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办公室内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章
办公室内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节 办公设备使用与管理
□ 电脑管理制度 □ 电话管理制度 □ 移动电话管理规定
第三节 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节 文件管理制度
第五节 公章及介绍信管理制度 第六节 接待规定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一)
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二)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录用全体从业人员而言。
□ 录 用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核准后,由人事部办理有关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办理员工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协议》,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若成绩优良者,可由部门主管给该员工提出转正申请缩短其试用时间。若在事先约定的试用期内,双方都没有达到对方的要求,但又存在继续合作的空间,根据其合同期的时间,在双方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将试用期延长1至3个月。试用期间每请假1天的,试用期延长15天。
第五条
试用员工如有品行不良、服务成绩欠佳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除合同;试用不满三日者,不支付其试用期工资。
第六条
试用员工在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表件:
(一)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即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医院按照公司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的诊断书。
(三) 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四) 担保书。
(五)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寸或二寸照片叁张。
(六) 真实学历、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 其他必要文件(如同意书、推荐函或证件等)。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
(一) 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 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 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 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七) 品性恶劣,曾被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 未满18岁者。
(十) 公司认为其他不宜录用者。
第八条
对试用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员工一经正式录用,应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 保 证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
(一)
服务本公司员工。
(二)
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3 第十一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一) 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 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 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二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四条
被保证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 服 务
第十五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职做其他工作。
(三) 全体员工务须时常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以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与工作无关人员,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公司。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无故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申请获得批准后始得离开。
(九) 员工在工作中应全神贯注,精神饱满,工作务实高效,不怠慢拖延。
(十) 员工应做到文明守则。上班时间不得看杂志、电视、报纸及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不得吵闹、斗殴、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公共环境的整洁卫生,禁止吸烟,以防止危险发生。违者罚款50-100元。
□ 薪 酬
第十七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薪酬待遇(具体待遇办法另订)。
第十八条
员工工资由公司在每月7日至10日之间支付在个人的账户上(遇节假日可提前)。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离职人员的工资,隔月发放。
第十九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另按有关办法办理。
□ 考 勤
5 第二十条
本公司实行一周5天工作制,每日工作为8小时,每周40小时。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30分。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为用餐和午休时间。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考勤登记制度,员工每月的缺勤记录,由行政部或办公室汇总后,按时交财务,每月结算。
第二十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上下班考勤打卡,其打卡登记制度如下:
(一) 公司内勤员工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应打卡,业务员没出差也应按此规定执行;
(二)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三) 内勤人员因外出办事当天不回公司的,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四) 员工下午加班者,正常下班时间不必打卡,待加班完毕才予打卡;
(五)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须向主管领导或指定人员提出外出申请单,经核准后转交前台文员,前台文员填妥后将其出入时间,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备查;
(六)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考勤卡、漏打者不论其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
