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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3 17:27:4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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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难挡金钱诱惑 断送美好前程„„„„„„„„„„„„„(5) ——刘宪广贪污受贿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2.临近退休贪小利 自食恶果毁莫及„„„„„„„„„„„(11) ——黄建新受贿案剖析 大庆油田公司纪委、监察部

3.有章不循触法纪 违规失职受处罚„„„„„„„„„„„„(17) ——某公司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剖析 新疆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4.“亲情”、“恩情”使他们放弃原则„„„„„„„„„„„(21)

——倪某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5.有章不循轻管理 集体违纪尝恶果„„„„„„„„„„„„(25)

——3个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运输公司纪检监察处 6.一念之差 自毁前程„„„„„„„„„„„„„„„„„(30)

——滨海热电厂李浩偷盗油品案剖析 大港油田纪检监察处 7.惯性思维惹的“祸”„„„„„„„„„„„„„„„„„(35)

——某公司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剖析 第四纪检监察中心 8.管控不到位 领导被追责„„„„„„„„„„„„„„„(39)

——某研究院违规案剖析 华北油田纪委、监察处

9.有章不循作决策 违规购车难辞咎„„„„„„„„„„„(44) ——某公司违规配备公务用车案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10.贪图安逸享受 终酿可悲后果„„„„„„„„„„„„(49)

——霍某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11.唯命是从的“财务管家”„„„„„„„„„„„„„„(53)

— 3 — ——姜某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吉林油田纪委、监察处

12.以权谋私利 受贿葬前程„„„„„„„„„„„„„„(58)

——徐海涛受贿案剖析 冀东油田公司纪检监察处

13.心存侥幸食恶果 放纵贪欲悔终身„„„„„„„„„„(64)

——罗毅等5人受贿案剖析 西南油气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4.误入“钱途”毁前途„„„„„„„„„„„„„„„„(69)

——周占发受贿案剖析 吉林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15.领导干部为何总是青睐“小金库”„„„„„„„„„„(74)

——两任“一把手”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16.想发财就不该当干部„„„„„„„„„„„„„„„„(80)

——鲍某违规经商案剖析 辽河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17.放松要求 害人害己„„„„„„„„„„„„„„„„(84)

——周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剖析 兰州石化公司纪委、监察处 18.偷食“夜草”的代价„„„„„„„„„„„„„„„„(89) ——艾某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剖析 川庆钻探纪委、监察处

19.忽视学习结恶果 违反纪律悔莫及„„„„„„„„„„„(94)

——张某等三人工作失职案剖析 第二纪检监察中心

20.既得利益的陷阱„„„„„„„„„„„„„„„„„„(99) ——某公司违反管理制度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21.违规违纪酿苦果„„„„„„„„„„„„„„„„„„(104) ——姜某等三人违纪案件剖析 大连石化纪委、监察处

— 4 — 难挡金钱诱惑 断送美好前程 ——河北销售刘宪广贪污受贿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2012年4月23日,河北销售公司原副总经理刘宪广被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从这一天开始他失去了自由。这条爆炸性新闻很快就在河北销售公司传播开来,并陆续传播到其他石油企事业单位,像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水面,激起层层波澜。2013年7月28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对刘宪广贪污受贿一案作出判决:刘宪广收受某私营加油站业主贿赂款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贪污公款2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

刘宪广,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吉林省舒兰县人,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月,担任河北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党委委员(正处级)。2012年6月16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逮捕,同年8月27日被免去行政及党内职务。刘宪广作为一个正处壮年、且有着锦绣前程的党员领导干部,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滑入深渊,发人深省,令人深思。

一、忆往昔,事业之路曾辉煌

刘宪广出身在普通的工人家庭,1990年1月在德惠县第一印刷厂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之初,他勤奋好学,任劳任怨,努力钻

— 5 — 研印刷业务,深得领导的信任和员工的好评。由于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表现优秀,1992年10月他被调入长春市台侨贸易总公司,并转为“干部”身份。1993年12月,通过努力自学,考取了吉林大学工业企业经济管理专业大专文凭。通过多年的基层工作锻炼,掌握了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1996年1月调入吉林省石油总公司后,被提拔为省公司下属的宏达贸易公司经理。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开拓市场,大力开发销售网络,为企业发展做出了贡献,得到了职工的广泛好评,也得到了组织的认可和器重。1998年1月起,他先后担任吉林省石油总公司辽源分公司、四平分公司经理等职,成为当时吉林销售公司最具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干部之一。凭着出色的表现和良好的工作能力,他也很快得到了集团公司及销售板块有关领导的关注,2002年3月,在中石油设立区外销售公司之际,他被调入华北销售山东分公司任经理;2002年8月,又被调任为华北销售河北分公司经理。如果刘宪广能够按照既定的人生目标一如既往地奋勇拼搏,他的前途将是一片光明,无限灿烂。

二、怀贪欲,放纵自我坠深渊

正确的欲望,应该建立在遵守道德与法律基础之上。如果欲望缺乏理智、道德的驾驭,就会像脱缰的野马狂奔不已,最终陷入深渊。刘宪广参加工作之初,积极要求进步,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从不争名夺利。但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和社会交往的逐渐增多,他对社会上一些富人坐豪车、洗桑拿、吃大餐,一掷千金的 — 6 — 气派羡慕不已,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的心理天平逐渐失衡,理想信念开始倒塌。而产生的另一种信念就是要成为大款,要在人世间潇洒走一回。但慑于党纪国法的庄严,也苦于没有机会和条件,只得暗暗压抑着内心膨胀的贪欲。

敛财的机会终于到来。2002年8月,刘宪广调入华北销售河北分公司任经理后,正值股份公司开发销售网络的旺盛时期,而河北分公司地处区外,开发销售网络的主要方式就是收购社会上的油库和加油站。当时河北分公司每年收购的加油站在200座左右,投资总额数以亿计,这无疑为刘宪广伺机敛财创造了便利条件。况且当时想出售加油站的私营业主众多,有部分业主又是专门倒卖加油站的“专业户”,每个人都想卖个好价钱,于是请刘宪广上高级饭店就餐、到高级洗浴及KTV场所休闲娱乐、私下里送烟送酒的事情便成了常态,甚至有人给他送卡或者送钱。刘宪广开始对此也有过惶恐与不安,但一想到富人的傲慢,大款的潇洒,这些惶恐与不安便被完全冲淡了,也将党纪国法及企业规章制度完全抛在了脑后。直至2004年下半年的一天,河北保定市某加油站业主为了加深他与刘宪广的个人感情,也为了保证河北分公司能够购买他们公司所代理的加油机,私下里送给刘宪广30万元人民币。这笔款项在当时可是很大的一笔数目,刘宪广为此在思想上也有过激烈的斗争,也想到过如果东窗事发该怎么办,但最后还是贪欲战胜了理智,对送来的钱还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此外,在2002年

