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款委托监管协议书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监管单位: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乙方)
甲方经批准,在区号地块项目(第批预售套)预测面积为平方米,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止,为申请预售,特委托乙方作为监管单位,对预售款进行监督。
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和市区商品房管理部门对银行的要求,应甲方所托,对上述商品房预售款进行监管。
为保证预售款用于预售项目,确保商品房如期交付,保护购房者利益。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预售款监管单位。
二、经批准预售后,乙方为甲方开列专户(或沿用原账户),专门用于本项目预售款的收
入和支出。
三、甲方保证做到专款专用,本项目的预售款不挪作他用。
四、甲方保证按月提供本项目预售情况清单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根据具体情况,乙方
可提出要求提供其他资料,如明细账页等)
五、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优良服务,可应甲方要求向客户提供本项目资金的运转情况。
六、本协议不构成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承诺或担保。
七、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乙方 (公章)
《商品房预售款委托监管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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