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10:40:2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监理合同

《 **置业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1、1.1 1.1.1 监理工作内容约定: 准备阶段

在设计完成,施工图下达后两周内,监理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写监理规划、专业(或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制定监理工作方法,建立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等,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并分发至各相关单位。

1.1.2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及文明生产措施,并于施工单位提报后两周内将审查结果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并抄送甲方。

1.1.3 1.1.4 要求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甲方下达开工令。

要求监理单位人员认真识图,在收到施工图纸后两周内将各专业图纸“错、缺、欠、漏、碰”内容汇总整理后书面提报甲方,如果因为审核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返工或变更,监理单位应承担部分经济责任并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对甲方造成的损失×10%。

1.2 1.2.1 施工阶段

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

1.2.1.1 各阶段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填报《监理人员登记表》,并于2日内提交至甲方项目部进行审核确认,作为业绩考核依据,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招标时乙方申报的《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人员配置。

1.2.1.2 审核监理单位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合同中确定的总监理工程师,也必须是监理单位提供考察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监理单位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2.1.3 要求监理单位配备的监理工程师必须专业对口。

1.2.1.4 要求现场监理人员每周上班时间为6天(周六周日轮休,轮休期间应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到工地投入工作),每天的工作时间应为 8:30—18:00(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夜间安排值班),并做到24小时现场有监理工程师值班,能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总监每周在工地办公时间不少于5天。

1.2.1.5 总监应制定各岗位监理人员的考核细则,定期把考核情况通报甲方。同时,甲方项目部将按合同约定对各岗位监理人员进行考核,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奖罚,并保留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要求调换的权力。

监理合同

1.2.1.6 所有监理人员及其组织机构经甲方审定确立后,不得在中途私自更改,如有变动,应书面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允许变换,并按有关合同条款予以处罚。

1.2.2 资料设备要求

1.2.2.1 乙方应自费安排监理人员的生活、交通、通讯等设施,以保证工程施工监理的正常进行。乙方项目部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关的常用检测仪器(例如:红外线钢筋砼护层厚度检测仪、漏电电流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扭力扳手、游标卡尺等)和应有先进的信息数字处理系统(例如:数码相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

1.2.2.2 办公室布置:岗位职责、平面图、进度计划等上墙,办公室布置符合公司统一形象、观感较好。

1.2.2.3 资料记录:岗位职责表、作业指导书、监理日记、实测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等日常资料完备、准确、记录及时。

1.2.2.4 资料整理和装订:及时装订成册并归档,文件柜内图纸和资料摆放整齐。 1.2.3 工程进度的控制

1.2.3.1 要求乙方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核查其制定的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工期要求,对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规定的竣工日期的要求提出意见,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商按此进度计划组织工程施工。

1.2.3.2 乙方要在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审核施工单位月、周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如发现执行过程中不能完成工程计划时,应检查分析原因,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上报甲方核定后,发布相应指令并监督落实,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

1.2.3.3 乙方必须建立工程监理日记制度,详细记录工程进度、质量、设计修改、工地洽商等问题和其它有关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的问题。

1.2.3.4 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监理报告(及PPT格式电子档),监理月报告内容包括:本月工程情况(含质量、进度、签证、文明施工、影像资料等),工期滞后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等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下月工程计划(包括报建、工程分包、材料采购、预计下月进度款、工程施工等),以及其它规定内容。

1.2.3.5 乙方有权利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控制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如工程不能按控制工期完成(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按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处罚。

1.2.4 工程质量的控制

1.2.4.1 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要求承包商按照图纸和技术规范中写明的试

监理合同

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严格把好质量关,依据合同条款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1.2.4.2 乙方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有切实、可操作的旁站监理方案和平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巡视监理制度,建立严格的现场验收和签证制度,把好签证审核确认关,保证工程合同的有效执行。

1.2.4.3 编制监理规划(包含监理旁站方案)和监理实施细则,报送甲方审查并向施工单位交底。

1.2.4.4 负责审查分包商资质,包括对分包商或供应商的资质、供货能力、商业信誉等进行详细审核和考察,并将审核意见报送甲方。

1.2.4.5 定期对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应在 监理合同

图、具体方位图以及坐标,否则签证、隐蔽的数据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后果承包商自行承担;做好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验收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4.14 在工程实施阶段,乙方应按监理规范要求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的旁站监理.1.2.4.15 对于施工后不易检测的部位,按旁站监理规定执行。

1.2.4.16 负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进行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办法并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向甲方提供专项报告。

1.2.4.17 督促承包商向各相关单位申报各环节验收。

1.2.4.18 承包商要求变更设计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报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向设计单位提出,由甲方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由甲方向设计单位提出,在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后,经监理审核,报甲方批准后,由甲方向承包商下达设计变更通知。

1.2.4.19 由甲方提出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凡由承包商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乙方、设计认可,报甲方批准,并要求承包商提供产品鉴定说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乙方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2.4.20 组织施工过程中样板工程的实施,并组织样板工程验收工作、提出验收意见报甲方批准。检查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承包商及时按厦门市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工程技术资料,并按甲方要求的期限,完成资料上报审核工作。

1.2.4.21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提交竣工预验收报告。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对验收存在问题的整改和工程移交。

1.2.4.22 负责与质量监督部门联系对工程质量进行核定,并按甲方要求组织工程移交。 1.2.4.23 监理资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整移交甲方。

1.2.4.24 乙方应对承包商的到位情况进行考核记录,并按承包合同的约定对违约和人员不到位情况提出处罚意见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1.2.4.25 乙方应对本工程施工阶段涉及的强制性规范条文的实施向甲方提供咨询意见,向承包商提供实施指导意见,并督促其实施。

