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须知
一、领购《广丰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档案留存一份、聘用单位留存一份)和《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期为五年)一式四份(存入档案一份、上交主管部门一份、聘用单位留存一份、个人留存一份),领购地点为广丰县政府门前15米处,方正打字店。
二、填写好以上两种材料分别前往聘用单位、主管部门签署聘用意见及盖章(具体填写及签章要求参照范本)。
三、聘用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到证(外省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到江西省教育厅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到并签章);若聘用人员原系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则提供工作介绍信,以上各式材料齐备后前往广丰县委编委办(县政府大楼一楼进门右手边)办理上编手续。
四、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并通过本人户口本核查。
五、第三和四两条所要求的相关材料俱齐后前往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事管理股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及工作介绍等相关手续。开具行政介绍信后,请聘用人员前往本单位四楼工资福利股办理工资介绍信,再次前往广丰县委编委办办理登编手续。
六、以上手续全部完备后,聘用人员到主管部门及聘用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入编手续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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