8、9月间,刘宪广违反上级政策规定,安排单位财务

— 7 — 人员提取25万元现金,以个人购车补贴的名义装入了自己的腰包。人们不禁要问,难道刘宪广的肆意敛财真是因为个人收入不高,家庭生活困难吗?不是的。其深层次原因是他的人生之船偏离了航向,理想信念被贪欲所俘获。正因为如此,也使他最终成了阶下囚。

三、痛回首,教训之中寻根源

刘宪广身为基层企业主要领导,没有抵御住市场经济的冲击和金钱的诱惑,触犯了党纪国法,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反思其违法犯罪的整个过程,既有主观上思想蜕变的问题,也有企业内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倒塌,是其蜕化变质的主要原因。刘宪广参加工作以来一直表现很好,从一名普通工人成长为领导干部,他的工作也经常得到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夸奖。但自从他担任华北销售河北分公司主要领导之后,手中的权力变大了,工作更加忙碌了,因此对政治学习和世界观改造也放松了,从而导致理想信念动摇,政治方向迷失。尤其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严重扭曲,忘记了当初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为了满足私欲不择手段,最终陷入不能自拔的泥潭。

(二)无视法纪,心存侥幸,是其违法犯罪的重要内因。刘宪广认为,河北销售公司所收购的加油站,都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集体评审并经过上级公司批准的,在程序上是完全合规合法 — 8 — 的,不会发现什么问题。而且别人送钱的事情,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知,只要不说,外人不会知道。对于为个人发放购车补贴的事情,由于使用的是账外资金,只要大家都不讲,别人同样也不会知道。正是在这种无视法纪和侥幸心理的支配下,刘宪广不惜以个人的前途为赌注,触犯了党纪国法,喝下了自酿的苦酒。

(三)管理失控,监督失效,是导致其违法犯罪的客观原因。刘宪广担任华北销售河北分公司经理期间,正是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在销售网络开发方面竞争比较激烈的时期,当时偏重于加油站的收购数量,同时受区外销售公司监督力量较为薄弱等因素的影响,使得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其次是销售网络建设工作面临的外部环境错综复杂,集中体现在人员关系复杂、价格谈判过程复杂等方面,给监管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上述问题的存在,在客观上为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提供了便利。

四、案为镜,人生悲剧不重演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刘宪广从一名有着光明前途的党员领导干部蜕变为违法犯罪分子,其教训是十分沉痛、十分深刻的,也为我们带来了诸多警示:

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纪法规学习,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思想信念是拒腐防变的根本,一旦失去,就会迷失方向。领导干部不但要注重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更要加强党纪法规学习,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高尚的人生追求,时刻牢记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这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面对

— 9 — 外界的各种诱惑,要时刻绷紧“防腐弦”,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不被糖衣炮弹所打倒,不被金钱和美色所俘获。

要算好人生账,正确行使职权。刘宪广在市场经济大潮及社会不良风气的冲击下,没能把握好手中的权力,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了敛财的工具,为自己谋取私利。50多万元,毁掉的不仅是自己20多年来为之奋斗的事业和荣誉,同时也使他丧失了人身自由,其代价是极其沉重的。如果他好好算过这笔人生账,也许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慎重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要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企业党政“一把手”处于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由于其地位的特殊性,往往使得“一把手”的一句话,一个含蓄的意思表达都能成为一个重大事项的决定性力量。因此,必须要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力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在监督方法上,要坚持常“提醒”、常“敲钟”,将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结合起来,使“一把手”的思想、行为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有效防范违规违纪及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 10 — 临近退休贪小利 自食恶果毁莫及

——黄建新受贿案剖析 大庆油田公司纪委、监察部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箴言一直在时刻警醒着人们要管住自己,莫贪心伸出罪恶黑手。否则,就将触犯法律,身陷囹圄。对于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油建二公司第九工程部经营办主任黄建新来说,他就是忘记了这句箴言。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念之差让他锒铛入狱。

翻开黄建新的个人档案:黄建新,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籍贯甘肃省玉门市,大专文化,中国共产党党员。1975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大庆油田基层基建单位任办事员、统计员、行政秘书、预算员。2007年9月至案发时,曾担任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油建二公司第九工程部经营办主任。

一、案情简介

黄建新在担任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油建二公司第九工程部经营办主任期间,私欲膨胀,无视法纪,于2011年10月29日,利用职务之便在单位领导不知晓的情况下,向杏西一转油站及系统工程的分包方赵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并于同年11月3日将该款存入个人储蓄卡内,据为己有。2012年5月21日,黄建新因此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1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2012年12月5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黄建新犯

— 11 — 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3年3月31日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油建二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建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的“双开”处分。

二、原因分析

从黄建新的履历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案发时他54岁,已经到了快退休的年龄,即将退休安度晚年、尽享天伦之乐。可是,人生美好的愿景被他的一时贪婪彻底击碎。一念之差 ,让他身心痛苦、悔恨终生。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铤而走险,步上犯罪歧途,直至坠入深渊?经过我们认真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思想扭曲,难抵金钱诱惑。通过走访黄建新所在的单位可以得知,他以前也曾为了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凭借精湛娴熟的业务功底,在经营上独当一面,为单位增收创效做出过突出贡献,深得单位领导的信任和职工群众认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身职务的变化,在奉献与索取的严峻考验面前,他逐渐放松了自身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严格要求,平时很少认真读书学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拜金主义在头脑中占了上风,产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特别是受当前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个人利益至上,以及面临退休“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想左右了他的行动,使他的法律意识淡化,在金钱的巨大诱惑面前,贪欲膨胀,难抵诱惑,以身试法,最终触及到了法律红线,导致“晚节”不保。他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资本,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起码的基本原则, — 12 — 最终滑进了犯罪的深渊。

(二)心存侥幸,难逃法律制裁。2011年,黄建新所在的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油建二公司正处在解困增效谋发展的关键阶段,精细管理、攻坚创效成为企业发展的主旋律。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本增效、谋求发展,公司相继完善了一系列经营管理制度,其中就包括分包预、结算和财务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单位及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然而,黄建新却凭借长期从事预、结算工作的经历,以及对业务流程的熟悉,产生侥幸心理,认为能够躲过制度的监督。正是这种错误的认识,使黄建新把制度规定抛在了脑后,把岗位职权变成了敛财的工具。在杏西一转油站及系统工程分包结算时,黄建新便以各种名义拖延结算,明目张胆地向分包方索要10万元钱,就在他偷偷伸出罪恶之手的时候,一张法律的天网却早已把他紧紧地包围了起来。

