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
关于全面实施“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
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企业管理,形成公开、透明、高效的工作和运行机制,使广大员工能及时知晓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重大事件,有效规避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延时操作等现象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决定全面实施“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概念
“阳光操作、企务公开”指的是在工作过程中,要实事求是,要公平公正,要民主决策,要阳光透明,使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业务、重大活动形成透明、规范的运作机制,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进行,随时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质询;在工作结果上,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公开,或确属市场竞争所必须保守的商业秘密、组织秘密、技术秘密外,其他有关企业的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问题、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热点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等,都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开,落实职工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内容
“阳光操作、企务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重大决策的公开。这是“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
重要内容,搞好重大决策的公开工作,让职工充分了解企业的状况,知其情、明其理,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调动起全体职工的积极性,积极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企业重大改制改革的公开。特别是资产重组、兼并联营、企业改制、身份置换等重大改制,这些都是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事物,其制定过程要阳光操作,结果要进行公开;
3、企业重大投资的公开。企业重大投资的公开,有利于提
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审慎性、民主性,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4、企业财务状况的适当公开。企业财务状况是企业管理的
核心,是企业经营状况的度量衡,应适当向职工公布;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公开。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公开,
是企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也是职工关注的热点,应该及时向群众公开;
6、企业大宗物资采购的公开。以提高物资采购质量,降低
物资采购成本,规范采购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预防采购当中出现收受回扣、接受贿赂、损公肥私等现象发生,争取采用招标方式采购;
7、企业基建维修项目的公开。避免重复建设,盲目决策,
堵塞漏洞,加强群众监督;
8、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公开。为加强企业党风廉政
建设,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必须公开;
9、企业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民主评议、任期经济责任审
计情况的公开。为了建设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为了不断提高领导者的素质,进一步密干部和员工的关系,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民主评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要进行公开;
10、企业工资、奖金分配制度、保险福利情况的公开。企业
工资奖金分配、保险福利等都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为完善分配制度,做到公正、公平、透明,防止经营管理者滥用职权,暗箱操作,造成职工利益受损等问题发生,工资奖金分配制度、保险福利执行情况必须向职工群众公开;
11、分厂、处室、班组事务的公开。为了营造一个关系和谐、融洽的良好工作氛围,分厂、处室、班组事务要进行公开。
三、“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形式
1、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是“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
重要渠道,在职工代表大会中对企务公开的部分内容进行公开;
2、公司将设立看板、宣传栏、内网公开栏等,由各职能部
门根据“企务公开”的内容,以板报、标语、通报、广播等形式进行日常公开;
3、公司每周例会是“阳光操作、企务公开”主要形式,对
公司的重要决策、重大事件在例会上予以公开;
4、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每周部门例会等形式,
对照企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
四、“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程序
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投资等事件,由董事
会研究决定,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开;对于日常公开的内容,各职能部门对照“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填写“企务公开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进行公开。
五、“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服
务意识、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努力实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相互尊重、共享成果”的劳动关系。
2、随着企业不断地改革和发展,“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
内容和形式必须不断地充实和完善。各单位要加强研究探讨,提出意见建议,不断丰富和完善相关内容,全力打造以客户价值为中心的企业文化。
3、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干部选聘和任用等必须进行公示,必须征询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
4、对于公司采购、劳务外包等牵扯重大资金的,尽量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过程必须透明操作;
5、所有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前必须
进行比价过程,;
6、公司员工不得参加客户吃请,不得私下接受客户礼金,
不得和客户私下勾结、损害公司利益;
7、经济责任制考核、职工奖罚等必须依据事实,不得滥用
职权,不得凭空捏造。
六、“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监督考核
1、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对“阳光操作、企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对于违反“阳光操作、企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不公开、假公开、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发展及和谐稳定的,要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2、公司设立投诉信箱,公布各主要领导的电子邮箱和联系
方式,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投诉;
3、对于参加客户请吃、私下接受礼金、和客户串通中饱私
囊、损害公司利益的,一经查实,公司予以除名。
特此通知。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