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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3 01:38: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中天路桥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编号:ZTLQ/ZD0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各级责任人员的经济行为,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机关和所有内部独立核算单位。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做好资金融通工作,办理保证业务;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条 公司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人员实行委派会计制,由财务部对各单位派出财务人员。同一区域内的不同项目,在区域中心设立财务核算中心,会计人员由公司委派,各项目部设出纳一名,到区域中心报账,集中核算。

第五条委派会计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搞好财务会计工作,及时向公司及各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完成单位负责人交办的各项任务,对公司负责,为各单位提供服务。

第六条 财务人员的任用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在其所在单位任职;财务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任职。

第七条 财务人员的任免、调动、换岗,首先由财务总监提出意见或建议,由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决定。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监交;主管会计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监交。 第八条 财务人员应具有必要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应具备工作必需的税务、工程及计算机相关知识。财务人员应争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包括国家规定的法规培训和公司内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公司原则上应保证财务人员每年有不少于两周的脱产学习、培训或进修的时间。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对项目部财务人员拥有考核权,根据公司规定执行、工作表现、工作质量、报表质量及账簿凭证质量进行初核。各单位出纳人员由委派会计进行初核。 第三章 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 股东会职权

1、决定公司投资计划;

2、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6、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职权

1、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增减注册资本方案,并向股东会提请审议批准;

2、决定年度投资方案;

3、批准年度费用预算;

4、对总额在5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

5、对外单位100万元以上的借款的审批;

6、对总经理的权限进行授权。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职权

1、根据通过的年度费用和资金预算,总经理拥有物品采购等各项费用支出和项目部垫资、融资的审批决策权,并对决策事项负责;

2、在董事会赋与权限内有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借款所需提供的担保单位的确定权,有公司为项目经理个人或有关企业提供担保的决定权;

3、负责审批公司对外宣传费用、业务招待费用、项目部向公司报销费用和超过公司规定标准申请报销的费用开支;

4、负责审定对工程项目的收费率;

5、决定财务机构的设置及财务人员的任用、调动。 第十三条 财务总监权责

1、组织制定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2、监督公司所有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各级规章制度;

3、负责年度资金收支预算,平衡资金收支;对项目部垫资、内部贷款、投资方案、资金预算方案有审核的权力,对公司内部100万元(含)以下贷款有审批权。

4、根据公司运作状况,利用各种融资手段,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公司经营活动;

5、负责审查公司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6、分管公司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公司机关标准范围内开支有审批权;

7、参与工程项目部收费率的确定,参与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及投资决策。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

8、组织公司内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公司财务人员的考核、调动有提议的权力。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经理权责

1、组织并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推动会计电算化工作;

2、收集、整理各种财务管理信息,加强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领导汇报;

3、负责财务预算工作的具体实施,加强机关各部门费用控制;

4、组织对各项目部的年终结算和项目竣工决算与财务考核;

5、制订管理费的收缴计划,按时足额完成资金收缴工作;

6、参与制订项目部经济责任承包、对外业务承接、完成产值、质量安全、债权债务风险责任等考核指标,对工程项目承包经营结算涉及的财务数据有鉴定权;

7、完善财务内部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各种错弊;

8、严格债权债务管理,加强防范财务风险。

9、负责检查公司各项目部财务会计工作,参与对财务人员的考核,对财务人员的任用、调动有建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 下属单位负责人权责

1、对本单位各项费用开支有签批的权力;

2、有参与本单位管理费率商定的权力;

3、负责本单位管理费及时上交工作、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4、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负责与项目有关税费的缴纳。 第十六条 委派会计权责

1、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和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组织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2、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开支应提议否决,负有监督报告责任;

3、督促项目部按时上交公司管理费和各项费用,负责项目部会计报表编制,加强项目部成本费用核算控制;

4、根据公司的制度、办法,建立有效的财务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支付手续,维护资金安全;

5、参与项目部合同管理。 第四章 财务工作规范 第十七条 会计核算管理

一、公司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必须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二、记账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

三、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三、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必须区分收据和发票,除税务部门许可的行政事业性收据外,收据一般不得作为成本费用凭证入账;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凭证经复核后才能记账,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五、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六、财务工作人员应每月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须会计及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第十八条 财务监督管理

一、财务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二、财务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财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做出处理。 第十九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一、建立财务人员分工制度

1、一般要求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职权分离;制证以及各种账簿的登记应予以必要的分工。

