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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 毛概 授课讲稿

发布时间:2020-03-01 20:09:4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专题十四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专题教学要使学生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的必要性,了解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要性;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认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教学难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 教学时数:4学时

本专题要分析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确立和它的内容。首先应当指出,这里讲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而不是笼统的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进程中一个特定的阶段,有它特殊的历史背景。至于将来社会主义发展得比较成熟,成为够格的社会主义后是否还适用,可以留待将来去研究。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确立什么样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党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教材简略地介绍了这个过程。同时特别分析了为什么要经历这样一个过程。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剥削,而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同党要实现的目标,从建设社会主义的目标上说是矛盾的。建设社会主义应不应当允许它们存在和发展,这会不会削弱社会主义的阵地和力量,会不会影响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会不会导致两极分化,危及社会主义的生存,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不能不十分郑重地对待这个问题。问题在于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应当怎样观察和分析这个问题。是从抽象的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出发,还是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认识过程的发展表明在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认识上我们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因此逐步得到了正确的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来单一公有制的结构已经为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所替代。根据实践的发展,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体现了党在所有制理论上的与时俱进。

(一)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过程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该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确立什么样的基本经济制度,我们党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这里的根本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对基本国情的认识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总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只能由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经济构成,即使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一定的发展,也只能是暂时的权宜之计。从改革开放开始到党的十二大已经开始肯定“劳动者的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补充”。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实践发展,党的十三大把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济、外商独资经济同个体经济一起作为经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党的十四大根据实践的发展,进一步强调,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方针。党的十五大在深刻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所有制结构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之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没有正确的认识,根本原因在于我们长期以来只是抽象地从社会主义一般原理出发,而没有切实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思考所有制结构问题。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经验与教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判断一种所有制是否有它存在的合理性,是否具有优越性,不能从概念出发,而必须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依据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从根本上说要看它是否适应当时当地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是否符合本国的具体国情,而不能简单地以公有化程度的高低作为标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因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有了越来越清晰的认识。

(二)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

其基本根据是:

第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也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使之牢牢占据主体的地位。没有作为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 就不能确保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就不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就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的程度还不高,发展还很不平衡,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以适应生产力的要求。离开了多种所在制,就背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就会重蹈超越阶段、违背国情的覆辙。而且现在看来,我国即使实现了现代化,仍然需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发展社会主义服务。那种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张,已被实践证明是不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

(三)正确理解非公有制经济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

关于怎样理解非公有制经济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既然它属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并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应当是属于社会主义的经济。还有一种认识是把“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等同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部分,按此说法,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了。这些认识是不正确的,是不符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江泽民报告的原意的。要注意文件里说的非公有制经济,第一是说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一部分,而不是说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部分,第二是说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说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然,这些提法都只是就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并没有给它们的性质予以规定。在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成分的性质依然是由它们各自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性质并不因为它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改变。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经济,也有各种非社会主义性质的非公有制经济,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还有兼有不同性质的各种混合经济,如各种合资、合作经济、股份制经济等等。不能因为它们都同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经济主体,都有着各自的重要作用,就可以将它们的性质混同起来。这样做是不科学的,不符合实际的。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源于“十五”报告中提出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从“十五大”报告对于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解释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报告”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作了不同的区分的。“报告”在解释这个问题时说:“这一制度的确定,是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一段话明确地告诉我们,只有公有制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而由于我们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而不仅需要有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还需要发展多种所有制。这里,明显地是将它们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公有制经济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区分开来,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而不是社会主义的一般提出的要求。最后归结到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如果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在经济性质上不存在区别,自然不存在能不能和应不应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问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既包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公有制经济,也包括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非公有制经济。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到基本经济制度之中,是因为它们同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一样,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因此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内容,而不是因为它们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就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兼有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经济。既不能因为公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而将它们排除在基本经济制度以外,也不能因为它们属于基本经济制度而认为它们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能够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初级阶段的现实要求有机统一起来,因而更加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由此可见,应当区分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些不同的概念,它们是两对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的范畴。相互联系的一面在于,它们都包含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它们的区别则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不仅包含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还包含有非社会主义的非公有制经济。搞清楚这一点对于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十分重要的。

