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三综合素质评定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组
组长:郝继新(校长)
副组长:田和锦 乔玉印 丁洁宁
家长代表:田新豹 赵香玲 郭荣耀
社会人士:武生柏(村委) 赵成海
职责:
1、制订《2014年胡家窑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及细则》。
2、认定并培训班级评委。
3、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
4、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
5、对评定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学校要成立评定工作领导组,认真落实市局及学校的实施方案,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维护评价公正性和严肃性。
学校校长是学校评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妥善处理好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分歧和矛盾,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答复学生、家长的质疑和投诉。
2、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教师评委会成员:张爱珍 赵美蓉 郭红 张靖武
学生评委会成员:郭静茹 徐丙姗 徐俭光 徐文秀 郭 晋
许永魁 田琪琪 徐晓琪 薛刘旺 郭明明
职责:
4名教师和10名学生组成评定委员会。每一位学生评委与教师评委有同等的权利。班主任既是评委又是本班评定工作的召集人。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指定评委。 职责:
1、协助学生搜集综合素质评定的数据与证据。
2、具体实施本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3、严格按照程序,客观真实地评定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
4、回答学生、家长的质疑。
《初三综合素质评定组织机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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