(三)无视规定,难逃牢狱之灾。案发时,黄建新担任的是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油建二公司第九工程部经营办主任,工程部的所有分包结算都要经他审核后才能上报,属于重点关键岗位。在黄建新案发前,公司已经与相关重点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增强员工廉洁从业意识;开展针对重点岗位人员的任前谈话,进一步明确岗位廉洁从业要求;组织观看各类反腐倡廉教育片,用警示教育增强员工对法律的敬畏。可是,黄建新却对廉政规定置若罔闻,把组织谈话当成耳旁风,对警示教育更是没放在心上。正是这种态度,导致他忘记了党纪国法,为了满足

— 13 — 自己对金钱的私欲,铤而走险,伸手向分包单位索取钱财,触犯法律,最终酿成大错,给个人、家庭乃至企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他也因此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在即将退休的黄昏之际,在监狱的高墙里接受改造、痛悔今生。

(四)监管不力,滋生腐败犯罪。黄建新案件的发生,反映出了工程部在分包结算上,内部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清、监督不力的问题。在任第九工程部经营办主任期间,他一个人负责了全部分包结算审核工作,没有其他预算员参与,为其违规操作提供了可乘之机。在执行分包结算审核时,管理不严,结算计划没有起到约束作用,对分包结算初审、复审没有时间限制,给黄建新拖延结算,向分包方索取好处创造了便利条件。同时,出于对黄建新工作上的认可和信任,使工程部放松了对他所负责分包结算工作的监督和管控,对分包结算审核只由他一人负责的问题没有及时加以有效制止,导致分包结算工作不透明,工程部对分包工程量掌握不准,审核环节粗放。工程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对分包结算可能引发的职务犯罪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其违法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致使黄建新在分包结算上为所欲为,越陷越深,最终发展到贪赃枉法。

三、教训和启示

黄建新参加工作38年,从一名普通的办事员,走上重要管理岗位,担任单位经营办主任,这让许多有同样经历的企业员工十分羡慕。可是,他索要钱财,违法犯罪,让人感到痛心和惋惜。 — 14 — 他的犯罪事实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反思黄建新整个案件过程,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训。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党性观念。“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黄建新触犯法律不是瞬间发生的,他的堕落是从思想蜕变逐渐开始的。他的人生轨迹,有起初刚参加工作时的平凡,也有事业上的巅峰顶点,更有现在滑入犯罪低谷的悲惨下场。追根溯源,主要是由于他以往不注重自身党性修养锻炼,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淡漠了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无视法律和制度的约束,抵御不住金钱的诱惑,最终难躲自身悔、家人悲、组织痛的结局。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人事、财务、经营、物资等重点岗位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党性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越雷池,不踩红线,避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同时,黄建新受贿10万元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案例,告诫我们要深刻认识违法犯罪给个人、家庭、企业、社会带来的危害,引导企业员工认认真真学法、清清楚楚懂法、规规矩矩守法,做一名遵纪守法合格的公民。

(二)要严格约束自己,自觉廉洁从业。泰格尔说过:“一只小鸟,它的翅膀上拴了黄金,那么,它就再也飞不起来了”。黄建新就是这样一只可悲的小鸟。正是由于他没有管住自己的手,最终被金钱所打倒,头脑中才产生了邪念,开始索要别人钱财,自酿了一杯苦酒。黄建新在监狱服刑期间,多次表示当初若是对自己严格要求,不伸手向分包单位索要金钱,就不至于落得今天

— 15 — 这个下场。一次在家人探视时,黄建新拉着儿子的手说:“孩子今后在社会上要老老实实做人,要守规矩。”相信这是他的肺腑之言,但是已经为时晚矣。我们应当从黄建新违法违纪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时时处处都要严格约束自己,不为名所动,不为利所困,自觉抵制住不良诱惑,用心算好“经济账、政治账、名誉帐、家庭账、亲情账、自由帐、健康账”,走好人生每一步,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三)要规范经营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加强经营管控,堵塞管理漏洞,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必要条件。针对黄建新案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分包结算管理,实行分包结算限时结办制度,有效杜绝以拖延结算方式谋取个人私利的现象;要科学划分职责权限,避免一人包办全部事项,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要结合实际,逐步推行重点岗位人员轮换制度,降低长期固定岗位带来的腐败风险;要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定期业务检查,形成长效监督机制;要通过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加强对工程分包、物资管理等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石油二十条规定的监督检查,整风肃纪;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理,避免违纪、违规,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 16 — 有章不循触法纪 违规失职受处罚

——某公司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剖析

新疆油田公司纪委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油田公司纪委对油田所属某公司在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过程中,违法转包工程及有关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油田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对在工程转包问题上负主要责任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某公司经理赵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分别给予经营部副主任庄某、牙哈项目部党支部副书记薛某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另有9人因在工程转包问题上负有失职责任,分别受到诫勉谈话,3个单位被通报批评。处理文件下发后,在油田干部员工中引起不小的震动。

一、主要案情

2010年至2012年,某公司经理赵某先后主持召开班子碰头会,提议并促成将公司中标的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喀什至泽普段、和田至泽普段管道外防腐工程,违法整体转包给河南省特种防腐有限公司,与会班子成员均未表示异议,转包合同金额共计8170万元。该公司按规定将工程转包合同及相关资料报送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塔西南公司)企管法规部备案时,该部门作为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也未对转包合同提出异议。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能及

— 17 — 时发现工程转包问题。调查还发现,2009年至2012年间,公司经理赵某、经营部副主任庄某及牙哈项目部党支部副书记薛某,以个人名义向河南省特种防腐有限公司张某分别借款21万元、7万元、10万元,部分借款期限超过六个月。

二、发案原因分析

本案的发生不是偶然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纪意识淡薄,转包分包界限不清。法律对工程转包行为是明文禁止的。而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在征得发包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法律所允许的。调查发现,某公司作为一个工程建设单位,公司班子成员大多对工程的转包、分包界限不清,竟然错误的认为:公司将中标的工程整体承包出去,只要派出一两个项目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就算是分包。对公司从事业务所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模糊认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是该公司领导班子违法转包工程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放松学习,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以借用的名义占有或者使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超过六个月”属于“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但调查发现,某公司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敷衍了事,走过场,对廉政准则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本不清楚。甚至少数党员干部 — 18 — 错误的认为“向本单位承包商借钱,只要不是侵占或借而不还,也没什么不可以的,算不上违纪违规行为”。学习教育的不到位加之廉洁从业意识不强,导致了赵某等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发生。

