求,对内部控制样本的格式及记录的选取及保存建立适当的方法,确保内控审计报告的可验证性、可追溯性。

4、更新企业内部控制手册,完善缺少的流程及制度。针对2014年度发现缺少的制度及流程,组织管理小组补充并完善相关制度,并将相关流程补充到《企业内部控制手册》中去,对于没有发布的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并发布。

5、加强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为了提高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性与准确性,2015年将加强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编制财务报告内部审核模板,完善财务报告内部审核的内容,及时保留审核底稿并按时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内部审核报告。

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小组

2014-12-19

推荐第6篇:内控工作计划

内控工作计划

1.工作整体目标:

完善内控环境,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风险应对能力,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2.主要工作:

(1)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

(2)进一步梳理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权限,逐步建立公司全面风险防控体系。

(3)加大内部控制的宣传培训力度,对于新员工、关键岗位员工、内控相关岗位人员等不同对象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逐步提升公司员工的风险意识和自控意识。

(6)加强公司内控队伍建设,从准入和考核两端进行完善,从而对公司内控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下一年主要工作内容和量化目标

4.工作计划安排表

推荐第7篇:内控工作计划

内控工作计划范文(精选4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又解锁了新的工作,写一份工作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好的工作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控工作计划范文(精选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内控工作计划1

随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视,公司内控管理工作从初步阶段逐步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为了切实做好xx年度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审核委员会要求,特制订本计划。

xx年度内控管理小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及制度,强化内控流程的执行方面。通过近几年来内部控制审计发现的缺陷,在制订整改措施的同时,完善流程与执行力,使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步入自我检查、自我改进,不断完善的阶段。在以上主体思想的基础上xx年度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加强内部控制知识的培训。xx年组织参加一次外部内控知识的培训课,学习并引进其他企业先进的内控管理知识,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跟上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

2、按时完成自我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证监会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按时进行自我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定期完成季度、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底稿及报告,并按时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内控审计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审计样本记录。根据证监会要求,对内部控制样本的格式及记录的选取及保存建立适当的方法,确保内控审计报告的可验证性、可追溯性。

4、更新企业内部控制手册,完善缺少的流程及制度。针对xx年度发现缺少的制度及流程,组织管理小组补充并完善相关制度,并将相关流程补充到《企业内部控制手册》中去,对于没有发布的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并发布。

5、加强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为了提高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性与准确性,xx年将加强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编制财务报告内部审核模板,完善财务报告内部审核的内容,及时保留审核底稿并按时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内部审核报告。

内控工作计划2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

一是合法合规,二是提升效率。

1、合法合规:国家法律要求,无论在书面上还是实质上,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均应得到遵守。

2、提升效率。业务部门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执行内部控制,目的是希望提升效率。“复杂的问题简单化,简单的问题流程化,流程的问题系统化”是在做流程控制时始终坚持的原则。

二、内部控制的工作开展

1、建立起一个健康的内部控制文化环境

(1)通过建立“简单,可依赖”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

(2)保持简洁的公司文化和扁平的组织结构,没有繁文缛节的条文约定,采用以结果为导向的高效决策方式。

(3)各业务部门之间互相依赖、互相支持。

2、逐步建立、完善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中的风险评估过程必须判明企业完成既定目标存在的外部风险与内部风险,分析各种风险的类型和程度。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3、建立起信息与沟通制度

通过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

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这里所提到的信息是影响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内部监督等方面的信息。)

4、逐步建立企业内部监控的管理工作方式

部门领导是本部门内部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部门风险内部控制工作采用“元首问责制”。各部门内部领导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进行内部监督控制,员工间因流程实行职务性内部监督。公司监督部门对经营单位进行报告、评价及监督管理。集团执委会对集团各地区、部门的工作有监督、评价、督导的权利与责任。集团董事会对执委会的工作有监督、评价、督导的权利与责任。

通过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确立公司每个员工的职责与工作目标,保证公司目标与员工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三、内部控制工作范围

内部控制工作将涉及集团所有管理层级、涵盖集团公司销售、售后服务、产品延伸拓展等业务领域。可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机构建设、投资融资管理、各项资产管理、会计控制、财务管理、销售和维修服务管理、延伸产品的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政策、计算机信息系统、合同担保、对子公司的管理、重要业务事项的管控等。

四、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及组织

1、内部控制工作开展初步设定为两年的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建立,三年内部控制制度的推行。

2、内部控制工作在董事会与管理层两个组织层面推行

(1)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中提供治理、指导和监督。是内部控制的重要要素。

(2)管理层的素质和品行

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管理层的素质和品行直接影响企业目标及其实现的方式,它也影响着员工们的素质和品行以及行为准则。他直接反映了企业文化的取向。最高管理层对有效内部控制的态度和关注必须融入企业中。

(3)集团内控部是推行内部控制的工作功能型机构。

内控工作计划3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及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规划。20xx年内控工作重心为内部控制制度基础管理工作。

一、内控管理制度原则的宣导

1、内控管理法规制度及集团内控管理规范的讨论、制订及宣导工作计划的制订。

2、按照宣导计划,组织对集团相关管理人员实行宣贯

3、对宣贯结果的跟踪

计划实施时间3-4月份

二、制度系统的整理

1、自查阶段。各部门应于20xx年5月底之前完成本系统内自查工作,对各自制度流程与上级管理层在重大事项方面的对接情况进行梳理、完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

各地区自行组织门店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各自的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对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和梳理,将重要业务现有的政策、制度与风险进行对比,查找内部控制缺陷,编制风险清单。

2、检查阶段。在集团内审委员会领导下,由集团内控部牵头,将各部门相关人员及地区相关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部门制度、流程自审结果复合;按照内控工作原则,对相关制度修订。报集团重新颁布执行。

同时,整理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内控措施,并上报内审委员会。

3、问题披露阶段。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针对相关检察部门报告(如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监察部门的监察报告,人力部门的处罚报告等)揭露出的问题,查找相关制度、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对制度、流程进行修订、升级。

4、落实阶段。制度联合工作组,针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执行部门的执行过程抽查并收集制度执行反馈信息。

各部门及各地区公司根据内控结论情况,进行部门或地区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机构、人员和岗位的调整等。

5、评估阶段。针对制度执行结果及反馈信息,针对制度、流程修订的过程,应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对改进落实情况进行持续关注。

三、20xx年的预算跟踪工作

根据集团批准的20xx年度预算,按月序时跟踪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针对预算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按照以下情形跟踪、评估,并出具审查跟踪报告。

1、审查预算执行单位的控制方式。

2、审查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审批过程。

3、审查预算执行中的重大差异。

4、审查预算变更的允准过程。

5、其他情形。

四、集团考核指标评估工作

1、搜集各部门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

2、对考核指标及标准与制度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估

3、对各项考核指标间的衔接情况开展评估

4、对评估结果整合、分析,向内审委员会报告

5、建议考核指标的调整及升级

内控工作计划4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安全运行,严控经办风险,保障基金安全、数据安全。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局实际,现对二0xx年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作出如下工作安排,请认真照此执行。

一、内部日常稽核

(一)稽核内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等各项业务经办情况及计算机硬件、软件管理运行情况。

(二)稽核重点

按照《内控制度》要求,重点对:

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基数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数确定及征收比例、养老保险在职退费及死亡退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有关重要信息数据变更、退休待遇计发、退休费社会化发放及未成功发放基金返回支出户与退休费补发、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财务基金管理等方面业务经办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履行层层符合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手工办理、现金支付等情况。

2、各项业务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经办,内控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3、计算机硬件、软件管理是否执行到位,信息是否安全。

(三)稽核方式和目标

以日常稽核和定期抽查相结合,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做好内部稽核工作,并于每月末对上月经办的重点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经办业务量的20%。通过日常稽核,促进业务经办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各项业务经办依法合规。

二、实地稽核

(一)稽核时间和内容

于xx年8月至10月,对我县参保企业人员参保情况和缴费基数申报情况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进行实地稽核。实地稽核的内容为:

1、员工参保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参保人数。

2、申报缴费基数情况,查是否存在少报、漏报工资基数情况。

3、社保费缴纳情况,查是否存在欠缴、少缴社保费情况。

4、社保待遇支付情况,查是否按照规定享受各项社会待遇。

(二)稽核方式

成立局实地稽核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分管股局长牵头,成员由稽核股、统筹股、财务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参保企业实地稽核工作,实地稽核企业为安汉集团及所属公司、九天真空、电信等,实地稽核面力争达到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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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前序

21世纪初,由于美国出现的大量的财务丑闻,致使用国会2002年草拟并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即(SOX法案),对企业内部控制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2006年美国国会正式启动该法案,要求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必须在2006年7月15日开始执行,也就是在当天,我国财政部别有深意地发起了一个由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起共同参与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员会主席是当时的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成员包括来自监管部门、实务界和理论界的31位专家学者),标志着我国内部控制国际化时代的到来,“中国版的SOX法案”即将出炉。

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于2007年3月2日公布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等5部委公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行,鼓励其他非上市公司的大中型企业执行。随后又发发布了三个配套指引,分别为《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目录.docx。《基本规范》的发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被视为经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之后的第三个重大里程碑。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意义:

1、确立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框架。基本规范坚持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惯例,科学界定了内部控制的内涵、目标、原则、要素,对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长期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经济健康运行、规范资本市场秩序、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起到提携全局的作用,也是是完善我国会计法规制度、推动我国会计与国际市场的趋同的必然发展。

2、有利于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提升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健全的内部控制,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采集、归类、记录和汇总过程,从而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体现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

3、有效地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要达到生存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中枢环节,是防范企业风险最为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它通过对企业风险的有效评估,不断加强对企业经营薄弱环节的控制,把企业的各种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是企业风险防范的一种最佳方法。

4维护财产和资源的安全完整。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能够科学有效地监督和制约财产、物资的采购、计量、验收等各个环节,从而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同时,可以利用会计、统计、业务等各部门的规划及有关报告,把企业的生产、营销、财务等部门的工作结合在一起,从而使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作用,以顺利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

5、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利用会计、统计、业务等各部门的制度规划及有关报告,把企业的生产、营销、财务等各部门及其工作结合在一起,从而使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的作用,同时,由于严密的监督与考核,能真实地反映工作实绩,再配合合理的奖惩制度,便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潜能,从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提高整个企业经营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

第一章总则

一、内部控制概述

(一)内部控制的定义

1、内部控制的一般定义

一般讲,内部控制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等为提高经营效率,充分有效地获取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而在内部实施组织管理、计划管理和程序管理,促使各个经营环切充分发挥其相互制约、相互调节作用的一种先进管理方法。其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内部控制的主体(2)内部控制的客体(3)内部控制的目标(4)内部控制的方法和手段(5)内部控制的本质。

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定义(《基本规范》第三条) 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二)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法合规性;

2、资产安全性;

3、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

4、效率效果性;

5、战略实现性

(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适用范围(《基本规范》第二条)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都必须遵照本规范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不作强制要求。 关于企业的划分标准,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docx

二、企业内部控制的原则(《基本规范》第四条)

(一)全面性原则

(二)重要性原则

(三)制衡性原则

1、治理结构的制衡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的制衡

3、业务流程的制衡

(四)适应性原则

(五)成本效益原则

三、企业内部控制的要素(《基本规范》第五条)

(一)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1、治理结构、机构人员设置及权责分配

(1)治理结构(2)机构人员设置及权责分配(3)议事规则(4)独立董事制度。

2、内部审计

(1)审计委员会(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4)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5)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6)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3、人力资源政策 (1)岗位职责与人力资源需求计划(2)招聘、培训与离职(3)人力资源考核政策(4)薪酬及激励政策。

4、企业文化

(1)现代管理理念和经营哲学(2)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3)风险意识(4)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员工的行为守则。

5、法制观念

(1)法制教育(2)法律顾问制度(3)重大法律纠结案件备案制度。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

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 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

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四、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

(一)企业内部控制建立的思路(《基本规范》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1、内控制度设计的步骤:

(1)分析流程;(2)分解流程;(3)分解作业;(4)风险评估;(5)根据任务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控制与控制点;(6)将任务落实到人,把握授权制度;(7)运行、评价并修正。

2、内部控制制度总体设计思路:

(1)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应首先考虑企业的背景、战略和目标。 (2)实现内控制度目标的第一步是对内控制度执行进行计量或测试。 (3)内控目标的第二步是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计量或测试的结果与内控制度进行比较,然后作出三项判断。

(4)设计时特别注意的两个问题 (5)控制者依据测试报告采取纠偏行动

(二)企业内部控制实施的配套措施

1、信息技术的运用和信息系统的建立(《基本规范》第七条) 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2、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基本规范》第八条)

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3、建立和实施监督检查和外部审计(《基本规范》第

九、十条) 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规定: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内制环境

一、内部环境概述

企业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企业文化、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法制观念等。

二、治理结构、机构人员设置与权责分配

(一)治理结构(《基本规范》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2、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3、监事会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4、经理

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骋。

(二)机构人员设置与权责分配(《基本规范》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1、机构人员设置的概述

企业的机构和人员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所以机构和人员设置要坚持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原则。

2、权责分配概述

权现分配是在机构设置的基础上,设立授权方式,明确各机构部门和人员的权利和所承担的责任。

3、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目标、职能划分和管理要求,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基层作业单位的职责权限,将权利和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为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条件。企业设置内部机构和岗位时,要实现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制衡。

(1)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加强对本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2)监事会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可能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4)日常内部控制管理机构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4、人员设置与权责分配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目标、职能划分和管理要求,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将权利和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为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条件。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企业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副经理、总会计师等。

5、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员工操作手册、组织机构图、业务流程图、岗位描述和权限指引等适当方式,使全体员工了解和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促进企业各层级员工明确职责分工,正确行使职权,并加强对权责履行的监督。

(三)议事规则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章程和实际情况,建立规范的议事规则,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1、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议事规则

3、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内部审计

(一)内部审计概述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个组织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评价活活动,并作为对该组织的活动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一种服务。”内部审计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使组织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评价组织控制以确保揭露组织潜在的风险和经浊高效地达到组织的目标和目的。

健全的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是营造守法、公平、正直的内部环境的重要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检察官,他对各项活动加以检查监督,可以有效防范风险。(《基本规范》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二)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1、审计委员会

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赋予审计委员会监督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的相应职权。

2、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领导体制,应依照法律规定和企业章程规定。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应当配备一定数量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与履行内部审计职能相适应的工作条件。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应当由董事会授权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有关机构承担内部审计职责。

(三)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

1、内部审计机构应隶属公司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取得其支持。

2、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不得负责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和执行。

3、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应由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经过适当的程序确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直接向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负责。

4、内部审计机构应制定内部审计章程,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范围,并报经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批准,以确保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到公司内其他部门的干涉和限制。

(四)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1、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企业授权,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开展审计监督,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不应受到人为限制。

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大问题,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监事会报告。

2、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就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出具的书面文件,也是对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所做出的相对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出具审计报告。

四、人力资源政策

内部控制是由人来进行并受人的因素影响,保证组织所有成员具有一定水准的诚信、道德观和能力的人力资源方针与实践,是内部控制有效的关键因素之一。

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岗位职责、人力资源计划、招聘、培训、离职、考核、薪酬等一系列有关人事的活动和程序,旨在通过有形的具体的制度和措施来影响并约束职工的行为方式。

《基本规范》第十

六、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一)人力资源政策概述

1、人力资源政策的内容

企业的人力资源政策应当科学、规范、公平、公开、公正,有利于调动员工在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2)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3)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4)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5)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政策。