1.2.4.26 要求乙方必须用激光经纬仪、测距仪(全站仪)等复核、验收单体工程角点的定位放线。做好沉降观测等的复核工作。

监理合同

1.2.5 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

1.2.5.1 根据工程实际,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配置相应人员,建立安全与文明施工责任制,落实安全与文明施工有关规范、规定、标准。

1.2.5.2 乙方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有切实、可操作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1.2.5.3 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有:桩基施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塔吊与施工电梯的安装与拆除、脚手架工程、施工临时用电、拆除与爆破工程等,并在批准后督促其执行。

1.2.5.4 监督工程全过程的施工安全,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承包商,并督促其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

1.2.5.5 监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状况,发现任何不文明施工的行为应及时通知承包商,并督促其整改。

1.2.5.6 督促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其它城市公共设施的防护工作,防止或减少粉尘、噪音、废气、废水、施工照明等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1.2.5.7 乙方应落实自身安全职责,同时向项目管理现场派驻安全监理人员,要加强监理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施工过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经报甲方同意后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2.5.8 根据厦建质监【2005】46《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关键环节验收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厦建质监【2005】49号《城市建设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对本工程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提出消除或控制危险源的对策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从开工到竣工的七个环节进行重点监控,督促承包商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申报监督检查。

1.2.5.9 要求乙方定期(每月一次,原则上为每月 监理合同

1.2.6.4 每期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之前,应审查承包商工程款开支情况,核实票据,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1.2.7 工程验收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2.7.1 乙方负责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初验,对存在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对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提出评估意见。

1.2.7.2 乙方要配合甲方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2.7.3 乙方要提供专业检测仪器和工具,协助甲方在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每月的例行检查时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

1.2.7.4 要求乙方审查总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保证其正确无误,并及时提交甲方。 1.2.7.5 乙方要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整理和归档,经甲方认可后移交甲方。

1.2.7.6 要求乙方协助甲方组织施工总包单位、设计单位研究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督整改方案的实施,并监督检查整改工作实施。

1.2.8 合同、信息管理与协调工作:

1.2.8.1 按监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合同与信息管理,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相关信息收集工作,为甲方提供合同履行情况分析以及避免合同纠纷、风险等方面的咨询意见,依法公平、公正地调解纠纷,处理争议及索赔事件。

1.2.8.2 执行工程周例会制度,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工程实施动态管理,每周五按监理月报格式提交监理周报(含本项目进度、质量、投资的各要素数据和下周工作要点及存在问题、解决办法等)给甲方,并附能够反映本周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工作的影像资料(采用PPT格式)。及时记录和整理监理资料、编制监理月报,监理月报应于每月25日前提交甲方。工程竣工后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及影视材料(VCD盘等),资料、档案应真实、齐全。指定专人做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协助甲方上报相关部门要求的周、旬、月报和固定资产完成情况等报表。

1.2.8.3 做好参与本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质量监督、检测、测绘、勘察、设计、消防、电梯安装、供水供电、煤气、电信等)的协调工作,加强沟通,促进工程实施过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

1.3 1.3.1 1.3.2 保修阶段

协助甲方签订本工程的保修合同。

保修期内,甲方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应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后

监理合同

48小时内到现场负责解决问题,并在解决问题后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若未及时到场解决问题,并出具书面报告。

1.3.3 总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在保修期内通知承包商及时到现场维修,并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提出维修措施,组织承包商进行维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请 监理合同

与招标时乙方申报的《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人员配置一致;如因乙方人员不到位或甲方认为监理不利给工程实施带来隐患时,必须及时补充或更换相应监理人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乙方人员(总监原则上不得更换),则必须经甲方及质监部门批准同意后,才可更换。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7 甲方要求工程监理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考勤,每月提报打卡记录给甲方项目部。

2.8 乙方必须建立起健全的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并根据《施工合同》对工程活动(包括质量、进度、投资)依次进行动态定性管理、静态定量分析、目标控制措施管理的监理服务。严格执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项目监理制度,并在监理大纲的细则中体现。

2.9 若发生由于征地拆迁问题或牵涉到当地利益造成施工延误或停工,或因政府原因造成工程量变化,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2.10 若市级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文内容涉及工程,并足以造成甲方无法履行或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2.11 甲方可根据现场工程实际情况局部调整工作,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2.12 乙方应自行解决项目监理人员的饮食问题,不得在施工单位食堂搭伙,当甲方项目食堂搭建完成,若条件允许,乙方可选择正常缴费搭伙。

3、3.1 3.1.1 违约罚则约定: 工期违约罚款:

若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连带违约责任的,总工期每逾期1个月接受甲方5万元罚款,累计计取,最高赔偿限额为监理费总额(扣税)。

3.1.2 监理费支付工程节点工期未达到施工合同相应节点工期要求,暂扣本节点监理费的20%;若在之后的某一监理费支付工程节点工期重新达到施工合同相应节点工期要求,则在该节点监理费拨付时进行返还;若直至本合同 监理合同

定质量等级,违约罚金10万元在监理费中扣除。

3.3 在监理工作实施阶段,若甲方抽查发现本管理办法 监理合同

表罚款10万元/人·次、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罚款5万元/人·次。

3.8.3 对未经甲方同意没有按时进场或项目实施过程中中途退场的总监及总监代表,甲方将按1500元/人•次的违约金额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对未按时进场或项目实施过程中中途退场的其他乙方人员,甲方将按500元/人·次的违约金额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3.8.4 所有乙方人员驻工地时间按照本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部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月报(材料)

工程监理报告管理办法

某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某 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某工程监理工作总结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某房地产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