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药品调剂质量管理制度
一.配发药剂质量 1质量要求
调剂发出的药剂,必须是药品质量合格,品种、数量准确,包装完整,标记说明清楚,临床应用合理。
2质量指标
(1) 药剂合格率(%)=检查发出药剂合格人次÷检查发出药剂总人次×100%;要求达到99.5%以上。
(2) 处方出门差错率=检查发出药剂差错人次÷检查发出药剂总人次;要求不超过2/万 二.调配工序质量 1.质量要求
药品供应及时,保障临床需要,定期保养药品。处方合格,划价﹑配方准确,复核﹑发出无误。 2.质量指标
(1)供药及时率(%)=(药房品规总数—库房有药房无品规数)÷药房品规总数×100%;不得低于99.5% (2)配方成方成率(%)=(检查处方总数—因却药修改处方数)÷检查处方数×100%;不得低于97%。
(3)药品养护记录次数÷星期数×100%;不得低于95%。 (4)处方合格率(%)=(检查处方总数—不合格处方数)÷检查处方总数×100%;不得低于99%。 (5)划价准确率(%)=(检查处方总数—错误处方数)÷检查处方总数×100%;不得低于99%。
(6)分贴准确率(%)=(检查调剂分贴总数—不合格分贴数)÷检查调剂分贴总数×100%;不得低于99%。
(7)配方、复核准确率(%)=(检查配方复核总数—品规数量不符数)÷检查配方复核总数×100%;不得低于99.9%。
(8)包装发出合格率(%)=(检查发出药剂包装总数—发错或包装书写不完整数)÷检查发出药剂包装总数×100%;不得低于99%。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2012年11月1日
《调剂质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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