(七) 当月有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的,其当月全勤奖将予扣除,长期休假超过1周的无全勤奖。
第二十三条
迟到、早退规定:
(一) 上班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计,迟到一次处5元罚款,月内第二次迟到处50元罚款;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计;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计,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计;
(二) 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日计;
(三) 因偶发事故迟到,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四) 每旷工半天者扣发该员工一天日工资,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计算,每旷工一天者扣发该员工二天日工资,每月事假不超过四天。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连续旷工达3日者、年累计旷工达7日者或月累计迟到、早退达7次者,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试用期人员连续旷工达3日者停发当月工资。
第二十五条
出差在外人员每24小时应向其直接领导汇报工作情况,超出24小时不联络视为失去联系,自上次联络时间起,失去联络期间的差旅费及其补贴不予报销,且失去联络期间视同旷工(部门经理需向总经理汇报)。
第二十六条
休假
(一) 员工除双休日外,享受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带薪法定假日:
1、
2、
3、
4、
5、
6、
7、
8、元旦1天 春节3天 清明节1天
5月1日国际劳动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10月1日国庆节3天 国家规定的其他假日
(二) 员工转正后连续工作满一年,每年给予带薪年休假;其具体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执行: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具体规定详见第514号令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的调休最少申请时间为半天。
(三) 员工特别带薪年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工作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并按请假程序办理实施。
(四) 不允许员工将年休假带入下一年度。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公司不予补偿。不允许员工超额提取年假,若超额提取,则须就超额部分赔偿予公司。 第二十七条
请假
(一)事假规定:
1、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
2、当月累计事假: 2天以上不超过4天的(含4天),绩效工资扣一半,超过4天扣除整月绩效工资。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时作旷工论处;k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提出申请,出具证明,经主管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5、公司所组织集体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不能参加均以事假申请并经部门主管批准。
(二)病假/住院假规定: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签核后将请假条送交人事部登记;当月累计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工作日(含10天)扣除绩效工资一半,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扣除整月绩效工资。
2、请病假半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半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含一天)者必须出具当日就医的劳保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
3、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1个月的医疗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续治疗者,可由行政人事部经请示总经理后酌情给更长的病假或住院假。
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应予扣除。
5、根据人员在职工龄时间,单位给予带薪病假,最多不超过5天: 转正满一年的,给予1天带薪病假, 转正满两年的,给予2天带薪病假, 转正满三年的,给予3天带薪病假, 转正满四年的,给予4天带薪病假, 转正满五年的,给予5天带薪病假,
以上带薪病假将出示正规医院证明,方可生效,
6、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⑴患病三个月以内的(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9 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注:此款中本人工资是按照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 婚假
员工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后,如为初次合法婚姻,在领取结婚证一年内公司将给予员工带薪婚假。非晚婚员工可获3天带薪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员工(男性25周岁以上,女性23周岁以上)可增加婚假到一周(含双休日和法定假期);休婚假需提前两周填写《员工休假申请》,并附结婚证书复印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核准存档,方能生效。婚假须一次用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及产假。
(四) 产假
1、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二、产假的法律规定
· 鼓励员工晚婚晚育,女员工可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享受不少于3个月的产假,产假单胎顺产的产前15天,产后75天,单胎难产105天,晚育(24足岁以上,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女方增加15天,在规定的产假后连续使用。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产假的申请必须在预产前30天递交该员工的领导。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员工,其产假的津贴和医药费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理申领手续。
2、员工需在怀孕后首三个月内,通知其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
3、怀孕的女员工应在预产期前至少一个月内提出产假申请,该申请应附带一份医生签发的证明。
4、保证怀孕员工和胎儿的健康,怀孕员工要接受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同正常出勤。
5、哺乳不满一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其每天两次,每次三十分钟的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五)父亲假
