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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涉烟案件办理问题及现状

发布时间:2020-03-02 22:38: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互联网涉烟案件办理现状及问题

一、互联网涉烟案件监管现状

如今,互联网是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项高科技产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捷,同时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任何一个搜索引擎或者在线购物网站输入“烟草”二字,有关烟草品牌、规格、价格等海量信息鱼贯而出。尽管有关部门对购物网站进行了整顿,网络涉烟行为在QQ、微信等网络信息平台,以及其他网店兼营卷烟业务的现象仍随处可见。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以其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大量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同时,因为网络购物销售地域广、客户分布散、资金转移快,烟草部门侦破此类案件过程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其他相关执能部门的密切配合。而最终的处罚力度并未对犯罪分子予以沉重的打击,从而该类案件的处理所引发的社会效果并不显著。

二、互联网涉烟案件烟的特征 ( 一) 销售链特征

互联网烟草专卖品销售分为网络等级制和团伙组织两种形式,网络等级制是复制加盟别人的网店进行销售,货源从上线处购进再进行分发,从中赚取差价。他们有严格的保密制度,并且会在网上晒一些宣传图片以及收款单据和金额,以沟引加盟及消费。团伙组织大多为3 人以上,其团伙协作默契、分工细致,已形成完整的货源组织、网上订单确认、网银付款、物流运输、收获确认、退( 换) 货服务销售链。从货源组织到收获确认,各个环节紧密相扣,且节点间双方不产生任何实际接触,一切交易均靠成员之间达成的默契来推动,销售链非常完整。

( 二) 销售主体特征

非法商家在QQ、微信、陌陌或其他电子商务平台匿名注册虚拟商店,利用QQ、百度贴吧、论坛等发布商品信息、网上店铺名称、电子邮箱、QQ 账号,进行产品宣传。更有甚者,挂靠国外购买的服务器,以逃脱监管部门对其IP 地址的查处,销售主体形式完全处在虚拟状态。 ( 三) 涉案金额大

不法商贩以真品烟标、烟盒为掩护,暗地进行假烟销售。网络销售活动有其不确定的时间性、空间性,从而大批次假烟流入市场,流向普通消费者。从全国查获的同类案件看来,涉案金额少则十几万元,多则上千万元,以石嘴山市局查处的“01.01仇晓楠非法经营案”案值221万元。 ( 四) 运输方式隐蔽

以“网络联系(微信、陌陌等自媒体)、银行打款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支付、财付通等软件支付)、邮政、快递、物流送货”贩卖假烟的方式,已经成为贩卖假烟的主流方式。运输方式更是非常隐蔽。一是采用快递公司物流送货。发送假烟时,销售团伙往往在快递上不写明卷烟,而是写日用品、化妆品、茶叶等名目掩盖犯罪,通过航空、铁路、公路运输等方式运输到购买方手中。二是通过长途大巴车运输。卖方通过收买长途客运司机,由长途客运车将货物转移到购买方手中。

三、互联网假烟销售监管难的原因 ( 一) 互联网购物及物流领域检查难度大

在对物流环节的监控方面,由于行政管辖权的问题,导致很多案件线索因为不能做到及时查处而流失。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想对该地区邮政企业涉嫌非法运销卷烟的包裹进行检查,就必须要获得该地公安机关立案,开具检查证、立案决定书、调取证据通知书,受案登记表等进行检查。因此,地市级以下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想对邮政包裹中涉嫌非法运销卷烟的包裹进行检查,难度较大。

(二)互联网售烟门槛低、灵活性、隐蔽性强,打击难度大

互联网上的卷烟卖家,无需开有实体店铺,更不必办理或出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只需通过身份证和银行卡的认证就可以在网上开店售烟。通常互联网卖家以销售烟标为名,规避网络监管,在网上经营各类国产名优卷烟、市场上难觅踪迹的特供卷烟以及洋烟等,品牌种类多,价格大幅低于市场价格,无论是品种还是价格都有优势,很容易吸引网络消费者的眼球,不惜甘心配合卖家进行伪装交易,在买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顺利付款后,卖家再通过快递公司伪装货品后发货。这样的非法经营方式,发生极为便利,隐蔽性很强,证据不易保存。销售和购买都是随机进行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第三方订单等有关交易记录和证据也极易消除或伪装,很容易让非法经营者钻空子。正因为目前的网络贩售烟草专卖品活动极为隐蔽且流动性强,使违法份子处于易守难攻的态势,不易被专卖执法部门察觉,给专卖执法部门整治和打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批熟悉互联网操作的网络监管能手

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非法活动在一定时期内势必会成为烟草专卖监管工作崭新的重要的领域,加强互联网非法涉烟监管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迫切要求我们的专卖监管工作务必要从烟草行业发展大局和卷烟市场发展的长远来看,把网络监管队伍建设纳入到烟草专卖人才培养工作的重心上来。一是要在加大人力和财力的投入力度,积极引进优秀的高素质网络管理和技术型人才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发展和培养一批网络监管工作能手,认真提高专卖人员工作能力,紧跟时代需求,培养高素质的网络打假技术队伍。二是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网络操作等技能培训,全面综合提高队伍素质。要根据网络渉烟交易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的加强网络知识、操作技能及法律法规的学习,要通过网络监管工作的实践,不断提高专卖队伍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一支工作效率高、监控市场有力、执法规范的专卖稽查队伍;三是要跟紧时代步伐,要鼓励对网络监管有业务潜力的年轻同志主动适应时代发 展和行业大局要求,积极探索网络监管各项工作,利用各种最新的网络通联方式进行运作,使烟草监管工作由被动伏击变主动出击,引领广大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从规范守法的途径了解、购买或经销卷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促使人类的生存环境和交往方式发生转变,网络在全民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负面影响。眼下,新兴的网络交易方式不仅冲击着传统的卷烟经营秩序,也对烟草专卖部门的监管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事实证明,烟草行业在互联网生活的面前必须变被动为主动,积极面对机遇,勇敢迎接挑战,通过打击和整顿互联网非法涉烟活动占据网络经营的主动权和控制权,才能真正做到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国家利益继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互联网涉烟案件调查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互联网涉烟案件查处的思考

探索涉烟网络案件办理难点

打击互联网涉烟违法犯罪

浅析互联网涉烟案件监管及应对措施

涉烟网络案件的侦查

浅析农村涉烟违法案件

涉烟案件查处协作机制

重大涉烟案件移送若干问题

利用互联网从事涉烟违法犯罪活动问题研究

互联网涉烟案件办理问题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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