二、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确立后,随着实践的发展,党的十六大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则是要做到两个“毫不动摇”和一个“统一”。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所有制是社会经济制度的核心和基础,决定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支柱和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根本体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关键性作用。我国对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是以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前提的,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也是以确保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条件的。任何否定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观点,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二)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首先要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不是任何一种形式上属于共同所有的企业和组织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一种生产关系的理论范畴,其实质和核心是全体社会成员或者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现了人们在生产资料面前的平等。在公有制范围内,对生产资料的支配、使用,以及由此取得的收益都必须服从于和服务于他们共同的意志和需要。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不能利用生产资料为自己牟取私利。把握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这一实质,就不会把一些以“社会所有”或“公众所有”的名义出现的、被一些人称为“新公有制”的企业和组织,混同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因为这些企业或组织中不同的个人或集团,对该企业或组织占有的生产资料并不具有平等的权利和利益,而是以个人出资多少为依据来确定他们权力的大小和利益的多寡,真正的经济大权始终掌握在极少数人的手里,因此不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平等和收益公有的基本特征。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过去把公有制经济局限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原因在于当时我国不存在其他的公有制形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各种跨所有制互相参股等企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在深化企业改革进程中发展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的出现,以及实行改组、联合、兼并等形式的出现,如果对公有制经济的理解还只是局限于原有的两种形式,显然不符合已经发展了的客观现实。实践表明,公有制经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如实地将这部分公有成分纳入公有制经济的一范围之内,有助于正确判断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有助于更大胆地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更好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些产业可以有所差别。鉴于过去只重视扩大公有资产在数量上的优势,不注意质量的提高,党的十五大特别提出,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根据“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对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这一新的表述,使人们对公有制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单纯看它们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曲比重,扩展为从质和量的统一的观点上去观察和分析问题,从偏重于量的优势发展到更加重现质的提高。这为更好地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拓宽了思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坚持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的条件下,只有强调质的提高,努力使公有制经济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注重结构优化和规模经济效益,加强科学管理,加速技术进步,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这样的数量优势才有实际意义,才能真正坚持主体地位。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在经济中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四)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还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我们过去在认识上的一个失误就是把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混为一谈,总以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就是传统的国有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和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1.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所有制与所有制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联系也有区别,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人与人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关系体系,它包括人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等方面的经济关系。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指这些经济关系借以实现的具体形式,主要是指资产或资本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同一种所有制经济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一种具体的实现形式可以容纳不同的所有制经济。

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一直实行的是比较单一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即国有国营,集体所有集体经营。

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体现在所有权的归属上,坚持公有制的性质,根本的是坚持国家和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的基础,有公有制与私有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区别。而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是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问题,它不具有“公”与“私”、“社”与“资”的区分。同样的所有制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而不同的所有制可以采取相同的实现形式。因为实现形式要解决的是发展生产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问题,只要能够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根据社会化生产规律的要求,采取多样化的经营方式和资产组织形式,使国有经济在更大的范围里表得广阔的发展空间。

2.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理论依据

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是世纪之交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要完成这项任务,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陈规旧矩。对公有制实现形式来说,哪种形式有利有效,就采用哪种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都可以大胆利用。检验和判断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正确与否、效率高低,主要看其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只有从这一观点出发,才能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寻找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上作出贡献。

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改革思路,打破了国有国营、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简单划一的思维方式,为我们跳出国企改革长期徘徊的局面指明了方向,也为改革传统所有制结构和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机制的新的所有制结构奠定了基础。

江泽民同志提出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不是凭空想象的产物,而是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总结,有其深厚的理论依据。

(1)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要求。

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形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要求原理的具体化。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要求。

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如果采取那种纯而又纯的、一大二公的固定模式,势必超越社会和生产力的发展阶段,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3)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3.股份制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形成,以及所有制结构不断调整和完善,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以解决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的改革逐渐深入。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涌现。

适应经济市扬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要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股份制是资本集中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在短时期内迅速集中起大量资本,弥补个别资本积累和积聚的不足,缓解个别资本积累的有限性同发展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巨额资本之间的矛盾。

所谓股份制,就是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把分散在不同所有者手中的资本筹集起来,创立法人企业,对生产要素实行社会性占有联合使用,企业拥有独立的法人资产,实行所有者和经营者相分离,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经理代理经营,投资和经营风险由投资者共同承担,资本利益共同分享。它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化生产需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财产组织方式。

