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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0-03-02 05:49: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汇报材料

今年,我局根据旗纪检委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全旗党建工作会议上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占荣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决定,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有了极大变化,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使单位整体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努力提高机关自身水平

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了领导成员的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到每一位领导,从而明确了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提高了领导干部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及身边工作人员的自觉性。上半年,我局无违法乱纪现象。

二是狠抓贯彻落实。根据旗委、旗人民政府及旗纪委、监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日常工作,纪检书记抓具体工作,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度,做到了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和检查考核“三到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内容、任务、要求进行了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人员,并要求各股室高度重视本股室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表现,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加以解决,树立“维护机关形象,创优发展环境”的高度责任感,保证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我局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印发到每位干部手中,并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四是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了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凡是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后备干部推荐等都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五是坚决杜绝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我局是全旗服务项目建设单位中唯一不收费的行政部门,符合要求的项目全部予以办理,不存在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现象,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和干部形象。

二、加强理论学习,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每周二组织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等政策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抓好形势和政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必胜的信心,先后组织学习了《邓小平论党员领导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反腐败形象教育问题》、《坚决刹住公款吃喝玩乐的歪风》和《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四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使全局党员干部做到了工作上以身作则,生活上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内处群众的批评与监督。三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使全局党员干部做到了工作上以身作则,生活上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内外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三、立足本局工作实际,全力推行“阳光审批”

(一)全面加强项目审批监管。我局所有项目全部推行“阳光审批”。一是继续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项目报批流程和服务电话,接受项目单位和全社会的监督。二是严把项目报批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继续实行了政府分管领导集体定期研究审签的项目报批制度,严把项目入口关,不断规范项目报批程序。三是严把项目入口关,按照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在项目审批方面做到了“五不批”原则。即: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项目不批;不符合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要求和总体规划的项目不批;污染严重、浪费资源、不符合全旗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不批;重要地区、特殊地段影响具体建设要求的项目不批;相关支撑性文件不齐全的项目不批。重点提高了环保准入门槛,使我们的项目审批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上半年,我局共报批各类项目157个,其中:向上级发改部门上报项目52个,上报的项目得到上级发改部门批复14个。所有上报和核准的项目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报批条件、程序、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没有出现一个违规审批的项目,从而从源头上制止了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二)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全程抓好中央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着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和新开工项目管理,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国家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督促配套资金及时到位,进一步完善建设手续,严格工程质量,按计划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中央投资项目资金安全和投资质量,切实做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三)加大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我旗所有中央、自治区投资和地方政府性投资项目均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从项目审批、方案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使项目实施有据有序,确保了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标准进行。

(四)狠抓资金管理。对中央、自治区和地方政府投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全部实行“三专一封闭”制度,严格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所有项目根据工程建设进度,由项目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实施部门、施工部门、监理部门及旗政府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逐步拨付建设资金,从而避免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切实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上半年我局共争取上级资金4717.5万元,其中,争取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200万元,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资金896万元,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建设资金1127万元,乡镇邮政所补建资金90万元,廉租住房建设资金1404.5万元,城镇污水管网改扩建资金1000万元。

(五)加大了项目的验收、稽察力度。加大了项目稽察力度,坚决按照投资项目的“四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项目资金“三专一封闭”(专人、专户、专款,封闭运行)管理规定,从项目审批、方案设计、施工建设、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对项目进行全程稽察,严格把关,防止违规操作,真正做到了不但能争取到资金,也能管好项目、用好资金。

四、继续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建立项目报批绿色通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准格尔旗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项目报批程序,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步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报批绿色通道实施细则》,为全旗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速度,打破常规,打破传统节奏,实行特事特办,加快了重大项目建设步伐,为全旗的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便捷、高效、畅通的报批服务。

五、严格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1、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为了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我局充分利用本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继续加大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宣传力度。按照我局制定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2、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制度,将市发改委下达的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股室,责任到人,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五不准”等规定,勤俭办事,精简会议,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超标购买小汽车、出国考察、旅游、高消费、到企业兼职等行为。

4、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按时申报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约束人、监督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5、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没有发钱物、津补贴、福利情况;没有索要、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其他馈赠情况;没有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情况。

6、严格防止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发生。上半年,我局及所属二级单位未发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渎职失职案件,没有行政问责事件发生。

六、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 一是完善单位门户网站,开设了《廉政之窗》专栏,大力宣传我局廉政建设的做法、进展及成效等,公开党务、政务工作,并且不断丰富、充实内容,加大了廉政建设宣传力度。

二是加大了信息宣传力度。上半年,共编发《准格尔发展与改革》刊物1期、《经济信息》12期、《发改工作简报》31期、《发展与改革》22期,撰写调研报告1篇。发布信息198条,被采用31条次,其中:被市发改委《发改工作动态》采用11条次,《今日准格尔》采用2条次,新华网·中国准格尔网采用18条次。

七、主要工作亮点和创新

1、全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工作。制作《准旗发改局服务指南》宣传栏,编辑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手册》100本,制作廉政文化作品,给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印有“从政以德、执政为民”水杯100个。

2、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旗委、政府将2011年确定为“机关效能提升年”,我局按照《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机关效能的实施意见》(准党字〔2011〕20号)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旗发改局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完善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切实规范了办事程序、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特别是在服务项目建设方面,全体干部职工按照项目动态管理的要求,加班加点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为业主单位提供“保姆式”服务,想方设法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保证了全旗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也规范了我局干部职工的行政行为,保证了机关效能的持续提升。

3、按照旗委关于“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出台了《旗发改局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方法(试行)》,规范了对重大项目审批、重要人事任免推荐、重大事项研究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

督查汇报

督查汇报

督查汇报

督查汇报

督查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总结

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党风廉政建设督查通报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情况汇报

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情况汇报

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督查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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