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蚌埠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3 20:20: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院字〔2009〕71号

蚌埠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教学研究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教学研究有利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造就一支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为加强我校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根据国家、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定本办法。

二、教学研究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探讨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为重点,紧密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开展研究工作。通过教学研究推动教学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三、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控制在2-3年内完成。国家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宏观管理属于相对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校级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教务处负责国家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日常管理,系(部)负责院校教学研究项目的日常管理;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研究工作。

第二章

项目的选择和申报

四、申请者要根据国家、省厅、学院等发布的项目指南和申报要求,结合本学科、专业的优势、研究能力、研究条件、工作基础等选报项目。项目要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

五、申报的项目要有较系统的文献检索,并认真填写申请书,内容包括项目主持人及成员情况;立项依据及目标;具体安排及进度;经费预算等。经系、部审查同意后,上报学院教务处。

六、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并提出校级立项名单以及省级以上的推荐名单,上报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省级以上的项目的申报,原则上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

七、各级立项的项目申报材料由教务处负责存档,并及时公布立项名单,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

项目计划管理

八、各级项目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召开项目组及有关人员会议,具体安排落实研究计划。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全面主持项目研究工作,合理分工,项目组成员之间要互相协作、密切配合。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保持相对稳定,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单 2 位、外出学习、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而需要变更的,由各单位确定变更人员后,报教务处备案。

十、研究计划执行中期,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中期检查表”,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后期研究计划等。

十一、学院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有权或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作撤消项目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研究方向和内容的; 2.项目自立项之日起至中期检查时,未能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

3.违背经费管理办法或其它有关经费使用规定,管理混乱的; 4.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按原研究计划继续完成任务的条件; 5.由于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出国或其它原因致使项目难以继续进行的。

第四章 项目经费管理

十二、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国家级、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设立项目专项经费帐户,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需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报销。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经费拨至系部,由系部管理。省级以上的教学研究项目按总研究经费3%的比例提取项目建设管理费。

十三、项目负责人接到经费下达通知后,应于二周内编制经费使用计划,其资助的经费主要用于下列范围:

1.必要的图书、资料费(包括复印); 2.国内调研差旅费;

3 3.教改试验费,中小型会议费; 4.结项鉴定费;

5.必要的实验设备、材料费等。

十四、教学研究经费不可用于购买电脑(包括配件)、空调、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物品,确因工作需要购买的,需提出书面报告。 重点项目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一般项目经教务处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购买。

十五、严禁用研究经费旅游,发放劳务费。确因工作需要去省外调研、参加学术会议等,需递交书面申请。重点项目经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实施,一般项目经教务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予报销。

十六、对违反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规定者,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将视情况采取警告、停止经费使用、追回余款乃至追回全部资助经费等方式处理。

十七、各级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无进展者,将采取限期整改、同类项目合并、暂停经费使用等方式处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设计的所有内容,顺利通过专家鉴定的项目,按5%的比例提取奖励经费。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内容,进展不力的项目,则不予提成奖励经费。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内容的项目,将限期整改,直至撤销项目,追回经费。

第五章

十八、教学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为:(1)论文、调查报告或咨询报告;(2)教学改革的计划、实施方案及教学管理文件和制度;(3)教材、实验指导、CAI课件、试题库等。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全体成员认真进行总结,填写《结项报告

4 书》,其内容包括项目主持人基本情况和参加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项目执行情况、成果特色、推广价值、使用情况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项目成果目录、经费决算。报告书、最终成果及相关支撑材料上报教务处教学研究室,教务处负责组织省级一般项目及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结项和鉴定。鉴定采取专家会议鉴定或书面评审的形式进行。鉴定专家组一般由5至7人组成。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由教务处负责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鉴定验收。

十九、对在研究过程中,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正常结项时间完成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延期后仍不能结项的项目,将做出撤项处理并追回经费。未能如期结项而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主持人,将取消其继续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的资格,项目组主要成员及所在系部将追究连带责任,减少其申报教学研究项目的数额。

第六章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院字[2003]47号文件同时作废。

二十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蚌埠医学院

蚌埠医学院校徽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蚌埠医学院毕业生就业须知

蚌埠医学院实验室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蚌埠医学院专业介绍】_蚌埠医学院专业排名

蚌埠医学院理论教学楼方案设计说明

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蚌埠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蚌埠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