初婚或未生育过的再婚男方给予3天带薪假。
(六)丧假
有下列情况的公司可以给予最多3天的带薪假期:
1、员工直接家庭成员死亡,即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可休假3个工作日
2、员工的直系亲属患医院发出的“病危通知书”的疾病,员工可休假2个工作日。 以上情况必须开具有关证明。 第二十八条
请假程序: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公司,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未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假后上班当日依下列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一) (二) (三) (四) 请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请假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所有员工批准假均转报人事行政部核准备案。
第二十九条:加班与加班薪资
11 根据公司要求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为延长工时或加班。所有延长工时或加班必须经各部门主管允许。延长工时或加班时限要与《劳动法》相吻合。
(一)延长工时及加班费支付标准:
1、在法定假日加班,支付标准按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计算。
2、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标准按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3、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时的,支付标准按不低于员工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150%计算。
(二)员工每日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月基本工资
日工资=-----------------人民币(元)
21.75天
(三)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补休,补休在当季度内享受,因工作等原因无法安排补休的可在当季度付加班费。
□ 奖 惩
第三十条
奖金/奖励/激励
(一)总经理可在适当的时候发放奖金。奖金发给对象为在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员工。
(二)奖金发放将取决于公司的效益及员工的业绩,视公司经营状况,盈利状况等变化而变动。
(四)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及表现、个人特长,为内部员工优先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
(五)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及其个人与工作成绩、能力、表现、文化修养等情况,公司对每位员工都将制定其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六)公司鼓励员工从事一切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发明或发现,并根据其可用价值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员工处分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扣除50元,并于季度绩效考核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扣除300元,并于季度绩效考核时一并减发。
(三)降级:将工资下调一级
(四)开除:予以解雇
□ 考 核
第三十二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期协议》,经部门主管、相关部门主管同意后,报总经理核准、公布后,方得正式录用。
(二)日常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便为办理年度考核提供参考。
(三)绩效考核:见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绩效考核每月由主管进行考核,每季度发放一次,待考核员工若离职,公司不予发放该员工所离职内季度的考核工资。
13 第三十三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于次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总经理核定。此考核将作为次年职位调整及工资涨浮之依据。工资的涨浮将根据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共同制定薪资调整方案进行逐一调整。
第三十四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 培训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为加强人事管理,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培养丰富的知识和技能,将举办各种教育培训。公司培训为正常工作,被指定参加员工,不得无故缺勤。
第三十七条
员工培训分为:
(一)入职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入职培训,由人事单位与业务部门协商,统筹实施。
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的介绍和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四)分公司人员来徐总公司进行培训并产生费用的,在一定期间内(暂定一个月)离职,对培训的费用进行自理。
14 □ 迁 调
第三十八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四十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四十一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特殊补贴。
第四十二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员暂行代理。
□ 福 利
第四十八条
(一)公司遵守由国家、省、市政府制定法律法规,为员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按当地标准缴纳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具体规定将在员工聘用时予以提供。
(二)公司设有年终特殊奖励,期间但凡有警告、记过、降级之员工将不在奖励之列。
(三)参照考勤制度第二十四条、二十七条之规定但凡连续及累计迟到或早退、全年累计事假超期限者均不在年终奖励之列
□ 抚 恤
第四十九条
员工因公致残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给付,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 辞 职
第五十条
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办理好移交手续后始得离职。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完成工作后方可离职,否则公司有权追索经济损失。
15 □ 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五十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五十二条
按劳动法规定采取相应的员工劳动保护措施,不安排员工从事与劳动法相违背的工作。
第五十三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
□
本制度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