2、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

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并适当关注应聘者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特征是否与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相适应。

3、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

企业应当重视并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员工的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

4、激励约束机制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针对各层级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目标、建立明确的标准、执行严格的考核和落实配套的奖惩,促进员工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和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5、人力资源政策控制措施

(1)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应当明确,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当合理; (2)招聘及离职程序应当规范,培训工作应当以提高员工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为目标;

(3)人力资源考核制度应当科学合理,应能引导员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4)薪酬制度应当能保持和吸引优秀人才,薪酬发放标准和程序应当规范。

(二)岗位职责与人力资源计划

1、岗位职责 (1)岗位说明制度

企业应当建立岗位说明制度,明确所有岗位的主要职责、资历、经验要求等,并定期组织内部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对工作岗位进行分析,确保各岗位配备胜任的人员,避免因人设岗。

(2)岗位责任制

企业应当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并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定奖罚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其分工情况,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3)岗位保密协议

对于在产品技术、市场、经济、管理等方面涉及或掌握企业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的工作岗位,如有必要,企业可以与该岗位工作人员签订有关岗位保密协议,明确其特殊的权利和义务。

(4)人力资源政策反映渠道

企业还应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反映渠道,确保有关人力资源政策建议得以传递和落实,保证人力资源运用效率的提高和人员任用的公平合理。

(5)轮岗制度或强制休假制度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实践经验,对某些控制薄弱、易发生舞弊行为的岗位实行轮岗位制度或强制休假制度。

2、人力资源计划

人力资源计划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人力资源计划是指提供具体的人力资源的行动计划。广义的人力资源计划包括预测企业未来的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制定行动计划及控制和评估计划。企业的人力资源计划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在需要的时候和需要的岗位上能及时得到各种需要的人才,使企业人才在数量、质量、层次和结构上均达到最优。

(三)招聘、培训与离职

企业应当规范招聘及离职的程序,应当以提高员工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为目标开展培训工作。企业应当净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并适当关注应聘者的价值取向和行为特征是否与本企业的企业文化和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相适应,并应当重视和加强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员工的道德素养和业务素质。

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向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交辞职报告,并按照企业要求和技术保密协议规定办理有关离职交接手续。企业董事、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的辞职申请,企业董事会应当组织离任审计小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对于其他管理人员的离任审计由企业经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人力资源考核政策

人力资源考核政策应当科学合理、应能引导员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考核制度,对员工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实施全面、公正、准确的考核,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引导员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企业应当对各层级员工建立明确的标准,执行严格考核和落实配套的奖惩,促进员工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和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五)薪酬及激励政策

企业的薪酬及激励政策的合理性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满足组织需要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企业应当规范薪酬发放标准和程序,建立和完善针对各层级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员工责、权、利的有机统一和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1、薪酬制度设计原则

(1)按劳分配原则;(2)激励适度原则;(3)互促互进原则。

2、薪酬组成

(1)基本工资;(2)绩效工资;(3)年终奖励;(4)其他薪酬。

3、薪酬发放审核制度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准确确认、计量并发放员工薪酬,并对薪酬发放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以防虚报冒领等行为。在发入薪酬的同时,企业应当向员工提供薪酬清单,供员工核对确认。

4、薪酬制度评价机制

企业应当制定薪酬制度评价机制,及时对薪酬制度的合理性及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修订完善。

五、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影响企业内部环境和内部控制制度效力的精神、意识和理念,主要包括企业整体价值观、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经营哲学和职业操守,员工的行为守则等。

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是影响企业决策和企业活动的最基础的要素,它影响企业所有的活动,更影响企业的内部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内部环境。《基本规范》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企业文化概述

企业文化是企业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创造出来的具有本企业特色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形态。它包括价值观念、社会责任感、企业精神、管理理念、经营哲学与道德规范等,内容极为丰富。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的价值观。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企业文化也是企业的美德所在,具有鲜明的的企业特色

(二)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1、价值观和企业价值观

价值观简单地说,就是关于价值的观念,它是客观的价值体系在人们主观意识中的反映,是价值主体对自身需要的理解以及对价值客体的意义和重要性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企业价值观:企业的行为和人的行为一样要受价值观的支配,这就是企业价值观。企业价值观是一种以企业为主体的价值观,是企业人格化的产物,它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全体员工一致认同、推崇和奉行的基本信念和基本行为准则,是企业进行价值评价、决定价值取向的内在依据,体现着一个企业的基本理念和信仰,反映企业内部衡量事物重要程度及是非优劣的根本标准,因而当之无愧地成为企业文化的核心。

2、社会责任感

在当代社会中,企业实际上已经成为多种社利益的交汇点,直接影响着社的稳定与发展。企业不能只谋取自身利益,还要肩负兼顾各方面利益的社会责任。

责任是一种担当,责任更是一种力量。责任不仅能够推动一个企业的成长和壮大,更将推动一个民族的发展和进步。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风险意识

1、企业风险和风险意识

企业风险是指企业在其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和经营失误的影响,而遭受损失的程度与可能性。从产生角度来说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由于企业风险具有突发性、多变性、和无形性,因此企业风险的的发生往往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巨大影响,并可能造成难衡量和弥补的损失。由于企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的风险意识就是企业对风险的客观性和普遍性的警醒和觉悟,它来自企业对经营环境的真实认知,是一个成功企业不可缺失文化基因。

2、企业强化风险意识的措施

(1)将风险意识变成企业上下共同的理念;(2)建立风险管理培训制度。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员工的行为守则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恪守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职业操守,不得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客户、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和业务学习,自觉遵守与企业内部控制有关的各项规定,勤勉尽责。

六、法制观念

《基本规范》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一)法制教育

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在企业范围内培育遵规守纪精神。

(二)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对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都有重大影响和重要意义。

(三)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企业应当依法独立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加强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机制。

第三章风险评估

每个企业都面临来自内部和外部的不同风险,内部控制的目的就是要控制这些风险。管控风险首要的就是要对这些风险加识别、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风险应对策略。

《基本规范》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基本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一、风险评估概述

(一)风险

1、风险的含义

风险是指在一定的客观情形之下,在某一特定期间内,那些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变动程度。所谓风险大,应是这种变动程度大;风险小,就是指这种变动程度小。基本规范涉及的风险是指对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确定因素。

内部控制有三大主要目标:运营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以及监督检查均服务于三大目标。

2、风险的特征:偶然性、可变性、客观性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及时识别、科学分析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各种确定因素,同时采取应对策略的过程。要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形成风险管理的依据。风险与可能被影响的目标相关联。既要对固有风险进行评估,也要对剩余风险进行评估,评估要考虑到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

风险评估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有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四个步骤。

二、控制目标

《基本规范》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目标设定是进行其他程序的前提。在管理当局识别和分析风险并采取行动管理风险之前,首先必须有目标,目标是有层级的,可以分为战略目标和具体目标。

(一)战略目标

战略目标明确了企业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所以管理当局设定战略目标,进行战略规划,并为组织确定具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1、财务报告目标

一份可靠的财务报告为管理者提供适合既定目标的准确而完整的信息。它支管理者的决策并对主体活动进行监控。

2、经营目标

经营目标与企业经营的有效性相关,设立经营目标的目的在于在推动主体实现最终目标的过程中提高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经营目标需要反映主体所处的特定的经营、行业和经济环境。

3、合规性目标

法律法规确定了最低的行为准则,企业从事活动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同时企业的合规记录可能会对它在市场和社会上的声誉产生极大的正面或负面影响。

三、风险识别

(一)内险识别的必要性

企业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必须明确风险在哪里。倘若不能准确地确认风险所在,就无法分析及预测企业危机,当然也无从制定对策以控制风险。因此,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个步骤。

《基本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二)风险识别及其内外部因素

1、风险识别的含义

风险识别是指识别所有可能对组织产生负面影响的损失风险,即找出影响预目标实现的主要风险。识别过程包括两个阶段:首先是风险的辨识,找出各种风险及其存在之处;其次是对风险进行分析,主要分析引起风险的各咱原因和可能结果。

风险识别的主要目的不仅要帮助企业认识和发现风险,还要为企业提供如何管理风险的思路。具体而言,就是要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使企业能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充分了解和认识造成风险隐患的原因和过程,便于企业采取适当的技术和手段控制风险损失发生或者降低损失的程度;初步判断这些隐患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便于管理层引起重视并做出决策:是否应采取恰当的、有效的措施来控制风险。只有充分地识别风险,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

2、风险识别的内部因素

《基本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2、风险识别的外部因素

《基本规范》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三)风险识别的基本原则

在风险识别的过程中,需要遵循系统性、连续性、全面性的原则。

(四)风险识别的方法

1、基本方法:风险清单法

风险清单是指由专业人员设计好的标准表格和问卷,上面非常全面地列出了一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

优点:经济方便,适合新公司、初次想构建风险管理制度的公司或缺乏专业风险管理人员的公司使用,这些表格可能帮助他们系统地识别出最基本的风险,并除降低忽略重要风险源的可能性。

局限:(1)针对性较差;(2)未涉及投机风险。

2、辅助方法:(1)财务报表分析法;(2)流程图分析法;(3)事故树分析法;(4)现场调查法;(5)问卷调查法;(6)组织图分析法;(7)因果图分析法。

(五)如何准确识别影响企业内控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

1、内部因素:(1)人力资源因素;(2)管理因素;(3)自主创新因素;(4)财务因素;(5)安全环保因素。

2、外部因素:(1)经济因素;(2)法律因素;(3)社会因素;(4)科学技术因素。

四、风险评估

(一)风险评估概述

风险评估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计量、分析、判断、排序的过程一,是风险应对主要依据。

《基本规范》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应当充分吸收专业人员,组成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确保风险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二)风险评估方法

在风险评估过程中,不同阶段所使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也不同,不论采用何种方法来进行风险评估,无论是基于固有风险还是剩余风险的评估,都主要从损失频率(可能性)以及损失程度(影响)两个方面进行。

1、损失频率(可能性)的评估方法:定性分级法和概率测算法。

2、损失和度的评估方法:损失程度衡量实际是就是对损失的严重性进行估算。公司在确定损失的严重程度时,必须考虑第一特定风险可能造成的各类损失及其对企业财务及总体经营的最终影响,既要评估潜在的直接损失,也要估计潜在的间接损失。

(三)几种常见的企业风险

1、人身风险

2、财产风险:分动产和不动产两种

3、责任损失风险

五、风险应对

(一)风险应对概述

在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之后,接下去就是要研究如何有效地控制这些风险,以达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和降低损失程度的目的。风险应对就是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基础上,针对企业所存在的风险因素,对已经识别的风险进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进行风险排序,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以消除风险因素或减少风险因素的危险性。在事故发生前,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在事故发生后,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降低风险单位预期财产损失的目的。因此风险应对的本质是减少损失概率或降低损失程度。

《基本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二)风险应对的策略

《基本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1、风险规避

(1)风险规避的内涵: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其实质是退出会产生风险的活动

(2)风险规避的适用性。

企业在采用风险规避来处风险时必须考虑的几个因素:第一,欲避免某种风险也许不可能,对企业而言,有些风险如世界性的经济危机、能源危机绝对难以避免;第

二、采用避免风险在经济上也不适当,对某些风险即使可以避免,但就经济效益而言也许不合适;第三,避免了某一风险有可能另外产生新的风险。

基于上述因素,最适合采用风险规避办法的情况有两种:第

一、某种特定风险所致的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相当大;第二,应用其他风险处理技术的成本超过其产生的效益,采用风险规避方法可使用企业受损失的可能性等于零。

2、风险降低 (1)风险降低的涵义

所谓风险降低是指企业对不愿放弃也不愿转移的风险,通过降低其损失发生的概率,缩小其损失程度来达到控制目的的各类控制技术和方法。

基本规范规定: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2)风险降低的分类

A、依目的不同可划分为损失预防和损失抑制两种;

B、依所采取的措施性质划分可分为工程物理法和人们行为法两种; C、按照执行时间划分可分为损失发生前、损失发生时、损失发生后三种。

3、风险分担 (1)风险分担的涵义

风险分担是指通过转移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或影响,或者分担一部分风险。

基本规范规定:风险分担是企业准备借助他人力量,采取业务分包、购买保险等方式和适当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2)风险分担的分类:财务型风险转移和非财务型风险转移

4、风险承受

风险承受又叫风险承担,是指经济单位自己承担由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基本规范规定: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5、风险利用

第四章控制活动

一、控制活动概述

(一)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指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确保内部控制目标是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

(二)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就是使用风险降低到企业可以接受的程度,当风险发生时,不至于影响企业的正常业务运作。

(三)《基本规范》对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基本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基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含义

不相容职务是指集中于一人办理时发生差错或舞弊的可能性就会增加的两项或几项职务。

《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证提高经营效率、保护财产安全以及增强会计数据可靠性的重要条件。

(三)企业中的不相容职务分离

1、企业中不相容职务一般包括:授权审批职务与申请职务、授权审批职务与执行业务职务、执行业务职务与监督审核职务、执行与会计记录业务职务、财务保管与会计记录职务、明细账与总账记录职务、执行业务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财产保管职务与财产核查职务等。

2、企业经济业务活动中常见的几种不相容职务分离 (1)经济业务处理的分工; (2)资产记录与保管的分工; (3)各个职能部门具有相对独立性。

三、授权审批控制

(一)授权审批

授权审批是指企业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才能执行,以便进行控制。授权批准按其形式可分为常规性授权和物特别授权。

(二)授权审批控制

1、《基本规范》对企业授权审批控制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三十条规定,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

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2、授权审批控制的内容:(1)授权批准的范围;(2)授权批准的层次;(3)授权批准的责任;(4)授权批准的程序。

(三)企业在执行授权审批制度时应遵循的原则

1、有关事项必须经过授权批准,且在业务发生之前;

2、授权批准责任一定要明确;

3、所有过程都必须有书面证明;

4、对于越权行为一定要有相应的惩罚制度。

四、会计系统控制

(一)会计系统控制概述

会计系统是一企业管理系统的核心之一,首先,它通过记录和报告历史经济业务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其次,这些信息为企业经营决策和与企业利益相关的外部使用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是企业能否进行有效经济分析和准确预测和决策的基础。

内部控制是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制度保障和前提。

(二)《基本规范》对企业会计系统控制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规定,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的目标

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对财产物资保管和会计信息等控制对象制定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和要求,它是建立、完善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以及有效实施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的指南。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应达到的基本目标:

1、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企业的资产安全、完整;

3、确保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四)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与实用性相结合;

2、全面约束与权利控制结合;

3、全面控制与关键点控制相结合;

4、岗位职责与不相容职务分离相结合;

5、控制成本与控制效果相结合。

(五)企业就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

《基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六)会计系统控制的主要方法

1、会计凭证控制

会计凭证控制内容主要包括:(1)严格审查;(2)设计科学的凭证格式;(3)连续编号;(4)规定合理的凭证传递程序;(5)明确凭证装订与保管手续。

2、会计账簿控制

具体内容包括:(1)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2)启用会计账簿时要填写“启用表”;(3)会计凭证必须经过审核无误后才能够登记入账;(4)对会计账簿中的账页或账户连续编号;(5)会计账簿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登记并进行错误更正;(6)按照规定的方法与时间结账。

3、财务报告控制

具体内容包括:(1)按照规定的方法与时间编制及报送财务报告;(2)编制的会计报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以及会计主管人员审阅、签名并盖章。(3)对报送给各有关部门的会计报表要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4、会计复核控制

