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轮换制度(试行)
为建立和完善约束机制,杜绝关键岗位存在的风险点和漏洞,更好防范和遏制各类违规事件的发生,避免从业人员长期在一个岗位上,思想松懈、缺乏职业警惕性和积极性,结合实际,试行岗位轮换制度。
一、轮岗的目的
通过岗位变动,发挥员工各方面的能力,既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又能够充分发挥员工能力。在轮换工作中应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轮岗,对其轮换后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视情况另行安排或做调整。
二、轮岗对象
通过交流和轮岗,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员工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1、供热部地秤司秤人员和抄表收款班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2、燃运部取抽样人员和运行、检修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3、发电部取样制样班人员和锅炉运行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4、发电部白班化验人员和化水运行班化验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5、发电部轨道衡值班人员和电气运行班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三、轮岗时限
1、原则上地秤司秤人员一年一轮岗。
2、原则上取抽样、取样制样班人员一年一轮岗。
3、原则上发电部白班化验人员二年一轮岗。
4、原则上发电部轨道衡值班人员二年一轮岗。
四、轮岗程序
轮岗对象所在部门拟定轮岗计划和方案,做好轮岗前的动员培训工作,减少轮岗工作阻力,让轮岗者能够正确理解轮岗的重要意义,愉快地接受并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
五、轮岗原则
轮岗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决定,尽快办理交接工作和有关手续,对不服从公司安排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
总经理工作部 2010年11月23日
《热电厂岗位轮换制度(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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