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事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炊事员的管理工作,确保职工按时吃上安全、卫生、可口的饭菜,保证职工就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炊事员职责
(一)炊事员必须尽职尽责,不断提高烹饪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听取职工建议,不断改善伙食质量,变换伙食花样,让就餐人员吃饱、吃好;同时要坚持节约,不得浪费。
(三)必须按时开饭,不得随意推迟或提前开饭时间(早餐7:30分、午餐:11:30分、晚餐:17:30分、加餐:23:30分)。
(四)饭菜不得有夹生、异味、变质等现象,饭菜中不得发现有苍蝇、腐烂菜叶根和其它异物。
(五)确保所做饭菜达到烧熟、煮透的要求。
(六)炊事员应对当天的用料进行认真清洁,绝对禁止食物中毒的发生。
(七)当餐未能用完需下餐使用的主、副食应进行妥善保存,确定为没变质的情况下方可于下餐使用。
(八)及时制止就餐及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不得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
(九)每餐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电源(含灯、电热水器等用电设施)、燃气灶阀门及门窗是否关闭,以确保安全。
(十)每天及时为太阳能上水,并负责洗澡间的卫生打扫工作。
二、卫生要求
(一)工作期间禁止吸烟。
(二)坚持做好自身卫生,要勤洗衣服、勤洗澡,并坚持做到便后洗手,确保依着干净卫生。
(三)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四)要定期对油烟机进行清洗,确保油烟机能正常工作,不滴油、不漏烟。
(五)保持操作间灶台、案板、地面无油垢、无杂物,烹调工具清洁。
(六)盛饭、盛菜用具如夹、铲、勺、筷等要保持清洁。
(七)落地、变质、污秽不洁食品应禁止食用。
(八)抹布、刷子应经常洗干净晒干,并且至少每星期要用热水或消毒药水消毒一次。
三、考核办法
每月月底召开一次炊事员考核会议,由各股室、检测班各选派一名代表参加考核,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参加考核人员应如实填写考核表,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考核结束后应及时汇总炊事员个人得分,考核得分使用方法如下:汇总所有参会人员所填考核表分数,并按参会人员人数取平均分作为炊事员个人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炊事员绩效工资挂钩(300.00元),如考核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全额兑现炊事员当月工资; 75分(含75分)—84分扣除 2 100元;65分(含65分)—74分扣除200元;低于65分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四、本办法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