(三)执行不力,“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近年来,集团公司和新疆油田为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先后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实施细则,对决策原则和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及规则等都作了严格规定。但某公司在进行工程转包决策时,违反决策程序,议题未经过酝酿审查,事前班子成员并不知晓,由经理赵某在班子碰头会上临时提议,要求进行决策,决策过程也没有任何记录,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形同虚设,是该公司领导班子违法转包工程行为发生的一个直接原因。

(四)监管失控,约束机制乏力。塔西南公司企管部门在审查某公司报送的转包合同时,如果切实履行审查和监督职责,工程转包行为应该能够得到及时制止;南疆利民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在对工程是否转包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没有进一步深究,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该公司转包工程行为。塔西南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履行审查和监督职责不到位,某公司内部监督的缺失,是导致该公司领导班子违法转包工程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教训和启示

本案的发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

— 19 —

(一)必须加强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提升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的基础性工作。要大力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洁从业教育,使他们切实知法,自觉守法,明白制度这条警戒线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越,法津法规这条高压线任何情况都不能触碰。领导干部要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自觉接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特别要学好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规,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坚持廉洁从业。

(二)必须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加强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和制约,是防止类似案件发生的关键。当前油田各项管理制度已经比较健全,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执行与制度“两张皮”现象,因此要通过党内巡视监督、审计、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必须健全和完善全资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对全资子公司实施有效监督的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要真正发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全资子公司的监管作用,完善专职董事、监事工作制度,定期对董事、监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董事、监事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 20 — “亲情”、“恩情”使他们放弃原则

——倪某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2013年6月28日,某公司研究决定,对所属销售事业部原党委书记倪某、综合办副主任胡某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分别给予行政降职、行政撤职处分。

一、案情回放

倪某,1974年参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0月任某公司销售事业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正处级)。2010年12月调往其他单位任职。

胡某, 1995年参加工作,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4月至今,任某公司销售事业部综合办副主任(副科级),负责分管销售事业部劳资人事工作。

2010年9月,根据股份公司业务整合要求,某公司销售事业部液化气销售业务将整体划转A公司。时任销售事业部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倪某全面负责组织划转工作。在被划转员工中包括倪某的女儿,因其女儿系子女工(市场化员工),相比合同化员工收入较低,倪某欲借此次划转之机将女儿的用工性质改为合同化员工(干部)。随后,便将此想法告知本单位负责劳资人事工作的胡某,让其帮忙更改用工性质。

按照倪某的授意,胡某伪造了倪某女儿的《合同化员工劳动

— 21 — 合同书》、2006年至2009年《年度干部考核证明》、原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等资料,并篡改了ERP系统倪某女儿的个人信息,使其以虚假的合同化员工(干部)身份划转到A公司。

二、案件发生的原因

(一)“怜子亲情”使倪某丢弃了党性原则。倪某作为一个多年从事党务工作的领导,熟悉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理应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但身兼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倪某为什么会带头违纪呢?

在石油企业工作了近40年的倪某将近花甲之年,因年轻时常年在荒凉的百里油区工作,一家人聚少离多,对家人、孩子照顾得少,倪某一直感觉亏欠家人,特别是女儿自幼身体不好,仍是子女工,更是他多年来的一个“心病”。当人员划转的机会到来时,倪某便产生了篡改女儿的用工性质念头。在“拳拳爱子之心”的驱使下,倪某最终丢弃了党性原则。

(二)“投桃报李”,使胡某放弃了职业操守。胡某是一名年轻的人事干部,通过自己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从基层普通技术员走到了机关科室副主任岗位。胡某认为自己的进步离不开倪某的提拔,倪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因此心存感激。当倪向胡某提出为女儿更改用工身份的请托时,为了“报恩”,胡某把人事干部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抛到了脑后,利用工作岗位之便,篡改了倪某女儿的人事档案。

三、警示和反思

— 22 —

(一)加强对人事干部的遵章守纪教育。一些干部片面认为贪污贿赂是违纪违法的腐败行为,没有认识到违反人事纪律的错误性质和危害性。人事腐败直接破坏企业的公信力,造成社会不公,挫伤埋头苦干者的积极性,鼓励了“拼爹”、“拼关系”等不正之风。近年来有些单位屡屡发生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说明对组织、人事干部开展经常性的职业道德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二)“阳光操作”是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防腐剂”。倪某、胡某都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规定,却存有侥幸心理,认为通过“暗箱操作”转到其他单位,不会有人发现和举报。此类违纪行为多发生在企业重组、人员划转环节,如果在此次划转过程中,广泛宣传划转的政策界限,公开公示划转人员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就完全能够防止划转过程出现违纪现象。

(三)完善人事ERP系统,重视档案审查和管理工作。从发案情况看,人事ERP系统存在着漏洞。系统管理需要不断完善,建议有关部门对该系统进行一次漏洞排查,增加异常情况预警功能,强化系统监督职能。同时,对人事管理干部加强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严格档案借阅程序,对拟调入人员档案要进行认真审查。

(四)建立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在制度上有所创新 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在我国公务员任职中已经逐步建立。石油企业历经50多年,很多夫妻、父母子女都在同一个单位,甚至

— 23 — 是上下级。因此,很有必要参照公务员有关利益冲突回避制度制定有关规定。在履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婚亲利害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情形的,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在任职回避方面,领导干部不能与有法定亲情关系的人成为直接上下级,这样的规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领导干部在利益冲突问题上犯错误,也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

— 24 — 有章不循轻管理 集体违纪尝恶果

--3个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剖析

运输公司纪检监察处

2013年,在集团公司监察部和第三纪检监察中心的指导下,运输公司纪委查办了3个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一、基本案情

(一)A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

经查,A分公司所属21个基层单位在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期间,通过虚开油料和材料费发票、虚报过路过桥费、利用加油卡套取资金和消费非油物品等方式共计套取现金、物品等金额达1783.33万元,全部用于处理事故费、协调费、罚款以及零星修理费等。2013年8月2日,公司纪委决定对A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分别给予公司经理陈某、党总支书记张某、副经理惠某、总会计师陈某行政记过处分,同时对21个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环保科、生产科(总调度室)、财务资产科3个机关科室共计23名责任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和诫勉谈话。

(二)B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

经查,B分公司所属基层车队及分公司安全部门,在2010年4月至2013年6月期间,通过虚报油料发票、过路费发票等方式,共计套取资金294万元,全部用于处理罚款白条、车辆审验及各种无正规发票等费用。2013年9月3日,公司纪委决定对B分公

— 25 — 司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公司经理邵某行政记过处分,分别给予党总支书记李某、副经理张某、陈某行政警告处分。

(三)C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

经查,C分公司前身在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期间,通过虚做工资、劳务费、差费、奖金、生活补贴等形式共计套取现金114.67万元,全部用于协调关系、发放奖金、员工食堂补贴等。2013年8月2日,公司纪委决定对C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查处,给予时任分公司经理祝某行政警告处分。