股份制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它不等于公有制,也不等于私有制,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实行股份制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有利于推进政企分开,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有利于实现转换机制和科学管理,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4.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人民群众在改革中创造出来的新事物。它起源于八十年代初的我国农村,而后逐渐被引入城乡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成为企业改制的一种主要形式,深受广大职工的欢迎。股份合作制企业中,职工全员入股,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全部资产中的某一特定份额归个人所有,但作为总体资产归集体所有、占有和共同使用,职工拥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力,职工股东大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采取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实现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

股份合作制与旧的集体所有制的区别: (1)它是新型的集体所有制。 (2)产权清晰。 (3)权责明确。

(4)政企分离,或至少容易分开。

(5)它是一种企业集体财产科学而有效的组织形式,有着资金高效运营的内在机制。 股份合作制目前已在我国城乡获得了广泛的发展。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的新事物。我们要大力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

三、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原因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遵循的又一条基本原则。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成分等。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根本上说是由它们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虽然经过5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总地说来,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和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仍然处在并将长时期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发展的不平衡性,给非公有制经济留下了广阔的空间。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和满足人的多样化的需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因为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多种市场经济主体,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条件;

第二,通过竞争,促进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加速市场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三,外资企业的进入不仅会带来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且还会带来一些与社会化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方式和资本组织形式,可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体制创新提供借鉴。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者统一起来,而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既要对它们鼓励和支持,又要对它们进行引导。一方面要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要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引导它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要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1.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引导 把非国有经济发展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到有关的产业政策。这是加强引导和管理的基础。

(1)重点产业引导

制定“鼓励、允许、限制、禁止”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范围;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进步,鼓励它们进行规模经营;鼓励它们为国有大中型企业从事零部件等分包生产和服务;鼓励这些企业通过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形式促进资本社会化。

(2)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购买、租赁、承包、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经济改革。同时,引导它们在企业体制、企业管理方面进行自我改造,增强技术开发能力,走向现代企业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自身进行资产重组。

(3)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

鼓励和支持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的技术培训、管理培训和企业诊断,提高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和资本运营能力。

2.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

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完善有关管理法规,使管理有法可依,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行为;加快管理体制改革,改进管理方法逐步由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加强监管力度,坚决制止不正当行为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发挥各种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党团组织,加强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

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决定收入分配结构。从根本上说,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一)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客观要求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该尽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劳动,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成果再作了必要的扣除以后,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质量和数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没有劳动权利向社会领取劳动报酬。

所谓按劳分配,是在社会作了必要的扣除之后,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科学的按劳分配学说是马克思创立的,他提出:在未来社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每个劳动者“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份消费资料”。按劳分配的具体内涵包括:首先,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以参加劳动作为获取消费品的前提条件。按劳分配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劳动者对共同劳动的成果进行分配。其次,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对象不是全部社会产品,只是其中的个人消费品。即不包括社会总产品中的生产资料,而是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用于社会和劳动者共同需要的部分之后的剩余。再次,社会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按劳分配所依据的劳动,在质上是符合社会需要的、被社会所承认的劳动。

社会主义社会个人收入的分配方式主要是按劳分配的方式。这是由几个方面的条件决定的。实行按劳分配具有客观必然性:

(1)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公有制排除了依靠占有生产资料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经济基础。

(2)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只能实行按劳分配,而不能实行按需分配。

(3)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特点(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还是谋生的手段),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依据)。旧的社会分工仍然存在,劳动仍然是谋生的手段在这种条件下,只有实行按劳分配,才能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使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

不过,我们目前实行的按劳分配的方式同马克思当时的设想有着很大的区别,有其自身的特点:

(1)按劳分配的主体不是社会,而是企业。

(2)按劳分配还不能直接以劳动时间为尺度,只能以商品交换实现的价值量为尺度。 (3)按劳分配不是以“劳动券”的形式,而用商品货币的形式来表现。

按劳分配为主体具体体现在:(1)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中按劳分配是主体。(2)在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分配是基本的收入分配方式。(3)公有制经济中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以按劳分配收入为主。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为国家创造财富多,个人的收入就应该多一些,集体福利就应该搞得好一些。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51页,第46页)。

