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协会名称:组培社团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以农林学院学生依法自愿组成的园艺行业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保证会员利益及区域产业长远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组织协调对组培相关方面感兴趣的同学生熟练掌握组培的相关知识,并为未来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提供早前教育。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学校相关组培老师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服务范围
(一)接受学院或有关部门委托,研究本学院组培的发展方向、规划设计、区域布局等,向学院、系部建议,并协助其实施。
(二)组织会员活动
1、组织各种对外学习、考察活动,帮助会员开阔眼界,增强创新能力;
2、举办各种组培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学术讲座和培训,提高会员的综合竞争能力;
3、开展各种座谈会、交流会,沟通、交流会员之间的经营管理经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认定
(一)申请加入团体会员的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具有园艺生产实体。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申请表;
(二)社长开会讨论半数以上通过;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覆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技术咨询或服务的各种收入;
第十二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