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大办公区管理规范
为加强医院职能部门管理,为行政大办公区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特制定以下细则。
第一条 服务规范
1.仪表: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统一穿着工装、佩戴工牌。
2.微笑服务、首问负责、不得推诿。
3.用语: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 ,严禁大声喧哗。
第二条 办公秩序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要求提前十分钟到岗。
2、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确保办公环境安静有序。外出办事时要相互打招呼。
3.定期做好个人工作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等)发生损坏、故障时,由各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修。
5.各部门在下班前应及时将办公区域内的电脑、电源、电灯关闭,最后离开的员工应及时锁门。
6.禁止用医院的电话打私人电话或信息电话。除工作需要需上网外,正常上班时间内不得用本部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
7 .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用餐、吸烟。
第三条 公共办公设施(传真机、复印机)的管理
各部门要在使用传真机、复印机前做好登记,爱护公共设施,按照操作规范使用。
《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309627494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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