在实际情况中遇有本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
此制度解释权归广通公司人事行政部。 □
此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 办公室内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用品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实际领用情况分配到各职能部门,分别记
入各职能部门费用进行登记。
□ 规定实施范围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办公用品的费用管理及使用控制。
□ 请购程序
第四条
各部门于每月15日前按实际需要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交办公室或行政部统一采购。遇有特殊情况急需采购的,经报请部门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或行政部另外采购。
第五条
办公室或行政部依据各部门需求计划,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拟出采购计划,经办公室或行政部主任审批后,交采购员三日内完成采购计划。
第六条
物品采购到达后,办公室或行政部对照采购计划汇总单,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在采购单上签字认可。
□ 发放及领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各部门领用须在《办公用品领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管理性办公用品如有故障或损坏,应以旧品替换新品;如有遗失应由个人或部门赔偿。
第八条
领用人离职时应办理管理性办公用品退回或移交手续,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由领用人赔偿。
第九条
公司各种印刷品的外印、保管、发放、领用,均由办公室或行政部负责。 第十条
公司各种制作品(如各种印章、标识牌等)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并列出具体尺寸、
17 规格、数量、样本等,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交公司办公室或行政部核实,其制作、发放、领用工作由办公室或行政部负责。
第二节
办公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为提高办公效率,使办公设备的运用更好地为公司办公服务,公司对电话、手提电脑、复印机、传真机、计算机、保险柜、资料柜等现代办公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实行集中置放,专人使用,统一管理。
□ 电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电脑管理及使用
1.电脑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分配给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的各种日、周、月报表及文件制作,是提高办公效率的现代办公工具。
2.电脑使用应由部门主管指派专人操作,严禁私设或盗用管理密码,两机以上的部门应指定每台机的责任人,操作人即为电脑使用、保管及维护的责任人。 3.部门主管应负责对本部门的电脑及操作人员加强管理,随时抽查。
4.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电脑,经常检查维护和使用,力保电脑设备清洁完好。因使用不当造成电脑零部件及整机损坏,责任人将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赔偿。 5.部门人员禁止使用磁盘,应由公司指定专人保管,收、发、借各种资料软/光盘,若临时借用需登记并注明去向,制作的文件要备份存档。 6.电脑的内存及程序设置,操作员决不准许随意更改。
7.电脑发生故障应及时按程序报告,公司安排专人检查维修,不得随意找人处理故障。 8.经主管同意公司内需相互拷贝资料,拷贝前必须先用检查软盘确认是否有病毒,确定无误方能上机拷贝。
18 9.电脑不能随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要新装软件必须报本部门领导批准后由方可由网管统一安装。
10.为切实做好保密措施,电脑的使用者要求设立个人开机密码,离开座位电脑须置于密码屏保状态,部门主管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11.关于使用笔记本电脑的相关规定:
使用公司笔记本电脑的员工需要提供相应的借用手续以作担保。使用期间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及时归还,在手提电脑借用期间若出现人为原因所产生的各类故障及损坏,其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手提电脑使用者承担。
12.使用笔记本电脑的业务人员出差必须携带电脑,保证每天收发邮件,电脑中应有自己负责项目的所有信息,每天使用电脑做工作总结及工作汇报,各部门主管将不定期抽查电脑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
有下列违规者处100元以上的罚款或警告,严重或累犯者,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未经许可任意改变电脑系统设置者; 2.未经双方部门主管许可交替使用操作电脑者; 3.电脑发生故障未按程序报告,私下找人处理故障者; 4.文件磁盘未备份,收发借各种资料没有登记查明去向者; 5.不爱护电脑,不维护电脑,不清洁电脑者; 6.私带来历不明的磁盘上机者; 7.私带软盘在电脑上拷贝各种游戏者; 8.未按规定在公司内各部门拷贝资料者; 9.在公司电脑上玩游戏者;
19 10.未经部门主管同意,拷贝其它部门资料,泄漏公司秘密者。
□
电话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电话作办公用,非因公事,非本公司员工不得打私人电话。但如果有紧急情况发生,事先经领导允许可以。
第二条 在公司拨打私人电话,公司将保留追讨相应电话费用和进行相应处罚的权利。 第三条 严禁盗用别人密码通话或拨打声讯电话,电话一旦发生以上费用,必须查明责任人,除承担费用外,视情给予100元以上罚款,在当月工资扣出。
第四条 电话机密码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统一管理;传真机电话密码由专门管理员保管;总机外线电话密码由接线员负责保管,如发现密码泄露追查当事人责任。
□
移动电话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向公司借款购置手机的员工,其手机所有权归个人所有,所借款项列入个人借款。在借款期间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则在公司财产移交时由财务一次性扣清余款。
第二条
手机由公司统一购买的,借机手续由办公室或行政部办理,员工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使用,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则在公司财产移交时一并归还。
第三条
手机卡号由公司统一购买的,借卡手续由办公室或行政部办理。员工不得私自变更用于工作联系的手机号码、密码、变更套餐以及不得私自兑换信用积分。如因业务变更需要调整,应及时告知部门经理。每月公司有相应的话费补贴,如公司统一缴费的超额部分,从当月工资里扣除。
第四条 所有配备手机的员工必须保证开机时间,公司会安排专人抽查开机情况,开机时间:早8:00至晚21:00,手机处于停机或电话无人接听状态,一次扣款50元。公司统一配发的卡号个人不得擅自更换。
□保险柜、资料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保险柜、资料柜置放在机要室。
20 第二条 凡属公司机密性质的文件资料均放在保险柜,其他文件资料归档后放在资料柜内; 第三条 保险柜和资料柜钥匙由办公室专人保管。