五、财产保护控制

(一)财产保护控制概述

企业的财产可以分为两大类,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基本规范》第三十二条规定,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二)企业财产保护控制制度:资产收发制度、资产保管制度、定期盘点制度、资产处置制度。

六、预算控制

(一)预算控制的概述

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涵盖企业活动的全过程,预算控制是指对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编制详细的预算或计划,并通过授权,由有关部门对预算或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控制。

《基本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二)预算控制的基本要求

1、所编制的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权;

2、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符合实际;

3、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三)预算控制的主要内容

1、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2、预算编制控制

3、预算执行控制

4、预算调整控制

5、预算分析与考核控制

七、运营分析控制

(一)运营分析控制概述

运营分析控制就是通过对企业购销、生产、仓储、运输、融投资等运营活动的信息加以分析、从中发现偏离目标的方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基本规范》第三十四条规定,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二)明确运营分析控制的对象

1、筹资能力

筹资能力是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能力,包括内部筹资能力和外部筹资能力。

2、偿债能力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各种到期债务的能力,主要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

3、营运能力

营运能力反映了企业的资金周转状况。

4、资产管理水平

资产管理水平是指企业资产的利用状况。

5、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就是企业赚取利润的能力。

6、综合分析

7、趋势分析

(三)收集充分的信息

(四)选择适当的分析方法

1、因素分析法

2、对比分析法

3、比率分析法

4、趋势分析法

5、综合分析法

(五)选择合适的执行主体(建立一个分析小组)

八、绩效考评控制

(一)绩效考评控制概述

绩效考评是指运用科学方法,对企业或其各分支机构一定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状况、资本运营效益、经营者业绩等进行定量与定性的考核、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一应评价。

《基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二)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指标必须包括三个要素:(1)指标名称,即考核的内容和对象;(2)指标量度;(3)指标定义,即对指标的内在性质及范围等面的内容进行界定和说明,避免考评双方理解上差异。

1、设定绩效考核指标时应遵循的原则 (1)与战略目标一致 (2)定议明确 (3)可测量性 (4)界限分明 (5)针对性

(6)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7)公平(8)因地制宜

2、绩效考核指标的分类:(1)业绩考核指标;(2)能力考核指标;(3)态度考核指标。

(三)合理确定考核主体

合理考核主体包括两层意思:一是由谁进行考核;二是有多少人进行考核。确定考核主体时应遵循的一个原则:就是考核者对被考核者的工作性质、岗位要求、工作状况等必须有一定的了解,否则考核者很难合理评价被考核者的工作成果。另外参入考核的考核者通常不少于两名。

(四)有效进行绩效考核

1、绩效考核的分类:按考核时间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按考核性质分定性和定量考核。

2、绩效考核的原则:(1)公开化原则(2)客观公正性原则(3)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则(4)可行性与实用性原则(5)差别化原则(6)反馈与调整原则。

九、综合运用控制措施

(一)《基本规范》对综合运用控制措施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二)剩余风险及综合运用措施的有效执行

剩余风险是指企业采取控制措施之后仍可能发生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运用并不能保证企业可以杜绝全部风险,但可以合理保证将剩余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合理保证企业不出现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十、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一)概述

外部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企业内部经营决策的失误或者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往往使企业处于危机之中,面临巨大的风险。应对这种情况,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基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二)应急管理的根本任务

应急管理的根本任务是对突发事件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三)应急管理体系的目标及其建立的原则

1、应急管理体系的目标:“统一智慧、分工协作、预发为主、平战结合、及时灵活、科学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2、应急管理体系建立的原则:(1)全面性;2)层次性;(3)可重构性;(4)高可靠性;(5)可操作性。

(四)应急管理过程

1、对事件的预警

2、预案管理

3、对突发事件的处理

4、事后处理

(五)构建应急管理机制

企业制定的应急管理机制至少应包括应急预案、责任人员、处理程序等内容。

(六)预警机制

1、预警信号

预警是根据系统外部环境及内部条件的变化,对系统未来的不利事件或风险进行预测和报警。象经济危机、行业危机等外部危机通常是不可能预防的,但企业更注重发觉内部的危机预警信号,通常有:(1)销售额与利润(2)财务指标(3)危险客户(4)企业处于更迭期。

2、预警评价指标体系

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应遵循的原则:(1)先导性原则(2)完备性原则(3)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4)近因原则(5)重要性原则。

(七)危机管理

绝大多数突发事件会企业陷入危机之中,而危机的存在又使企业面临巨大的风险,因此危机管理应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危机的特点:(1)隐蔽性(2)公开性(3)危机的连带性(4)危机的复杂性(5)危机的双重性。

(八)各种类别的危险及其预警信号和防范措施

危机按起源可分为外部危机和内部危机,内部危机可细分为:

1、公共关系危机

2、营销危机

3、人力资源危机

4、信用危机

5、财务危机

6、速度危机

7、创新危机

第五章信息与沟通

一、信息与沟通概述

《基本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二、信息

(一)《基本规范》对信息获得和处理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二)信息的分类:按来源分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三)信息收集

1、信息收集的含义

信息收集就是将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原始数据收集起来,简单加工成企业需要的信息。信息收集是信息处理和传递的基础,是整个企业信息工作的源头。

2、信息收集的内容:财务会计资料和非财务会计资料。非财务会计资料主要包括:(1)生产调度记录;(2)统计报表;(3)市场调查;(4)调研报告;(5)内部刊物;(6)政府出版物;

(四)信息处理

信息处理就是将收集到的信息经过专业化的加工,使之成为内部控制需要的信息。

三、沟通

(一)《基本规范》对沟通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二)沟通的概念

沟通是指组织成员之间、组织成员与外部公众或社会组织之间旨在完成组织目标而进行信息发送、接收与反馈的全过程。

(三)沟通的分类

1、按沟通在组织中运行途径的不同,沟通审核员分为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

2、根据信息载体的不同,沟通可分为语言沟通和非语言沟通;

3、按其所所涉及的范围,沟通可分为人际沟通、群体沟通和组际沟通;

4、按沟通的方向分,沟通可分为向上沟通、向下沟通和水平沟通。

(四)沟通的控制

企业必须按照某种形式在某个时间之内辨别、获取有效信息,并加以沟通,使企业内部每一个员工能够顺利履行其职责。

四、信息系统

(一)《基本规范》对信息系统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信息系统的概念

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由为实现某个目的或者目标而共同工作的若干相互影响的部分组成。系统有三要素:输入、处理和输出。信息系统就是一个帮助人们实现决策目标,由对数据的收集、输入、处理、存储、管理和控制所构成的人造系统。信息系统如想对内部控制起到很好的作用,就必须同时满足及时性和准确性要求。

(三)信息系统开发的条件

1、信息系统开始需要领导的重视;

2、需要各个部门的支持;

3、需要组建一支专业化的开发队伍;

4、企业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四)开发方式的选择

开发方式有自行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咨询开发和外购软件等

(五)信息系统的维护

系统维护是指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为了适应系统环境的变化,满足新需要,使系统能够持续、正常地运行而从事的各项管理活动。

(六)信息系统的安全控制

1、物理安全控制

2、权限控制

3、操作系统的安全准则

4、文档的安全管理

5、数据加密

6、防病毒和黑客

五、反舞弊机制

(一)《基本规范》对反舞弊机制的要求 建立反舞弊机制是保障内部控制有效的基础。

《基本规范》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二)舞弊控制机制

1、舞弊的含义

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舞弊的分类

(1)损害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 (2)谋取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

(三)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的含义

信息披露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规则,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强制或自愿披露所有重要事件和交易事项信息。企业需要披露的信息可以分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2、当前企业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披露的信息不真实;(2)披露不充分;(3)披露不连续不及时。

3、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最基本的措施就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授权审批制度,明确职和权限。

(四)职务分离

(1)授权与执行要分离;(2)执行与审批要分离;(3)执行与记录要分离;(4)保管与记录要分离;(5)执行与保管要分离。

同时职务分离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回避原则。

六、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

(一)《基本规范》对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二)举报投诉制度

1、举报投诉制度概述

(1)概念:举报投诉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建立的、旨在鼓励员工对企业内部涉及会计、审计、内部控制方面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工由专门机构对举报投诉内容进行调查处理的一系列政策、程序和方法。

(2)举报投诉工作的职责 (3)举报投诉工作的原则

2、举报投诉处理程序 (1)举报投诉的形式 (2)举报投诉的接待和受理 (3)调查处理 (4)归档和结果 (5)其他事项的说明

(三)举报人保护制度

1、我国举报人保护制度现状

2、内部控制中对举报人保护的必要性

3、企业保护举报人的措施

第六章内部监督

一、内部监督

(一)内部监督的含义

内部监督是在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及时纠正企业发生的错误和舞弊,将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改进意见反馈给管理者,对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进予以弥补。

(二)《基本规范》对内部监督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三)内部审计

1、内部审计的含义

内部审计是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是和独立审计、政府审计并列的三种审计类型之一。

2、内部审计机构 (1)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 (2)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3、内部审计方法

(1)询问法(2)审核法(3)观察法(4)函证法(5)分析性复核

(四)内部监督

1、内部监督的含义

2、内部监督的模式 (1)监事会 (2)独立董事制度

(五)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

1、概述

《基本规范》第四十四条规定,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2、日常监督(持续性监督)

3、专项监督(独立评估)

二、内部控制缺陷

(一)内部控制缺陷概述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信息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当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无法使用管理人员或员工在执行指定任务的正常过程中及时防止或发现错报时,内部控制就存在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存在漏洞、不能有效防范错误与舞弊,或者内部控制的运行存弱点和偏差、不能及进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的情形。重大缺陷是指业已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可能严重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二)《基本规范》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要求

《基本规范》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应当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的责任。

(三)内部控制缺陷产生的几种因素

1、滥用职权

2、成本限制

3、串通舞弊

4、人为错误

5、修订不及时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四十六条)

(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概念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指企业内部为实现目标、控制风险而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和恰当性实施自我评价的方法。

《基本规范》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义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能够对内部控制的实践运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总结,能够了解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健全情况,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法

1、内部控制制度调查的方法:(1)利用以前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资料(2)询问法(3)观察法(4)调查表法。

2、内部控制制度描述的方法:(1)文字说明法(2)制表法(3)流程图法。

3、内部控制测试的方法:(1)结合会计资料检查法(2)重复执行法(3)实地观察法。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范围

1、内部环境

2、风险评估

3、控制活动

4、信息与沟通

5、内部监督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

1、管理者支持

2、评价工作组的组建

3、评价范围的确定

4、评价研讨会的召开

5、数据的分析

6、报告结果

7、行动计划制定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概念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应披露的内容

四、资料保存

(一)内部控制资料保存概述 《基本规范》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二)企业应保存的记录或资料

1、票据

2、应收账款记录

3、控制措施记录

4、对外投资记录

5、筹资

6、合同

7、人力资源记录

8、信息披露记录

9、内部审计

10、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11、董事会会议档案记录

12、监事会会议档案记录

推荐第9篇: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财务负责人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4、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5、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三、出纳内控制度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交付的其他工作。

推荐第10篇:内控制度学习心得

国有企业开展“三项制度”及有关劳动用工、干部人事、工资分配的改革由来已久,虽然“用工能进能出,岗位能升能降,薪酬能增能减”的说法也已经让广大企业员工耳熟能详,但由于三项制度改革涉及多数人的切身利益,真正落实并对企业生产产生成效的并不多见,泓泉公司由于引入外资企业的管理方法,推广并落实三项制度改革,我作为三项制度改革的亲历者和受益者,见证了“三项制度改革”如何落地生根,并产生了实际效果的过程。

为何“橘生于南为橘,生于北为枳”我认为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得益于泓泉公司切实的改革动力。

泓泉公司一开始就明确了企业改革的根本动力,特别是在遇到改革困难问题时,没有退缩到老路上去,而是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尤其是中层领导干部都为改革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和负责到底的责任心,我认为这才是改革成功的根本。

为了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泓泉公司开展了“职位,薪酬和绩效管理”人力资源提升改革,建立了“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以绩定奖”的制度体系,坚持效益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以按劳分配为基础,淡化工资、奖金概念,不论是管理岗位还是生产岗位,均打破工资、奖金界限,实行绩效考核,建立了集浮动性、激励性、自主性于一体的分配新机制。考核方式与安全生产、质量效益等多项指标挂钩。而这场组织变革在经历了从“质疑”到“了解”,从“抗拒”到“接受”,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推进”的历程,最终让“三项制度”深入员工的心底,明显作用于企业的制度体系、生产保障和深层次的企业文化中。

二、得益于企业管理者和广大员工思想、观念的转变。

企业员工从“干与不干都一样”到现在开始努力的去工作,并且有了很强的危机意识,知道如果达不到绩效标准或者能力达不到职位要求,就很有可能“出局”,而更可贵的变化是普通岗位与主岗岗位的有效提升,我们明显看到了管理者和员工身上的显著变化:

变化一:从“你们的事”,到“我自己的事” XX年4月份,泓泉公司实行全员竞聘上岗,从而打破了企业的“铁饭碗” 通过竞争重新走上岗位的员工,重新认识到了岗位的来之不易,倍加珍惜而努力工作,大多数员工从此改掉了漫不经心的工作作风,把原来的“都是单位的事不是我自己家的事”的思想中转变过来,从而形成一种“我靠企业生存,企业靠我发展”的主人翁意识。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到严格控制机组设备的电耗、氯耗等等,从而形成且员工每做一件事、每完成一项工作都时刻从企业利益出发,由此在工作中也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节支先锋、转制模范。XX年上半年,东郊水厂仅

四、五月份的非生产用电就比往年同期节约20%,企业员工团结互助,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积极献计献策,通过一系列的设备改造,东郊水厂供水机组单耗下降了14%。。。。。。从而在供水企业中真正形成了一种“大家的事情大家来做”的良好氛围。

变化二:从“没时间干”到“加班加点”最为明显和以往不同的是,改制后的企业员工从此没有了时间的观念,经过改革,企业员工逐渐意识到要主动地调配自己的时间,“今天的事情今天来完成”这是在企业改制之前很少有过的。东郊水厂检修职工由原来的十几人精简到现在的六人,人员少,工作量增大,过去由三个完成的工作现在只要求一个人来完成,最为关键的是薪酬待遇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年轻的职工正逐渐走上了领导岗位,薪酬翻了近一翻,而那些年长的职工即便竞争上原岗位薪酬却没有变化,但即使是这样,职工们丝毫没有怨言,而且经常加班加点至很晚,周六周日也顾不得休息。这一切都取决于我们公司严格管理制度的建立,“今天不努力,明天可能就会面临待岗”人人都有危机感,企业员工把每一天都作为自己的一个起点,而不停地忙碌、拼搏、奋进。

变化三:从“分配任务”到“主动完成”。三项制度改革落实的好与劣,关键看实效,关键要看企业员工思想的转变和工作地积极性。

以前管理人员习惯往下分配任务,而员工也对“完成领导交待任务”习以为常。在经过三项制度改革后,管理人员和员工逐渐认识到,作为管理者只有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才能更好地完成好各项任务 ,而员工只有不断要求上进,不断学习,不断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才不会被企业所淘汰。所以员工都会主动的完成工作,并主动的要求更多的工作。

三、建立并完善落实“三项制度”长效机制

通过以上事例我认为,将“三项制度”具体化、制度化,并实行三项制度情况作为管理者年度考核的依据。这对于加强企业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提高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和效能,更好地践行“xxxx”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和谐型现代企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11篇:医院内控制度

