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
1、凡涉及居民群众了利益的政策以及办理程序实行最大限度的公开
2、对惠民事项的办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对机关、社区职能部门职责范围、责任人进行公示,方便居民办理事务。
4、对工作人员的聘任、提拔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加大透明度
5、遵守规章制度确定的工作原则、程序和规定。
6、接待机关、社区联系工作和办理事务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要使用文明用语,耐心细致,能办理的立即办理,能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办理或答复的说明理由;非职责范围内的介绍到相关部门。
7、在保证办公质量的前提下,本着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处理各项事务,保证办公顺畅。
8、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来文,经领导审阅批示后,一个工作日内送办阅单位。急文即送领导阅批,随送办阅单位。
9、领导交办事项,随交随办,不等不拖。不得推诿扯皮,不得变通,不得拖着不办。
二、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改进事风
10、大力改进文风。
《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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