(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按劳分配的实现,是对几千年来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分配制度的根本否定。实行按劳分配,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社会主义现阶段的公有制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因此,按劳分配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照统一标准来实现。只能根据各个企业提供给社会的有效劳动量,在各个企业之间进行分配,然后再由各个企业根据等量劳动领取的等量报酬的原则对劳动者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自己的劳动贡献,而且还取决于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劳动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他生产要素都参与了财富的生产,按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财富即生产使用价值中的贡献进行分配,就可以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社会的生产要素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各种物质生产条件,如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生产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另一类是人的劳动,包括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提供的活劳动、技术、信息、管理等。

1.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本身就意味着必须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社会稳定。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承认生产要素分配的合法性,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不等于承认一切生产要素都参与价值的创造,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理论。价值的创造和创造出来的价值如何分配,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价值的创造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价值的源泉。其答案是劳动,只有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从生产使用价值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因而马克思强调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但就价值的生产来说,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最多只能转移其原有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丝毫新价值。

至于劳动创造出来的价值应当怎样分配,这决定于生产方式的性质,归根结底,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怎样分配,从根本上说要服从于生产的需要,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方面存在着按资本分配收益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允许和鼓励这种分配方式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只要这种分配方式不成为分配关系的主体,并对其正确引导,加强监督,依法管理,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2.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三种类型

(1)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这里不包括公有制中的按劳分配,因为按劳分配得到收入的劳动者不是凭借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以提供生产要素的身份参与分配。这种分配与其他分配方式中凭借提供劳动这个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主要是个体劳动者和被雇于非公有制的雇佣劳动者。个体劳动者的收入是凭借自己的劳动和占有的生产资料从事个体劳动和经营所得的收入;被雇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劳动者取得的劳动收入,实质上是劳动者出卖劳动力商品 ,按劳动力价值得到的收入。

例如,这主要指个体劳动者和农村专业户的个人收入。他们从事个体工商业、个体服务业,以及农副业生产等经营活动。这种个体劳动所得虽然也是一种劳动所得,但同按劳分配的劳动收入具有本质的区别;按劳动力价值分配。这种分配方式本质上属于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劳动者的收入主要是出卖劳动力商品所得的价值和价格。超过劳动力价值以上的剩余价值则为私营企业主或外商独资所有者无偿占有。要妥善地处理这种分配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主要包括资本所有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凭借资本所获得的利润;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将自有的货币或资本借给他人经营或存入金融机构所得利息;以实物形态资本租借给他人经营或使用而得到的租金等。

例如,按经营分配。实际上就是按经营成果分配个人收入。参与这种分配的主要由农村家庭经营者、个体经济、私人企业主、“三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公有企业承包者等;按资产分配。就是按个人投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或生产资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分配,如投资人通过储蓄、投资、集资、入股来获得利息、股息、红利、租金及各种产权的级差收入。

(3)管理知识和知识产权类的生产要素,如科技发明

(三)深化分配体制的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做到效率和公平的正确结合。经济学上的效率,可以用经济活动中所消耗的劳动数量、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来度量。如果所消耗的劳动量少,取得的劳动成果多,则经济活动效率高;如果所消耗的劳动量多,取得的劳动成果少,则经济活动的效率低。所谓公平,主要是指一定社会中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生活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生产要素的投入者,在收入分配过程中都应遵守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的原则,并允许合理拉开差距,防止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的平等观念是追求社会全体成员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共同富裕并不等于要求财富和收入的均等化,而是承认人的能力、才智、积极性的差别以及由此带来的劳动生产率的差别,并在此基础上承认财产和收入的适度差异。一定的适度差距的存在,本身也是公平。

效率和公平存在着互相制约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人们才有可能去实现分配的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激发劳动者和生产要素的投入者尽可能全面地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有助于效率的提高,尽快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增加物质财富,把效率和公平统一起来。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在不同的分配层次中效率和公平应有所不同、有所侧重。要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正确认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如何认识和处理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改革之初,邓小平强调指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后来他又多次指出:要让一部分地方先富裕起来,搞平均主义不行。这是个大政策。与此同时,他又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应该十分明确,我们的目的不是老让一小部分人富,而是说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先打破原有的平衡,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要求并引导他们带动其他人也富起来,最终大家共同富。

