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发〔2009〕3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1、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切口感染、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
2、预防用药指征: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Ⅰ类切口为清洁手术,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一般平产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④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Ⅱ类切口和Ⅲ类切口手术,一般需要预防用抗菌药物。
二、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
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器官-腔隙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并参考本院细菌耐药状况选用品种。根据卫生部〔2009〕38号文的相关规定,制定我科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希望临床医生积极贯彻执行。
1.剖宫产手术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或 头孢替唑 1.51g;头孢呋辛1.5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
2.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三、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
1、接受清洁剖宫产手术者,应在短脐后给药(静脉给药),一般在手术室完成。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1500ml,可在术中给予第二剂(使用长半衰期抗菌药物者除外)。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
3、特殊情况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