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东小学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根据镇中心校下发有关骨干教师培养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一、选拔条件:
1、学历: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
2、师德修养:
(1)爱党爱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能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能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亲近差生,坚持正面教育;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3)端正教育思想,积极钻研教学业务、改进教学方法,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发展智能,提高教学质量。
(4)团结互助、平等待人、关心同事、助人为乐、诲人不倦。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虚心接受同志的批评意见。
3、基本技能
(1)熟悉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熟练掌握任教年级学科的教材内容,能抓住教材的重点、难点。
(2)能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和学生实际制定教学计划,编写规范、实用的教案。
(3)能根据教学需要制作简易的教具、学具、课件,并使用之辅助教学,课堂教学效果好。
(5)能根据所教学科的特点,独立地组织好课堂教学。做到面向全体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启发思维,训练能力。对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有个别辅导。
(6)板书运用恰当,积极使用普通话。作业设计内容恰当、负担合理,批改及时而正确,并根据反馈信息分析原因,调整教学活动,教学效果优良。
4、教育科研
(1)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在学校名列前茅。
(2)近年内有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获县级或县级以上奖项。 (3)认真参加学校课题研究,成为主要研究成员。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准备述职报告。
2、学校组织申报教师述职,公示申报信息。
3、公示没有问题,向中心校推荐校级骨干教师。
4、对于特别优秀的骨干教师,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心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经县培训科批准后,为县级骨干教师。
下营镇镇东中心小学
2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