二、案件发生的原因

3个分公司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表现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不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随意核销费用、乱挤乱摊成本等方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关规章制度宣贯工作不到位。虽然公司每年都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采取远程视频、举办培训班以及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但效果不理想。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规章制度宣贯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制度落实的思想。个别基层领导干部甚至对规章制度不了解、不掌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缺乏认识。

(二)个别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公司多次举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石油天然气 — 26 — 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并多次组织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进行党纪条规的考试,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重点掌握的要点,但仍有个别领导干部抱有侥幸心理,不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以致问题越来越严重。

(三)管理检查不到位。运输公司十分重视财务和生产的规范经营,每年都组织财务大检查,2009年后由审计中心对疆外成品油配送单位进行审计检查。但是由于检查中信息化手段应用受限,检查人员水平有限,未发现套现情况,仅发现了部分单位存在报销或核销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费用问题。由于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使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四)缺乏有效监督。近年来,公司不断强化监督力量,整合监督资源,设置了审计中心、纪检监察中心等监督机构,成立巡视组对基层单位开展了内部巡视监督工作。虽然监督部门的力量逐渐增强。但公司部分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机关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尤其是部分财会人员只管低头审核票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而不检查业务的真实性,导致履行监督的职能流于形式。

(五)制度建设存在滞后。A公司未针对加油卡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出细则,仅参照执行《中国石油某销售公司加油卡业务管理办法》,而此规定中对加油卡使用方违规利用加油卡套取现金和消费非油物品行为处罚条款不具体,且约束力不强。另外,多个基层单位出现的使用油料费、材料费和过路过桥费变通处理其他

— 27 — 费用的情况,暴露出该公司对单车核算工作重视不够,单车核算管理制度依据不充分,单车考核的归口部门和职责不明确,违规处罚条款不具体等问题。

三、教训与启示

3个分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案,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31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等处分,教训十分深刻,引起了我们对一些问题的思考。

(一)强化教育,提高各级领导人员遵纪守法意识。一是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党纪条规的学习和教育,使他们懂得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特别是对成本核算方面,要坚决杜绝随意核销费用、乱挤乱摊成本的行为发生。二是要强化党纪政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从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的角度,大力宣传勤廉敬业的模范,剖析违纪违规的反面典型,引导各级领导人员自觉约束自己,自觉抵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监管,有效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一是充分利用ERP系统,加快完善ERP系统的单车核算模块,利用信息化手段达到对基层单位的监管。二是细化标准,按月考核,对各项费用、成本严格考核奖罚,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单位存在的问题。四是强化审计监督,在加大对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拓展对生产经营、物资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审计,注重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 — 28 — 销项制度,杜绝屡查屡犯的现象。

(三)完善制度,突出源头预防和治理。一是要针对加油卡管理出现的漏洞和单车核算的制度缺失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加油卡管理办法和单车核算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加油卡的使用和单车核算管理。二是要规范业务流程,对全国同类业务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建立有效对标分析机制。坚持每季度对成本发生异常的单位进行专项分析,查出超成本定额指标的原因,严格控制配送中心、车队乱摊成本的行为。三是要完善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兑现。要进一步明确对部门、单位的考核标准,充分发挥机关部门对基层单位的监管职能。考核结果与各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处室长的效益年薪挂钩,按月兑现。

(四)严肃追责,遏制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一是要进一步拓宽案源,注重通过党内巡视、内部审计、效能监察、专项检查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一经核实立即立案查处,做到不回避、不遗漏。二是坚持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做到有一件初核一件,对经初查核实确有违纪违规事实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决不手软,树立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提高纪检监察的威慑力,真正实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使各项纪律要求真正成为“高压线”。

— 29 — 一念之差 自毁前程(6)

——滨海热电厂李浩偷盗油品案剖析

大港油田公司纪检监察处

2012年12月22日,大港油田滨海热电厂燃料专业负责人李浩,因涉嫌偷盗厂内柴油,被公安机关逮捕。这个消息一经披露,在滨海热电厂上下引起了强烈震动。李浩曾经是优秀的骨干员工,是燃料专业的负责人。他工作踏实努力,为人亲和友善,是什么原因使他走上了违法犯罪的歧途?在深入探究案情后,人们在为他扼腕叹息的同时,更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一、案情回放

李浩,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入党。案发时为滨海热电厂燃料专业负责人,负责该专业的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管理、物资管理等全面工作。

2012年12月22日,李浩利用职务之便将事先准备好的5个铁皮桶放入油泵房,将前期油罐车未卸净的柴油倒进铁皮桶,装入自己的私家车内。当他开车到大港油田津歧公路东侧的废品收购站,准备再次将柴油卖掉时,被随即赶到的公安干警依法逮捕。后经调查,李浩于2012年11月至2012年12月间,先后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的十号柴油盗卖给废品收购站,累计得赃款9000余元(被盗柴油价值19400元)。2013年7月,经天 — 30 — 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李浩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二、案发原因分析

李浩的犯罪行为令人痛心,让人深思。李浩利用职务之便盗卖油品,既有主观上存在思想误区等原因,也有单位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识错位。李浩所在的滨海热电厂输煤班组,劳务用工比例高、管理难度大。为了管好这个班组,李浩曾经不计个人得失,千方百计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理顺班组的管理机制,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但管理方法的欠缺,使他觉得职工难管、工作难做,越来越感觉力不从心。对此,他本来应该通过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依靠科学规范的管理来理顺工作程序、规范职工行为,但是李浩却想走一条“捷径”,就是通过请客吃饭拉近与班组成员的关系,让大家给自己“卖力”,使自己的管理思路和措施得到落实。随着投入越来越大,李浩感到难以为继,公家的事,为什么要个人掏腰包?认识的错位,心里的不平衡,最终使他铤而走险,把手伸向了自己所管理的公用物资——柴油。

(二)心存侥幸。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违法分子,不管他问题多少,罪行多大,都有着一个逐步蜕化演变、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李浩的嬗变过程也是如此。在第一次偷盗油品后,他的心里也曾忐忑不安、担惊受怕了很久,但过了一段时间后,见没有什么风吹草动,李浩的胆子慢慢大了起来,在侥幸心理的

