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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5:39: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作者:朱 江

〔内容摘要〕 本文从住房制度建设、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房等方面阐述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

了加强住房保障建设的几点建议。

〔关 键 词〕 住房保障 调研报告

〔作者简介〕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一)六盘水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情况

2004年初,六盘水市成立了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出台了《六盘水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方案》,建立了城市低保家庭、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和住房保障对象、保障住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007年,六盘水市制定了《六盘水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方案》、《六盘水市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7-2011年)》,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的覆盖面,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城市低收入家庭,范围从无房、人均

住房面积不足8平方米扩大到不足10平方米。

(二)六盘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情况

2007年11月和2008年3月全省城市低保家庭、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和收入情况普查,调查统计数据为: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数70790户,其中低保家庭32965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32973户,其中低保家庭142

21户。

(三)六盘水市廉租住房工作情况

1、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我市自2004年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建立以来,逐步完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各县、

特区、区相继建立了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为主的廉租住房制度。

2004年-2007年六枝、盘县、水城县、钟山区财政每年各安排资金5万元,市级财

政每年安排资金15万元作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租赁补贴。

2008年3月省下拨给六盘水市2007年度中央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812万元;8月下拨给六盘水市2008年度中央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847万元,合计1659万

元,用以解决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2、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1)项目申报情况

2007年-2008年,我市申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9个,共计1509套、7.70万平方米。

计划投资额7160万元,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2834万元。

2009年1月,我市申报廉租住房项目6个,共计9363套,46.815万平方米。计划

资金额41546万元,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18726万元。

(2)项目的进展情况

2007年、2008年申报的9个廉租住房项目进展情况为:竣工2个,按照上级要求在2009年1月15日前开工建设的6个,未开工建设的1个。2009年申报的6个项目的进展情况为:六枝东兴路廉租住房项目,盘县廉租住房项目

一、二期和水城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动工;钟山区廉租住房项目3198套,已经落实2923套,都已动工,分为4个建设

点修建。

(3)廉租住房的出售情况

六枝前进路经济适用房工程配建的50套廉租房现已出售给了50户的低保无房户,目前签定了出售合同44份,价格初步定为1034元/平方米(以最后决算的成本价为准),待竣工

后交付使用。

(4)全市廉租住房工作新的目标任务

2008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召开廉租住房规划紧急工作会议,要求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0%通过实物配租方式(包括购建廉租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20%通过发放租赁补贴解决。下达给贵州省2009—201

1年廉租住房建设的目标计划为新增实物配租22.6万户,新增租赁补贴5.6万户。贵州省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下达

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下达给六盘水市2009—2011年的廉租住房任务是新增实物配租31020户,承担任务仅次于贵阳市、黔东南州和铜仁地区,列全省第

四位。

我市新增实物配租任务如果全部通过争取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补砖头)方式建设,廉租住房面积将达150万平方米,可以争取国家补助6个亿的资金。根据省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市调查统计掌握数据,市房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共同研究,提出我市2009—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的分解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已下达各

县区执行。

(四)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情况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启动比较早,1996年就是国家安居工程实施的试点城市。在实际的执行中,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绝大多数是以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合作建房的模式进行的。1994年—2007年,全市98家机关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合作形式建经济适用房4204套、51万平方米,国有大企业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598套、61.58万平方米。2008年,全市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有16个,计划完成10万平方米,盘县、六枝特区、水城县、钟山区各2.5万平方米。2008年底,全市完成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5个,竣工面积5万平方米。钟山区兴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调整作为廉租住房项目。2009年,全市还有续建项目10个,总建筑规模45万平方米。今年全市经济适用住

房计划完成12万平方米,每个县区各3万平方米任务。

2、政策导向变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放缓

经济适用住房在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不同阶段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从1998年住房供应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到2003年将经济适用房明确为保障属性和政策属性,再到2007年,规定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向低收入家庭供应,应该说国家对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和政策定位进行了很大的调整。随着国家政策发生导向性变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已经出现放缓速度的

趋势。

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更加强调规范

2007年11月由七部委印发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更加规

范和严格。

一是加强了对集资合作建房的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纳入当地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

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二是确定了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三是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

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明确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结合这些规定和我市实际考虑,应当将下一步住房保障重点转移到廉租住房方面来,经济适用住房方面由市县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

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相应建设规模和具体项目,并进行严格管理。

二、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导致问题的深层原因

(一)廉租住房方面

1、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面:在争取资金时,强调争取到更多资金,各地统计测算应保对象数量普遍偏大。实际发放资金时,强调规范和责任,各地实际保障对象数量普遍偏小。

造成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结余大量资金。

2、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方面:在争取资金时,项目达不到国家要求的前置条件,大都进行了技术处理,多数项目土地基本未落实,建设项目实施机构也未落实。项目建设进度迟缓,难以满足形势要求。另外,国家规定“新建廉租住房项目选址要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生活。原则上应选择在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比较完善的城区建设,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我市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选址存在较多问题,没有执行上述规定,

给以后留下很大隐患。

3、廉租住房工作牵涉多个部门和各级政府,部门配合不够好,上下联动比较差,协同工作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廉租住房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经费不落实,职责不明确,配

套措施不到位,基础工作不扎实的现像比较普遍。

4、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客观的方面是形势发展过快,国家政策调整剧烈。另外,中央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的补人头、补砖头资金的使用方向陆续作出了明确限制,也相应增加了灵活操作的难度。主观方面的原因思想认识不能适应形势和上级要求。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下发后,我省陆续研究出台了一些创造性的地方政策措施,主要有三个突破:一是将廉租住房政策覆盖对象扩大到城市之外的乡镇和独立工矿区,二是将廉租住房保障面积从10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三是将廉租住房进行出售,实行租售并举。这些创造性的政策在基层和各部门

间进一步发生思想认识的不统一,带来了实际工作和行动上的不一致。

(二)经济适用房方面

过去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主要是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集资合作建房形式来进行的,存在较多不够规范的实际情况。过去通过一些变通办法将相当部分的机关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转化成了商品房,目前仍有为数不少的相同性质的住房需要完善相关手续。

三、加强住房保障建设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统一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思想认识,指明努力方向,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领导和调度。

2、狠抓落实,加快中央投资廉租房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实施单位要制定严密的施工计

划,倒排工期,加紧施工。

3、按照属地原则实施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廉租住房建设,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和实施,包括项目申报、资金筹措、住房分配、购买、出售等工作,并确保今年下达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的完成。市、县有关业务部门要按照上级精神,贯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

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办理有关事项。

4、确保资金到位。各级要多想办法,多渠道筹集项目配套资金保证本级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一是中央的补助资金及时划给县区政府。二是尽快明确市级配套资金,建议市财政提出市级配套资金方案。三是县级政府采取多种方式筹措资金,确保建设资金不断档。

5、尽早安排廉租房的出售工作。建议在我市即将下发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中,增加县区可根据省建设厅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辖区内廉租住房出售细则的内容,授权给县区政府,使县区廉租住房的出售工作尽快启动,让资金滚动起来,减轻建设资金紧张的压力。

6、建立廉租房建设项目库。各县区在抓紧组织新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同时,要按照廉租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安排前期费用,建立起廉租住房建设的项目库,有关部门要

积极支持县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尽可能多地争取中央的补助资金。

7、实行工作进展通报制度。继续坚持全市廉租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补贴工作一周一报

制度,每月通报一次县区政府的住房保障任务的工作进展情况。

8、抓紧研究保障性住房的整套工作运行方案,超前考虑相应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经费,

尽早规划相关配套措施。

9、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快消化符合当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历史遗留

问题。

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住房保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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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六盘水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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