2、具体要求

⑴、银行票据的签发、登记及银行印鉴必须分开管理,不得由一人兼管; ⑵、出纳人员不得兼记收入费用账、往来明细账和兼管财务档案; ⑶、会计总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分离。

二、规范出纳收付业务

1、收入现金,必须开具收据或发票;办理银行转账收入,除开具收据或发票外,还应取得银行收款通知单,或缴款单回单联,或其他表明银行收账的单据;

2、付出现金,必须开具现金付款凭单,凭单上应有领款人签字,该凭单应与相应的发票附在一起。

3、严格遵守国家结算纪律,不得出现超范围的大额现金支出。

三、建立财务对帐制度

1、帐实相符

⑴、现金日记账上的当日结存数与现金实存数核对,若有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公私现金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⑵、银行存款应每月(或每周)取得银行对账单,会计由与银行日记账进行核对,若有未达款项,必须编制银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必须按时间顺序装订保存; ⑶、物资仓库每年定期进行实物盘点,核对账目,发现帐实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账账核对

总账与明细账核对,总账与日记账核对,保持账账相符。 第五章 项目财务管理

第二十条 工程项目内部经济承包合同的管理

1、工程项目必须签订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合同,经济承包责任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项目收费率、收费方式作明确的约定;

2、项目经济承包责任合同必须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60天内签订完成。 第二十一条 项目核算管理

1、公司对于在一个区域内的几个不同项目,在区域中心设立财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对公司负责,为项目提供服务。各项目部设出纳一名,出纳从会计处借部分备用金及限定金额的空白支票,定期拿合法单据及相关附件到核算中心报账。

2、工程的成本费用支出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公司列支费用按公司有关制度计算,由相关人员及公司总经理签字,会计人员告知项目经理后,可直接计入成本。

3、项目所有工、料、机、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用都必须反映在项目成本账中,不得出现分包工程成本,不允许以工程结算单代替工、料、机发票。

4、项目人员工资(包括临时用工)要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比例由公司测算,在承包合同中明确;项目人均月工资额以800元为标准,超出标准的按超出总额的33%调增项目应上缴利润。

5、项目部及分公司账面招待费开支按当年工程结算收入的3‰为限,超过部分须按33%计交所得税。

6、使用项目部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先将资产购置计划报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属公司已有、可调配使用的由设备物资部统一安排调配,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节省项目资金;属公司急需购置的大型设备,可由项目部垫支后转为对公司的上缴款;其他固定资产可按发票计入项目部固定资产账,按公司规定计提折旧,项目责任账中同时将购置资产的资金从项目部可用资金中减少。对于未经公司签署同意的,财务不能付款购买。

第二十二条 项目资金管理

1、工程项目资金属公司财产,业主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必须汇入项目部开户银行账户;项目部合同计量部门应定期将项目部及各工区完成的货币工程量提供给财务部门,作为对资金使用进行总额控制的依据。

2、项目部应确立“全公司一盘棋”思想,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规范管理费等费用上缴工作。应交公司资金占用费、机械设备租赁费、周转材料使用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时间及时组织上交公司。

3、项目部应上交公司各项资金,会计人员应在项目资金到帐后,列出资金计划,交项目经理审阅,若项目经理无正当理由拒缴,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会计人员可直接划转资金。

4、各单位资金上缴时间,承包合同中有规定的,按合同条款执行;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或尚未签订合同的,按以下规定:

项目部收到预付款后,在5日内上缴预付款金额的20%,以后在每次收到计量款5日内,上缴当期计量款的5%(业主扣回预付款的,按抵扣后的金额计),工程竣工决算后,按承包合同规定结算,多退少补。

分公司按承包合同签订的应上缴金额,于当年第一季度上缴总金额的10%,第二季度上缴总金额的25%,第三季度上缴30%,第四季度缴清。上缴期限为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

各单位应按合同或上述规定安排资金上缴。对于资金周转确有困难,不能按时上缴的,应在规定期限前写出书面报告,向公司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将应缴款转为借款,按月息12‰计收利息。未及时上缴也未提交报告获批的,除将应上缴款转为借款,按月息12‰计收利息外,另外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

5、各单位之间 资金往来必须通过公司,不允许下属各单位之间自行互相融通资金。如确需在项目之间融通资金时,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

6、各单位与公司资金往来、费用上缴实行收支两条线,资金实行有偿占用,存款有息,向公司的借款、欠交公司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按实际占用金额和时间收取月息12‰的资金占用费,多缴部分公司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借款管理

