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后备干部选拨制度
为做好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工作,建立一支勤政、高效、务实的学生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特制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后备干部选拨制度。
一、选拨对象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干事
二、选拨条件
1.有较高的个人素质修养和较好的个人品德;
2.遵纪守法,自觉贯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4.有较好的人际关系和较高的社交能力;
5.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强;
6.工作积极性高,工作态度端正;
7.有较强的的活动组织能力和人员调动能力;
8.了解干事心理,在干事中有较强的威信;
9.做事灵活,有较强的应对突发问题的能力等。
三、选拔标准
“十佳干事”(60%)+“干部助理”(20%)+“星级干事”(10%)+后备期表现(10%)
四、选拔程序
1.参照选拔标准,确定候选人人数,一般为所聘干部人数的2.5-3倍;
2.干部选聘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后确定,得分并非是唯一标准;
4.经过面试和指导老师考察后,最终由指导老师确定入围名单;
4.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投诉;
5.公示期满,开始工作。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2年11月
《后备干部选拨制度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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