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内部控制规范(修订)

2016年10月8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预算控制 .........................................................................................................................3 第三章 收入控制 .........................................................................................................................6 第四章 支出控制 .........................................................................................................................8 第五章 政府采购控制.................................................................................................................9 第六章 货币资金控制..............................................................................................................10 第七章 建设项目控制..............................................................................................................13 第八章 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14 第九章 固定资产控制..............................................................................................................15 第十章 合同管理控制..............................................................................................................18 第十一章 债权和债务控制 .....................................................................................................21 第十二章 信息化控制..............................................................................................................22 第十三章 监督检查 ..................................................................................................................23

2

第一章 总则

1、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及《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制度。

2、成立贵州省第三人民医院内控领导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对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财务科具体组织医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同时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以定期督查决策权、执行权等权力行使的情况,及时发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予以校正和改进。

3、本规范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方面开展内控基础性评价,其中,单位层面包含内控建设启动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责任情况、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完备情况、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控制情况、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覆。业务层面包含预算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收支业务管理控制情况、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控制情况、资产管理控制情况、建设项目管理控制情况、合同管理控制情况。

第二章 预算控制

第一条 医院预算编制的原则

1.医院是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医院的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内管理。 2.医院预算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医院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管理制度,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医院预算。

3.医院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要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分别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安排到最需要的地方。

4.要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挖掘内部潜力,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5.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预算执行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6.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第二条 医院预算的编制程序

1.建立严格的预算编制制度,要采取领导、财会部门、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医院院长负责,财务部牵头,相关科室参与,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由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工作任务,提出预算指标建议,再由主管部门下达预算指标,医院根据上级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由主管院长审查并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财会部门统一掌握执行。

2.医院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因素影响,预算变化较大时,由财会部门在认真核算的基础上,及时提出调整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意见,由主管院长审查后,经院务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批。

3.医院预算编制科目,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收、支科目执行。对于大型修缮和购置科目,应附列明细项目表,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三条 医院收入预算的编制

医院收入预算的编制,应参考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预算年度医院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计划,以及医疗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收入

(1)门诊收入。以全年计划门诊人次数为基础,按每一门诊人次计划收费水平(不含药费)计算。

(2)住院收入。以全年计划病床占用日数为基础,按病床日计划收费水平(不含药费)计算。

(3)其他医疗服务收入。

2.药品收入。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入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工作量计划变动因素计算。

3.制剂收入。应根据医院预算年度制剂生产计划计算。

4.其他收入。包括救护车收入、进修培训收入、废品变价收入、赔偿收入以及其他项目收入。预算编制应参照上年度实际情况,并根据预算年度有关因素计算。

5.差额预算补助。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补助指标编制。

6.专项补助。包括大修、大购及清理欠费基金和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

第四条 医院支出预算的编制

医院的支出预算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开支定额标准和物资供应计划及价格变化因素等情况计算编制。内容包括:

1.工资。包括国家和集体人员的工资。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和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并根据国家规定的调整工资因素计算。

2.补助工资。根据预算年度医院职工人数和上年度平均开支水平和有关定额标准计算。

3.职工福利费。根据预算年度医院职工人数,按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提取额度及有关因素计算。

4.离退休人员费用。根据预算年度医院离退休人员数及国家有关开支标准计算。

5.公务费。根据预算年度医院平均职工人数和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和预算年度业务发展情况,按照一定的定额标准计算。

6.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药品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的药品加成率或药品差价率合理计算。

7.制剂原材料。根据预算年度制剂生产计划计算。

8.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工作量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9.其他材料。根据上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计划计算。

10.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度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和有关定额标准计算。

11.业务费。在上年度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合理计算。

12.一般修缮购置费。按业务收入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各地自定。

13.大型设备更新维护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例,从该部分收入中计提(指按不含工资的成本收费项目使用的设备),提取比例由各地自定。

14.租赁费。参照上年度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实际需要计算。

15.其他费用。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及预算年度有关因素编制。

16.差额预算补助。参考上年实际支出及预算年度有关因素编制。

17.专项补助支出。包括大修、大购、清理欠费及其他专项补助。按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

第五条 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制

医院的专用基金包括一般修购基金、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院长基金等。应根据有关规定,按提取的比例、额度及专项用途编制预算。

第六条 物资供应计划。根据医疗业务正常开展的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医院各职能科室按照预算控制指标,合理安排采购计划,编制分期资金使用计划,交由财会部门审核安排支出预算。

第七条 医院年度决算的编制

医院应按下列要求,认真、及时、准确地编报年度决算。

1.要认真总结医院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的经验教训,并系统的整理、分析财会基础资料。

2.医院在编报财务决算时,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基础工作:

(1)医院在年度终了时,应做好同开户银行的对账工作,并主动同主管部门核对各项拨款数额,做到不重不漏。

(2)认真做好财产物资清查工作。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以及专项物资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做好决算前有关账务核算、调整工作;对库存现金要进行清查、核对,确保账款相符。

(3)编报的年度决算,必须分清资金渠道,做到报表齐全,内容完整、准确,账表相符,表表相符,并附有详细的决算说明。

(4)年度决算由院长、总会计师和财会负责人签章后及时报主管部门。

第八条 年终结余计算及分配

医院年终结余包括业务收支结余和专项收支结余。

医院业务收支结余,是指业务收入加差额预算补助减业务支出并扣除当年病人欠费后的余额,其分配应按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转入专用基金,包括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院长基金。具体分配比例,由各地卫生部门与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医院的专项收支结余,要结转下年度继续专项使用。

第三章 收入控制

第一条 医院收入管理的原则

1、医院是向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卫生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医疗服务费用,用以补偿医疗服务消耗。要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做到应收则收,应收不漏

2、建立健全收入、价格、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稽核与收入经办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第二条 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

1、明确收入、价格、票据、退费管理等环节的控制要求,重点控制门诊收入、住院结算收入。

2、加强流程控制,防范收入流失,确保收入的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加强结算起止时间控制。统一规定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的每日、每月结算起止时间,及时准确核算收入。医院对门诊、住院病人发生的医药费,原则上应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

4、凡医院购入的药品,其零售价格应按国家规定计算执行。

5、医院自制药品,凡规格、含量与医药部门销售药品相同的,应按上述零售价格计算;

第三条 医院要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正确处理好治病和收费的关系。对危重病人在不影响抢救治疗的前提下,及时收取医疗费用。要及时结算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

第四条 要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检查、治疗的原则,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

第五条 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现有人力、设备和技术条件的潜力,扩大医疗服务项目,增加业务收入。

第六条 医院新开展的各项检查、治疗服务项目,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实行按成本(不含工资)收费。

第七条 各项收入由财务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八条 各类收入票据由财务部统一管理。明确票据的购买、印制、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清查、归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设立票据登记簿进行详细记录,防止空白票据遗失、盗用。不得违反规定转让、出借、代开、买卖财政票据、发票等票据,不得擅自扩大票据适用范围。

第八条 建立健全收入凭证的管理制度。医院要加强对收入凭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定额、有价凭证的管理工作。严格凭证的印刷、保管、编号、领发、登记、销号等制度。防止错收错发,以堵塞漏洞,提高收费工作的质量。

第九条 医院为保障资金周转的需要,应建立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收取预交金时,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确定收取额度。

第十条 建立退费管理制度。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备审批手续,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医院开展的家庭病床、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业余医疗服务、横向医疗联合、咨询服务等所得收入,均纳入预算内管理,由医院统一核算,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订。

第十二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医院附设的其他服务和生产单位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 要加强病人医疗欠费管理和催收工作,经核实确实无法收回的自费病人医疗欠费,在核定的医疗欠费基金中核销。

第四章 支出控制

第一条 医院支出管理原则

医院的支出,是医疗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所必需的物质保证。支出的管理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把事办好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政规章制度以及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合理安排使用。

1、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结算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健全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等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严禁无审批支出。

3、建立重大支出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支出凭证的审核控制。完善支出凭证控制手续和核算控制制度,及时编制支出凭证,保证核算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5、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医院要积极开展科室核算和医疗成本测算工作,有条件的应进行成本核算。规范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益。

6.各项资金的使用要划清资金渠道,分别列支。

第二条 支出管理要求

1.统一领导。医院的各项支出要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由财会部门统一安排、掌握使用。

2.分级归口管理。医院根据批准的预算,分级归口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有关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各项支出报销凭证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以资证明。

3.医院各职能科室预算内的开支,要事先提出使用计划交由财会部门审核后执行。涉及开支计划调整,在预算范围内的由财会部门审批;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要由有关科室提出书面报告,交财会部门审核后,由院长批准执行。

第三条 医院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议,并提出两个以上方案,报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后,专项安排支出预算。一般性购置和修缮,要经常进行,以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第四条 人员经费(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劳动工资计划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公务费,应严格按照核定的预算,采用定额管理的办法控制支出。

第六条 业务费,应在保证业务需要的基础上,采用确定消耗定额和消耗比例以及“以收定支”等办法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医院的专项资金要根据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标准办理支出。专项资金(专项补助、专用基金、专项借款、其他专项资金等)要专款专用,计划安排。包括以下各专项资金管理:

1.一般修购基金。按照批准的预算数和年初计划安排使用。

2.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专门用于按成本收费设备的更新维护。

3.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院长基金。从当年“业务收支结余”中,按照有关规定的提取比例提取,并按有关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专项列支。

4.专项补助。按指定的用途专项列支。

5.其他专项资金。应按照指定的用途专项列支。

第五章

政府采购控制

第一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单位应当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三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的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第四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建立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申请的内部审核,按照规定选择政府采购方式、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等事项应当加强内部审核,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政府采购文件,由指定部门或专人对所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

第七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的管理。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第八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等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定期对政府采购业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在内部进行通报。

第九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对于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应当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第六章 货币资金控制

第一条 货币资金管理原则

医院的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专项)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周转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

1、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2、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3、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按照规定应当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当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建立严格的货币资金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员按照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

6、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收入业务。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开具收款票据,保证货币资金及时、完整入账。

第二条 货币资金支付控制

(1)支付申请。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审核。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无误后签章。

(4)支付结算。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审核的领导已签字,手续齐全的票据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第三条 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四条 建立货币资金盘点核查制度。随机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货币资金账账、账款相符。

第五条 银行(专项)存款管理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医院银行(专项)存款要严格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的监督。

2、医院的银行(专项)存款管理要做好如下工作:

(1)银行(专项)存款的收支要在取得凭证后立即入账,并每日结出余额。

(2)财会人员要及时进行银行(专项)存款对账工作,定期编制银行(专项)存款调节表,并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3)严格加强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的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4)不许向外单位、个人转借账户,或代存、代领现金。

3、加强银行预留印签的管理。医院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配备单独的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第六条 现金管理

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现金的收支业务。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当日送存银行并及时入账,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支出,必须通过银行划拨。

3.加强对现金业务的管理与控制。出纳人员每日要核对现金日记帐、核对库存现金、编制货币资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 周转金管理

1.周转金是医院为维持正常业务活动而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可以不断循环使用的资金。主要包括药品、材料和结算周转金等。

2.医院的各项周转金由卫生、财政部门根据医疗业务活动开展的正常要予以核定。除新建扩建医院由财政部门核拨外,医院周转金不足的,首先由事业发展基金中补充;确有困难的,由财政、卫生主管部门逐年拨给。

3.药品、材料周转金的核定方法:一般以上年度最高两季度的药品、材料实际消耗金额为计算基础,求出每日消耗量,再乘以规定的储备天数计算。储备天数的确定应根据前后两次供应间隔期,再加上一定的保险储备期计算。

4.结算周转金的核定办法:一般根据上年的各类应收款和暂付款的每月平均余额,减各类预收款和暂存款的每月平均余额乘规定的周转期确定。

第八条 专项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是指由国家拨入的专项补助款、由医院内部形成的专用基金、以及由其他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应遵循“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

2.以下各种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是:

(1)专项补助应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的用途使用。

(2)专用基金包括一般修购基金、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院长基金等,上述各项基金应专项提取,专款专用。

(3)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院长基金由医院业务收支结余中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具体提取比例由各地卫生、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4)一般修购基金可根据近几年业务支出中一般修购费占业务收入的比重确定提取比例,主要用于医院的中小型修购资金的开支。具体提取比例由各地卫生、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5)大型设备更新维护基金,是从已按不含工资的成本收费的大型检查、治疗项目使用的设备原值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基金。主要用于这些设备的维护和更新,具体提取比例由各地卫生、财政部门研究确定。

(6)院长基金主要用于对外业务往来的必要开支。

3.专项拨入的医院教学、科研资金,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以保证这些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为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应当积极吸收各种社会医疗保健投资,并专项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

第七章 建设项目控制

第一条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条 建立工程项目相关业务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及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严禁未经授权的科室或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第三条 制定工程项目业务流程。明确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价款支付、竣工决算等环节的控制要求,并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如实记载业务的开展情况,确保工程项目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条 加强工程项目决策控制。要按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求,采取专家评审、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实行集体决策。决策过程要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项目决策科学、合理。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第五条 建立工程项目概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审查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和定额套用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第六条 加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工程项目要建立健全法人负责制、项目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第七条 建立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制度。严格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明确价款支付的审批权限、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和会计核算程序。对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价款支付方式和金额发生变动的相关科室必须提供完整的书面文件和资料,经财务、审计部门审核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支付价款。

第八条 建立竣工决算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竣工清理、竣工决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的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资产验收和移交。

第八章 药品及库存物资控制

第一条 建立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合同订立与审核、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药品及库存物资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条 制定科学规范的药品及库存物资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条 建立药品及库存物资请购审批制度。授予归口管理部门相应的请购权,明确其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审批程序。

第四条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第五条 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药品和库存物资由单位统一采购。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根据药品及库存物资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3)批量采购由采购科室、归口管理科室、财务部、专业委员会及使用科室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4)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科室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第七条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第八条 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财务部要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记账;每月与归口管理科室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九条 药品及库存物资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的领、用、存辅助账。

第十条 健全药品及库存物资缺损、报废、失效的控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盘点制度,库房每年盘点不得少于二次。药品及库存物资盘点时,财务人员要参与监盘。

第九章 固定资产控制

本制度适用于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预计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

第一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购建计划编制与审批、验收取得与款项支付、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同一科室或一人办理固定资产业务的全过程。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科室管理责任制。

1、设备科主要负责医疗设备的计划、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科学论证、内部调剂、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对大型贵重设备、仪器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

2、总务科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办理出入库手续、健全帐目、清查盘点、对报废资产核实后提出申请,定期与财务科核对,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3、财务科负责全院固定资产总帐和按五类设置二级明细分类帐的建帐和核算 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和帐目核对工作,实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三帐一卡制度。

4、各使用部门要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清理盘点工作。遇有丢失、报废或因故防疫站需修理的情况及时向设备科或总务科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帐(卡)实相符。

5、要设立废旧资产回收仓库,并要建立“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实行帐、物分管。

第二条 制定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

明确取得、验收、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账卡,如实记录。

第三条 建立固定资产购置控制

按照规模适度、科学决策的原则,加强立项、预算、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的控制。固定资产购建应由归口管理科室、使用科室、财务部、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及专业人员等共同参与,确保购建过程公开透明,降低购建成本。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按照准入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1)以经济实效为原则。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上报医院设备科或总务科,由采购科室按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用途及要求,进行分类汇总,报院长或院采购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购置。