一、申请程序

项目经理因承接工程施工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公司解决部分资金时,应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在申请报告中说明借款用途、借款金额、还款计划和期限,以及担保、抵押的说明。

二、内部借款审批

由工程管理部提出工程进展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做出评估;财务部提出项目部管理费上缴情况,过去项目经理借款归还情况,做出信用评估;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特殊情况,可以请示先放款,后补办手续,但放款中的担保、抵押等相关手续一定要严格按公司制度执行,谁办理,谁负责。

三、内部借款的具体操作细则

项目部借款时,项目经理出具借条,借款人必须是项目经理个人,格式应遵从公司统一文本格式。借款实行担保或抵押,办理担保的,担保人应是具有相应经济实力的法人单位或公司其他项目经理;办理抵押的,抵押物的实际价值必须相当于借款额的1.2倍,抵押物交给公司或办理财产的他项权证交公司保管。

四、项目经理借款操作程序

1、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借款申请

⑴、书面申请报告应包括的内容:项目经理个人和家庭情况、工程项目概况、借款理由、借款金额、期限、担保人或抵押物情况等;

⑵、填制借款申请表;

(见附件一) ⑶、填制借款借条。

(见附件三)

2、公司财务部对借款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呈送总经理审批。

3、总经理审批同意,在借条上批示后,办理担保或抵押手续,签订担保借款合同,借款利率为月息12‰。

(借款合同见附件二)

4、公司财务部将借款划入项目部银行账户。

5、借款到期前10天,公司财务部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见附件四),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付息。

五、项目经理借款到期后,确因特殊情况,款项不能如期归还的,必须在借款到期前提出续借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重新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四条 银行保证业务工作制度

一、银行保证业务包括信贷证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是根据业务需要,由公司申请,银行出具的向业主提供保证的承诺书,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为避免损失,减少风险,应视同货币资金管理。

二、严格银行保函审批程序,根据业务需要,信贷证明及投标保函由市场经营部根据项目资审需要,填写申请表,经公司领导签批后,交财务办理;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由市场经营部和项目经理提出申请,总经理签字后财务负责办理。

三、项目经理向公司提出办理保函申请,应提供相应担保。

四、银行保函收费标准:公司为中标项目办理的保证业务费用由该项目承担,公司一次性向项目收取,其中信贷证明手续费按信贷证明总额的1‰收取,投标保函手续费按保函金额的2‰计收,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按保函金额的3‰收取。对于需要现金担保的项目,公司投出保证金视同项目经理借款,按保证金金额及占用时间计收利息。

五、为中标开具的各类保函原件由该项目经理负责收回;未中标项目由市场经营部负责收回投标保函原件。

第二十五条 项目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债权债务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点,着重做到债权债务防范管理中的程序性工作。

一、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的第一责任人是项目部经理,承担清理债权债务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二、各项目部财务人员负责工程应收款的日常催收工作,必须定期与业主进行对账,核实资金支付情况,认真填报有关债权债务的报表,并对债权债务的风险程度做出预测分析。

三、公司财务部对各项目部的报表汇总后,确定重点风险债权债务,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和有关领导进行情况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四、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各项目部应设立坏账准备金和经营风险基金。坏账准备金按国家财务制度执行,经营风险基金按项目部年度剩余盈利和公司相关要求执行。

五、项目部财务人员漏报或瞒报重要债权债务,或因债权管理不当失去追诉时效的,应承担责任。

六、完工项目在竣工验收三个月内将帐并入公司,并帐时必须将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确认,其中债权仅指工程质保金,其余债权在并帐时必须全部收回。若项目并帐后产生新的债务,由项目经理个人承担。

七、因执行风险防范制度不严而产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视具体情况,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章 费用预算管理 第二十六条 费用预算制度

一、资金收支预算

资金收支预算是公司资金整体收支的预算计划和预算执行考核;也是企业理财的主要手段,可以挖掘资金潜力,平衡收支。

据年度经营计划,预测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量;

2、根据资金结余或短缺情况,安排资金银行筹措计划。

二、费用预算及其执行考核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费用支出的控制,节支增效,公司财务部应制订年度有关经营费用的预算指标,并进行控制考核。

1、公司财务部于年初根据上年费用发生情况和本年工作任务提出各部室初步的费用预算表,再与各部室商定合理的费用预算指标,在此基础上制订年度支出总预算,最后报公司总经理核定;

2、各部室在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追加费用预算,报总经理核准;

