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娄底市《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申请表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敬请新生儿父母为宝宝起好姓名,带上有效身份证明到婴儿出生的医疗保健单位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并妥善保存。
说明:
1、此表由新生儿父母核准填好后,由接生单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接生单位将此表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永久保存。
娄底市卫生局印制
《娄底市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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