(2)大型医疗设备、贵重医疗仪器设备在购置之前,必须进行市场论证、财务分析和科室投资效益预测分析,否则不予讨论。

(3)经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其发票必须到采购科室进行登记,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4)及时办理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设备科(或总务科)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台帐。

第四条 加强固定资产验收控制。

取得固定资产要组织有关科室或人员严格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及时办理结算,登记固定资产账卡。

第五条 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

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作好详细记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维修保养费用。

第六条 领用的管理

(1)各科室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由使用科室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财产管理部门登帐,一联领用科室存查。 (2)及时建立台帐,仓库保管和使用科室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第七条 加强固定资产转移、调拨变动控制。

固定资产的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必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批后执行。

(1)各科领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不准随意变动,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间进行转移调配时,填写固定资产交接清单,报院长审批后,并到设备科或总务科做转移登记,设备科或总务科应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账务处理。

(2)对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予调出,以防止物资财产积压和浪费。 第八条 固定资产出售控制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设备科或总务科必须申报出售处理固定资产的报告并列出明细表,注明出售处理的原因,报院长批准;财务部门根据院长批准的国定资产出售处理报告进行账务处理,并开具发票及收款,并上报上级部门将款项上缴国库;设备科或总务科依据财务科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办理发货手续。

第九条 固定资产报废控制

(1)、已满使用期限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由采购科组织相关科室调查落实、按规定手续报院长审批同意。使用科室将废旧财产交后勤废旧仓库(废旧医疗设备交器械修理组),废旧资产回收管理人员在报废单上签字。采购科室、财务科办理销帐手续,核减折旧费。

(2)、后勤保障部、采购科各指定一名专人兼管帐目,据实记录“废旧资产回收明细帐”。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控制

1、医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作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报批手续报院长批准后进行账面调整。需追究责任者,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3、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有设备科按年度盘点后提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会同财务科核查落实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财务科依据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 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加强实物管理

所有资产应按照统一的规则编号,应保证编号的唯一性;资产建帐、建卡时需将编号在册,并要求在固定资产的明显位置上留有编号,以便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第十二条 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做好固定资产的统计、报告、分析工作,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管理。

第十章 合同管理控制

强化我院经济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与权限,统一规范经济合同签订流程,杜绝以科室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更好地维护本院合法权益,确保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真实、规范、合法。医院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医院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一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本院需持三份,由院办、财务科、业务主管部门各持一份。经济合同的保管人、实施人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故意或过失泄露给第三方。

第二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由院长或院长授权的分管副院长代表医院签署。

第三条 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充分了解对方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的状况,查看签约对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年检章原件,并保留盖有该法人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经济合同项目需要的情况下,向对方索取相关资质等资料。

第四条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五条 经济合同谈判须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与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单独与对方洽谈经济合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认为必要时,经请示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可邀请财务、纪监、审计共同参加洽谈;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由分管副院长主持洽谈,并报院长或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第六条 经济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七条 经济合同由业务主管部门拟定,并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然后将经济合同草稿交分管院院长审核,必要时可以会同财务科、纪检、审计共同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经济合同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同意方能签订。

第八条 经济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并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经济合同,要履行必要的招投标程序。

第九条 除经济合同履行地在我院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经济合同由我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经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经济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一条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主管部门的经办人员需记录全部过程,保留全部履行记录。

第十二条 经济合同签收或履行人签字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经济合同特别授权,特别是在材料数量验收、设备调试、质量验收、产品交付、工程洽商、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等。通知经济合同另一方履行义务时,需进行书面通知,并取得对方回执。

第十三条 经济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经济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经济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四条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经济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十六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医院内办理有关的手续。在办理手续时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因变更、解除经济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十八条 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经济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十九条 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条 经济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一条 处理经济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经济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济合同纠纷的提出,以及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足够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 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以及与经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五条 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法的单位或公司用章。

第二十六条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二十七条 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第二十八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九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经济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

第三十一条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以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严禁以签订、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三十二条 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章 债权和债务控制

第一条 建立健全债权和债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出纳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审批、总账与明细账核算、审查与记录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医院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或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条 加强债权控制。明确债权审批权限,健全审批手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大额债权必须要有保全措施。建立清欠核对报告制度,定期清理,采取函证、对账等形式加强催收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将债权情况编制报表向医院领导报告。

第三条 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备用金的催收、清理制度,严格审批,及时清理。

第四条 建立健全住院病人预交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欠费管理控制制度。

(1)每日进行住院结算凭证、住院结算日报表的核对; (2)每月核对预收医疗款的结算情况;

(3)加强应收医疗款的控制与管理,健全催收款机制,欠费核销按规定报批。 第五条 加强债务控制。要充分考虑资产总额及构成、还款能力、对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大额债务发生必须经领导集体决策,审批人必须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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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立债务授权审批、合同、付款和清理结算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债务清理,及时清偿债务,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第十二章 信息化控制

第一条 建立健全电子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应用专门的授权模块,明确相关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软件开发与系统操作、系统操作与维护、档案保管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督。

第二条 电子信息系统凡涉及到资金管理、物资管理、收入、成本费用等部分,其功能、业务流程、操作授权、数据结构和数据校验等方面必须符合单位内部控制的要求。

第三条 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系统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要求:

(1)实时监控收款员收款、交款情况; (2)提供至少两种不同的方式统计数据; (3)系统自动生成的日报表不得手工修改; (4)预交款结算校验; (5)票据稽核管理; (6)欠费管理; (7)价格管理; (8)退款管理。

第四条 加强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用户操作管理、上机守则、操作规程及上机记录制度。加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监控数据处理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次序控制,数据防错、纠错有效性控制,修改权限和修改痕迹控制,确保数据输入、处理、输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加强数据、程序及网络安全控制。设置和使用等级口令密码控制,建全加密操作日志管理,操作员口令和操作日志加密存储,加强数据存储、备份与处理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做到任何情况下数据不丢失、不损坏、不泄漏、不被非法侵入;加强接触控制,定期监测病毒,保证程序不被修改、损坏,不被病毒感染;采用数据保密、访问控制、认证及网络接入口保密等方法,确保信息在内部网络和外部网络传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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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立财务电子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文件储存与保管控制。数据要及时双备份,专人保管,并存放在安全可靠的不同地点

第十三章 监督检查

1、建立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在医院内控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内部财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2、建立我院内部控制制度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与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或岗位联动的权力运行监督及考评机制。

3、医院可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进行评价,并对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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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人事内控制度

审 计 报 告

德成伟业集团管审字2011年第[006]号

对德成伟业人力资源内控制度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部工作安排,审计人员于2011年3月17日-3月19日对人力资源部流程及制度进行审计(文件编号:DC-JT-001),本次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和评价集团人力资源制度的可行性和完善性。现将审计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人力资源部已经制定了以下七大流程:招聘、考勤及请休假、试用及转正、薪酬管理、档案管理、离职管理、工伤申报。这些流程已经在实践中使用。但对员工绩效考核、员工培训、合同管理、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未建立相关制度及流程。

二、内控缺陷及审计建议:

1、招聘及面试管理制度:

 第4.2.4条:为更好筛选优秀人才,建

议改为人力资源部于一周内通知求职者结果。

 第4.3.3条:针式一个,吊卡式一个),为节约成本考虑,建议工作证统一领用一个即可。

2、员工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 第4.43条:审核后,再到保安部门核实。特殊原因除外。员工迟到应不用办理签卡手续,按实际上班时间打卡即可。

 第4.41 条:卡;并交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考勤员签名。按逐级审批原则,主管级由经理签卡,经理级由分管副总签卡。

3、对于员工试用考核转正表上考核一栏为“销售能力”,此考核不通用建议考核内容改为“业务能力”。

4、薪酬管理制度。第5.4.2条:周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按1:1倍计算,与国家《劳动法》相抵触,容易引起劳动纠纷风险。

5、离职管理制度:

 第6.2条:。对于自离离职如何处

理,未见制度有规定。

 第6.2条:6.3.2条门经理需在三日内在《离职申请表》上签署允许员工离职的日期并署明是否要补充同岗位人员或相关人员。日期相矛盾。建议统一。

审计人员: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签字:

集团总裁意见:

集团审计部 审计报告日:2011年3月13日 审计部负责人审核:2

第13篇:财务内控制度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2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应该达到的基本目标:

第1条 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2条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3条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该遵循的原则:

第4条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5条 约束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利.

第6条 涵盖本公司内部设计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7条 保证本公司内部设计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8条 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9条 随着公司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第3章 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第1节 现金内控制度

第1条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2条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帐,做到日清月结.

第3条 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应当天解入开户银行.

第4条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5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6条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付款记账凭证.

第7条 由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8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

第9条 各公司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切忌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10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第11条 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帐,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帐.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后3日内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12条 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13条 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14条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章.

第15条 付出现金应取得收据.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

第2节 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第1条 银行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第2条 出纳员应及时根据当日资金业务编制资金日报表.

第3条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帐户,不开空头支票.

第4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第5条 及时与银行对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

第6条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制其份数.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空白支票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帐和注销.

第3节 有价证券内控制度

第1条 公司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定期存单,未到期的商业承兑票据及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的出口信用证,货物提单等货权凭证等.

第2条 对于金额巨大的有价证券,公司应租用金融机构的保险箱储存.

第3条 有价证券的保存和取出,必须由2人以上同时在场方可办理,并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第4条 对于未到期的商业承兑票据及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视同货币资金处理,必须办理有效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4节 工资内控制度

第1条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工作的岗位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册职工人员姓名,工资标准,各种津贴和补贴的金额.

第2条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聘用临时工姓名,工资数额及有关补助认真核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第3条 核对离职人员是否从工资表中删除.

第4条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第5条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和工资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

第6条 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实发数是否一致.

第7条 各职工工资发到个人后,应及时让领款人在工资表中签字或盖章.

第8条 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4章 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第1节 原材料内控制度

第1条 公司应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第2条 对己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短缺数等.

第3条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以便帐实核对.

第4条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相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

第5条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帐面结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相财务部门据以进行帐务处理.

第6条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及时处理.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第7条 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仓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限量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第8条 如需超过限额领科,领用部门应说明原因,并经生产技术部门和材料部

门的领导审核同意,才能补发追加领料.

第9条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委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以记帐.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原记录.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推和办理法定手续,不得

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定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第10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相符.财会部门负责稽核材料的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金额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第11条 对于边角料应做到合理回收,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第2节 产成品内控制度

第1条 公司应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第2条 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字后,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交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第3条 \"交库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帐.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核对相符.

第4条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验收入库手续.

第5条 产成品销售时,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定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帐,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帐.

第6条 销货发票开好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相符.应由开票人以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内容,是否与购货单位的定货单或合同一致.

第7条 仓库保管(发货人)接到\"提贷单\"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再由另一人作最后的复核,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运.

第8条 仓库保管等直接经手销售的人员,不得兼管与销售有关的帐簿(如销售,应收销货款)的记帐工作.

第9条 每月终了,销售部门与成品库在帐卡,帐实核对相符后,要编制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送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实相符.

第3节 在产品及半成品内控制度

第1条 外购半成品的管理,视同材料处理,由材料部门负责.

第2条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库的,其管理办法同产成品的管理流程.

第3条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和收回时的处理手续比照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处理.

第4条 月末要清查盘点,盘点对一般由生产部门和车间核算员参加,可能时,财务部门应派员参加,盘点完毕要填写在产品盘存表,注明在产品名称和加工程度,以便正确计算在产品成本.

第4节 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第1条 各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第2条 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登记固定资产.

第3条 对投出固定资产的原值,已提折旧,评估值应及时反映.

第4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转让,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清理费用,残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转让收入,并报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第5条 建立临时性租入固定资产备查薄.

第6条 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第7条 外单位投人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和物保管.

第8条 固定资产折旧按如下规定进行,以正确反映其原值,累计拆旧和帐面净值:残值率5%.房屋建筑使用年限30年,其他固定资产使用年限5年.使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摊销.

第9条 在年度会计决算前,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查明资产实物状况.

第10条 对意外灾害损失应进行认真的核对,盘点及损失程度的评估,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5章 供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1节 供应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1条 申请购货的部门提出采购单,经采购部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汇总编制采购计划.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贷合同或开出购货定单,组织采购.采购计划至少一式三份,一份送仓库部门,一份送财会部门,一份由采购单位留底存查.请购单和采购计划中应填明所购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计划价格及质量要求等内容.采购部门批准的数量若与申请单位申报数量有异,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2条 采购部门将批准的采购计划副本转材料仓库保管员存档,作为日后验收的依据.

第3条 购入的材料物资由仓库保管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将发票帐单与存查的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核对,同时核对点收实物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并签字后连同发票帐单转采购部门.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材料物资应邀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制验收单.

第4条 仓库保管登记已验收货物的明细帐.

第5条 采购部门收到仓库转来的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帐单后,进一步与合同,采购计划核对相符,签章送财会部门.

第6条 财会部门根据验收单和发票,并交核采购计划与合同确认无误后,编制会计凭证或办理付款手续.

第7条 若收到的材料在数量,规格,质量等方面与合同,发票不符,财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部门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续,材料仓库应对所到材料暂时另行代管.并在备查簿中予以记录.

第8条 财会部门根据有关材料总帐,对仓库明细账进行控制.

第9条 月末财会部门材料总帐与仓库明细帐进行核对,帐与实物数量进行核对.

第2节 销货业务的内控制度

一,现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1条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定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

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帐,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帐.

第2条 开票员负责根据销售部门出库提货单开发票.开票工作由财务部的专人负责.

第3条 收款员收款.收款人由财会部门开票以外的另一人人员或销售部门的负责.收款人应核对单价是否有误,并验算数量乘单价是否与金额相符,大小写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收入现金,并在发票联及提货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第4条 仓库发货.客户持提货单联(三联式则用发票代替)向仓库取货.

第5条 出门检查.客户出示出门证或发票.

第6条 财会部门记帐并将收入现金存入银行.收款人将收入现金总数与发票存根联合计数核对无误后将款项交财会部门出纳,并由会计编制收款凭证入帐.

二,赊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7条 接受客户订货单.

第8条 草拟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批赊销业务.合同由销售机构草拟,草拟的合

同应报企业主管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审批.

第9条 购销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0条 开出出库提货单及销货发票,并通知仓库包装发货.发票开好后应交由另一人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有无错误.增值税销售发票应由专人管理.

第11条 发出货物,取得货运部门运单.

第12条 财务部门凭发票,运单,合同等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或委托收款手续.在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时,凭发票,运单等凭证向购货方取得汇票,同时编制记账凭证.

第13条 根据划回的托收凭证收帐通知联登记银行存款,注销应收帐款或冲减应收票据帐户.

第14条 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则冲减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

第15条 仓库管理部门登记退回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若因其他原因购货方要求折让,应规定销贷折让的批准权限,由有关负责人签批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据以记帐.

第16条 退回产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应办理出库手续组织返修,返修完毕再办理入库手续,其返修费用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17条 对应收帐款应在款项到期前由销售部门负责办理有关函证手续,负责对应收帐到期时的催收和逾期款项的交涉与催收工作.

第18条 企业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将应收帐款转作坏帐损失冲减坏帐淮备,应按如下程序报批后方可核销坏帐:单笔金额在1万元一下的应收款项,由经营班子审批后财务部门核销,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的,应做专项议案,

报董事会审批.

第6章 附则

第1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投管部负责解释.

