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行政裁定上诉状

发布时间:2020-03-03 02:19: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行政裁定上诉状

上诉人:邹执坤,男,1941年1月8日出生,汉族,冷水江市三尖镇新屋村四组村民。身份证号码:432502194101086510。电话号码:18711853286 上诉人:邹任然,男,1949年2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冷水江市三尖镇新屋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432502194902196517。联系电话:15616951315。

上诉人:周松明,男,1955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冷水江市三尖镇新屋村四组村民。身份证号码:432502195512046518 被上诉人:冷水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冷水江市新城路。

法定代表人:周建设。该局局长。联系电话:18973866688。 被上诉人: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中路二段251号。邮编: 4100007。

法定代表人:刘尧臣。该局局长。电话: 0731-89751218。 上诉请求:依法撤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12)芙行初字第1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行政许可颁发违法,依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中路二段251号)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上诉人提出管辖权异议,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裁定:被上诉人异

议成立,移送雨花人民法院审理。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的“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是组织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并加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章,是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 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第70条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因此,按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的地址本案应当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即便长沙市民政局和候家塘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是实,其证明也只能用作被上诉人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地址的证据,其办公地址在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前,只能按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的地址确认法院的管辖权。“说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被上诉人称:“2009年起,租海利集团的办公大楼(长沙市芙蓉区中路二段251号)做办公用房,海利集团一直在雨花区内……”《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基本信息》登记:被上诉人2011年7月19日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2011

年7月21日通过了年检,没有对办公地址变化予以变更,是被上诉人不依法依规申请变更登记造成的,作为过错方造成的、不利自己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其承担责任。芙蓉区人民法院裁定被上诉人异议理由成立,上诉人如果比照被上诉人提出管辖异议申请的逻辑推理,上诉人现有赛福特司法鉴定所鉴定结论证实:被上诉人准许颁发给冷水江市连岩采石场的编号(湘)FM安许证字[2009]887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因其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法定个别飞散物对人员的安全允许距离,被上诉人的行政许可违反了法律、法规、行业规定,芙蓉区法院就可以此为由直接确认被上诉人行政许可违法,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的管辖异议申请理由不成立,应当裁定予以驳回。恳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12)芙行初字第1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由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审理。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

年1月12日

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

行政上诉状

行政裁定种类

行政上诉状格式

八、行政上诉状

刑事/民事/行政上诉状

上诉状

行政裁定上诉状
《行政裁定上诉状.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