第四条 公司所有人员对于自身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资料有妥善保管的义务,随时保证桌面的清洁、资料及时入柜妥善保管等,切实做好保密措施,违者将按办公室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三节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车辆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二条 部门用车,需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到办公室或行政部审批。 第三条 办公室或行政部根据需求合理安排车辆,有事先申报持《用车申请单》方能派车。特殊情况(如遇有搬运困难或接送保密性物品;因急病,急事;接待重要客户;其它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先行派车,后由用车部门和司机负责补办手续。
第四条 司机凭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出车,严禁未经审批私自出车,否则每次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出车前要对车况进行检查,不准带故障出车。
第五条 出车途中,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司机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六条 行车返回时,司机要在《车辆行驶日志》上逐日逐次填写有关内容,并请用车人签名,每天下班前将当日用车申请表送办公室或行政部登记备查。
第七条 司机遇提前上班或推迟下班节假日加班,必须请用车人在《用车申请单》上予以证明,以作为审批加班或补贴的依据。
第八条 车辆实行专人保管使用。司机应随时清洗车辆,保持车辆一贯清洁卫生。夜间定点停放在公司车库,否则造成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如遇特殊情况需司机开
21 回家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第九条 车钥匙一把由司机保管,一把由公司主要领导保管,一旦发现司机私自外借车钥匙,第一次给予扣发当月工资,第二次给予辞退。
第十条 车辆保养、维修,更换零配件时,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办公室或行政部审批,大修要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司机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应及时办理保险、缴纳养路费和年检手续。 第十二条
办公室或行政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有权实行监督检查,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四节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文件和资料管理是指对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文件、资料、信函、刊物等其它文字材料进入公司的程序化管理而制定的。
第二条
公司文件资料管理由办公室或行政人事部专人管理。
第三条
公司外来的机要件、挂号件、一般文件行政人事部统一签收。并将文件资料的单位、时间、大致内容,处理情况进行登记。
第四条
办公室或行政人事部登记完后,弄清来文内容及要求,拟出办理意见,并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文件内容的急缓,若急,应先办(相关各部先办)后阅(公司领导批示);
2、弄清文件内容属于哪个部门办理,以便组织专人传阅或布置办理任务;
3、根据文件的秘密程序,确定文件传阅范围,阅办人员应在文件上签字,签字必须用碳素墨水钢笔,以便文件存档。
22 第五条 承办各部门收到文件资料后,按要求及领导意图迅速办理;若发现所要办的事项不属自己的业务范围,或事项重大,本部难以单独办理,即马上回复公司领导说明情况及理由,要求协助或转交其它部门办理。
第六条 文件的借阅请按以下程序审批:
1、借阅一般文件由部门经理签字;
2、借阅涉密文件资料由公司总经理签字;
3、借阅技术、生产文件和资料由分管经理签字;
4、借阅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文件夹和资料,不得复印。 第七条
可复制文件和资料范围:
1、领导须讨论、决策的文件资料;
2、需周知且不便以传阅方式周知的外来文件资料;
3、各部门上报的文件和资料;
4、特殊情况确需复印的文件夹和资料。 第八条
不予复制的文件和资料范围:
1、与公司各部生产经营工作无关的文件夹和资料;
2、各种涉密的文件资料;
3、私人材料
第九条
文件资料的起草、分发是指从拟定到签发、注发、送出的整个工作程序。 第十条
草拟文件资料的范围:
1、对外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汇报情况,拟出请示等;
2、对内向公司各部门下发公司年度计划、通知、公告、简报、会议纪要等公文;
3、向其他同行企事业单位发生业务性往来所需的答复、回函等。
23 第十一条
文稿经部门经理校核后,报分公司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和签发。
一般业务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经理签发,但若分管经理认为该项文件责任重大,则经其签署意见后,送总经理签发。
第五节
公章及介绍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公章、介绍信由办公室或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部门专用章除外) 第二条 监印人员应特别增强公章印鉴使用权的权威性,严肃性意识,凡遇手续不全者要坚决回绝。
第三条 凡监印人员与申请盖章者串通进行非法活动,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将依事情之危害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损失重大者,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各部门对外业务有往来事宜,需开具介绍信或加盖公司公章,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到行政人事部登记领印。
第五条 公章因业务借出时必须两人以上同去办理相关业务,或出具公司领导签名同意的借据,该借据保存一年。使用完毕应立即归还。
第六条 凡遇总经理发布公告、聘书、奖状等时,须由总经理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七条 各部门专用章由经理签字,由部门经理指定监印人员。(财务专用章除外) 第八条 严格控制开具空白介绍信,因工作需要开具时须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六节
接待规定
第一条
接待分预约的和未预约的两种
1、预约拜访:由总台接待员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2、未预约拜访:(1)被拜访人在时,由接待员陪同送往被拜访人办公室。被拜访人不在时,由接待员联络被拜访人安排解决。
24 第二条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来往客人的食宿安排及回程车、船、飞机票的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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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情况中遇有本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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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制度解释权归广通总部人事行政部。 □
此制度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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