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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03-02 17:51: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

(试行)

根据《首都体育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决定在本科生中施行导师制,现将有关具体实施细则安排如下:

一、导师的任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熟悉教育规律,熟悉我院学生特点,掌握学院有关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熟悉体育教育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设臵、教学计划、教学环节等。

5.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行政人员(不含辅导员)。

二、导师的职责

1、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倾听学生心声,反馈学生思想动向,及时传达学校与学院有关精神,协助学院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体系引导学生,培养学生爱国情怀,对党的感情,积极向学院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

(2)熟悉学生的个性特征,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经常与学生共同讨论社会热点问题,培养学生理性思考的能力,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积极阳光的良好心态。

(3)向学生推荐优秀文化书籍和高雅艺术作品,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学生崇真、尚美、向上的思想道德情怀。

(4)培养学生遵守体育院校日常常规(课堂、早操、周讲评、宿舍卫生等)的良好习惯,鼓励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志愿服务。提倡学生勤俭节约,鼓励学生为集体做贡献、为同学服务的良好品德。

(5)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杜绝各类考试作弊。

(6)对受到批评或处分的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学生从内心深处认识问题的严重性,积极改正错误。

2、进行学业引导

利用导师的渊博学识,丰富的人生经历指导学生明确职业生涯定位,制定学业计划。

(1)帮助学生完成中学教育向大学教育的过渡,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实现由被动型学习向主动型学习的转变。

(2)帮助学生实现由知识增加型向知识增加和能力增长双赢型的转变。

(3)帮助学生熟悉学校环境,引导学生合理利用学校资源,如图书馆、训练场馆等。

(4)帮助学生了解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合理制订四年大学规划及每学期学习计划。

(5)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进行指导。

(6)鼓励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在学生参与运动竞赛、志愿服务等活动的过程中给予指导。

(7)鼓励学生考取研究生,对考研学生重点培养。

(8)培养学生正确的择业观,帮助学生提高就业技能,尽其所能为学生提供就业渠道。

(9)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鼓励导师指导所带学生的科研立项及毕业论文。

(10)鼓励学生进行社会实践,对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惑予以解答。

(11)鼓励导师利用个人专业知识和资源设备,拓宽学生知识能力水平,提供实习实践机会。

(12)关注学生寒暑假安排,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3、进行安全教育

(1)了解学生动向,掌握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地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饮酒、打架、情感、交友、用电、防盗、晚归等安全教育要贯彻始终。鼓励导师进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生活。

(2)关注学生的心理成长,细心体会学生心理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化解学生不良情绪。

4、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

本科生导师应经常与学院、辅导员、学校有关部门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导师的工作内容

1、对学生既要热情关怀又要严格要求,在思想道德、工作作风、业务学习和生活方式等方面成为学生的榜样,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建立导师工作日志与主动联系学生制度。

(1)每学期初应与学生见面,帮助学生制定学期计划;每学期末要与学生见面了解学生本学期情况,帮助学生制定假期学习、实践计划。

(2)对每个学生要做到周周有联系,月月要见面,建立工作日志,记录指导情况。

(3)每学期末要写书面总结,上交工作日志。工作日志每月至少一份,一学年至少十份。总结和工作日志是考核指导教师的重要依据之一。

(4)导师指导学生可以在业余时间采取个别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座谈会、个别谈话、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

3、建立导师主动联系学院制度。

(1)导师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召开的导师会议及导师培训。

(2)每学期导师主动联系辅导员至少一次,相互沟通情况,配合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3)学生在实习期间导师要主动与实习带队教师联系,学生在完成论文的过程中要主动与论文指导老师联系,了解学生情况,督促或帮助学生高质量完成实习工作和论文工作。

四、导师的聘任

1.导师实行聘任制。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组成的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导师的聘任、培训与考核工作。学院

办公室建立导师档案,负责导师报审、日常管理、工作量核报等工作。

2.师生双向选择,学院统筹安排,做好本科生导师的选配工作。程序如下:

(1)各教研室每学年初汇总申报导师的基本情况。

(2)学院通过开学生大会、网上公布或展板的形式向全体学生公布导师情况,学生进行选择,学生在征求老师意见后填写导师确认表交学院办公室。

(3)学院办公室汇总双选结果,并随机安排没参加双选的学生和导师。

(4)导师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双选名单。

(5)办公室报人事处、教务处备案,并将最后结果下发各教研室。

3.导师一年一聘,导师不得单方面终止履行导师职责,如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导师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终止履行导师职责,由学院安排其他具有导师资格的人员接任。一般情况下要求导师带学生直到毕业。为便于管理,鼓励同一个导师在同一个班级带同一批学生,最多不超过10人。

五、导师的自我评价

根据导师的职责和导师的工作内容,每学期末导师将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

六、考核

1.每年6月份由学院组织统一考核,考核含导师的自我评价、教研室意见、辅导员意见、学生评价等内容,以学生评价为主。

2.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导师予以表彰。

七、导师的待遇

1.导师工作量按照每位导师15学时/年×指导学生人数计算。

2.学院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并推荐5%的优秀导师为校级优秀导师。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201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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