第2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财务内控制度

重庆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

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

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证资产

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

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3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子、分公司。

第2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应该达到的基本目标:

第1条 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2条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

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3条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会计控制应该遵循的原则:

第4条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5条 约束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

会计控制的权利。

第6条 涵盖本公司内部设计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

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

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7条 保证本公司内部设计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

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

位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8条 遵守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9条 随着公司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

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第3章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第1节 现金内控制度

第1条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

免责任不清。

第2条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3条 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应当天解入开户银行。

第4条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5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6条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付款记账凭证。

第7条 由个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

点一次,如发现账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负

责人赔偿损失。

第8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账实是否

相符。

第9条 各公司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切忌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或

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10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

用支票支付。

第11条 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

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后3日内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算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长时间既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12条 未经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13条 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14条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章。

第15条 付出现金应取得收据。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

第2节 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第1条 银行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第2条 出纳员应及时根据当日资金业务编制资金日报表。

第3条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

头支票。

第4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

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第5条 及时与银行对账、查明未达账项及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账项调

节表。

第6条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

制其份数。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空白支票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账和注销。

第3节 有价证券内控制度

第1条 公司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定期存单、未到期的商业承兑

票据及银行承兑汇票、收到的出口信用证、货物提单等货权凭证等。

第2条 对于金额巨大的有价证券,公司应租用金融机构的保险箱储存。

第3条 有价证券的保存和取出,必须由2人以上同时在场方可办理,并

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第4条 对于未到期的商业承兑票据及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视同货

币资金处理,必须办理有效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4节 工资内控制度

第1条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工作的岗位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

册职工人员姓名、工资标准、各种津贴和补贴的金额。

第2条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聘用临时工姓名、工资数额及

有关补助认真核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第3条 核对离职人员是否从工资表中删除。

第4条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第5条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和工资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第6条 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

第7条 各职工工资发到个人后,应及时让领款人在工资表中签字或盖章。

第8条 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4章 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第1节 原材料内控制度

第1条 公司应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第2条 对已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

短缺数等。

第3条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

以便账实核对。

第4条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并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

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

第5条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账面结

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相财务部门据以进行账务处理。

第6条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及时处理。

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第7条 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仓

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限量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第8条 如需超过限额领料,领用部门应说明原因,并经生产技术部门和

材料部门领导审核同意,才能补发追加领料。

第9条 对于委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委

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以记账。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记录。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准和办理法定手续,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定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第10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相符。财会部

门负责稽核材料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金额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账、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第11条 对于边角料应做到合理回收,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第2节 产成品内控制度

第1条 公司应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第2条 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字后,

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交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第3条 “交库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

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账。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核对相符。

第4条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

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验收入库手续。

第5条 产成品销售时,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定货单或销售合同开出

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

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6条 销货发票开好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相符。应由开票人以

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内容,是否与购货单位的定货单或合同一致。

第7条 仓库保管(发货人)接到“提货单”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再

由另一人作最后的复核,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运。

第8条 仓库保管等直接经手销售的人员,不得兼管与销售有关的账簿(如

销售、应收销货款)的记账工作。

第9条 每月终了,销售部门与成品库在帐卡、账实核对相符后,要编制

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送财会部门对账,保证账实相符。

第3节 在产品及半成品内控制度

第1条 外购半成品的管理,视同材料处理,由材料部门负责。

第2条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库的,其管理办法同产成品的管理流

程。

第3条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和收回时的处理手续比照委

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处理。

第4条 月末要清查盘点,盘点一般由生产部门和车间核算员参加,可能

时,财务部门应派人参加,盘点完毕要填写在产品盘存表,注明在产品名称和加工程度,以便正确计算在产品成本。

第4节 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第1条 各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

同管理,各司其职。

第2条 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

验收,登记固定资产。

第3条 对投出固定资产的原值、已提折旧、评估值应及时反映。

第4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转让、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清理

费用、残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转让收入,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5条 建立临时性租入固定资产备查簿。

第6条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第7条 外单位投入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保管。

第8条 固定资产折旧按如下规定进行,以正确反映其原值、累计折旧和

账面净值,残值率为5%。使用年规定:房屋建筑为20—30年,机器设备为5—10年,工具、办公家具等为5年,交通工具为4年,电子设备为3年。使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摊销。

第9条 在年度会计决算前,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固定资产盘点,以

查明资产实物状况。

第10条 对意外灾害损失应进行认真的核对、盘点及损失程度的评估,应

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5章 供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1节 供应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1条 申请购货的部门提出采购单,经采购部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批

准后汇总编制采购计划,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开出购货定单,组织采购。采购计划至少一式三份,一份送仓库部门,一

份送财会部门,一份由采购单位留底存查。请购单和采购计划中

应填明所购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计划价格及质量要求等内容。采购部门批准的数量若与申请单位申报数量有异,应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2条 采购部门将批准的采购计划副本转材料仓库保管员存档,作为日

后验收的依据。

第3条 购入的材料物资由仓库保管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将发票账单与存

查的采购计划进行认真核对,同时核对点收实物的数量和质量,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并签字后连同发票账单转采购部门。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材料物资应邀请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制验收单。

第4条 仓库保管登记已验收货物的明细账。

第5条 采购部门收到仓库转来的验收单(或入库单)和发票账单后,进

一步与合同、采购计划核对相符,签章送财会部门。

第6条 财会部门根据验收单和发票,并核采购计划于合同确认无误后,

编制会计凭证或办理付款手续。

第7条 若收到的材料在数量、规格、质量等方面与合同、发票不符,财

务部门应按规定办理部门拒付或全部拒付手续,材料仓库应对所到材料暂时另行代管。并在备查簿中予以记录。

第8条 财会部门根据有关材料总账,对仓库明细账进行控制。

第9条 月末财会部门材料总账与仓库明细账进行核对,账与实物数量进

行核对。

第2节 销货业务的内控制度

一、现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1条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定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一式三份出库提

货单。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2条 开票员负责根据销售部门出库提货单开发票。开票工作由财务部

的专人负责。

第3条 收款员收款。收款人由财会部门开票以外的另一个人员或销售部

门的负责。收款人应核对单价是否有误,并验算数量乘单价是否与金额相符,大小写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收入现金,并在发票联及提货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

第4条 仓库发货。客户持提货单联(三联式则用发票代替)向仓库取货。

第5条 出门检查。客户出示出门条或发票。

第6条 财会部门记账并将收入现金存入银行。收款人将收入现金总数与

发票存根联合计数核对无误后将款项交财会部门出纳,并由会计编制收款凭证入账。

二、赊销业务的内控制度

第7条 接受客户订货单。

第8条 草拟合同,报主管领导审批赊销业务。合同由销售机构草拟,草

拟的合同应报企业主管销售业务的负责人审批。

第9条 购销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0条 开出出库提货单及销货发票,并通知仓库包装发货。发票开好后

应交由另一人审核发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有无错误。增值税销

售发票应由专人管理。

第11条 发出货物,取得货运部门运单。

第12条 财务部门凭发票、运单、合同等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或委托

收款手续。在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时,凭发票、运单等凭证向购货方取得汇票,同时编制记账凭证。

第13条 根据划回的托收凭证收账通知联登记银行存款,注销应收账款或

冲减应收票据账户。

第14条 若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发生销货退回,则冲减应收账款、应收票

据。

第15条 仓库管理部门登记退回的产成品(办理入库手续)。若因其他原

因购货方要求折让,应规定销货折让的批准权限,由有关负责人签批意见后财务部门才能据以记账。

第16条 退回产品因质量问题需要返修的,应办理出库手续组织返修,返

修完毕再办理入库手续,其返修费用应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17条 对应收账款应在款项到期前由销售部门负责办理有关函证手续,

负责对应收账到期时的催收和逾期款项的交涉与催收工作。

第18条 企业财务部门不得随意将应收账款转作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

应按如下程序报批后方可核销坏账:单笔金额在0.5万元一下的应收款项,由经营班子审批后财务部门核销,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的,应做专项议案,报董事会审批。

第6章 附则

第1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2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013年月日

第15篇:事业单位内控制度

事业单位内控制度

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单位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更是问题不少。

笔者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体制下的内部会计控制失效现象,提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一点看法和建议。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失效的具体表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类:一是以权代法,领导说了算,排斥内部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二是虽建有规章制度,但有章不循,形同虚设;三是监督乏力,没有相应的检查,出了问题也不知从何而起。

具体表现为:

1.内控意识淡薄,基础管理薄弱

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会计是从其他非会计岗位转岗而来,部分会计人员连从业资格证书都没有,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

在具体操作中,印鉴票据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领导“一支笔”审批情况还比较普遍,只要领导签字,什么费用都可以报销,重大事项没有实行集体审批决策;工作人员调离岗位也不及时办理清点、交接手续等。

2.费用开支过大,控制不严

由于部门预算编制达不到零基预算要求,不够细化、准确,经常有年度预算调整变动情况发生,各项实际支出也并非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缺乏预算的刚性约束。

同时,单位一般都是按照收入规模花钱,缺乏对资金支出合理性的分析,缺少成本效益核算,致使各项费用重复浪费、开支金额庞大。

3.资产不实,资产管理混乱

一是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二是低值易耗品和固定资产划分不清;三是所有权和使用权不清。

缺乏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的资产盘点工作没有按规定执行,时常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混乱状态。

4.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违章难究现象严重

新《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都对内部控制作了具体规定,并且突出强调了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在每一具体业务的控制条款中都增加了有关防范风险的要求。

然而,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普遍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一是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及经办人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保管等现象;二是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重大”无标准,“决策”无民主的现象;三是财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确;四是内部审计没有形成制度化,该设内审机构的不设,该配备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的不配置;五是忽视风险控制,造成巨大隐患甚至损失。

二、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难点1.管理理念不到位,缺乏责任感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存在误解,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的概念非常模糊,不理解内部控制的意义所在,认为内部控制只是一种程序;有的单位本身不重视会计工作,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对会计人员的配备要求不高,会计人员普遍业务素质偏低,对内控认识不透;有的单位负责人不支持会计工作,使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作用得不到很好发挥。

2.现行授权机制容易造成内控制度失效

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设置上,会计监督人员受单位领导管理,其监督权力也由单位领导授予。

这种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的设置,本身不符合管理学基本原理,其行为必然受控于管理层,反映管理层的意图和目的,体现管理层的意志,致使内部会计控制监督“名存实亡”。

3.外部环境不到位,不协调

从外部环境来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不只是一个单位自身的事情,还应当是一项社会工程。

目前,社会公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作用极其微小,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各有侧重点,忽视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的督促。

4.相关政策不到位,会计监督乏力

近些年来,国家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做出了规定,但是,尚缺乏具有可参考操作的具体内部控制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的监督制约措施。

三、对策和建议1.增强内部会计控制意识,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

《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内部会计控制在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范欺诈和舞弊行为、实现单位经济目标等方面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

2.建立健全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单位内部行为

全面清理整顿单位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依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有关要求,制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要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培育自我约束自控能力。

对于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费用支出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以及对错误核算与错误支出的纠正等等经济活动的主要方面,确定单位自控的重点和目标。

3.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会计及相关人员在贯彻执行内部会计控制中承担着重要责任。

一是要严格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

应认真贯彻执行新《会计法》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规定。

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招聘,对不符合条件但已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应进行培训,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

二是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技能。

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单位财务文化的培养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同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切实加强会计人员队伍的入门教育和后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从而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

4.发挥财政与审计部门作用,强化监督控制

财政部门是会计与内部控制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应对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进行检查,改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形同虚设的局面。

5.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考评体系,强化责任追究

第16篇:企业内控制度

青岛青安光电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或者由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的决策、治理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企业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企业的机构、岗位设臵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 货币资金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六条 资金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应合理;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 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 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工作。

第八条 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 企业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条 企业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 审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 企业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 会计印章管理的要求。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 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5.会计人员印章应由本人自行保管使用。

6.会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准交由非责任人使用,不准在空白单证及纸张上用印。

7.会计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须经公司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保管人监督使用。

第十三条 票据管理的要求。

1.空白支票等银行票据和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

2.发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的盖章、领用备查登记应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开具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用发票后,会计人员进行备查登记。发票存根联应交存会计机构存档。

第三章 采购与付款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与付款是指企业外购商品并支付款项的行为。企业外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应当合理;2.请购依据应当充分,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3.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当明确;

4.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等应当明确。 第十六条 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请购与审批 2.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4.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 5.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需求和库存情况做出商品申购计划,填写物品申购单,报值班领导审核,上交仓库主管审批,仓库主管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及各部门总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制定具体的询价方案,编制询价文件,通过收集信息来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名单,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售后服务承诺及相关优惠条件确定二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将供应商名单上报,按审批后的意见确定最终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 购回商品交仓库管理员验收,仓库管理员凭采购单及销货清单清点货物,填写入库单。采购部根据入库单及收到的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财务中心依据合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复核后,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同意付款。

第二十条 由于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换货的,仓储部门需对符合退、换货条件的商品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退换货的记录,记录退换货的日期、货物名称、数量、购货日期、供应商、批准人等。如需退货,采购部门应向财务中心确认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财务中心尽快联系供应商收回货款。对换回货物严格按照购进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存货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第二十二条 存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存货的验收、领用、盘点及处臵的控制流程清晰;

2.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仓储部门仓库管理员要对预备入库的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测,审核送(收)货单,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仓库留存、一联交采购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由供应商直接运抵现场使用的货品:公司采购、仓储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生成入库单和领用单,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确认,领用单交领用部门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仓储部门必须设臵存货明细账,仓库管理员根据存货入库单,详细登记存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等。财务中心审核采购合同、入库单及采购发票等单据是否准确、真实,经审核无误后按相关会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财务中心每月对仓库管理员存货明细账进行稽核确认。

第二十五条 存货领用时,仓库管理员应按存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领用单(一联仓库自存、一联领用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中心登记入账),领用人员需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仓库管理员按领用单登记存货明细账。

第二十六条 公司仓储部门每月按存货的品种进行抽盘,每季进行全面盘点一次,填写盘点表,并与财务中心账表数据核对,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将分析结果按相关规定上报,仓储部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财务中心按公司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正确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至少每年根据仓储部门及采购部门等提供的资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分析,需计提跌价准备的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固定资产取得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固定资产取得、验收、使用、维护及处臵等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清晰; 3.固定资产成本核算、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处臵等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十条 对一般固定资产的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采购申请,待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采购;

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价,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依据申购单、送货单及发票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直拨单将固定资产交付给申购部门。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等现象发生;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能及使用情况提出维修计划,由维修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批后实施;使用部门确定哪些固定资产需办理保险,按确定的结果报批,根据批准后的意见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中心会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并负责固定资产的盘点,填写盘点表,与财务账表核对,同时需确认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归属。对盘点的盈亏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合理的证据及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十四条 财务中心审核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发票等单据是否真实、完整,按审核无误的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年末根据相关资料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准备分析,对应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成本费用控制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成本是指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垫付的款项。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除成本之外的其他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成本费用定额、成本费用计划编制的依据应当充分适当,成本费用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2.成本费用预测、决策、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的流程应当清晰,对成本费用核算应当有明确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根据公司成本费用的历史数据、人力及物力的状况以及产品的销售情况,运用本量利分析、定量及定性分析等方法对公司的成本费用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制定合理的成本费用目标。成本费用预测应符合费用最少,效益最大的原则,确定合理的期限来制定成本费用的定额标准。根据公司成本费用预测决策形成的成本费用目标,建立成本费用的预算制度,通过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将成本费用目标具体化。