第二,注重公平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为了纠正某些带有两极分化特点的现象,党的十五大提出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的措施:

(1)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2)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公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

(3)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种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

(4)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

(十六大)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要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在现代社会里,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社会保障一般包括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各种商业性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性保险等)、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和社会互助等几部分,其核心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它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使劳动者解除生老病死、失业、伤残等后顾之忧,增加其生活安全感;它有利于劳动力的再生产及其流动与合理配置;它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平衡供求关系和投资结构合理化。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目标,坚持广泛覆盖、适当标准、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首先,基本社会保障水平应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不能脱离实际追求高水平。必须循序渐进,既保障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职工基本医疗需要,又不能超出社保资金的承受能力,避免社保基金入不敷出,财政不堪重负,并给经济和社会的长远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其次,多渠道保证资金来源。要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缴率。各级财政要调整支出结构,尽可能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也可以通过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和发行彩票等途径筹集社保资金。最后,要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机制。这就要:(1)健全法制。要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国家、企业、个人及各种社会保障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及开支办法。(2)提高保障基金的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基本保障以社会保障为主,社保基金由社会统筹,并实行政事分开,即由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来行使管理职能;由社保基金经办机构负责运营,在保证基金安全和正常支付的条件下,可依法投资于国债等,确保其保值增殖;设立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机构。

目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加快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居民收入有较大差距,这不仅决定了建立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且也决定了我国社会保障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既要有国家法定的基本保障,也有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以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国家法定的保险解决的是人们基本的保障,而较高水平的保障需求应通过发展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来解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个人财富的增加,保障范围和标准也将适当调整,使更多的城乡居民分享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复习思考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要求把国有企业转变为、、、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

2.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是:、、、__________。

3.宏观调控主要运用

手段和

手段 。

4.1997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上,第一次明确提出,

,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5.社会主义公有制是

的基础,它的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我国社会进入

的根本标志。

6.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

,有利于

,有利于

,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7.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非公有制地位问题上的创新和发展,主要表现在由社会主义经济“补充论”发展到

,提出了毫不动摇地

二、单项选择题

1.股份制是

A.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

B.一种行业自律形式 C.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D.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什么决定的 A.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

B.所有制结构

C.分配制度

D.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 3.资产属于私人所有和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所有制经济形式是 A.个体经济

B.合资经济

C.私营经济

D.集体经济

4.现阶段,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属于 A.国有经济 B.集体经济 C.个体经济 D.私营经济 5.股份制企业的性质是

A.公有制性质 B.私有制性质

C.混合所有制性质 D.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 6.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A.必要的补充 B.有益的补充 C.重要的组成部分 D.组成部分 7.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 A.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度 B.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D.建立股东代表制度 8.实行何种所有制结构,归根到底是由

A.社会形态决定的 B.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的 C.意识形态决定的 D.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

9.在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体现在

A.在社会总资产中占量的优 B.在所有制结构中占主体地位 C.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控制力上 D.是下岗人员再就业的主渠道 10.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

A.按劳分配 B.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C.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D.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11.某员工在外资企业工作,年薪5万元,利用业余时间在民营企业兼职,年薪2万元,购买股票分得的红利2万元,出租住房收入2万元;转让一项技术收入1万元,该员工一年的劳动收入为

A.12万元 B.9万元 C.8万元 D.7万元 12.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主要是指

A.资本或资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 B.资本或资产的所有权关系 C.资本或资产的支配和分配的形式 D.资本或资产的占有形式

三、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现存的所有制结构中,私营经济

A.不受公有制经济的影响和制约 B.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 C.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其存在的 D.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表明:非公有制经济 A..在所有制结构中占主体地位 B.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C.与公有制经济共存 D.与公有制经济一起推动生产力发展

3.“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这一观点表明

A.由法人股东而不是个人股东构成的股份制是公有制 B.公有制与私有制都可通过股份制这一形式来实现 C.公有制经济占控股地位就具有明显的公有性  D.股份制本身不具有公有还是私有的性质 4.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经济包括: A.国有经济 B、集体经济 C.个人入股、雇工经营的企业 D.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 E.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集体成分 5.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 A.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B.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并起主导作用 C.公有资产既有量的优势,又注重质的提高 D.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控制力不断增强 E.国有经济在社会总资产中的比重不断增大 6.股份合作制与旧的集体所有制的区别 A.它是新型的集体所有制 B.产权清晰

