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钢材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范钢材的保管、检验及使用,杜绝因钢材的误用造成的产品缺陷,使关键受力结构件使用的钢材可追溯,特制定本规定。
1.进厂材料必须有钢材生产厂家提供的材质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并且加盖经销商单位公章,材质书上材质、炉批号必须与钢材上材质、炉批号相同。
2.钢材喷涂标识不清晰、无标识,质量证明书不清晰,伪造涂改质量证明书的,本批次钢材不予接收。
3.进厂材料规格偏差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不得有波浪、磕碰变形、明显锈蚀、轧制缺陷等外观质量问题。
4.成捆成批的型钢外挂或粘贴的标牌必须与材质书相符;零星采购的型钢由于钢厂未逐件喷涂或粘贴标识,检验控制难度较大,采购部应选择诚信度好的经销商来供应知名企业产品,以降低由材质问题造成的风险。
5.关键部位使用及有特殊要求的钢材,生产班组必须在材料验收前通知相关检验人员材料的用途和使用部位。
6.材料验收合格入库后,库管员应将钢材按材质、规格分类分区存放,分类标识清晰完整。
7.长期露天存放,钢材严重锈蚀、凹坑深度大于钢材允许负偏差的一半以上时严禁使用,班组不能确定锈蚀程度时,由检验员
协助确定。
8.钢材标识中个别数字、字母不清晰无法确定的,必须由质检员确认后方可使用。
9.标识污损锈蚀,字体不清晰,不能确定材质的钢板按降级使用或在未进行材质复验前禁止使用。(此类钢材严禁使用在重要受力部位)
10.材料代用时,生产班组必须按规定办理材料代用申请,经生产、工艺、技术部门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存档。
11.结构件下料时,生产班组必须将所用钢板的材质、规格、炉批号、生产厂家和使用部位记录完整,成品交验时,连同产品请验单一并交与质检员,由质检员按工程号归纳整理存档。
12.需要提供下料详图的重点设备,生产班组将钢板上标识拓移后及时交原材料检验员,原材料检验员查找核对质量证明书并抄录一份交生产技术部画排料图,结构检验员负责监督下料是否与排料图相符合,并有权制止在无排料图的状态下下料。
13.关键受力结构件下料时,必须使用钢印在切割成的零件上作永久性标识,即打上钢板号和炉批号,并保证标识不被遮盖,位置统一,查找方便。
14.数控集中下料时,由数控操作员完整记录工程号、结构件名称以及所使用钢板的材质、规格、炉批号、生产厂家,生产班组汇总后转交质检员整理存档。
15.下整张板有剩余时,必须从钢板喷涂标识的另一端下料,留下
有标示的一端;钢板标识在中心位置、切割后不能保证标识的完整性时,则必须使用白色涂料将钢板的材质、规格、炉批号、生产厂家完整拓移到余料上。
16.钢板的材质、炉批号、厂家生产班组应认真完整记录,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不予验收,按不合格品处理。
1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8.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为质量管理部。
附件:材料代用申请单
材料代用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