第三十八条 将费用支出根据其属性分解落实到职能部门,实行归口管理。 1.办公用品的支出由行政管理部控制,行政管理部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经各部门经理审核后的采购申请,由后勤主管根据库存物品情况,提出采购意见及清单,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后采购。

2.人工成本由人事部控制,人事部经理为主要责任人。 3.车辆维护修理费的支出由维修部归口管理,维修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修理合同、修理费支出按照规定权限执行。

4.其他费用的责任部门为费用实际支出部门和财务中心门,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5.费用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按照各项费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发生的接待费用、差旅费用、其他日常费用的报销,由经办人填制付款审批单,提交部门经理、会计、财务经理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出纳复核并办理付款。

第三十九条 财务中心对费用支出原始单据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报销,根据费用报销单等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第四十条 公司定期对费用支出进行费用分析,定期对相应的成本费用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奖惩。通过成本费用考核促进各责任中心合理控制经营成本及各种耗费。

第七章 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的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在准备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中,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等流程控制要求明确;

2.财务报告的起草、审核批准等流程应当规范。

第四十三条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当期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的情形。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规定的权限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审议。

第四十四条 财务人员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要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与实务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及账账相符。

财务人员在审核凭证的过程中,对发现串户、记账科目使用错误、借贷方向错误等差错时,向有关制证人员等询问后或根据原始凭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四十五条 财务报告的编制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不得漏报或者任意进行取舍。

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通过人工分析或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检查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校验: 1.会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2.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3.会计报表与附表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

第四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标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审议。

在审计过程中,公司需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及时提供与财务报告相关的资料,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沟通。对经讨论使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财务报告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发布。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为准。本政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定。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2010 年 1月 1 日起执行。

岛青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

第17篇:行政管理内控制度

香格里拉县九仙峰药材种植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方面内控制度

第一章 行政办公规范管理规定

1.目 的:为规范公司办公管理及加强公司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权责说明:本规定由总经办监督执行。 4.工作挂牌

4.1上班时间,应严格按要求佩戴工作挂牌。

4.2员工应妥善保管挂牌,遗失应立即补办,费用自理。5.办公室规范 5.1办公桌

5.1.1应保持办公桌面整洁,除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桌面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5.1.2简易文具应收于笔筒之中,取用后立即放回;其余文具则应收入抽屉中。

5.2办公时,应当将所处理的文件放在文件夹中,如遇临时有事离开或有客人访问,应当将正在办理文件的文件夹及时合拢。5.3离开办公室,须将桌面文件整理,齐放于文件架或抽屉中,重要文件入柜上锁,不得散乱于桌面。

5.4座椅:座椅靠背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座椅推放至办公桌正下方。

5.5饮水机及其它设备、物品应在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5.6电源: 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 6.语言规范 6.1交往语言:您好、早晨好、早、晚、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

6.2电话语言:您好、请问、谢谢、再见。

6.3接待语言:您好、请稍候、我通报一下、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我立即去联系、打扰您一下、好的、行(切勿说“不”)。7.行为规范

7.1私人信函自费交寄。

7.2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在接待室或会议室进行,私客不得在工作区停留。

7.3不得因私事使用公司电话。7.4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7.5因公外出时,应事先得到主管领导的同意;外出后,因情况变化而不能按时赶回公司,要提前通知主管领导。

7.6发出的传真应注明:发件人、收件人、主题、发件人的联系方式等。

7.7接听电话应首先答复“您好,西藏药业”,使用电话注意语言简明;代接同事办公位电话,做好必要记录并及时转达。 7.8办公时间内不擅离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告知同事。 7.9适时调整手机铃声,办公区域内适当调低,培训或会议中则应取消铃声。

8.不定期检查。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每次贡献50元爱心基金。 9.附则

9.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章 会议管理制度 1.目 的: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总公司部门内部会议参照执行。 3.权责说明:

3.1 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

3.2 会议提拟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4.会议提拟与审批

4.1公司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4.2 公司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分管领导直接提拟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提拟、分管领导批准。

4.3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

5.会议安排原则: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临时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6.会议准备 6.1会议通知

6.1.1会议通知按“谁组织,谁通知”的原则进行。

6.1.2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6.1.3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进行书面通知,并向总经办提交会议准备申请;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6.2其它准备 6.2.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的准备工作。

6.2.2会务服务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6.2.3总公司召开的公司会议统一由总经办承担会务服务工作。7.会议组织

7.1 会议组织遵照“谁主管,谁组织”的原则。

7.2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8.会议记录及纪要

8.1 公司会议应进行会议记录。

8.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8.3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8.3.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8.3.2会议记录应采用实录形式,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8.3.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8.3.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及参会人员审核签名。

8.3.5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8.3.6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外泄。会议记录本交总经办存档,永久保存。 8.4 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8.4.1会议纪要的形成、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并填写《会议纪要发放审批单》,包括纪要编号、发放范围、主管领导意见等事项。8.4.2会议纪要应分类存档,并按重要程度确定保存期限。 9.会议跟进

9.1 会议决议、决策事项等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另有决定的,从会议决定。 9.2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10.会议纪律

10.1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

10.2会议期间除了紧急情况外不处理其他事务,包括不接听电话。10.3违反上述规定的,按《员工手册》2.3,2.4的规定进行处理,接听电话的由主持人酌情处理。 11.会议保密

11.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向外泄露。

11.2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保密,除按规定履行职责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

11.3故意泄漏、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作出相应处罚。12.附则

12.1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12.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12.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章 文件管理制度

1.目 的:为确保文件收发等事务正常、顺利进行,规范文件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3.权责说明:总经办管理公司的收发文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文件的管理。4.公司发文

4.1公司发文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加盖公章有效。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随意起草以公司名义发布的文件。 4.2公司发文程序

4.2.1各部门制作以公司名义对外接洽或汇报的文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起草,交总经办核稿后呈送总经理签发。

4.2.2总经理签发后由总经办制作文件,并将总经理签发原件一起送印鉴管理员盖章。

4.2.3盖章完毕后,由总经办办理发、送、呈、存档事宜。

4.2.4未签发的文件,总经办按收文分类登记;签发后的文件按发文分类登记。总经办需做好收文及发、送、呈登记,并将有总经理签字的原件存档。

4.3公司发文分类、编号:

4.4对外文件必须做成红头,以示严肃和正规,格式附后。4.5无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的文稿一律不得加盖公章。 5.公司部门发文

5.1公司部门在内部行文一律以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同时签署生效,不再加盖部门印章;任何部门不得以个人签名或部门名义对外行文。

5.2公司部门发文主要分为总经办发文和其他部门发文。

5.2.1总经办发文:在管理制度内制订的实施细则,以及不必对子公司及公司外的其他单位发布的文件,原则上可由总经办制订、分管领导签发生效。

5.2.2其他部门发文。其他部门可在其部门职权范围内对公司内部部门行文,经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签发后,在公司内部有效。 5.3公司部门发文格式附后。

5.4部门发文超出部门职权范围,又不应由公司发文的,须由相关部门共同签发,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行文。5.5公司内部发文按以下办法分类、编号: 6.收文

6.1公司以外单位送、发给我公司的文件由收文单位签收,包括:政府职能部门行文、业务管理部门行文、合作、协作单位行文等,同时填写《收发文登记表》,格式附后。签收之后即存档一份并于接件当日立即填写《收文处理表》报送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不得积压延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立即报送。 6.2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办理收文事宜。 6.3各部门应将处理完后的来文、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一并交总经办存档,同时,每半年清理一次,没有及时存档的全部存档,并将填写的《收发文登记表》一起存档。 7.其他

7.1文件的发文、收文部门负责人应注明文件密级或者“不得复印”、“不得携出”字样。

7.1.1绝密:绝密档案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核心机密,如董事会、公司经营体制度改革、财务制度改革、兼并关联企业等文件,公司项目招投标文件、财务账册、营销策划方案、项目设计方案等文件。7.1.2机密:机密档案为公司重要证件批文、合同协议、技术资料、人事劳资体系等文件。

7.1.3 秘密:秘密档案为仅可内部公开的一般文件资料。 7.2各部门对各类文件必须严格分类、专人管理并妥善保管。 7.3单位、个人调、借阅文件或部门间借阅文件,必须按规定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属秘密级以上的文件需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 7.4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打印、复印、签章,必须按规定严格办理,并做好登记,严禁未经同意私自处理。

7.5收发文处理不当或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公司专题会讨论处理办法。失密、泄密的按专项管理制度规定处理,没有或不及时归档的,每次贡献50元爱心基金。 8.附则

8.1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度

1.目 的: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3.权责说明:

3.1总经办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及本制度的执行。

3.2公司员工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任何人都不得损毁、篡改、私存或据为己有。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公司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3公司员工必须完成资料移交工作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3.4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即由总公司统一领导,总公司和各部门、各子公司二级管理并根据权限分级查阅。

3.5各部门应尽量采用电脑对档案进行管理和工作,以便于业务资料的数字化处理和保存。对存入电脑的资料、档案,同时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档案归档

4.1归档资料包括

4.1.1已签署生效的本公司文档(如合同、合同附件、正式通知、工作计划、财务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工资表、补贴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协调程序、会议纪要审批稿等),已签署生效并接收的关联公司文档。

4.1.2已签署生效的外联企业及政府管理部门的文件(如行业政策、发文通知、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手续、批件、技术资料、合约、与项目有关外联企业的租赁、订购、承包、代理、转让合同及附件、技术成果等)。

4.1.3业务部门已完成正式结果的文档(如部门业务专项报告、专项数据及统计资料整理结果、已完成签署手续的各类单证、报表、会签单、统计表等)。

4.1.4公司及部门收集并已整理完毕的外来资料(如图片、录像、软盘、图书、广告册、产品册、售楼书、企业介绍、确认样板、小样、黑稿等)。

4.1.5人事、行政等内部管理文件及联营、参股、合作等外部前期业务合作文件。4.2归档方法

4.2.1文件、资料的正件与附件,正本与底稿等应一起归档。原件正本必须归档,执行机构只能留用原件副本或复印件。

4.2.2卷内文件排列有序,须条理、系统化,按时间顺序和重要程度排列,使卷内文件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4.2.3案卷封面字迹应工整、清晰,封面用毛笔或钢笔书写。4.2.4注明起止日期、件数、页数。附详细卷内目录。 4.3归档要求

4.3.1归档资料必须具有成套性、完整性。独立业务或部门资料应尽量分类归档,相关业务应尽量归于同类。

4.3.2归档资料必须层次分明,按时间及阶段归档以便符合其形成规律。

4.3.3归档资料必须符合各类档案管理范围。类别划分应涵盖公司业务的所有方面;归档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公司经济活动的真实内容及历史过程,任何档案资料均不得经过修改、删减或取代等处理。 4.3.4公司员工因外出参观学习、参加重要的会议收集的各种材料必须归档,未经签署归档意见,财务部不报销差旅费。

4.3.5当年形成的各种材料,次年2-3月各部门和子公司整理后向总经办移交归档,重要的文件需及时归档。4.3.6归档的文件必须符合归档的要求。

4.3.7归档时应填写移交清单,履行交接手续。5.档案保管

5.1归档资料需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5.2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3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子公司各部门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次年2-3月将需归档的预立卷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总经办保管。

5.4属部门和子公司保管的档案:各分级保管者在每年的三月三十一日前将档案总目录、预立卷材料的目录交总经办。

5.5公司总经办应有存放档案的档案室,各部门、各子公司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5.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5.7所有档案资料必须分类长期保存,不得遗失、损坏。档案遗失、损坏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处罚责任人。 6.档案借阅

6.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6.2借阅档案,借阅人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档案借阅表的主要内容为:档案名称、等级分类,借阅事由,时间,借阅人,负责人,经手人等内容,表格由公司统一制定。 6.3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7.档案保密制度

7.1档案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案,分别用文字标示。拟制文件时,需在文件首页右上角标注密级。

7.1.1绝密档案: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核心机密,如董事会、公司经营体制度改革、财务制度改革、兼并关联企业等文件,公司项目招投标文件、财务账册、营销策划方案、项目设计方案等文件。7.1.2机密档案:公司重要证件批文、合同协议、技术资料、人事劳资体系等文件。

7.1.3秘密档案:可内部公开的一般文件资料。

7.2借、查、阅秘密级以上文件不准抄录、照像,不准带离办公区域。

7.3复制秘密级以上文件需经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批准,与原件等同管理。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员注明拷贝字样。 7.4涉秘档案不得以普通邮件寄发。

7.5外出工作携带秘密级以上文件,必须有保证文件安全的措施。7.6严禁将秘密级以上文件的废品向收购站出售。

7.7保守档案机密。档案人员或查阅档案者,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 8.档案销毁

8.1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允许无权销毁公司档案。

8.2档案销毁须由档案管理员填写销毁清单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8.3销毁档案时应有两人以上负责监销,并在清单上签字。 9.附则

9.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五章 印鉴证照管理制度

1.目

为了规范公司印鉴证照的使用,加强对印鉴证照的管理,保证印鉴证照的使用符合公司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制定细则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3.权责说明

3.1公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由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分管领导指定专人保管。

3.2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4.印鉴保管

4.1公司印鉴及各部门印鉴必须加锁保管,不能随意放置。4.2印鉴不准出室,原则上严禁外借,特殊情况须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带章外出。

4.3如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视情况追究保管人和用印人的责任。5.印鉴使用

5.1印鉴使用由用印人填写用印申请表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用印。各部门印章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即可。否则,印鉴管理人应拒绝用印。

5.2印鉴保管人应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记录文件名称、页数、份数、申请盖章部门、经办人、日期等用印事项。印鉴管理人应保留1份用印文件原件,按公司规定送办公室存档。

5.3不得开具盖有印鉴的空白介绍信、证明或者在未写字的页面上加盖印鉴。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由分管领导书面同意,领用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并将复印件返回印鉴保管人存查。未使用的必须交还印鉴保管人。

5.4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等,须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5.5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必须专章专用,严禁混合代用。

5.6在不影响公司声誉,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可能的损失的情况下,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为公司员工出具的证明、介绍信、申请等材料加盖公章。

5.7已通过审批的合同凭合同审批表盖章。

5.8总公司人员需加盖各分子公司印鉴仍按本制度执行。6.证照使用

6.1证照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严禁外借。

6.2证照原件原则上不得带出公司,如遇特殊情况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好借用手续后方可借出,用后必须及时归还。

6.3证照复印件的使用:必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证照,并在证照复印件上盖“仅限于*****使用”条章,写明用途。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六章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目 的:为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办公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采购并发放,实行采购与保管“人员分开、责任分开”的原则。

4.办公用品的界定:本规定中办公用品指办公用复印纸、水笔、笔记本、信笺、纸杯等。5.办公用品的采购:

5.1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设置最低库存线,办公用品保管员应根据最低库存及时提出采购申请。

5.2办公用品由总经办安排专人进行采购,但总经办应于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前组织一次对供应商及办公用品价格和质量的筛选、考察,并将考察情况书面报告分管领导。5.3办公用品购回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5.4办公用品采购责任人要遵循“量足质优、开支适当”的原则。6.办公用品的保管