C.权责明确 D.政企分离,或至少容易分开

E.它是一种企业集体财产科学而有效的组织形式,有着资金高效运营的内在机制 7.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客观依据是

A.任何社会人们的富裕程度不可能是一样的 B.公有制经济中按劳分配方式的存在 C.按劳分配以外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 D.职工个人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 E.人们希望有一部分人带头致富

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

A.社会保险 B.社会救济 C.社会福利 D.社会互助 E.商业保险

四、辨析题(要求对所给命题或观点进行辨别分析,观点正确,言之成理)

1.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一回事。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过渡时期的所有制结构是不同的。

3.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比重的减少,会影响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 4.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五、问答题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上实现了哪些重大的突破和创新?

2.如何认识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3.怎样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4.为什么要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5.为什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6.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的理论,对现实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出现差距的现象进行分析。

六、材料分析题 1.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当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共有的经济现象。当代资本主义经济中不仅有私有制经济成分,也有国有制经济成分以及其他经济成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仅有公有制经济成分,也有私有制经济成分以及其他经济成分。但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在分析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问题时,有人以“八宝饭”为例做了形象比喻:八宝饭中的糯米是主要成分,没有糯米不是八宝饭,但糯米本身并不就是八宝饭;八宝饭里还有其他成分,红枣、莲子、核桃、花生、红豆、砂糖等,没有这些成分也不是八宝饭,但这些东西本身也不同于八宝饭。只有把糯米和其他成分组合在一起并以糯米为主才是八宝饭。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

(1)判断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性质的根本标准是什么?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之间是什么关系? (3)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优越性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2.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1)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说明,为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体现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和核心?

(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从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说明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内在联系。

参考答案及其要点

一.1.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2.答: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3.答:经济;法律

4.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5.答: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社会主义社会

6.答:资本组织形式;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 7.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

二.1A

2D

3C 4B 5D 6C 7C

8B 9C

10C

11C

12A 三.1BCD 2BCD 3BCD 4ABDE

5ABCD

6ABCDE

7BCD

8ABCDE 四.辨析题(要求对所给命题或观点进行辨别、分析,观点正确,言之成理) 1.错误。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归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是人们在财产占有和财产支配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在社会微观层次的具体体现形式,即公有财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公有制和公有制实现形式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公有制是本质,是内容,公有制实现形式体现公有制本质要求的具体表现形式。

2.正确。所有制结构是指社会经济中存在的各种所有制形式及其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二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过渡时期所有制结构虽然也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还没有确立,因而不同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3.错误。(1)改革开放以来,变单一的公有制为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调整和完善了所有制结构,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2)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20多年来,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虽然有较大发展,但公有制经济在现阶段所有制结构中仍然占主体地位。(3)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实践证明,多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4)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加强,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也不会影响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

4.答:错误。(1)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2)共同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不是同时富裕,是有先有后的富裕。必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3)因此,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非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而是达到共同富裕的必要手段和必由之路。

五.问答题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上实现了哪些重大的突破和创新?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在所有制结构理论和实践方面又有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统一体。既包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公有制经济,也包括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其他所有制经济。没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就不能确保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没有其他所有制经济,就会脱离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脱离初级阶段的实际。因此,既不能因为公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而将它们排除在基本经济制度以外,也不能因为它们属于基本经济制度而认为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能够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初级阶段的现实要求有机统一起来,这在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上重大一个是的突破和创新,更加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体现了党对所有制理论的与时俱进。改革开放前,由于对基本国情的认识上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总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只能由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经济构成,即使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一定的发展,也只能是暂时的权宜之计。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逐步深化,从称其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到强调“公有制经济与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是一项长期的方针”,再到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认识不仅在理论上有了重大突破和创新,在中实践中也使我国进入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新阶段。

第三,建立怎样的所有制结构,实行怎样的基本经济制度,只能以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标准。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发展社会主义服务。

2.如何认识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之间的关系? 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和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第一,江泽民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局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就是减少一些,也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第二,江泽民指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

