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参加市级技能大赛获奖奖励方案
为提高我校师生学习钻研技能积极性,形成人人讲技能、人人讲技术的局面,增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决定给予参加市级技能大赛获奖的师生表彰,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凡获奖师生,学校均与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就业优先考虑,教师获奖在骨干教师评选中优先考虑。
二、物质奖励:
1、教师组奖励
市级一等奖:奖励1000元
市级二等奖:奖励500元
市级三等奖:奖励300元
2、指导教师奖
市级一等奖:奖励1000元
市级二等奖:奖励500元
市级三等奖:奖励300元
3、学生组奖励
市级一等奖:奖励600元
市级二等奖:奖励300元
市级三等奖:奖励200元
注:指导教师按最高奖励表彰,不重复计算。
2011年4月
《技能大赛奖励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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