— 31 — 驱动下,从不贪到贪,从贪少到贪多,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干胆越大,贪了还想贪,占了还想占,刹不住贪占的“闸门”,欲罢不能。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万万没有想到,聪明反被聪明误,一念之差,使他从一个基层管理者变成一个违法犯罪分子,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三)教育缺失。滨海热电厂是2010年投产的新单位,职工大多是新员工,为了使职工尽快达到岗位素质要求,滨海热电厂每年都精心组织全员培训。但是,培训内容主要是技术技能培训,使员工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了业务素质,生产经营工作保持了安全稳定运行。但是,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廉洁从业等教育内容的缺失,造成了少数职工特别是个别基层管理人员法律观念淡薄,道德防线失守。李浩为了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任劳任怨,想方设法,主观上是好的。但他选择了错误的工作方式,放松了对自我的廉洁要求,贪欲在头脑中占据了上风,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

(四)监管缺位。按照滨海热电厂相关制度规定,对物资要进行定期盘点。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管理部门未能认真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没有做到每次对每个专业进行实地盘点,多数是由各专业自行组织盘点,然后将盘点数据上报给各管理部门。这种做法实质是将物资管理权下放给了各专业,从而为违法犯罪行为留下了空间,为一些人的造假和舞弊提供了便利。相关职能部门由于人员少、工作量大等原因,客观上也存在检查工作不全面、— 32 — 走过场等问题,在日常开展的巡查和现场检查中,往往不能抓住实质性问题,只是停留在厂容厂貌是否整洁,以及物品摆放是否规范等表面和细节等问题上,缺少对物资账、表、册等基础资料的认真核实,为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三、本案引发的教训和启示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李浩偷盗油品案带给我们的教训和启示是深刻而沉重的,应引起我们的认真思考。

(一)要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做到遵纪守法。从李浩违法犯罪的过程,反映出滨海热电厂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工作的薄弱与缺失。在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的同时,应注重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职工的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应注重职工的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自我约束和保护能力。更应注重职工的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二)要加大物资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滨海热电厂要重视对厂区物资的监督管理,在组织有关部门对加油站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中,必须做到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按时盘点库存,认真核对相关账表,确保监管职责履行到位,不走过场。要能够及时发现深层次的管理问题,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将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要不断完善厂区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监控管理,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 33 —

(三)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确保责任有效落实。针对滨海热电厂人员少、任务重的实际,必须从管理上下功夫,重点在制度建设上做文章。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职能和权限,消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死角和真空。要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对工作不到位、失职的情况实施问责,确保制度的严肃性。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形成“我的领地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的责任意识,把自己的工作干好、把自己的领地管好、把自己的价值发挥好、把自己的行为塑造好。

— 34 —

惯性思维惹的“祸”

——某公司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案剖析

第四纪检监察中心

为开拓市场,某公司组织几家油田单位召开技术研讨会。但一天的正式会议结束后,会场却从兰州市搬到了青海湖,两天的考察游玩,参会人员不但目睹了现代沉积地质构造,更是借机观赏了青海湖风光。此后不久,该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在风景区办会且费用超标准,被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监察部立案调查,相关人员受到了行政处分。

一、案情回放

某公司是集团公司系统内技术力量雄厚、业务范围涵盖海内外的科研单位。2013年3月,为开拓业务市场,该单位负责技术市场开发的关某主动联系协调了集团公司西部几家油田单位,决定召开一次技术研讨会。这些服务对象能赏光参会实属不易,按照以往举办这类会议的惯例,关某决定在会议行程中安排2天考察游玩,再发点土特产。他把办会的详细打算向主管领导卫某进行了汇报,卫某表示同意。关某随即与某旅行社签订了会议承办合同。此次会议参会人员75人,会期4天,其中2天赴青海湖考察游玩。会议实际发生费用19.3万元,人均日消费超过了600元。

2013年7月,第四纪检监察中心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单位违

— 35 — 规办会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卫某行政警告处分,关某行政记过处分,并在集团公司“四风”问题通报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

卫某和关某都属于该单位的“老员工”,其中卫某更是博士研究生毕业,长期从事科研一线工作,技术精湛,经验丰富,是员工眼中的好领导。那么,如此优秀的两位同志,为什么会犯下这样的错误呢?办案人员合卷沉思,找出了其中的缘由。

二、案发原因剖析

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若干规定”出台以来,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但仍有个别单位、个别党员干部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究其原因,还是惯性思维惹的“祸”。这些单位或个人对当前的形势认识不到位,用老眼光看问题,按***惯处理问题,导致碰触“红线”,违规违纪被查。

(一)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变化。相关规定出台以来,中央和集团公司党组多次重申其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但两位同志显然对此并没有保持清醒的认识,尽管都具有10年以上的党龄,但平时忙于事务性工作而忽略了自身思想和作风建设,导致其政治敏感性不强,对政策的学习、理解和领悟不到位,对形势分析不足,缺乏审时度势的理性思考。因此,思想没有跟上当前形势的变化,是导致这两位同志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根本原因。

(二)用惯性思维处理问题。该单位属于科研性质,多数工 — 36 — 作需要通过会议的形式布置和完成,而且组织的多半会议是受委托承办。为了寻求与参会单位之间的更多合作,在中央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出台之前,就存在着借会议之机组织考察或在风景区办会的情况。相关规定出台后,本应以此为契机,全面杜绝违规办会的情况,但个别同志做事情仍然凭过去的惯性思维,固执地坚持以前的老做法,存在侥幸和从众的心理,认为这是“小事”,就算有点违规也是为了工作。谁知道“小事”不小,最后竟然摊上了“大事”。因此,用老眼光看问题,用惯性思维处理问题,是导致出现违规办会的主要原因。

(三)企业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该单位在中央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若干规定”出台以后,也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对召开会议的地点、参会人员、费用标准等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并组织了宣贯。但制度制定出来,只是一个“摆设”,缺乏执行的刚性监督,出现制定和执行“两层皮”的现象。因此,对上级规定和相关制度落实不彻底,执行不到位,控制不严格,是导致在会议审批和费用控制方面出现较严重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留给我们的教训

卫某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会案,对我们是一个很好的启示和教育。如何减少和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呢?