第三,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体现在所有权的归属上,坚持公有制的性质,根本的是坚持国家和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公有制在现实中又要通过具体的形式来实现,即采取怎样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公有制的性质与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都可以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只要控制权掌握在国家和集体手中,就能有效地实现公有制经济的性质。

3.怎样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

(1)从公有制经济构成看,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2)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看,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其它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以加强重点,提高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另外,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

4.为什么要确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答: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5.为什么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必须遵循的又一条基本原则。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成分等。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根本上说是由它们在发展社会生产力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虽然经过5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生产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总地说来,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不发达和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仍然处在并将长时期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和发展的不平衡性,给非公有制经济留下了广阔的空间。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和满足人的多样化的需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因为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多种市场经济主体,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不可缺少的条件;

第二,通过竞争,促进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加速市场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三,外资企业的进入不仅会带来资金、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而且还会带来一些与社会化生产规律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营方式和资本组织形式,可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的体制创新提供借鉴。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把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者统一起来,而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

6.结合现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和按劳分配的理论,对现实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出现差距的现象进行分析。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与此相联系的个人收入分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其实质就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进行分配。

一是要正确看待收入分配差距。

一方面正确认识收入分配差距,我们不能脱离对生产的影响来孤立地看待和评价收入分配格局是否公平。由于社会上个人的生产要素和能力的不同,所起的作用和所做的贡献大小也不同,把贡献大小与收入分配联系起来。除了按劳分配以外,应该鼓励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下,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如果不讲贡献大小,而是只讲平均分配,那就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而只会仍然是共同贫穷。今天我们收入差距的拉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因为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达到共同富裕必须经过一个过程。保证收入公平的原则应该是保证人人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因而解决当前中国收入差距拉大问题决不能采取劫富济贫的办法,而是要在加快经济发展,积极地从事“财富创造”的同时,给低收入者更多的能力和机会,给他们以平等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要警惕社会分配领域中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甚至两极分化的现象,可能引发社会问题。总的来说,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非都是合理的制度安排的结果,其中也存在许多不合理和非法的因素。其一,初次分配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平等的竞争,如最为突出的各种形式的行业垄断的存在;其二,收入分配再分配的手段和功能严重不足,例如对高收入调节不力,对低收入阶层缺乏有效保护;其三,灰色收入、黑色收入以及腐败等非法收入问题突出,打击力度远远不够;其四,由于地域差别的存在,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收入高,地区收入差距拉大。应该说,中国收入分配差距的出现是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提高的结果,是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结果,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社会不公正现象的结果。从整体上看,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是社会范畴问题,其本质是劳动者先富和后富的关系,不是阶级对立的结果,经济因素即生产力发展水平起决定的作用。

二是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形成现在收入分配不合理的格局,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利用税收、财政等手段,调节地区、行业、部门的收入差距,缩小东、中、西部的收入差别,也必须综合治理。

第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从源头上解决好初次分配问题;第二,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强化国家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功能;第三,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解决由失业导致的贫困问题;第四,要严厉打击贪污腐败、权钱交易等各种非法攫取社会财富的行为;第五,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

总之,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发展经济是根本途径,“三个有利于”体现得越充分,消除贫富差距过大的社会条件就越具备,就越能增强利用税收、财政等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我们既不能搞平均主义,也要防止出现两极分化,既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又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六.材料分析题

1.(1)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个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形成的基础。在一个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中,占主体地位的所有制成分决定这个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性质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占主体地位的所有制成分根本不同。

(2)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其他经济成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中公有制经济得到巩固和发展,并取得了多种实现形式。非公有制经济也因此得到改变和发展。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它的优越性主要表现为:第一,生产资料公有制在本质上符合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第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提供了前提,它否定了剥削,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第三,它既有利于发展公有制经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又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种经济成分的积极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第四,它既克服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又克服了改革开放前经济体制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弊端,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2.(1)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内容。社会保障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和切实利益直接相关,是这些需要在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问题,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正是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一本质和核心。(2)社会保障体系具有调节收入差距,缓解各种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的基本功能,是经济发展的安全网,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能为维护社会安定提供可靠的保证。公平正义就是要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人民内部矛盾和其它矛盾得到正确的处理,社会公平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为社会的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的保障,社会全体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都能够得到满足,而且能够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所需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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