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二
导诊护士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导诊人员工作职责,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规范,精神饱满,淡妆准时上岗。
2、导诊护士必须微笑服务,对来咨询的每一位病人都必须使用文明用语,“请”字当头,说一声“您好!请问有什么我可以帮您的吗?”严禁使用禁语,如“不知道”“你问别人去”等。必须配合适当的肢体语言如“手势引导”等。
3、导诊护士在接待患者时,不准坐着与患者谈话,应有礼貌地站立交谈。
4、对来院患者咨询或提出的问题,导诊护士态度要和蔼,解释要认真,尽可能让患者满意。
5、必须熟悉全院情况,掌握每个科室的诊疗项目及每位医生的业务专长,以便做好咨询和引导患者就医。
6、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没有家人陪同的就医患者,要主动、热情地搀扶到相关科室就诊,并协助挂号、取药等。
7、病人离院时,导诊护士要说一声“请慢走”或“走好”,给患者一种温馨的感觉,从而树立我院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导诊八不准:
不准迟到、早退;
不准擅自离岗、串岗;
不准打瞌睡;
不准闲聊,高声喧哗;
不准吃零食、做私事;
不准看报、电视、玩手机;
不准对病人不理不睬;
不准与病人顶撞、吵架。
附 件 二
《导诊护士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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