(一)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只有思想上认识上去了,才能保证行为不偏离轨道。如何能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教育和学习是有效的方法和途径。因此,必须加

— 37 — 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尤其是形势任务教育,并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真正解决某些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增强其政治敏锐性和判别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但低头拉车,更要抬头看路”。

(二)强化纪律意识,提高执行力。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纪律固然是一种规范和约束,但不折不扣地执行制度对我们来说往往也是一种保护。不能认识到这一点,“小事情”往往引发大问题,此案也正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纪律意识,不该触碰的“红线”一定不要去“尝试”。

(三)狠抓制度落实,堵塞管理漏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章不循、有令不止不但使制度本身丧失了生命力,引发的惨痛教训也比比皆是。如果卫某、关某能认真执行单位关于会议管理的制度,又怎么能受到行政处分?现在不是我们的制度不好,问题都出在执行环节。无数事实昭示我们:必须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执行制度刚性化,不打折扣,不留盲区和死角,通过执行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减少或杜绝违规违纪乃至违法问题的发生。

— 38 — 管控不到位 领导被追责

——某研究院违规案剖析 华北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

一、基本案情

王某,男,196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北省滦南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11月至2013年7月,任某研究院院长;2013年7月至今,任研究院院长、数据中心主任。

赵某,男,1959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省昌乐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80年6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6月至今,任某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

2012年12月4日,某研究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实施以“总结2012年科研成果,谋划2013年工作思路”为主题的科技研讨联谊活动。明确规定,参加此项活动的仅限于9个科研室的研究人员,院领导、机关和资料室的员工不参加活动。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以项目为单位自行组织,并责成计划、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活动资金支持工作。随后,研究院所属的9个科研室,先后组织162人,通过旅行社或自行安排,组织了科技研讨联谊活动,在科研项目差旅费中核销活动费用31.91万元。由于拟邀请的北京高校的部分专家工作繁忙,

— 39 — 无法参加,使其中2个室的科技研讨联谊活动没有实施,但这2个室的活动经费已向承办旅行社支付,扣除已发生费用和违约金、税费后,剩余经费6.66万元由相关科研室保管,计划2013年再行组织。其余7个科研室中,6个科研室举办了科技研讨,1个室只开展了联谊活动,没有开展科技研讨。

针对科技研讨联谊活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院领导班子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深刻检讨错误,接受组织审查,并决定:

一是已开展活动的7个科研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付,个人承担;因故未能开展活动的2个科研室,将活动经费上交。二是没有开展活动的科研室立即停止,今后研究院将不再组织此类研讨联谊活动。三是全院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反思剖析问题,认识其危害性和严重性,并进一步研究对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相关科研室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处理。

2013年11月,王某、赵某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原因分析

某研究院科技研讨联谊活动产生的问题,既有思想认识方面的因素,也有工作作风方面的因素,更有管理不力、监督滞后等方面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近年来,研究院井位储量指标连年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指标,面对科研生产良好的发展形势和局面,院领导班子在政绩观、业绩观上发生了错位,认为完成科研任务 — 40 — 是重中之重的大事,而在队伍引领方面,更多注重物质奖励,忽视了思想教育。有时为了所谓的政绩,办了违反政策法规的事情,还以为是为员工“谋福利”、“办实事”;有时为了不失去所谓的“信任票”,对队伍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

二是政策理解不到位。关于落实项目经理九项权利的政策,是油田公司为适应发展形势,充分调动项目经理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提升企业发展后劲,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某研究院在前期的执行过程中,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收到了较好效果,并得到上级肯定。但是在后来执行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集中管理和适当放权的关系。院领导班子对企业创新管理和财务制度的学习不深入,对科研室,特别是对项目经理如何正确理解和规范使用九项权利的政策重视不够。

三是监督管控不到位。研究院对各单位开展研讨联谊活动要求不明确,整个过程监控不力,各科研室各行其事,只注重联谊而忽视研讨,花钱大手大脚。事前没有对各科研室活动方案进行审查,造成各科研室在活动组织上自由度过大,偏离活动目的;事后没有安排科研室主任或项目经理提交活动总结,出现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没有对各科研室费用核销进行严谨细致的监控,忽略了对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管控,计划财务部门对费用票据的监督检查不到位,造成部分科研室因故未开展活动,却提前核销活动费用。

三、警示与教训

— 41 — 科技研讨联谊活动出现的问题,给研究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员工敲响了警钟,警示我们必须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一是必须加强学习,树立科学的政绩观。领导班子要加强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要树立能够实现全面发展要求的政绩观。在重视完成任务指标的同时,不能忽视制度建设和管理提升;在重视物质奖励的同时,不能淡化精神激励的作用。要善于在全局上谋发展,注重各方面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必须加强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在教育方法和教育内容上下功夫。要通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廉洁从业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抵御违纪违规行为的自觉性,引导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利,明白自身责任。要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清楚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牢固树立一切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的观念。

三是必须加强监督,提高制度实施的实效性。要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职的管理和监督,使其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行使权力。要加大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力度,对思想、作风、能力、效率及业绩等进行严格的综合考核,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计划财务等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力争把违纪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多部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杜 — 42 — 绝把关不严、审查不细、检查不深、监督不力的现象,切实保证各项制度实施的实效性。

四是必须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要加强执行制度的力度,努力做到贯彻落实不跑偏,执行到位不拖拉。在今后制定相关激励机制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严格按照公司体系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度要求,明确程序、严肃执行、强化监督,从机制上防范违纪行为发生。

五是必须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查找和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消除“四风”。要针对“四风”存在的问题,重点做好问题整改和体制机制的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和监督,形成切实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 43 — 有章不循作决策 违规购车难辞咎

——某公司违规配备公务用车案剖析

第三纪检监察中心

2013年10月30日,某销售公司因擅自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党政主要领导行政警告处分。

一、基本案情

2012年5月至9月,某销售公司未经审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使用折旧返还资金1,128.20万元,为公司机关购置2辆单价114.5万元、排量4.6L丰田兰德酷路泽越野车,为下属单位购置16辆单价56.2万元、排量4.0L丰田普拉多越野车。

二、原因分析

本案从表象来看虽然发生在某销售公司,但从系统内来看违规购车问题较为普遍。此类问题为何屡禁不止,既有思想认识错位、制度执行偏位的主观故意,也有监管机制缺位、勤俭意识空位的客观原因。

(一)思想认识错位,缺乏大局观。近年来,随着企业跨越式发展,某销售公司抢抓机遇,克服市场竞争激烈、安保形式严峻、自然环境艰苦等困难,取得了良好的销售业绩。但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面临销售站点分散,距离远、路况差,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大,现有老旧车辆已不能满足基本需要等实际困难,公司 — 44 — 领导班子乃至部门负责人,只考虑如何满足基层单位生产用车需求,站在自我的角度找借口、提困难。尤其是在集体研究超标配备车辆事项时,对中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精神和要求置若罔闻。由此反映,该公司企业领导平时不注重政治学习,政治敏锐性不强;不注重全局意识,大局观念不强;不注重自我约束,政策执行力不强,从而导致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制度执行偏位,缺乏严肃性。该公司当期计划配备公务用车时,曾两次向集团公司申请,不难看出对相关政策规定的认知。但是,在集团公司对其请示未予批复并明确配备公务用车规定的情况下,该公司利用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尚未施行,《关于加强小汽车配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尚未废止的过渡期,借故对有关制度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钻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尤其是在集团公司《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于7月1日施行后,该公司依旧置若罔闻、一意孤行,没有及时终止购车行为,严重损害了集团公司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给企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监管机制缺位,缺乏约束力。该公司在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购车事项时,既没有上级的批复,又没有投资计划,而参会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不但没有从各自业务管理的层面审核把关,反而以“专家”的身份研究政策的空子,以上级不回复就是默许为理由,给领导决策提供了错误依据。尤其是该公司纪委书记按照会议决定负责购车事宜,既不问有无投资计划,也

