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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3-03 06:22:2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店埠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青岛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对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分别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措施果断、救援及时,并做好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省内、外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省政府处置能力的;

3.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辖市级行政区域的,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且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辖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后,镇政府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迅速上报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同时,成立镇应急指挥部,并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镇政府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报告和建议及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需要,迅速成立镇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镇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3.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和事故发生地村庄主要负责人担任。

4.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主要有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党委

办、政府办、财政所、民政办、经贸办、防保所组成。镇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办事机构为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是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检查督促事故发生地的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市政府、市有关部门、市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镇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负责镇应急措施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药品和器械的紧急组织。

2.镇工商所:负责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镇农科办:负责组织对重大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重大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相关技术鉴定协调等工作。

4.镇防保所:负责对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的协调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等工作。

5.镇派出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的安全保护、治安管理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6.镇教委: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内副食品商店、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7.镇林业站:负责组织陆生野生动物、可食林产品引起的重大

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镇财政所:负责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9.镇党办:负责制定信息上报方案及对外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调查,对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部事故处置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

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镇应急指挥部。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职责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具体职责是: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负责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全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挥本镇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报告制度

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主要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信息报告和通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系统;

村食品药品协管员和有关部门、从事食品药品行业的工作人员、消费者,对影响范围较大,给群众饮食安全造成或不能造成严重危害的、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对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按照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上报镇事故应急预案办公室。

五、预案启动与应急响应

(一)预案启动

根据《莱西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符合本预案特

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范围的,镇政府上报市政府,按规定由上级启动预案,镇政府全力做好配合,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由镇应急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启动镇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应急预案启动由镇政府决定。

(二)指挥协调、紧急处置

事故发生的村庄、单位负责协调,必须迅速启动救援力量,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

(三)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终结。经镇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地村庄、单位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者和受影响的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行贿受贿、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镇应急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按规定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应急保障

(一)物资经费保障

镇政府、村及各单位负责保障本单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治安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用治安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指导和支持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严厉打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宣教培训

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以提高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技能和水平。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八、附则

本预案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会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08年3月20日

店埠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

长:李日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包明柏

镇政府副镇长 组

员:孔祥舟

镇人武部部长

王芹

孙立慎

刘龙强

孙常山

赵进德

董文波

吴维明

朱华雨

王东升

镇副镇长、西管区书记 镇组织委员

食品药品监管员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派出所所长

镇教委主任

工商所所长

防保所所长

交管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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