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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5:02:1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宣州区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加快推进家电下乡工作,根据《宣城市开展2009年“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宣财明电〔2009〕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09年6月5日至7月5日

二、活动主题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成就。

(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补贴程序以及加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市场秩序、销售价格等方面监管内容。

(三)各地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对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

三、组织协调

宣传月活动由区财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区纪委、区物价局、区农委、区环保局、区供销社、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分局共同组织,按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工作由区财政局承担。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宣传工作,在政府网站开设家电下乡专栏,介绍有关政策内容,并通过各自工作系统加大宣传力度。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情况。

(二)区财政局承担统筹协调任务,同时要广泛宣传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申报补贴程序、材料,补贴资金审核与兑付办法,以及补贴审核兑付程序简化改革的具体做法,着重说明改革前和改革后的区别。

(三)区商务局要督促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知道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地点;同时要将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名单告知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告销售网点违规信息以及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

(四)区经委把工业企业作为宣传重点,大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对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现实意义,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工的宣传工作。

(五)区物价局要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政策;宣传自觉守法经营,带头平抑市场物价的正面典型;对实施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公开曝光并严肃查处。

(六)区工商局要积极宣传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执法情况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利用好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消费投诉站(简称“一会两站”)的宣传教育功能,增强农民消费者识假防骗的意识和能力。

(七)区质监分局要公布对中标企业中标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宣传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承诺的优秀企业;利用好“12365”举报投诉中心,为消费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废旧翻新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八)区环保局要结合环保宣教工作,加强对家电下乡活动中节能环保类产品的宣传,推进环保绿色家电产品的普及。

(九)区农委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引导农民选购符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下乡产品。

(十)区供销社要以推进家电下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改造、提升、整合、优化供销社传统经营网络,加强对供销社系统备案销售网点的监管和宣传,加强对供销社系统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宣传,鼓励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十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要结合自身职能,利用各自的宣传渠道,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同时要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与缴销等环节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提供便利。

五、活动内容与形式

宣传活动要突出政策重点,挖掘工作亮点,把握宣传热点。以农民最关心的家电下乡产品范围、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补贴标准、补贴申报和兑付方法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媒体宣传:在《宣城日报·宣州专刊》开辟专栏,连续报道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及家电下乡政策问答;落实特约记者跟踪采访报道各项宣传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各相关部门网站醒目位置宣传家电下乡工作,并做好网络之间的链接。

(二)户外宣传:把宣传重点放在集镇,要在城市和重点乡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印发家电下乡宣传小册子及给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送到每户农民手中;要求在每个乡镇、每个村组都要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各乡镇办事处财政所要开展家电下乡宣传大篷车下乡活动;在每个行政村放映一场电影,既送文化下乡,也送家电下乡政策下乡;组织备案销售网点送货下乡;各家电下乡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也要在店堂内外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广告等进行宣传,使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六、组织实施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区财政局备案。

(二)区财政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全区的“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地区的“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要按照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扩大宣传。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带动工业生产、惠及广大农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开展好“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宣传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周密安排。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组织财政所、工商所、农经站进村入户,宣传到位,切实把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组织好、实施好。

(三)统一行动,务求实效。各地要整合力量,上下联动,按照统一安排,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多种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四)全面总结,巩固提高。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于7月8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区财政局。

“家电下乡”质量行活动实施方案

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

公司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县级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家电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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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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