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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数学系团委学生会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18:47: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数学系优秀委员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我系学生会工作,建议以积分量化管理的方式对每个委员进行考核,实行系统、透明的管理制度,每月评选出最优秀的三位委员,给予奖励。以此激励各位委员认真务实的工作,更能令学生会的工作完成的更有效率。

(一)、考核方式:

每位委员的基础积分为10分,按照各部门考核标准进行评比。 考核对象:数学系学生会全体委员。

各部门依据:

1、个人自评:每个委员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实际工作,对自己进行自评。评价内容包括该工作的内容、工作方式以及该委员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并对该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2、内部互评:各个委员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实际工作,对部门内其他委员做出评价。

3、部长评价:部长收集、整理以及审核优秀委员候选人的自评及他评材料,形成书面报告并加以部长对该委员的评价,报告将在最终评选中作为评比材料。 每月推选出一名部门优秀委员候选人。最终由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部长以每月积分为主,参考各个候选人平时表现最终评选出三名优秀委员。每月根据考核情况评出优秀委员,并颁发证书,在文政三楼张榜公布。

优秀委员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全体大会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2)对工作认真负责,团结他人,有集体荣誉感。

(3)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门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二)、会议考核标准:为了更直观传达上级思想,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缺席。

1、全体大会缺席者(无故不到者)每次扣2分。

2、早退、迟到、请假者一次扣1分。

3、在会议期间扰乱秩序者扣2分。

(三)、工作态度考核及标准:

1、每个委员都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积极、认真、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加以解决。对其本职工作不尽职者一次扣2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2分)

2、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门、非本部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3分,延误者酌情扣2分。

3、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2分。

4、在工作期间有勾心斗角者酌情扣3-5分。态度不端正者每次扣1-3分。

(四)、大型活动布置会场考核及标准:

1、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3分,迟到或早退者酌情扣1-3分。

2、会场布置没有秩序或会场较乱者酌情扣1-2分,质量不合格者酌情扣1分。

3、在每项活动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互相配合,如有不执行者每次扣2分。

4、不服从负责人任务分配,扰乱会场布置的扣3分。消极工作者扣2分。

(五)、工作(活动)程序考核及标准:

1、按时参加学生会例会及重大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在工作中有想法或困难必须在例会上提出解决,不能私自解决,否则扣2分。如果有活动必须在前一周例会上提出意见或想法,经过大会商议和团委同意,且在下周例会上由主席宣布,将可实行活动计划,不能私自实行,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3、上级组织交办的工作要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逃避责任。

(六)、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院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问题能及时向主席团或团委反映,视情况加1-3分。

2、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显著、突出者,加3分。

3、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每次加2分。

4、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够顺利完成者,每次加2分。

5、能够对学生会工作(包括对例会的主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且合理者加3分。

(七)、附则

1、各部门考核见该部门考核制度。

2、本制度实施期间,数学系学生会主席团、组织部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数学系学生会先进部门考核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提高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效率,提高各职能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一个高效、协作、竞争、充满活力的工作氛围,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特制定本考评制度,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并切实地贯彻执行。

本考核制度采用积分量化考核制度。各部门基础分为100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

一、部门建设:

1、制定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例会制度,工作评议制度,自我评议制度,奖惩制度,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主席团。

2、各部门每周召开例会,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统一思想。

3、认真全面做好活动记录,按时上交主席团,作为学生会考核各部门的主要依据。

4、积极认真培养各部门后备人员,增强后备力量。

二、会议考核标准:

1、出勤:各部部长、成员迟到扣3分/人*次,迟到10分钟(包括10分钟)扣5分/人*次。缺席扣8分,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否则视为无效,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总会议数(包括部长例会)的四分之一。一学期累计有缺席5人次或迟到9人次及以上的部门取消当年度的部门评优资格。全勤的部门加5分。

2、纪律:开会时凡大声喧哗、吃零食、在下面低声讨论、未关掉通讯器材等违纪者扣5分/人*次。 影响会议进度严重者取消该部门评选资格。

三、工作计划:

每学期初,各部门应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有实质性内容,按时上交加4分,在学生会对各部的计划审定后认为优秀的酌情

加1-4分。迟交扣5分,没交扣8分。

四、协作参与学生会整体活动

在院系活动及学生会大型活动中相互配合,团结互助,努力工作,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总结。加强与其它部门的交流,互相学习,保证学生会良性运动。及时听取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思想状况及生活学习需求各部门必须按要求参与院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与组织大型活动并表现突出、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加5-7分;对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扣5-10分;并取消当年度的部门评优资格。

五、部门主办的活动:

各部门应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部门特点,开展相关活动。各部门开展的活动应提前将活动策划书上报学生会,并通知宣传部作相关的报道;活动后应将活动总结交学生会备案。部门每次创新举办一次活动且策划书、总结齐备的加10分,由老师评定,效果良好的加15分,效果优异的多加20分。

六、学期总结:

每学期末,各部门应按时上交工作总结,应系统回顾一学期所开展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展望以后的工作;应有重点,有条理,有实质的内容。

1、各部按时上交加4分,在学生会对各部的计划审定后认为优秀的酌情加1-4分。

2、没交的扣8分。

七、其他:

1、各部对学生会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被学生会所采纳的加5分。

2、在宣传学生会的活动中取得良好效果的部门加5分。

3、在平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为同学所表扬的部门加5分。

4、对考评中被表彰的成员所在的部门加5分,对被勒令、自动退会的成员所在的部门取消评先资格。

八、本制度实施期间,数学系学生会主席团、组织部有最终解释权、修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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