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荷时代保安员奖惩规定
为了维护苏荷时代的正常秩序,提高服务质量,调动保安员的积极性,规范苏荷时代保安员爱岗敬业、积极工作,特制定此规定:
一、奖 励
第一条、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的奖励50元。
第二条、见义勇为、奋不顾身、保护集体、宾客财产生命安全作出重大贡献的奖励50元。
第三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避免集体、宾客财产受损,有重大贡献的奖励50元。
第四条、接待宾客服务态度好,为集体制造良好声誉的奖励50元。
二、处 罚
第一条、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着装的罚款100元。
第二条、工作时间内手插裤兜、长发、染怪异发型、手拿帽子的罚款100元。
第三条、上班迟到、早退、串岗、执勤玩手机游戏、闲聊的罚款100元。
第四条、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消极怠工,带情绪的罚款100元。
第五条、对上级或职能部门的问题不按时整改的罚款100元。 第六条、上岗执勤饮酒的,着装吸烟的罚款100元。
第七条、着装做与保安工作无关的活动和工作的罚款100元。 第八条、未按规定到培训中心参加培训的罚款100元。
《保安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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