6.1办公用品管理员应建立办公用品台帐,准确记录办公用品入库、出库和库存数量、单价及金额。

6.2每月5日前管理员应提供上月办公用品月报表,月报表内容包括:上期库存余额、入库总额、出库总额、本期库存余额、各部门领用种类及金额等。

6.3每季度第三个月最后一天,由总经办组织办公用品盘点,填写办公用品季报表和盘点表等,并对盘点情况作出说明。

6.4如办公用品帐物不符,查清原因后由责任人及其分管领导承担责任。

6.5办公用品管理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7.办公用品的领用

7.1 领用时应按保管责任人的要求进行签收。领用办公用品时应填写“办公用品申领单”。

7.2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总经办根据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发放办公用品,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7.3超过本规定界定范畴的办公用品,需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申购、领用。8.附则

8.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附:

第七章 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1.目 的:为了确保公司办公设施的合理使用,规范办公设施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子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3.权责说明:

3.1办公设施的购买、配置等由总经办负责。

3.2办公设施使用部门和使用人负责办公设施的保管。

4.定义:办公设施指办公事务用的桌椅、会议桌、洽谈台、文件柜等物品。

5.办公设施管理

5.1办公设施由总经办统一购买、配置、分发、领用、修缮并记录台账。

5.2台账按部门分别设置,分别记录各部门领用、借用和使用办公设施的情况。

5.3供应或配置的办公设施,记录部门名称、物品编号,以及购置日期等。任何人不得擅自调配或使用该办公设施。

5.4各部门负责人对其部门所配置的办公事务用物品,负有使用与保管的责任,防止办公设施被盗、被挪用以及污染与破损。5.5使用者调离时,总经办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调离通知对办公设施另行安排。 6.办公设施保管

6.1办公设施采取“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者具有不可推卸的保全与维护责任,使用者不得委托他人保管家具。

6.2未经使用者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动用已经投入使用的办公设施。6.3办公设施破损或污染需要进行修理与清洗,各部门应与总经办联系,由总经办负责办理各项修理与清洗事宜。

6.4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办公设施毁损、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7.办公设施报废:总经办经检查确认破损家具已经没有修理必要时,应书面向分管领导请示是否予以报废处理。8.附则

8.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8.2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8.3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八章 车辆管理制度

1.目 的: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使公司车辆得到合理配置、调度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根据本制度制定细则报总公司备案。3.权责说明:

3.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原则,总经办为公司车辆管理部门。3.2本制度所指车辆包括公司购买个人使用的车辆和各部门共同使用的车辆。 4.车辆调度

4.1公司购买个人使用的车辆原则上由使用者个人使用,对于本部门的客人接待原则上使用该车,应与公司签订《车辆管理责任书》,由使用者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特殊情况下,个人使用的车辆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4.2各部门共同使用的车辆由车队负责调度。用车人一般应提前半天将填写完毕的“派车申请”交车队,车队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安排出车。紧急派车应于事后完善派车程序。去威光公司用车通常提前一天申请,以便合理安排出车。

4.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后,应填写行车记录表,同时将有关票据一并交用车人签字,否则由驾驶员承担相关费用。4.4如遇节假日,值班领导可安排值班驾驶员出车。 4.5派车顺序

4.5.1董事长、总经理用车。4.5.2接待各职能部门领导。 4.6以下情况不予派车

4.6.1一般公务活动,如送一般资料,零星采购等。4.6.2就近办理的公务活动。 4.6.3公司人员搭乘飞机。

4.7公用车辆下班时间车辆必须停放指定位置,周末应将车钥匙交派车人管理(值班车除外),不得公车私用。

4.8公司车辆不得私自外借,如需外借,须填写《车辆外借申请表》,并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5.车辆维修保养 5.1车辆责任人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和卫生清理,并填写车辆检查登记表,如出现因缺油、缺水而造成的车辆故障,维修费用自行承担。

5.2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保养由车辆责任人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车队核准后在公司指定维修厂办理,私自外修费用自行承担。

5.3 车辆发生故障时,应电话通知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便及时确定维修事宜。

5.4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应当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向技术员反映,车辆修复后,须通过技术员检验后方可签字出厂。5.5车辆如需更换零部件,必须事先向车辆管理员报告,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6.费用管理

6.1驾驶员应节约用油,不得私自为他人加油。

6.2驾驶员每月长途补贴报销程序如下:驾驶员将“派车单”、“费用单据”交车队负责人审核,并由车队负责人填写行车补贴记录,按规定程序报销。

6.3停车费和其他费用经车队负责人审核,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6.4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所产生的费用,必须由用车人签字后方可按照规定报销。

6.5车辆的油耗应与车辆行驶里程相符,如差额过大,且无法说明原因,由驾驶员承担差额部分的80%。

6.6车辆的年审、保险及养路费等可预见固定费用,须按规定申报资金计划。

6.7车辆的长途使用费用,按照派车单的记录,落实到各用车部门,在费用报销时单列。

6.8公司车辆维修费用必须根据“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批准的项目进行开支,同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下可事先告知车管人员和分管领导,手续后补。

6.9公司车辆个人使用的维修费,个人部分按照公司规定比例进行分摊。

6.10每年3月31日前向分管领导提交修理厂和保险公司的综合考察报告。7.驾驶员管理

7.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礼貌行车。

7.2驾驶员应每天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清洁(包括车辆内部和车辆外部)。

7.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7.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缺失立即补充,出车返回后要检查油量,发现不足立即加油,不得出车前临时加油。

7.5驾驶员如发现所驾驶车辆出现故障需要检修,应立即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调整车辆和安排进厂维修;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将车送厂维修。

7.6出车在外或出车返回,停车应确保车辆安全。如因不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7.7驾驶员对自已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7.8下班后驾驶员应注意休息,上班时不得疲劳驾驶,严禁危险驾车和酒后驾车,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概由驾驶员负责赔偿。7.9车内严禁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予以劝止。 7.10驾驶员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举止文明。不能主动与客人交谈,应树立公司良好窗口形象。

7.11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出车返回,应立即向管理人报到。

7.12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可事后沟通。

7.13驾驶员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报,说明原因。

7.14任何时间应保持通讯的畅通。

7.15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私自用车。

7.16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车辆交予他人驾驶,发现后按200-500元/次罚款,并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7.17严禁私自出车,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累记三次,公司将予以辞退;

8.车辆及交通事故处理

8.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好现场,同时将情况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车队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协助处理善后事宜,并办理相关手续。

8.2公司公用车辆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根据责任的大小按比例承担。其承担比例为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部分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8.3在工作时间发生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公司应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罚。

8.4擅自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差额部分由用车人全额承担,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所有责任(包括经济责任、民事或刑事责任)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8.5公车私用造成的车辆丢失或损坏,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8.6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事故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9.附则

9.1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9.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9.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九章 接待管理规定

1.目 的:为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规范公司的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细则并报总公司备案。

3.权责说明:总经办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由有关部门牵头对口接待总经办予以配合。4.接待原则:

4.1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4.2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4.3厉行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5.前台接待

5.1前台人员应礼貌询问来宾意图。

5.2客人进入公司和客人留言、留物,均要进行详细登记。

5.3前台应先致电来宾需会见的职员,确认后带入会客区或者其他会见地点。

5.4未经需会见人员确认,不得允许来宾进入办公区域。6.工作接待

6.1接待申请:各部门若需总经办安排或者配合接待,由各部门填写接待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总经办实施。6.2接待要求:

6.2.1根据公司及客人的需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体现西藏药业的品牌形象。6.2.2接待人员要熟悉接待服务管理知识,掌握公共礼仪规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本省的政治、经济、人文、地理、风俗民情和风景名胜的一般知识,并具备必需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3了解来宾情况:包括单位、人数、性别、身份、以及年龄健康状况,来宾的目的要求,交通工具,车次航班和抵离时间以及是否需要安排食宿等。

6.4拟定接待方案:包括接待工作的组织分工,陪同人员,食宿地点及房间安排,餐费标准及宴请意见,交通工具,费用预算,活动方式,日程安排,汇报内容以及参与人员等。6.5根据接待方案进行正式接待。 7.附则

7.1 本规定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7.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7.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章 内部资料管理制度

1.目 的:公司内部资料有利于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公司形象提升公司品牌,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资料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3.内部资料组织

3.1为了提升内部资料的制作质量,各单位领导应重视内部资料的采集等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

3.2 各单位指定一名或多名记者,负责本单位内部资料的采集工作。 4.内部资料不得有如下内容

4.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2危害国家的统

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4.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4.4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4.5泄露国家秘密的;

4.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4.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4.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5附则

5.1 本制度由信息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相抵触的规定即行废止。

5.3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18篇:财务内控制度

公 司 财 务 内 控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本企业及其投资人等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企业会计制度。

第二章 会计核算原则

二、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季、年)。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方法正确,

手续齐备,符合时限。

五、本企业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

否在本期收回,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帐;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

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六、企业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

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帐。

七、企业的财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财产的帐面价值。

八、企业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支出的效益及于一个以上(不含一个)会计年度的,

应当作为资本支出;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年度的,应当作为收益支出。

九、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果有必要变更,一般应当自新的

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三章记帐与帐簿

十、本企业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十一、本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十二、本企业的记帐文字为中文。

十三、企业每发生一笔经济业务,都应当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内容真实、完

整,手续齐备,数字准确。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才能据以填制记帐凭证。

十四、本企业设置日记帐、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三种主要帐簿以及各种必要的辅助性帐簿。

第四章流动资产

十五、本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招待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

十六、现金和银行存款设置日记帐,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有多种货币的还应按不

同的货币分别设帐登记。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按照不同货币分别设帐登记。

十八、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登记入帐。

十九、存货的核算,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存货需定期盘点,每月盘点一次。盘存数如果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

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第五章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二十一、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

定资产在未取得所有权之前,应当另行核算;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在辅助性备查帐中登记,并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予以说明。

二十一、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原价登记入帐。

二十二、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

二十三、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盘存数如果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及时进行会计

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估计累计折旧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十四、本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

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二十五、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在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后的净损

失,一般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对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十六、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一般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

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制度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之后,应当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折旧。

第七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二十七、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分别核

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二十八、无形资产应当自企业开始受益起按照规定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

预计的受益期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二十九、本企业的其他资产,包括开办费、筹建期间汇兑损失、递延投资损失以及需要分期摊销

的其他递延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十、其他资产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摊销:

开办费和筹建期间汇兑损失,自企业投入生产经营起按照不少于5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递延投资损失,按照投资期限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其他递延支出,按照预计的受益期或者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

第八章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及其他负债

三十

一、短期借款、预收货款(预收定金)和预提费用等,应当分别核算;应付款项,应当按照

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

三十

二、本企业的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公司债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应当分

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三十

三、各种负债的利息应当按照约定的利率逐期计算。

第九章投资人权益

三十

四、本企业的投资人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

润等,应当分别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项反映。

三十

五、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照合同、协议或者企业申请书的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三十

六、资本公积包括捐赠公积、资本折算差额以及资本溢价等。

第十章

用。成本和费用 三十

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物质消耗、劳动报酬及各项费用,都按规定计入成本、费

三十

八、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十一章清算业务

三十

九、企业的清算业务,包括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散、终止进行清算时发生的财

产作价及处理、债权债务的清理、清算费用及损益的核算和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十、财产清算的作价方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由清算委员会确定。

四十

一、清算费用包括企业在清算过程中为进行清算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十

二、企业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配。

四十

三、企业自清算开始,应当视作会计年度终了,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并报送会计报告。

清算期间跨年度的,应当于年度终了,编制并报送资产负债表和清算损益表;清算终了,编制并报送自清算开始至清算结束的清算损益表和财产分配表。

第十二章会计科目和会计报告

四十

四、会计科目一般分为资产、负债、投资人权益和损益四大类,参照行业会计科目的规定分

类顺序编号。

四十

五、本企业的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四十

六、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应当分别报送主管财政部门、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

门以及投资人。

第十三章会计档案

四十

七、企业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财务会计制

度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人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长期经济合同等。

五十

一、企业必须按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和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必须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月份、季度会计报表,至少保存15年。年度会计报告(包括清算会计报表)及其他重要会计档案必须永久保存。

五十

二、会计档案保存期满销毁时,应当抄具清单,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销毁。

销毁会计档案的清单应当永久保存。

五十

三、清算结束时,企业的会计档案一般应当移送原企业主管部门保存。移送会计档案的清单,应当抄报原主管财政部门。

第19篇:支票内控制度

----------------------------有限公司

支票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提高财务工作效率,规范支票签发业务流程,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支票是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从其银行账户内支付款项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签发支票,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严格做到“九不准”。

(1)不准更改签发日期;

(2)不准更改收款人名;

(3)不准更改大小写金额。按照《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日期、收款 人名称如若更改,即成为无效票据;

(4)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即签发超过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支票;

(5)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6)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签发的空白支票即指事先盖好印章的支票。携带该种支票外出,遗失后将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7)不准签发有缺陷的支票。有缺陷的支票 表现形式主要有:①印鉴不符,即支票上的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或是支票上的印章盖得不全。银行审查出印鉴不符时,除将支票作废退回外,还要按票面金额 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办公室·文

②戳记用印油而不用印泥的支票,或印章字迹间模糊不表的支票。 ③污抽支票,即票面破碎、污损,无法辨认或字迹不表的支票。 ④账号户名不符,或户名简写的支票。

⑤更改处未盖预留印鉴的支票。

⑥付款单位已清户的支票。

⑦未填写用途或所填用途不当的支票。

⑧不是按规定用碳素墨 水或签字笔书写的支票。

⑨购买未经批准的专控商品的支票。

⑩非本行的支票;

(8)不准签发用途弄虚作假的支票。签发用途不真实的支票,系套取银行信用行 为,银行一经发现,按违反结算制度给予经济处罚;

(9)不准将盖好印鉴的支票存放于他人处让其代为签发,以防形成空头支票或经济诈骗。

(二)要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晰。

(1)支票要按顺序编号连续签发,不得跳号;

(2)日期中的年份要写完整,不得简写;

(3)收款人必须写全称,不得写简称,防止户名不符,形成退票;

(4)签发人开户银行名称用刻好的银行小条章(向银行购买支票时盖好)加 盖清楚,不要手写(银行会计规范化管理要求);

(5)签发人对本单位账号要写,最好也用小条章;

(6)注意日期、收款人、大小写金额的准确填写,防止签成 无效支票;

(7)其他更改的地方要加盖预留印鉴,使用印泥;

(8)必须使用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印章一定要清楚;

(11)不得用蓝墨水填写。

总之,要遵照银行的规定,不可自以为是。

(三)要由专人签发。支票应由财务部门分派专人保管、签发,不要多人插手,以便分清责任。支票打印机也要明确出纳专人使用管理。

(四)支票金额及印鉴需有两人以上复核,以防止总公司及分公司印鉴混淆。

(四)签发人及复核人需对所签发复核的支票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

公司

2011-07-29

第20篇: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

一、完善财务报销手续,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接受单位及接受人名称,经济业务数量、单价、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每一张票据必须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

二、预算和决算必须在主管领导审查和监督下执行,重大开支由财务管理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三、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不准私设会计帐簿或私设帐户。不准私设“小金库”,更不得公款私存,杜绝私人长期截留公款或挪用公款的情况发生,严禁向外出借本单位银行帐号。

四、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及电汇支票每发生一笔业务都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名批准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办理。签发各种银行支票时,必须由两人同时签印。单位领导要定期组织检查银行预留印鉴是否完整、安全,法人印鉴,现金收讫印鉴由现金员管理;单位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印鉴。如出现问题,要及时向上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五、出纳员为现金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银行支票、现金支票、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等的日常保管和归档。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禁止“白条”入账、抵库。

六、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帐实相符。

内控制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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