3、年终根据公司完成产值及有关指标,确定经营费用允许支出的限额,与实际支出数进行对照;

4、费用超支或节约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或表扬奖励。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 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由董事会决定,公司各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分工统一管理、调度,各使用单位按月向公司上交使用费;单位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机械设备、检测试验仪器以及办公设备等,经公司批准后,由项目部自行购置,自行提取折旧,计入工程成本。 第二十九条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用的机械设备、仪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等。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从开始使用的次月提取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应提取折旧;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不管能否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提取折旧;公司固定资产除董事会特别指定的资产外,均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率为: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30 10% 3%

0.25% 2

运输设备

8 5%

11.875%

0.99%

3

施工机械

8 5%

11.875%

0.99%

4

检测及试验仪器

5 5% 19%

1.58%

5

办公设备 5 3%

19.4%

1.62%

6 其他

5 3%

19.4%

1.62%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清理报废须经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并将处理收入交至公司财务部,任何单位、部门无权自行处理和收款。

第三十二条 每个固定资产都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一式三份,资产使用单位一份,会计部门一份,资产管理单位一份,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必须由三个部门联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第八章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财务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丢失和泄密。

第三十四 财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财务计划及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财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兑凭证、收发料凭证、各种调拨单及其他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以及文字说明;材料报表、产值和工资报表、中介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其他财务报告;

4、合同类:工程承包合同、购货合同、公司与项目部经济承包责任合同、其他合同;

5、工程结算类:工程项目结算书、工程竣工财务结算资料等;

6、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财务核算专业资料,财务会计档案移交清册,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财务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财税文件、银行文件、公司文件和业务技术资料等。

第三十五条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财务会计档案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签名盖章。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三十六条 公司机关和项目部每年形成的财务会计档案,应当由公司财务部按照档案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由财务部编制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财务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出纳人员不得兼管财务会计档案。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财务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移交公司档案室保管的财务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刲重新整理的,档案室应当会同公司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三十七条 财务会计档案不得随意调阅,如外部有权机构经合法程序进行检查,或公司内部有特殊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查阅或复制财务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财务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调阅人员一律不得将财务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携带外出的,必须由公司财务部人员陪同,并随人带回。

第三十八条 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期限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期满需要销毁时,应报告公司财务部,对销毁档案做出鉴定,由公司组织人员办理销毁工作的有关事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财务管理办法》及《资金上缴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解释。 附件一

中天路桥有限公司借款申请表 编号:(年)第号 申请人:

资质: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资质:身份证号码:

借款金额(大写)

月利率12‰

借款期限

日至

申请理由

理由:

申请人已累计借款

万元,其他借款

声明:本借款请汇入

借款申请人(签名盖章):

有关部门意见

部:

日 万元,其中向公司借

万元。 (单位)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财 务 部:

总经理审批意见

备注

附件二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编号:(年)第号

出借人:中天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由于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因乙方请求,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无条件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乙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借款期限为

日至

日。借款利率为月息12‰,利息在本金归还前分两次付清。

第二条 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归还借款本息,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还款项的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七计算。 第三条 保证人承诺:

1、丙方为乙方向甲方借款

万元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3、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的十五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4、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二年内。

5、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主债务无效而无效。不论主债务是否生效,丙方均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四条 丙方代乙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不能按期还款,甲方可随时向乙方主张权利,丙方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至款项还清。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襄樊市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中天路桥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签字) 乙方电话:

丙方:

(签字) 丙方电话:

附件三: 借

本人向中天路桥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利率按月利率12‰计算,利息分两次支付,本金到期日前支付一半,另一半在本金归还时一并支付。 本人保证于

日归还贷款本金及支付利息,如逾期不还,本人愿按借款本息总额承担每日万分之七的违约金。 借款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借款人:

月 公司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日

催款通知书

你公司于

日向我公司借款人民币

,已于

日到期,公司财审部已多次催收,请你单位准备资金,在

日前归还所借本金

及利息

(合计

),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款项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中天路桥有限公司 年

日 借款人签收:

此件一式二联送债务人签收,签收后一份给债务人,一份存公司财务部

催款通知书

你公司于

日向我公司借款人民币

,已于

日到期,公司财审部已多次催收,请你单位准备资金,在

还所借本金

及利息

(合计

以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款项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户银行:

中天路桥有限公司 年

日 借款人签收:

此件一式二联送债务人签收,签收后一份给债务人,一份存公司财务部

日前归

),

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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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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