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浅析我国税收流失法律控制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4:30:3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浅析我国税收流失法律控制制度

时间:2011-01-11 08:40:36来源:2010年11期社会与法作者:

张晶——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6

[摘要]税收流失不但弱化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导致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而且直接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的机制,破坏了税收公平原则。如何有效地控制我国税收流失的规模己经成为我国财税界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我国税收流失问题进行研究,离不开对我国实践中各种税收流失具体问题的分析,需要对我国现实中具体的税收流失问题进行剖析,分析我国税法对控制税收流失相关规定,并得出有现实针对性的结论和政策建议。 [关键词]税收流失 法律控制 税收立法

[中图分类号]DF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0)11-00 -02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税收”这个名词的份量越来越重,它与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密不可分,成为人们格外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其实,作为税收存在与发展的衍生物,自从税收产生之日起,税收流失就与之相伴相随。从我国的税收实践看,违纪大户的数量呈上升趋势,违纪面越来越广,涉税违纪案件越来越多,查获的违纪金额也越来越大。近几年来,每年因各种偷税、逃税、骗税、越权减免税等造成的税收流失已经相当严重。

一、法律是控制税收流失的主要手段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息,2009年全年完成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63104亿元,比上年增加5241亿元,增长9.1%。分税种看,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2009年完成18820亿元,增速只有3.8%;企业所得

税更是出现了多年来的首次负增长,完成12157亿元,下降0.3%。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针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从往年收入结构来看,增值税占我国税收收入的30%左右,企业所得税占20%左右,而这两大税种去年一个增长乏力,另一个则出现负增长,直接拖累了我国税收收入的整体增幅。” 税法是我国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之间在征收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可以说是国家凭借其权利,利用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参与社会与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和税收密不可分,可以描述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税法和税种是国家征税的依据,同时从法律控制的角度判断是否有税收流失现象,必须明确纳税人是在哪个税种违反了税法规定。为此,研究税收流失的法律控制,必须要了解我国税法对控制税收流失的相关规定。本文将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下面就对这两个与税收流失有关的主要税种作进一步说明。

二、我国税法对控制税收流失的相关规定及其评价

(一)增值税我国征收增值税的法律依据是国务院1993年第134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的解释、通知、办法、决定等。增值税的法律由行政机关制定,从立法层次上来说属于行政立法,因而会出现制度变动较频繁的现象。增值税的税收流失主要是通过各种途径造成的应缴税收收入的减少,基本途径是纳税人采取偷税、避税、逃税、骗税等方式。但增值税由于采取

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同于其他税种的征缴机制,因此,增值税税收流失的途径和手段方面又有其特殊性。从法律规制的角度出发,第一,要注重增值税制的科学化,进一步规范在征税范围、税率、抵扣范围方面的相关规定。第二,在加强税收征管水平的基础上,以法律规制的方式完善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才能在各个环节预防“假报”,从源头上控制增值税税收流失。第三,增值税优惠政策涉及的范围较广,就会给纳税人更大的偷逃税的空间。用法律进一步规制和完善增值税优惠,是减少增值税税收流失的有效途径。

(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第二大税种,对企业收入和国家财政收入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它的改革方向被界定为“两法合并”——将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的不同企业所得税制合并为一个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这项改革几经周折,在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终获通过,统一的新企业所得税制在2008年开始实施。由此,实现了“四个统一”的目标:统一税法,统一税率,统一税前扣除和统一税收优惠。相关行政法规及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部门规章及文件主要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等30多个。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流失现象十分严重。企业所得税税收流失主要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偷逃税手段更加隐蔽化、复杂化和欠税规模巨大。因此,不仅要对税收

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加以规定,还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滞纳金,纳税人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5‰的滞纳金,其本质还是责令纳税人解缴税款。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税款,实现控制税收流失的最终目的。

三、健全我国税收流失法律控制制度体系

(一)控制税收流失的立法完善当前,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中除《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是由我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外,其他的各项税收实体法都属于授权立法,这不仅降低了税法的权威性,更增加了其不稳定性。 1.规范我国现行税收立法权限税收立法权限改进和完善,是解决我国税收立法中以及由税收立法所产生的税法体系问题的前提条件,使我国税收流失的法律控制功能和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首先必须依法明确划分税收立法权限,国家税收立法权应集中在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权力机关,即一国的税法体系应以税收法律为主,税收行政法规为辅。其次要提高税收法律的立法层次,减少授权立法,尽快使现行的税收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上升到税收法律的高度。 2.相关法律法规要配合税法控制税收流失主要是指《破产法》《刑法》《行政诉讼法》对税法的配合。首先,建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收债权与有担保债权的受偿顺序规定与《企业破产法》一致。其次,完善涉税犯罪的刑事立法,规范法律用语,强化与税法规范的总体协调,消除法条间的矛盾,注重罪名之间、法条之间的协调统一,从司法解释上增强刑法的可操作性。最后,使行政诉讼的启动程序宽松化,保障多机制解决税务纠

纷。

(二)控制税收流失的司法补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税收的流失意味着国家税收债权被侵害。既然司法是权利救济的最终途径,那么,司法介入税收流失的治理,对已受到侵害的税收债权给予救济,保障国家征税权的正常行为同样有其重要的意义。 1.明确税务机关的诉讼地位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下,将税务案件单独分离出来由税务机关行使调查权或起诉权显然并不现实。一种较为现实而可行的办法是,确立税务机关在造成税收流失后果的涉税违法案件中作为被害人参与相应的诉讼程序。由此,税务机关便可以行使被害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诉讼过程中证明征税所受到的侵害以及损害的程度和范围,以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 2.实现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司法机关作为独立的纠纷解决主体能够更为客观和公正地解决征纳双方的纠纷,及时确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所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保证税务机关征税权行使的权威性,促使双方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精通税法的法官具有相应的财税知识和法律常识,审判过程中能够进行独立的法律判断和事实判断,进而根据价值选择做出独立的法律认定,解决涉税争议。

(三)控制税收流失的执法监督保障

1.推行税务代理制度实践证明,税务代理作为一种中介服务体系,可以使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申诉、税务纠纷等事宜得到及时、正确处理,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它还增强了监督机制,有利于正确执行税法,减少以权代法等偷逃税现象。随着我国新税制的推行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要求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地发展税务代理,科学地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进一步扩大税务代理的范围,提高税务代

理的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完善的税务代理组织机构。 2.强化税务稽查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从法律上对稽查局职能给予了明确定位,即“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稽查工作规程》的修订,进一步强调了“执法型稽查”的理念。第一,要提高税务稽查的准确性和效率。第二,建立稽查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选案的准确率、检查的查补率、稽查的处罚率以及执行的入库率等项指标。第三,加大对查实税收违法违纪的处罚力度,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参考文献】 [1]任舫.中国税收优惠指南.中国税务出版社,2001:41.[2]宋效中.反偷逃税与税务稽查[M].机械工程出版社,2005:40.张晶(1985-),女,河北威县人,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经济法学专业0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法。

我国税收流失问题及对策

我国税收流失的表现 原因 对策

控制学生流失

税收流失现象浅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问题的现状与对策

控制流失生论文

控制流失生工作制度

控制学生流失工作方案

控制流失生经验总结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问题

浅析我国税收流失法律控制制度
《浅析我国税收流失法律控制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