— 45 — 不管所购车辆是否超标,只是奉命行事。由此反映,由于相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使配备公务用车脱离监管,从而导致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四)勤俭意识空位,缺乏执行力。该公司所处环境严寒酷暑,确因工作需要适当配备性能好的公务用车也无可非议,但是必须遵守中央和企业的规定,不得擅自超标准配备。从本案来看,公司购置公务用车审批程序、配备标准,都与中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格格不入。尤其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二十条要求期间,没有从企业的大局和发展中认识和把握艰苦奋斗的精神实质,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自身要求不严,视有关规章制度为“摆设”。

三、教训启示

近年来,中央和集团公司对公务用车问题三令五申,严格要求不得超标配备,但此类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应该引起我们深入的思考和警示。

(一)必须强化思想教育,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某销售公司违规配备公务用车案的发生,反射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个别管理人员组织观念丧失。因此,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加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大力加强廉洁从业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注重实效,增强责任感、— 46 — 使命感、荣誉感,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从业,真正形成决策不失原则,干事把握规矩的良好氛围。

(二)必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度的作用在于规范管理人员及企业经营行为。制度建立之后,必须保证执行标准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遇事要讲政治、讲原则、讲政策,依靠制度来规范行为,不能把自己凌驾于制度之上,随心所欲、滥用职权;各部门管理人员要懂政策、懂程序、懂操作,善于从正面为领导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坚决杜绝“打擦边球”和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保证制度的严肃性。

(三)必须强化监管机制,防止出现“监控真空”。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等特殊人群,潜在的腐败风险较大,必须加强监管,防止权力失控。党政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少数人说了算,杜绝一言堂。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对关键岗位人员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监督约束机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领导干部不能碍于情面而放松监督,不能轻言信任而忽视约束,坚决杜绝“本位监督、感情监督、关系监督”的现象,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要对重要岗位人员的权力和职能进行合理分解和配置,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工作格局,防患于未然。

(四)必须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廉洁从业的表率。“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发扬艰苦奋斗作

— 47 — 风,纠正和解决干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是领导干部。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增强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自觉性,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二是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努力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清正廉洁,无私奉献;三是要反对享乐主义,带头廉洁自律,必须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

— 48 — 贪图安逸享受 终酿可悲后果

——霍某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案剖析

第一纪检监察中心

2013年11月,某公司西北分公司总经理霍某,因违反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超标准乘坐飞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现任领导职务,同时在集团公司内部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本案虽然不是涉及贪污受贿等问题的重大案件,但却在中石油系统引起了较大的震动和反响,尤其是在基层企业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和关注。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本案发生呢?

一、基本案情

霍某,女,1963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月在玉门油田参加工作。1999年8月起,先后担任某公司资源配置处副处长、营销处处长等职。2009年1月,任某公司西北分公司负责人。2013年4月,被提拔为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西北分公司总经理。

2009年3月,霍某任西北分公司负责人后,在制订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时,违反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以考虑经费紧张为由,取消了员工正常的出差补助;同时却将领导班子成员出差乘坐飞机标准由“经济舱”提高到“经济舱及以上”,为班子成员出行乘坐头等舱提供了便利。自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

— 49 — 霍某因公出差乘飞机178次,其中乘坐头等舱90次。尤其是2012年中央八项规定下发之后,霍某仍乘坐头等舱出行17次。组织调查期间,霍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其超标准乘坐飞机使企业多支出的12.6万元机票款,上交给西北分公司。

二、原因分析

分析霍某上述违纪问题的发生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识存在偏差,制度执行力差。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及企业管理方面都出台了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对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制订的相关标准都比较具体。如在制订差旅费管理制度时,对不同级别的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住宿标准及出差补贴标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下属企业,在制订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时,必须严格遵循上级公司制订的原则及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或自行创立标准。但霍某在制订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制度时,未能坚决地执行这条原则,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了偏差,擅自取消了员工正常的出差补助,侵害了员工的合法利益;同时过多地考虑了领导人员的待遇问题,提高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乘坐飞机的标准,为扩大费用支出提供了“内部依据”。上述做法是与上级公司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同时也为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二是放松世界观改造,贪图享受的思想占了上风。霍某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虽然受着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放松世界观 — 50 — 改造,在工作中不能严于律己,追求安逸享受,是导致问题发生的内在原因及思想起点。纵观霍某的成长历程,她本人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职称,1999年8月开始担任公司业务部门的副处长,2005年3月被提拔为正处级领导干部,这些都说明她个人是有着宏伟的人生奋斗目标,工作成绩突出,也是深得组织信任和领导赏识的。但自从2009年1月她被组织上提拔为基层单位“一把手”以后,骄傲自满的情绪增大了,追求安逸和贪图享受的思想膨胀了,导致权力观和价值观错位,最终发生了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上级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偏弱,未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自2009年3月至2013年10月,霍某任职的分公司制订的差旅费管理制度已执行3年多,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此却不知晓,说明上级的监管不到位,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由此放任了问题的发展。如果能够早发现、早纠正,便不会导致今天的结果。

三、教训和启示

霍某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让人们深感惋惜,也再次给各级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进一步增强执行上级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必须带头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必循、令行禁止。尤其是在出台本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时,不得与上级政策规定相违背,以保证上级各项政策及规定的有效贯彻和执行。这既是体现基层领导干部政治敏感性及制度执行力的重要表现,也是基层领导干部必备的职责操守。

— 51 —

(二)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基层企业的党政“一把手”,必须加强教育和管理,这既是实现公司宏伟奋斗目标和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也是履行党风建设责任制的内在要求。各级党政组织必须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管理理念,要将管理工作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监督的全过程,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避免发生大的失误。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尤其要加大对下级单位执行上级管理制度的监管力度,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三)领导干部要倍加珍惜自己的政治前途。从客观情况讲,每个人的成长、发展、进步都要经过一个艰难的奋斗过程,各级领导干部今天得来的一切可谓来之不易。因此,在主观上必须倍加珍惜、爱护有加。尤其是各基层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一定要从霍某一案吸取教训,在涉及个人政治前途的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反对“四风”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抵御追求安逸和贪图享受等腐朽落后思想的侵蚀,严谨做事、低调做人。同时要始终怀着对组织的感恩之心,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做一个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好干部。

唯命是从的“财务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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